英国工业革命前期的资本来源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业革命论文,英国论文,资本论文,来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英国工业革命一直是国内学者研究的一个热点,但是关于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资本问题,国内研究不多。本文拟就英国工业革命前期的资本来源简陈管见。
英国工业革命前期工业部门的资本需求,是以下述三种方式来满足的。第一,企业主的自有资金,也可以说,靠他们自己的私人财产(或家庭财产)起家,再通过把利润投回到生产中去扩大生产。第二,非正式的或“个人”的资本市场,企业主通过各种社会关系筹措所需资金。第三,正式的资本市场:银行、证券市场。
一
企业主的自有资金包括其本人或家庭的资金,它们或是公司的利润,或是早年的工资收入,或是农业资本流向工业,或是继承的遗产等等。这些是进行直接投资的源泉。白手起家的人,往往依靠家庭财产作为启动资金。
对那些有自己公司的企业主来说,留成的利润常常是他们进行直接追加投资的主要来源。在创业时期,有些企业主尽可能把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沃尔克兄弟的事例就是明证。沃尔克兄弟在创业初期付给他们自己的周薪是10先令,直到1756年,即公司建立十五年后,他们才第一次拿到140英镑的红利。这笔红利约占公司资本的2.5%,这种年度红利后来有所增加。1762年,他们产铁405.25吨, 扣除红利后价值为13500英镑,当年他们分得红利210英镑。1763年产铁448.5吨,335 英镑用于支付红利,剩下的价值估计为15200英镑。 1764 年产铁472 吨, 估价17000英镑,用于红利的为350英镑〔1〕。 但沃尔克兄弟所获红利的增长速度始终比资本增长的速度慢得多。1968年公司的红利开支为700 英镑,即公司总资本的1.8%〔2〕。
有些人除了自己微薄的积蓄之外别无资财,只好开始时小打小闹。拉德克利夫就是这样。他用自己当织工时节俭下来的薪水在1785年开设了一家工厂。还有肯尼迪,他最初是曼彻斯特一个纱厂的学徒,1791年开了一家工厂,并在两个工人的帮助下亲自动手工作。“在羊毛工业中,一些有资本的人是从乡下农舍织工和家庭纺纱女中经过几代人的发展脱颖而出的。”〔3 〕在研究得出资本的主要来源是留成的利润这一结论后,罗斯托指出,促使利润形成高生产投资率的机制可能是国内市场对制造品的有效需求迅速扩大,从而使企业家获利,进而增加对工业原料以及半制成品、成品部件的需求〔4〕。
在英国工业革命前期,地主和企业主之间并不存在一成不变的鸿沟,恰恰相反,他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长期以来,不少人通过工商业致富后大量购买土地来作为他们成功的标志,工业革命开始后这种情况并没有完全消失。与此同时,一些地主在经营土地的同时也积极投身到工商业中,他们利用自身的某些优势为英国工业革命筹集资金。
由于当时工商业利润一般高于农业,地主可以利用自己土地上的各种权利来谋取工商业利润。采煤和开矿是地主较早从事获利较多的活动。英国有关矿产产权的法律规定地下矿藏(除金银等贵金属外)均属于地表土地所有者,因而地主可以随心所欲地在他们的土地上进行开采活动。耕种之余,开采矿藏是18世纪最常见的庄园活动。明格指出,地主在自家地产上兴办的铁矿开采场、伐木场和木材加工场、石灰厂、砖厂、羊毛加工厂等等一般利润丰厚。这些行业风险小,收入稳定,投入少,利润显著,因而较受地主青睐。特别是在米德兰和北部地区,很多土地家族是靠煤炭和铁矿而不是靠谷物和绵羊致富的,沃勒顿的魏鲁比家族、苏撒克斯的玫瑰家族、坎伯兰的劳斯家族、森豪家族、克文家族、黑乡的杜勒家族都是成功的典型〔5〕。“17、18世纪, 当铁和煤炭工业向米德兰、英格兰中部、北部和南威尔士发展时,当地的地主们独资或合资经营这些企业。”〔6〕
明格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地主对工商业活动的兴趣是庄园发展的必然结果。……一般说来,农业和非农业活动之间实际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某些农产品,如羊毛、酿酒用的大麦、皮革和油脂,是工业的主要原料。……采煤、建铁业作坊或开采建筑石料则如同把土地租给佃农一样理所当然是庄园开发的一部分,地主和管家当然不会只从纯农业的角度去考虑土地。……地主的工商业活动,即他们所涉足的新实业,往往局限于自己庄园的开发。……采煤、运输、冶铁以及房屋建造是他们的主要兴趣所在。”〔7〕1792年,达特茅斯花1250 英镑建起了莫利工厂的厂房,为此他将在40年内每年获得100英镑的收益〔8〕。尽管他们的主观愿望是为了获利,但不可否认他们客观上为英国工业革命提供了资金来源。
18世纪的企业通常与亲族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当时,企业招收的新成员中不是有来向老表学习的表兄弟,就是向叔父取经的侄儿,有时妻子家庭的成员也参与其事。更多的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企业家的后代逐渐进入相关的行业。酿酒商把小儿子送去从事麦芽或谷物生意,这样的多元化非常必要,因为工业革命前期企业规模不大,或经营范围狭小,当他儿子进入相关企业时,他们不但可以获得启动资本,而且拥有固定的客源和货源。18世纪的小企业往往形成多重复合体,这既有利于形成专业化,又有利于形成多样化,同时一个人既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原料贸易商,如果有剩余资金还可能从事金融业务,可以投资地产,经营农业。因此,毫不奇怪,建立新企业的资金往往来自相关产业或同一产业的其它部门,文具商投资于造纸业,酿酒商插手麦芽生产,冶铁作坊主转而从事铁器的制造等等。
企业主的个人世界为资本提供了外部来源。妻子的嫁妆、她所继承的财产(在《婚妇财产法》实施之前数目不小)、岳父的家产都可以在他创业时期和经营出现危机的关头提供资本。据说,为了筹集资本,博尔顿把他继承的遗产卖掉一部分,并把剩下来的大部分抵押出去,他妻子的28000英镑嫁妆也被这样处置了〔9〕。学徒或雇员常常靠和业主的女儿(有时甚至是遗孀)结婚来为将来的成功奠定基础。
除了企业主个人或家庭的自有资金可以直接进行工业投资外,企业主或家庭的财产也可以间接为工业提供资金,即通过抵押品和抵押契据两种形式的担保把财产抵押出去以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资金。当时,家族以外的贷款有时通过抵押贷款来获得,亚伯拉罕·德比把半个科尔布鲁克代尔抵押给戈德尼以获得1600英镑贷款用来建造鼓风炉〔10〕。1813年,伦敦的佩恩和斯密以迪尤斯伯里的厂房作抵押向一家乡村银行借款15000英镑〔11〕。但是, 以抵押契据的形式获得资金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詹姆斯·莫尔和布罗克韦尔的几千英镑贷款是以毛制品作担保的,他们的破产使得银行可以全权处置哈利法克斯、伦敦等地的工厂、地产、货物,其总价值达14700英镑〔12〕。
在英国工业革命前期,自有资金对企业主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工业革命前期的资本来源是什么?克鲁泽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后得出的结论是:“资本使大规模工厂工业可能形成……工业是如何筹集自身所需要的资金的?简而言之,主要靠自己筹集资金……事实如此奇特以致被人们说成是陈词滥调。”〔13〕
二
英国工业革命前期,有些企业主则是靠从非正式的资本市场获取资金的,这些资金采取间接投资的形式为工业革命添砖加瓦。当时,一些小企业无法靠自身提供资金,企业主通常向他们的乡邻、当地的其他公司以及其他多种关系求助。工业革命期间,很多著名人物都是靠这种方法来筹集资金的。罗伯特·欧文靠从他兄弟那里借款100英镑起家, 在18岁时和一名制造织布机的机械工合伙,到30岁时他建起了一家6 万英镑的纺纱厂。理查德·阿克莱特从一个酒店老板那里获得第一笔贷款,然后和斯特拉特合伙,斯特拉特当时是一名针织品制造商。詹姆斯·瓦特从他的良师益友约瑟夫·布莱克博士那里借钱作资本,然后和博尔顿合伙生产蒸汽机,博尔顿当时刚刚继承了家族的财产〔14〕。1790年,马歇尔在利兹建立一家亚麻纺织厂时,除了利用自己的资财外,就是靠向朋友借款来筹集资本。
当时,上升的中产阶级手中积累了大量的钱财,其中有些用于购置地产,作为他们成功的标志。但18世纪土地市场逐渐枯竭,有些成功的商人无法通过地产投资来满足自己的社会野心。这意味着有许多潜在的可以投资的资本要寻找新的出路。尽管《泡泡法》禁止在制造业和商业中建立合股公司,但是仍然有很多囊中羞涩的年青人吸收富人作为合伙人(为了避免法律上的麻烦,这些人一般是以隐性合伙人的身份出现),利用他们的声望获得资金。经营几年之后,这些年青人富裕起来,当合约到期后(合伙契约一般是7年),他们就另起炉灶。 英国企业不仅欢迎亲戚和朋友入伙,而且欢迎朋友的朋友入伙。这样,企业主能够从亲戚和乡邻那里获得资本,这些资本往往是通过契约(有的只是口头契约)获得的。有些退休的制造业主也很愿意成为那些有作为青年的合伙人。“18世纪后期和19世纪初,地主和土地家族中的老处女或寡妇常常向工业提供资金。”〔15〕
为了避免形成股份公司的过多花费,人们常常采取这种合伙关系,为获得资产而吸收陌生人作为隐性合伙人的例子很多。“尽管面临着对公司的无限责任,英国棉花工业中隐性合伙人非常普遍。”〔16〕卡伦公司1759年建立时的资金是靠三名合伙人和他们的家人筹集的,出于筹集的目的,1765年它又吸收了新的合伙人〔17〕。当需要大笔资本建立多个人合伙公司的时候,人们通常按正规的合伙法规来进行,他们在合约中明确规定提供资金的合伙人和执行管理职能的合伙人的责权。例如有些煤矿就用这种方式筹集资金。1808年开张的坎诺克和鲁奇利公司最初有800股,其中288 股由哈里森一家控制, 他在布莱克郡拥有煤矿,237股由当地乡绅掌握, 他们的实际身份被“绅士”这一称谓所掩盖,120股由当地商人控制,75股由当地律师、教士、会计掌握〔18〕。 明格也指出:“有些地主一直是他们庄园附近采矿、运输、冶铁业发展的主要推动者,不少地主在公司里充当合伙人、董事和持股人。”〔19〕
但是,这种集体责任公司碰到了如何区分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这个难题。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人们把公司分为以下五种形式: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当时人们以成立两合公司作为权宜之计,用以区分企业经营人的责任和那些满足于提供资金、只愿对这笔投资负责的投资人的责任,根据英国的法律,两合公司长期有权向股东提出增资的要求。
这种两合公司毕竟只是权宜之计,后来逐渐占据上风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通过采用这种形式筹集资金,并允许投资者分享利润。有限责任公司克服了以前一个合伙人通常对他所参与的企业的全部债务负有责任的缺点,成为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的一种手段。在无限责任公司,如果一个人在几个企业里投资,那么他将无法分散他所承担的风险,因而他将始终处于危险之中。如果他的责任是有限的,他在某一企业中蒙受的损失就不会超过他对该企业的投资,那么分散投资就对他有利。这样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扩大资本市场的一种有效方法。
对机械制造、冶金等需要专门技术、管理经验和承担较大风险的行业,地主热情不高,他们只是发挥了间接作用,即修建厂房、改善交通条件、为工人提供生活设施,这些也间接为工业革命提供了资金。与此同时,有些地主则把土地出租出去,“当承租人面临缺乏足够资本这一问题时,很多地主成为这些承租土地的煤矿主、冶铁工厂主的贷款人”〔20〕。1796年,当詹姆斯·格雷厄姆的土地租期届满后,他把土地分成5—10英亩的小块租给织布工人。他还建成三座大厂房出租, 仅此一项,在1819年以前,每年就获利3858英镑〔21〕。
随着工业部门的发展,资金流动变得日益重要,这种流动通常在同一工业内部或相关工业之间。有些商人通过向制造商赊销原料来为工业提供间接贷款,工厂主在原料制成成品没有售出前可以暂不支付原料商的贷款。同样地,一旦销售合同签定,工厂主可以马上去要求银行贴现通过销售合同所获得的商业票据,以此作为流动资金。1792年,威廉·贝克福特开办了桑克利炼铁厂,该厂的大部分资金都是剃刀制造商亨利·朗顿提供的〔22〕。19世纪20年代和19世纪30年代,兰开郡的纱厂主成为附近地区水力织布机所需资本的主要来源〔23〕。
作为独特的社会和宗教小团体而存在的各种非国教徒,尽管在地理上的分布是广泛的,在行业上的选择却是狭窄的,各种非国教派都有自己的经济行业,教友派垄断了冶金、酿酒和金融业,唯一神派控制了纺织业,长老派在机械行业中占有绝对优势,……在宗教集团内部通过联姻所形成的互相牵制的亲缘关系又强化了它们的经济活动能力,利用宗教联系筹资的例子俯拾皆是。在反抗宗教歧视和政治压迫的过程中,经济互助成了他们生存斗争的有效武器和内部生活准则,正如监理会首领卫斯理名言所说的“尽你之力赚钱”、“尽你之力节约”、“尽你之力舍予”〔24〕。
英国工业革命前期,在非国教派中,资本筹集、股份转让、企业的开办和扩大无不打上家族、教派联系的烙印,这在当时立法限制公开大规模筹集资本和交通不便的环境下有着重要的作用。例如教友派巨商大卫·巴克利通过14个儿子的婚姻几乎把教友派中所有势力最大的银行家和商人家族都联系起来了,如凯特、弗利姆、格尼、劳合、贝万和威斯特。这样是为了把教友派的财富保留在教友派手中〔25〕。于是,他就拥有在经营和竞争上的绝对优势。1781年,教友派的贝万和帕斯金斯以135,000英镑的价格买下教友派教徒特雷尔的酿酒厂, 他们从侄儿开办的银行里借了5万英镑,向其他教友派亲戚借来2万英镑,再从朋友和其他人那里借款4万英镑,其中有一个提供6千英镑的人写信说:“我宁愿把这笔钱借给你们而不去购买国债股票……因为你们会给我更高的利息,这对你我双方都是有利的。”〔26〕
因此,我们可以说通过“非正式的”资本市场筹措资金是英国工业革命前期资本的又一重要来源。
三
英国工业革命前期,资本的第三种来源是正式的资本市场,它主要通过银行和证券机构来运作。有人认为,18世纪英国发生了两次经济“革命”:北部的工业革命和南部的金融革命〔27〕。这两次革命是互相促进、互为因果的,工业部门的资本需求和政府借款的需要促成了金融革命的发生,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全国统一的资本市场出现。金融革命反过来为工业革命提供了资金,促进了工业革命的发展。
在工业革命前期,英国的银行主要有两类:从早期城市金匠发展而来的“城市银行”;“乡村银行”是在18世纪初出现的,其真正发展就在1760年以后。
在英国开始工业革命后,城市银行迅速增长:从1750年的大约30家发展到1770年的50家、1800年的80家〔28〕。它们通过贴现票据、发放短期贷款来为顾客提供短期资本;同时,还在票据贴现时充当乡村银行的中间人。地主和农民的存款使乡村银行出现富余现金,工业地区的银行要为商人和工业家贴现票据,因此需要大量现金。城市银行提供了现金从一个地区流向另一个地区的渠道。1800年后专职的证券经纪人开始接替这类业务。
1750年,英国约有10家乡村银行,1784年有120家,1797年有290家,1800年370家,1810年约有700家〔29〕。莫尔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18世纪和19世纪初乡村银行迅速发展,到1810年则达到600多家〔30〕。乡村银行在安全保管存款的同时,还能向储户支付利息,因为他可以把别人存放在他那里的钱在充分担保的情况下,以短期贷款的形式借给其他人,这些人不是把这笔钱用于个人消费,而是作为经营的流动资金,用于支付工资、购买原料等。
英国的金融法规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发生变化。1826年法规允许建立6个合伙人以上的股份制银行, 并授权英格兰银行在全国各地建立分支机构。“1826年议会通过决议,把英格兰银行的垄断范围局限在查林克洛斯方圆65英里之内。议会允许它开设地方分行以弥补它的损失,于是它在格洛斯特、斯旺西和曼彻斯特等从来没有分行的地方开办了分行。1833年当局彻底废除了不准在英格兰创办合股银行的规定,于是在伦敦也产生了合股银行,唯一的条件是它们不得发行钞票。从1833年起,不列颠银行的组织形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31〕
地区性的资本市场——特别是北部工业地区和伦敦——在18世纪中期仍然是支离破碎的,英国工业革命开始后,地区性的资本市场逐渐统一起来。在乡村银行和城市银行的基础上,全国性的银行网络发展起来了,它对工业革命有着重要意义。随着时间的推移,兰开郡等工业地区的资金需求无法完全靠本地的财力来满足,同时农业地区剩余存款日益增加。这样,银行网络提供了资金融通和地区转移的方式。例如,“英格兰银行成为兰开郡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32〕。
因此,有人把银行对工业革命的主要贡献之一归纳为:把资本从资本需求少的地方转移到急需资本的地方。在农业地区,地主、农民、商人把他们作为地租和各种付款获得的票据和现金存入银行,根据存款数额获得利息或带利息的票据。农村银行马上把它们汇给在伦敦的相应银行,在伦敦的银行汇集各地的汇款后,再把它们输送到工业地区,使工业地区的银行可以向客户贷款、兑付票据、满足客户的其它提款要求。这种活动主要发生在深秋和早冬。当时,庄稼已经收获、出售,而此时正是制造业者因岁末结算而急需资金的时刻。英国节俭的南部、东部与富有进取心的中部和北部的这种联姻对双方都是愉悦而富有成果的。它意味着英格兰农业地区为日益增长的城市和工业地区提供食物、原料甚至资金而不要求立即获得收益,工业地区则可以任意用它自己的财力兴建工厂、修建运河铁路〔33〕。地主、租地农场主、农业工人和工商业者是乡村银行的主要存款客户。
值得注意的是,使这一时期银行家陷入困境的并不是高利贷法规。放款获取利息是有罪的,按照基督教的说法,即一个人在临终时承认的那种罪,但它是犯得相当普遍的一种罪。起初,人们是把利息成份掩盖起来,例如,把贷款业务与汇兑业务合二为一是最常用的掩盖利息的方法。后来,人们的观念也逐渐发生了变化,有证据表明在14世纪的佛罗伦萨,人们只是把超过20%的利率看作不折不扣的高利贷,而只把15—20%之间的利率说成是“灰暗区”。英国工业革命时期,利率远远低于此,因此,高利贷法规对银行的运作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即使有影响也可以通过“规避”来消除。
除少数例外,银行很少考虑长期投资,这一点是公认的。银行的主要业务是贴现票据和提供短期贷款。通过银行提供的短期贷款,缺乏资金的公司就可以把全部自有资金投入到固定资本中。尽管早期有些人觉得银行不可靠,他们宁愿向亲戚、朋友借钱来作周转资金,但出身卑微的企业家难以通过这种途径获得资金,一旦难以从正式的资本市场上获得流动资本时就无法度过难关,将面临生存危机。因此,如果正式的资本市场根本不存在,工业革命时期固定资本的积累可能会放慢。英国工业革命前期,由于企业固定资本所占的比例较小,银行贷款的作用因而能够得到较大程度的发挥,企业主能够使用短期贷款支付工资、购买原料。当时,一般企业的生产周期较短,有90天的时间就足以售出产品回笼资金归还贷款,这样,企业主能够把自己的资本和利润投资去购买机器和设备。
事实上,银行家提供的短期借款可以通过“滚动计划”变成长期贷款。当短期贷款到期时,银行有权收回贷款;如果银行经营景气,企业可以要求将贷款延期、甚至追加贷款。例如,巴克莱·帕金斯的酿造厂就常常用这种方式向贵格教徒经营的银行贷款。另外,当一家短期贷款的客户违约时,在理论上,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以追回自己的贷款。但是,实际上,如果一家公司被迫宣布破产,交由高等法院处理,债权人马上发现他的处理更加不妙。这种案子可能被无限期地延期,而且律师和法院要首先从公司财产中扣除他们的费用;即使胜诉银行也可能所获无几,如果案子延期审理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法律费用还可能就要债权人单独负担,诉讼本身就成为无利可图的事情;另外,拍卖公司的财产也可能使它受损失,债权人就可能只追回贷款的一个零头。银行并不愿意干这种劳力费财的事情。因此,除非是万不得已,债权人还是愿意将短期贷款延期,这样,它实际上变成长期贷款。
为了拓宽资金的来源,一些公司往往同时向多家银行贷款,有资料表明冶金业中这种情况最明显。“在以前的交易中,卡伦公司把资金来源局限在一家银行,到加斯科因时,这种状况发生了变化,他向许多金融机构求助。因为公司明显有更多的机会从几家银行各借款一点点,而不是从一家银行借一大笔资金。曼斯菲尔德、亨特把对卡伦公司的贷款从7000英镑增加到15000英镑,西斯尔银行以前每周提供200英镑(时间四个月),后来又延长到6个月,这样总共提供5600英镑。 英国亚麻银行在28周内每周提供100英镑,总共28000英镑。”〔34〕
在1856年《有限责任法》实施前,英国企业采用债券方式借钱的做法已经出现了,寡妇、教士、财产托管人、遗嘱执行人、退休商人以及其他有少量财产的各色人等也愿意采用这种方式来进行投资。企业主因此可以从许多熟悉、信任他们的当地人那里获得资本。布莱克本的棉纺工厂主卡德韦尔、伯利和霍恩比在他们1812年的帐册中有97个小投资者的名单,其投资总额为36000英镑, 几乎所有的借款只是用简单的口头保证还本付息来担保〔35〕。证券机构的出现使小有产者也可以进行投资,并且可以分散投资以减少风险,通过发行债券进行借款并建立起用于从事交易的机构也可以吸引投资,满足工业革命时期经济发展的资本需求。
在英国工业革命前期,金融机构通过贴现票据、间接提供长期贷款以及采用债券等方式筹集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来为经济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在英国工业革命前期,资本需求并未出现显著增加,资本的来源主要是企业主的自有资金、从非正式的资本市场和正式的资本市场筹措的资金。它们共同满足了工业革命前期的资本需求,促成了经济的发展。当然,从荷兰等国流入英国的外国资本也是资本的来源之一。
注释:
〔1〕B.W.Clapp,Dvcuments in English Economic Histyory,London,G.Bell & Sons Ltd,page 137~138.
〔2〕T.S.Ashton,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1760~1830,Oxford,1977,page 95~97.
〔3〕S.G.Checkland,The Rise of Industrial Society in 1815~1885,Longman Group Limited,page 115.
〔4〕W.W.Rostow,The Stage of Economic Growth,Cambridge, 1971,page 49.
〔5〕G.E.Mingay,The Gentry:The Rise and Fall of a Ruling Class,London,Longman Group Limited,1978,page 166.
〔6〕考特《简明英国经济史》,方廷钰、吴良健、简征勋译, 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95页。
〔7〕G.E.Mingay,Enhlish Landed Society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London,1963,page 190.
〔8〕Pat Hudson,The Genesis of Industrial Capital Longman,1973,page 90—91.
〔9〕Herbert Heaton,Finaning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in Bulletin of Bussiness Historical Society,Vol.XI,no.1, Feburary,1937.
〔10〕Francois Crouzet,Capital Formation in Great Britain During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in Seco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Economic History,Aix—en—Provence,1962,Ⅰ.
〔11〕Pat Hudson,The Genesis of Industrial Capital, page 219.
〔12〕Pat Hudson,The Genesis of Industrial Capital, page 221.
〔13〕Francois Crouzet,Capital Formation in Great Britain During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14〕Toel Mokyr,The Economic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London,George Allen & Unwin,1985,page 36.
〔15〕Pat Hudson,The Genesis of Industrial Capital, page 86.
〔16〕Leslie Clarkron,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A Compendium,New Jersey,Humanities Press,1990,page 25.
〔17〕Phyllis Deane,The First Industrial Revolution, Cambridge,1979,page 179.
〔18〕B.R.Mitchell,Economic Development of British Coal Industry,Cambridge,1984,page 57.
〔19〕G.E.Mingay,The Gentry:The Rise and Fall of a Ruling Class,page 167.
〔20 〕G.E.Mingay, English, Landed Society in theEighteenth Century,page 191.
〔21〕Pat Hudson,The Genesis of Industrial Capital, page 86.
〔22〕艾里克·威廉斯《资本主义与奴隶制度》,陆志宝等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99页。
〔23〕Phyllis Deane,The First Industrial Revolution,page 179.
〔24〕John Wesley,Sermons on Several Occasions,转引自& R.H.Campbell & R.G.Wilson,Entrepeneurship in Britain 1750 —1939,London,Adam & Charles Black,1975,page 100.
〔25〕C.W.Barclay,A History of the Barclay Family,转引自艾里克·威廉斯《资本主义与奴隶制度》第97页。
〔26〕杨豫《英国社会结构和产业革命》, 载于《世界历史》1986年第6期。
〔27〕Mohe Buchinsky and Ben Polak,The Emergence of a National Capital Market in England:1710—1880,in the Journal ofEconomic History,vol.53,March,1993.
〔28〕Peter,Lane,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Book Club Association,1978,page 129.
〔29〕Peter Lane,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page 129.
〔30〕Charles More.The Industrial Age:Economy & Societyin Britain 1750—1985,Longman Group uk limited,1989,page 40.
〔31〕考特《英国经济简史》,第103页。
〔32〕Phyllis Deane,The First Industrial Revolution, page 197.
〔33〕T.S.Ashton,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1760—1830, page 85—86.
〔34〕R.H.Campbell & R.G.Wilson,Entrepreneurship in Britain 1750—1939,page 67.
〔35〕S.D.Chapman, The Cotten Industry in IndustrialRevolution,The Macmillan Press LTD.,1977,page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