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占领时期台湾糖业改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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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改良廍,主要是对旧式廍压榨甘蔗装置的改造而成的。传统的旧式廍,由牛带动两个竖立的石碾而进行甘蔗压榨,榨出来的蔗汁经数口铁锅连续的煎熬而形成红糖。由于压榨力量不大,大量的蔗汁残留在蔗渣里最后被当成燃料烧掉,熬成的红糖则因含有大量的糖蜜而品质低劣。改良廍用蒸汽机或石油发动机作为动力源取代牛,并用横置的铁辊,(早期的改良廍多采用单重三转子压榨机)取代石碾。煮糖的形式则仍和旧式廍相同,但由于蔗汁增多铁锅数相应增加。它生产的糖仍和旧式廍一样,是含蜜的粗糖。不过由于它的压榨机力量大,甘蔗能得到充分利用,效益也就大大提高。

第一个改良廍是由陈普臣等6人合资,于1905年设立于凤山厅大竹里篱仔内庄,采用大马力石油发动机的振祥制糖会社(1904年12月-1905年4月间建设)。它在该榨季试运行获得成功,产糖2万余斤①。振祥稍后,南部传统产糖区的台南山嵌顶,斗六刺桐巷等地也有几个改良廍,都获得了成功。或许它们的成功显示了榜样的力量;1905年的调查显示,当年筹备改良廍的,在南部传统产糖区有43个,中、北部地区有6个。次年的统计数字表明实际建立了52个②。中、北部地区改良廍较少乃因它是传统稻作区,即使旧式廍也相对为少数,一般都处于山间僻地。1906-1907年夏威夷的玫瑰竹种甘蔗在台湾引种成功,由于该蔗种适宜水田种植,中、北部的甘蔗种植乃随之扩大。基于水田甘蔗的改良廍也因应发展。第一个这种改良廍是日本人松岡富雄1907年设立于台中市郊的松岡制糖所,压榨能力为100吨③。(所谓压榨能力指糖厂或廍一天12个小时所能压榨的甘蔗数量。下同。)

在改良廍兴起之时,新式糖厂尚处于开创阶段。日资大规模制糖厂仅有台湾制糖株式会社的桥仔头工厂一家,此外还有几家小型糖厂,其产糖量尚不如改良廍和旧式廍之和。1906年以后,日资新式糖厂相继设立,它们投产以后,新式糖厂的总产糖量随之上升,1908-1909年期是一个转折点,新式糖厂的产量已超出两种廍产量之和。但改良廍尚有空间可以发展,它的廍数和产糖量继续上升,至1911年达到顶峰,以后逐年走下坡路,20年代以后则微不足道。

改良廍兴起也快,衰落也快,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日本学者矢内原忠雄对此现象的解释是:改良廍是从旧式廍到现代化新式糖厂的过渡形态,随着现代化新式糖厂的发展它必然衰落④。这种解释被普遍接受,改良廍也因之被忽略。但对矢内原的解释仔细演绎之后可以发现,他的解释是建立在机器大工业必然战胜小型传统企业的产业演进史观上的。但这种演进的前提是自由资本主义。在日据时期台湾作为一个殖民地的前提下,我们是否还应当考虑殖民地的特质以及当局各种殖民政策对产业演进的具体影响?同时,迄今为止的历史经验表明,后进地区传统产业的现代化,可以走大企业的道路,也可以走中小企业的道路。大企业道路因代表经典的产业发展模式而受到重视,中小企业道路则往往被忽视。对于历史上存在过的中小企业的研究,或许能开拓我们对现代化的模式的多角度视野。

改良廍兴起的背景

改良廍之兴起,是因应殖民当局——台湾总督府殖产兴业政策的需要的。

日本占领台湾的最初年代里,为镇压台湾人民的武装反抗,军费开支浩繁。其他事业费如土地调查费,铁路、港口、邮电建设等支出也十分庞大。而总督府初期的财政收入仅有田赋和专卖,收支不抵。台湾财政(时称特别会计)须仰赖日本中央财政一般会计的补助。

自1896年至1904年补助金总额达三千多万元,占该时期台湾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左右。然而,此一时期日本财政本身也十分窘迫,对于经营台湾的巨额费用感到力不从心,因此有“卖掉台湾”的提议出现。在这种情况下,第四任总督儿玉源太郎(任期1899.2-1906.4)在其任内提出了殖产兴业政策,发展官营事业和民间产业,增加税源,以期达到财政独立。但官营事业中的铁路、港口都是长期投资,一时难有收益。专卖收入也不能无限榨取,否则将招致不满和反抗。因此,发展民间产业问题逐被突出,而制糖业遂被选为首要发展的产业。首选制糖业自然因为这是台湾的传统产业,另外日本本身产糖很少,所消费的糖绝大部分依靠输入,可以成为台糖的主要市场。

此外,首先制糖业,还因为预计“砂糖消费税法案”将获得通过(该法案后来在1901年3月通过),砂糖消费税将成为一个重要的税源。

那么,应如何发展制糖业呢?在当局和业者之间存在着三种看法:一是认为台糖虽然质量粗劣,但有其传统销路。如改变质量,则需要和洋糖竞争,反而不利,不如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增加产量;二是认为必须采用新式机械,但当前交通不便,甘蔗不易集中,不妨利用石油发动机或甚至仍利用水牛,但将石碾改成铁制压榨机,则产量即可以在原有的16,000万斤的基础上,更提高9,600万斤;三是认为应采取大机器大工厂制糖方法,但当前因交通不便等困难,且大规模工厂资本来源未有着落前,可暂时采用第二种方法,但台糖生产终究要象美国南部,西印度群岛等地那样采取大型工厂的方式⑤。按照第一、二种看法,所生产的只能是含糖蜜的粗糖,即台湾传统所产的红糖,它不能作为精制糖(白砂糖)的原料,但可以作为一种低级的直接消费品。明清以来,台湾红糖在日本一直拥有固定的市场。日本开港以后,西方洋糖逐渐占领日本的大部分市场,但毕竟难以将红糖完全驱逐。

1901年台湾总督府聘请农学专家新渡户稻造考察台湾蔗糖业。当年9月份新渡户提出以甘蔗种植业改良为中心的“糖业改良意见书”。“意见书”关于农业部分为总督府全盘接受。关于制糖业方面,新渡户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当局,一、应从国外购入小型压榨机,经试验后无利或低利贷给廍主;二、应劝诱资本家投资于大规模制糖厂,为此应将甘蔗产地情况调查清楚,公布于资本家,并对设立大规模制糖厂给予奖励;三、应劝诱耕作者组成蔗糖生产组织⑥。新渡户的建议和前述三种看法是相呼应的。大致说来,三种看法当中,持第一种看法的为本地业者,第二、三种为当局的看法。而总督儿玉源太郎,民政长官后藤新平等倾向于大机器生产,殖产局的一些官员则倾向于小机器生产⑦。

要发展大规模制糖需要巨额资本,台湾本地资本没这个力量,而日本国内资本是否愿意投资则取决于能否获得利润。而当时各方面的背景是,从岛内来说:1、南部传统产糖区的武装抗日十分活跃,存在着所谓的“治安问题”;2、本地糖商和几家外商在岛内蔗糖生产和贸易中根深蒂固,和蔗农有各种关系而易获得甘蔗。若日资设立大规模糖厂的话,担心原料来源难以保障;3、岛内交通不便,糖厂所需的大量甘蔗难以集中。从日本国内来说,则1,因预计砂糖消费税法案将获得通过而导致洋糖的大量投机性输入,引致糖价暴跌;2、金融市场存在着高利率。从国际上来说,则欧洲各甜菜糖产国在本国政府的补助下大量输出,日本因不平等的协议关税条约而无法阻挡其倾销。在这各种背景下,日资投资台湾制糖业要赢利是困难的。必须由总督府给予资金利息补助才能保证利润。1901年三井财团投资建立的第一家日资糖厂台湾制糖株式会社桥仔头工厂,两次共投入100万元,获得了总督府年利6%的利息补助。但此时因专卖收入减少,台湾财政发生困难。同时日本因扩军备战对抗俄国,财政紧迫,难以增加对台湾特别会计的补助,因此总督府无力提供更多的利息补助来劝诱其他日本资本集团投资台湾制糖业。总督府发展大规模制糖厂的政策遂遭搁浅。从1901-1906年,再无日本国内资本投资台湾制糖业。总督府的殖产兴业政策不得不转向本地资本。

本地资本按其构成来说是无法承担大规模制糖厂的资金的。据日据初的调查,本地的地主、商人拥有财产情况如下:

表1:日据初期台湾本地的富人

财主人数 商人人数

100万元以上:

1

50万元以上:12

40万元以上:21

30万元以上:42

20万元以上:43

10万元以上:40

7

5万元以上: 82

14

4万元以上: 44

16

3万元以上: 84

31

2万元以上: 237 44

1万元以上: 725 139

资料来源:据“台湾协会会报”第98号“台湾的财产家”两个统计表制成。

从上表来看,人数最多的是1-10万元,其次是20-40万元。这些富人的资产构成中,不动产占很大部份,流动资金不多。以林本源等6个最富有的人来说,其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土地价值地租收入 其他

林本源 :300315

林烈堂: 72 0.38 28

郑如兰: 52.1

0.3 14.8

吴鸾旗: 80 0.2 10

林季昌: 40 0.13 10

资料来源:台湾惯习研究会“台湾旧惯纪事”第1卷第12号。

参照这样的财产结构,一般的富人扣除不动产后,所能调动的资金不过数千至数万元。清季和日据初期,本地人当中盛行的集资方式是合股,集资范围有限,不能与股份制相比。据1910年的调查,本地人在糖业方面的合股组织状况如下:合股组织个数:121;最大组织资本额10万元;最小3.6万元;合股人员数最多的为109;最少的为3人,等等⑧。显然,这样的资金状况和合股的形式投入于制糖业,最多只能适应于小型糖厂与改良廍。因此,总督府采取了奖励,促进本地资本兴办小型糖厂与改良廍的政策。

1902年,总督府在新渡户稻造“糖业改良意见书”基础上发布了“台湾糖业奖励规则”,该规则规定,装置有一日(12个小时)能消耗12,000贯(合45吨)原料甘蔗机器的粗糖业者,总督府给予机器购置费补助或实物拨给,出借等奖励⑨。45吨的日压榨能力是旧式廍的上限,因此,该规则把旧式廍排除在外,但能适用于小型糖厂和改良廍。同时,临时台湾糖务局从海外购入35台小型甘蔗压榨机,加以示范,然后拨给或借给本地制糖业者⑩。在总督府的奖励促进下,本地资本的小型廍和改良廍迅速发展起来。

本地资本最先设立的是几个小型糖厂,改良廍之设立还在其后。但随后,小型糖厂的设立即陷于停顿,而改良廍的兴起却如火如荼,势头之迅猛,已见前表。

实行糖业奖励政策的1902年以后,台糖生产摆脱了日据台湾以来的下降局面。产量曲折地上升,而1906-1908年的产量已大大超过1895年的产量。

表2:1895-1908年台糖产量(担)

1895: 920.891;1896: 828.927;1897:779.942

1898: 683.994;1899: 815.202;1900:445.280

1901: 585.145;1902: 908.704;1903:506.085

1904: 758.343;1905: 826.336;1906:1,273.884

1907: 1,064.615; 1908: 1.092.015;

资料来源:大园市藏“台湾始政四十年史”第四编产业

这期间,除了一家日本国内资本的大制糖厂以外,其余的全是小型糖厂和改良廍。除了少数岛内日本人和一家英商怡记以外,小型糖厂和改良廍都是台湾本地资本。台糖产量的提高带来了大量的砂糖消费税收入,1904年以后砂糖消费税已超过百万元。

表3:总督府的砂糖消费税收入(万元)

1903:

76.1; 1904:

145.4;1905:186.6

1906:

239.99;1907:

200.08;

1908:350.2

资料来源:东乡实,佐藤四郎“台湾殖民发达史”第十一章财政,等。

巨额的砂糖消费税使得总督府财政——特别会计得以在1905年独立,比日本大藏省与台湾总督府协定的独立时间大大提前。特别会计的独立,本地资本的小型糖厂和改良廍所起的作用是不小的。

改良廍发展的内在原因

1908年以前,改良廍和小型制糖厂都得到当局的支持、奖励,小型糖厂获得奖励种类和数量都比改良廍多得多,但景况却不如改良廍,以致发展停顿。

既然小型糖厂的外部条件比改良廍只会更好,我们只能从内部去找原因。在正常的情况下,企业的盛衰取决于其经济效益。那么,二者经济效益各自如何呢?当局有关人士在1905年对新式糖厂、改良廍以及旧式廍三者进调查,其各自经济效益如下(本文略去旧式廍部分):

表4:各式制糖企业盈亏表

*赤砂糖为分蜜糖。

**原文如此。按赤砂糖卖价与糖蜜卖价两项相加,似应为9,863元。

***原文如此。按赤砂糖卖价与糖蜜卖价两项相加,似应为659,732元。

*红糖为含蜜糖

资料来源:“台湾各式制糖法损益比较”:台湾协会会报第90号,第91号。

根据上表,改良糖廍的收益比新式糖厂要好得多。实际上,最早创立的那些新式糖厂,无论日资还是本地资本,都难以赢利,1905年度仅日资台湾制糖株式会社和本地资本麻豆制糖略有盈余,而这些盈余乃是当局为支持新式糖厂酌情少征税收的结果(12)。丰厚的利润,是改良廍得以发展的最基本的原因。另外,对本地人来说,改良廍的显著优点还有资金占用低。本地资本构成量既小,新式糖厂,即使是小型的,其固定资产投资往往就占据了他们几乎全部的资本,使得他们常常陷入流动资金困难的局面。而改良廍的投资所需仅数万元,只相当于二、三个旧式廍,几个旧式廍主,合在一块,就可以改换成一个改良廍(13)。因此本地资本纷纷投资改良廍,形成了1905-1911年改良廍发展的局面。

改良廍效益好于新式糖厂,主要原因在于它的生产、管理费用低。以每百斤蔗糖的生产费用来说,新式工厂为改良廍的2.55倍。

表5:1905年百斤蔗糖生产费(元)

制造费 包装费 修理费 营业费 合计

新式糖厂

0.800.300.101.10

2.30

改良廍 0.300.250.050.30

0.90

资料来源:同表4

从总支出来讲,新式糖厂的生产费用占30.14%(1905年)或32.5%(1904年),而改良廍只占20.47%或22.83%。

以上调查时间为新式糖厂和改良廍的初期阶段。新式糖厂要超过改良廍,就得提升技术水准以提高生产率,并扩大企业规模,形成规模效益(新式糖厂,即使日资台湾制糖株式会社的桥仔头工厂,日压榨能力亦只有350吨,与后来许多千吨,千二百吨的工厂相比小得多了,本地资本的小型工厂更不用说了),来降低生产费用。这些方面,后来新式糖厂都做到了。20年代以后,一些日资大糖厂建立酒精工厂,利用糖蜜生产酒精,更进一步降低了综合成本(参阅表6)。

表6:新式糖厂和改良廍糖生产费(每60公斤台币元)

年份

 新式糖厂

改良糖廍

年份

新式糖厂

改良糖廍

1919

11.979 14.571 192510.385

11.252

1920

20.771 28.454 192610.707

10.936

1921

16.995 26.776 192712.046

10.066

1922

12.988 15.292 1928 9.87 9.041

1923

11.541 11.299 1929 9.2628.47

1924

10.519 11.157 1930 8.3267.96

资料来源:《台湾之糖业(统计)》,“台湾银行季刊”第二卷第二期。

然而,早在新式糖厂做到这些以前的1911-1912年间,改良廍的发展就已逆转,它的衰落,并非与新式糖厂竞争的结果,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改良廍衰落呢?

日资对改良廍的合并

改良廍的兴起,是在总督府的鼓励支持下的,其衰落也离不开总督府政策这个背景。虽然改良廍在总督府殖产兴业政策中发挥了作用,但并未因此改变它在总督府心中的形象,总督府决策层仍念念不忘大规模制糖厂方针。1903年欧洲甜菜糖产国召开布鲁塞尔会议,议决各国政府一致停止对甜菜糖输出的补助。总督府意识到这对台湾蔗糖业来说是一个大好的契机。1904年秋,临时台湾糖务局事务官浅田知定出洋考察西方国家制糖业之前对记者发表演说,阐述总督府的糖业方针时说:制糖业终究要采取西方国家那种日压榨能力1.200吨的大规模制糖厂方式,经济上才是有利的,流通过程中也才更有效益,总督府将专注于发展大规模制糖的可能与时机。他说,布鲁塞尔会议后糖产国将把市场从国外转向国内,随着日本人均糖消费量的增加和人口的增长,将形成一个巨大的市场,对台湾蔗糖业是一个绝好的时机。他吁请日本资本家把握这个时机(14)。

但1903-1905年,对俄备战和日俄战争期间,日本经济界呈紧张状态,尚无余裕注意及台湾蔗糖业。日俄战争结束的次年,因引入外资,铁路国有化等原因,日本国内资金充裕,金融利率下降,资金急于寻求出路。同时由于预见到1911年7月协议关税条款即将到期,届时日本有可能筑起关税壁垒以抵御外国砂糖倾销(15)。日本资本转而积极投资台湾蔗糖业。

1906年12月29日于东京银行集会所召开的明治制糖株式会社成立大会揭开了日资大规模投资台湾蔗糖业的新阶段。明治制糖主动不要总督府的利息补助,从此,当局对日资大糖厂的支持从资金方面转到政策方面。

紧接着明治制糖之后,日本国内资本纷至沓来,制糖会社纷纷成立。最早成立的台湾制糖株式会社则不断增资扩展。原为本地资本的盐水港制糖因增加500万元日本国内资本而于1907年3月彻底改组成日资会社。此一时期本地人成立的现代的会社仅有台湾首富林本源制糖,资金300万。众多的制糖会社建立了许多大规模的制糖厂(参阅表7)。

表7:1906-1913新建的大规模制廍

资料来源:大园市藏:《台湾始政四十年史》第四编产业;台湾大观社《最近的南部台湾》第九章等。

*本表仅包括粗糖制造工场,盐水港制糖的一个白糖工场因此未包括在内。其次本表不包括扩建的工厂。

日资大量湧到,圆了总督府决策层发展大规模糖厂的梦。以往“温存”奖励本地资本设立改良廍的政策已不复有存在的必要。当许多人因改良廍利润丰厚而争相设立之时,总督府对其政策已从奖励转向限制,尤其当改良廍和新式糖厂发生利益冲突时更是如此,这种冲突主要是围绕着原料获得问题的。

日据时期,制糖厂80%的原料甘蔗要靠农民提供,而农民要比较甘蔗和粮食作物的收益才能决定是否种甘蔗。另一方面,稻米向来也是台湾的重要农产,为了保证本岛的需求和向日本输出,甘蔗种植面积也不能无限扩大。大制糖厂既投下庞大资本,就不能让设备闲置,为了保证原料,他们不但自己相互争夺,同时把眼光瞄准了改良廍和小型糖厂。

实际上,在第一家日资大糖厂——台湾制糖株式会社成立后,日资糖厂和本地业者在原料上的冲突就已初露端倪。台湾制糖桥仔头工厂所在地是陈中和(举办新兴制糖)和王雪农(举办盐水港制糖)等本地商人以及英商的传统活动区域。日据前他们和蔗农就有各种联系而较易获得甘蔗。为了避免冲突,确保日资糖厂的原料来源,盐水港厅首先于1904年5月发布了“制糖场取缔规则”,为各个制糖厂指定划分了原料地盘。凤山厅与阿猴厅随之仿效。在此基础上,总督府于1905年6月发布了“制糖场取缔规则”,规定:凡全部或部分采用新式机器的制糖场应获得临时台湾糖务局的许可,获得许可后糖务局为其划定相应的原料采取区域。该区域内的甘蔗只能卖给该制糖场,而不能运出区域外。同时未经糖务局许可,区域内不准设立旧式廍,以此保证制糖厂有充足的原料来源并避免其相互之间的冲突。日资大量湧入台湾制糖业以前,本地资本的小型糖厂和改良廍都能获得一个原料采取区域,而且多在南部重要产蔗区,位置不错。而当日资大规模制糖厂愈来愈多愈来愈大时,它们不可避免就要来夺取这些原料采取区域。

明治制糖对本地资本麻豆制糖和维新制糖的合并典型地体现出这一点。明治制糖1907年1月登记成立时期获得了位于台南厅肖垅,总爷及嘉义厅蒜头的原料采取区域,该区域跨麻豆制糖和维新制糖的采取区域。因此明治制糖在开工前的1907年8月就合并了麻豆制糖,又在1910年6月合并了维新制糖,将其采取区域连成一片(17)。又如东洋制糖在1910年合并斗六改良廍,1911年为扩大原料采取区域又合并赖尚文改良廍,这是一个仅有40吨压榨能力的小型的改良廍(18)。最大的制糖会社—台湾制糖对本地资本台南制糖的合并同样如此。台南制糖拥有一家小型糖厂和四个改良廍,其采取区域和台湾制糖桥仔头工厂的采取区域相邻,是台湾最重要的甘蔗产区,台湾制糖通过收买其股份最终在1909年8月将其合并(19)。

亿源改良廍的遭遇则从另一方面体现了本地资本在原料问题上的处境。位于中部的亿源商号改良廍是王雪农于1911年设立的,1915年大规模投资,奖励大甲溪以南4,500甲土地的甘蔗载培。其时,中、北部新式糖厂尚不象南部那么多,许多土地尚未被编入原料采取区域,上述4,500甲土地内只有一些旧式廍。1918年,日本大资本家大仓喜一郎,阿部幸兵卫系的新高制糖厂扩展到大甲溪一带,上述4,500甲土地全部被当局无偿编入新高的原料采取区域。亿源为奖励甘蔗栽培而向日资安部、增田屋、三井物产举债的数十万元无法偿还,遂被债权人合并到沙鹿制糖(资金200万日元)(20)。

为了避免原料采取区域的冲突,当局的政策是撤除改良廍。为此当局于1908-1910年新式糖厂勃兴的期间,拿出202,900元的赔偿金,撤除许多改良廍(21)。1910年开始,因台湾糖产量已大幅增加,日本消费饱和,有生产过剩之虞,殖民当局乃于1910-1918年实行“制糖能力制限”政策,首当其冲者为改良廍。新式糖厂虽也在限制范围内,但已获许可设立的新式糖厂数和制糖能力仍能增加,而这些新式工厂开工时,其原料采取区域内的改良廍就被取缔。“能力制限”时期过去以后,这些被取缔的改良廍大多数没有恢复(22)。

日据时期台湾制糖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双重的合并运动,一方面日资企业吸收合并本地人的小糖厂(及个别欧美小糖厂)和改良廍,使本地资本从属于日本资本;另一方面,日资企业自身也在集中、合并,此一运动又分两个阶段,前一阶段合并集中体现了日资企业间瓜分、妥协原料产区的意义,后一阶段则体现着瓜分市场的意义(23)。历来对于日资企业自身之间瓜分原料区域注意较多,而对它们在初期排挤本地资本、夺取本地资本的原料区域注意较少。以上分析表明,在原料采取区域制度的作用下,改良廍不可避免要被日资糖厂合并,走向衰落。

除了为夺取原料采取区域而合并改良廍以外,日资还因改良廍丰厚的利润而对其进行合并,这主要是岛内日资进行的。

在改良廍刚兴起的年代,岛内日本人尚少进入这一领域。1908年以前,岛内日资创办的改良廍,除了前述松岡富雄在台中的松岡制糖所以外,北部仅有宜兰制糖所一个,东部仅有贺田组一个,南部最多,亦仅有4个(24)。1909年以后岛内日本人大举进入这一领域,或创办或与本地人合办或收买本地人的改良廍而拥有了许多廍。以南部为例,1911年,岛内日本人已拥有改良廍14个,而本地人拥有的数字则下降许多。以后,本地人拥有的改良廍数比日本人拥有的减少得更快。

表8:台湾南部本地人日本人拥有改良廍情况变化。

资料来源*眇田雄佑卫门“台湾糖业旧惯一斑”

**南部物产共进协赞会“南部台湾”

***第二回南部物产共进协赞会“南台湾”

不仅岛内日本人,甚至冲绳人也在台湾创立改良廍(他们在冲绳也经营改良廍),冲绳拓殖制糖和冲台制糖分别拥有前大埔和新威改良廍(25)。

岛内日本人和日本国内资本不一样,后者以巨额投资一下子就建立大规模制糖厂。岛内日本人资本小得多,他们往往从小型糖厂起家,逐渐发展,而改良廍也常常被利用为起点。改良廍和小型分蜜糖厂的区别在于蔗汁加工处理部分,只要把改良廍熬制红糖的部分改成制取分蜜糖的装置,就成为一家小规模新式糖厂。压榨能力的扩大则可以通过改换装置(早期改良廍多单重三转子压榨,后期有变换为多重压榨的)或增添同样的小型设备很容易做到。改良廍利润丰厚,自身积累再加上少量的增资,是不难达到的。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如原由本地资本创办的永兴制糖拥有噍吧哖(压榨能力120吨)和三重溪(压榨能力40吨)两个改良廍,被在台北的日本人栅濑军之佐等人接办后,前者扩充至300吨,后者扩充至120吨,最后并改产分蜜糖(26)。王雪农1909年创办的斗六改良廍,压榨能力300吨,1910年加入日资改为股份制并将改良廍改成分蜜糖工场,压榨能力增至500吨(27)。本地人廖焕文和日本人持木壮造共同经营的番子脚改良廍,被日本人小松楠弥收购后,增添了一台单重三转子压榨机,压榨能力增至350吨,后又被东洋制糖合并,压榨能力又增至450吨。小松楠弥在1911年还创办了大甲制糖所(改良廍)压榨能力200吨,大甲改良廍和北港制糖合并后改称北港制糖月眉制糖场。并在1915年改成分蜜糖工场,能力增至300吨(28)。类似的例子还有沙鹿、高美、亿源、松岡、台中、协和、树杞林、苗栗……许多改良廍。

在日据中后期,台湾最重要的一些日资糖业公司中,帝国制糖,昭和制糖和东洋制糖的发展和改良廍的作用是分不开的。

帝国制糖1901年10月30日成立,资本500万元,实收75万元,以松岡富雄创办的改良廍松岡制糖所和收购本地人的协和、台中两个改良廍为出发点。次年12月方开设台中第一工场,压榨能力750吨,第三年开设台中第二工场,压榨能力300吨。如此渐次发展而形成一家拥有好几个粗糖和精制糖工厂及自备运输船舶的较大的制糖公司(29)。

如果说帝国制糖发展初期改良廍和新式糖厂作用都很重要的话,那么昭和制糖株式会社则基本上由一些改良廍发展而来的新式糖厂组成。昭和制糖1927年9月方建立,收购宜兰制糖所为其出发点。宜兰制糖所乃从最早的一批改良廍发展而来。以后昭和制糖渐次收购竹山、玉井制糖,合并沙鹿、新竹(拥有树杞林、苗栗工场)制糖,而拥有6家工厂。其中,沙鹿的前身即前述王雪农创办的亿源改良廍,压榨能力120吨。日本债权人将其接收后,与高美改良廍(压榨能力60吨)合并,组成沙鹿制糖株式会社。1921年沙鹿制糖改产分蜜糖,次年压榨能力扩充至300吨。1934年1月沙鹿制糖并入昭和制糖。新竹制糖则是由安部幸之助、松岡富雄两人于1919年8月在松岡拓殖会社的基础上成立的。松岡拓殖拥有新竹树杞林(又称竹东)、苗栗两个改良廍,苗栗工场并入新竹制糖后的次年改产分蜜糖,压榨能力扩充至500吨。新竹制糖同样于1934年并入昭和制糖(30)。旅日台湾学者涂照彦认为1909-1910年从台湾糖业史的分期上来说是岛内日系资本活跃的年代,他们在这一时期设立了许多小规模制糖厂(31)。而常常被大家忽略的是,许多这种小规模糖厂是从改良廍发展来的,这些改良廍有的是日本人创办的,有的是被收购合并的本地人办的改良廍。而这些小规模糖厂在日后台湾制糖业的发展中继续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日资企业对改良廍的合并包含着夺取原料采取区域和垂诞其利润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此外,在对改良廍的收购、合并运动中,日资企业本身也在不断的合并过程中,从而形成错综复杂的局面。这方面最显著的例子是台南制糖—东洋制糖—大日本制糖的合并过程。

台南制糖(台湾糖业史上有两个台南制糖,前一个是本地资本,1909年8月被台湾制糖合并。这一个是日本资本)于1913年2月以资金300万元成立,专事收购改良廍。它以收购永兴制糖为起点,其时永兴制糖刚从本地人手中转到岛内日本人手中不久。其后它不仅收购了南部地区的许多本地人的改良廍,也收购了岛内日本人和冲绳人的改良廍,而拥有宜兰制糖所(即后来被昭和制糖收购者)唯吧哖、下嵌、前大埔、新威、无水寮、内埔、狗氲氤、山杉林等改良廍以及冲绳岛的高岑、丰见城两个改良廍。除了这些改良廍以外,台南制糖仅还有一家白下糖工厂(仅有40吨)两家小型分蜜糖工厂(均为收购冲台制糖和冲台拓殖而得来),以及在日本的一家冰糖厂,由于台南制糖收购了大量改良廍,因而在南部拥有多达11,400余甲的原料采取区域。台南制糖于1916年被东洋制糖所收购。除了台南制糖,东洋制糖还合并了北港制糖以及其他许多改良廍。这些合并既有为了原料采取区域的(如前述合并赖尚文改良廍),也有为了改良廍的收益的(如合并斗六、乌日制糖),同时又包含了日资资本本身的合并运动(合并北港、台南制糖)。东洋制糖成为日据中期台湾糖业中一家重要的公司,但其自身最终于1927年12月被大日本制糖所合并(32)。

表9:大日本制糖株式会社系列制糖企业合并过程*

资料来源:大园市藏“台湾始政四十年史”;台湾大观社“最近的南部台湾”;南部物产共进会协赞会“南部台湾”;第二回南部物产共进会协赞会“南台湾”等

*本表仅包括大日本制糖在台湾的工厂。表中所列改良廍,有的并入其他工厂,有的可能予以撤除。

结语

以上分析表明,改良廍作为一种投资小,见效快的产业形式,具有发展为小型糖厂的可能与潜力,是本地资本发展现代化制糖业的一条可能道路,但在殖民地环境里,它首先被当局作为大资本引进之前的一个替代手段而用来纾解财政困难,大资本引进之后它则被视为垄断资本发展的障碍而被限制、排挤。改良廍的盛衰反映了日据时期台湾经济的殖民地本质。改良廍作为中小企业道路发展的可能性,更多的倒是被岛内日本人利用,拿来作为他们参与台湾蔗糖业的垫脚石。

改良糖的衰落,使本地人被排挤出台湾最重要的传统制造业。本地资本缺乏投资场所,只能沉淀在土地上,使得土地价格和地租长期居高不下,对社会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注释:

① “凤山厅下产业状况,台湾支部报”台湾协会会报第85号。

② “斗六厅下产业状况,台湾支部报”台湾协会会报第80号;“阿猴厅下产业状况,台湾支部报“台湾协会会报第81号;“台湾糖业的进步”,台湾协会会报第84号,等。

③大园市藏:《台湾始政四十年史》第四编产业第一章糖业。

④矢内原忠雄:《帝国主义下的台湾》第三章“台湾糖业之资本主义发展”。

⑤ “台湾糖制造方法的改善”,台湾协会会报第18号,“杂报”。

⑥新渡户稻造“台湾糖业改良意见”“四、本岛糖政上设施的急务”,第一,九,十,十三,十四等。

⑦(12)参阅森久男“台湾总督府糖业保护政策的展开”,《台湾近现代史研究》创刊号,龙溪书舍。

⑧临时台湾旧惯调查会第一部调查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第三卷下。

⑨律令第五号:台湾糖业奖励规则·第二条:府令第四十三号:台湾糖业奖励规则施行细则第七条,等。

⑩ “台湾糖业奖励的效果”,台湾协会会报第97号。

(11)王雪农为首的本地业者计划的盐水港制糖原来也是小型糖厂,但因接受总督府硬塞给的旧机器而形成350吨的压榨能力。规模与台湾制糖桥仔头工厂几相等。盐水港制糖后来因此而陷入资金周转不灵等困境。

(13)“台湾糖业的进步”,台湾协会会报第84号。

(14)“台湾的糖业”,临时台湾糖务局事务官浅田知定。台湾协会会报第72,73号。

(15)实际上,1911年7月协议关税条款废除后,日本对进口糖所课关税立即提高,并废除精制糖原料(分蜜糖)的进口退税制度。此举有利于台湾制糖业。

(16)府令第三十八号“制糖场取缔规则”第一条、第三条等。

(17)大园市藏《台湾始政四十年史》第四编产业第一章糖业,“七、明治制糖株式会社”。

(18)大园市藏《台湾始政四十年史》第四编产业第一章糖业,“六、大日本制糖株式会社。”

(27) 大园市藏《台湾始政四十年史》第四编产业第一章糖业,“六、大日本制糖株式会社。”

(28) 大园市藏《台湾始政四十年史》第四编产业第一章糖业,“六、大日本制糖株式会社。”

(19) 大园市藏《台湾始政四十年史》第四编产业第一章糖业,“五、台湾制糖株式会社。”

(20) 大园市藏《台湾始政四十年史》第四编产业第一章糖业,“一○、昭和制糖株式会社。”

(21)参阅矢内原忠雄《帝国主义下的台湾》第三章第一节“新式工厂的胜利”

(22)大园市藏《台湾始政四十年史》第四编产业第一章糖业,第三,“生产过剩防止设施”

(23)参阅涂照彦《日本帝国主义下的台湾》第四章第二节、第三节。

(24)眇田熊右卫门《台湾糖业旧惯一斑》第一章第一节第三款。

(25)第二回南部台湾物产共进会协赞会:“南台湾”总说·工业。

(26)南部物产共进会协赞会“南部台湾”“总说·产业”。第二回南部台湾物产共进会协赞会:“南台湾”“总说·工业”等。

(29) 大园市藏《台湾始政四十年史》第四编产业第一章糖业,“九、帝国制糖株式会社”。台湾大观社《最近的南部台湾》第九章口东洋制糖株式会社”。

(30) 大园市藏《台湾始政四十年史》第四编产业第一章糖业;台湾大观社《最近的南部台湾》第九章“(二)新竹制糖株式会社”。

(31)参阅涂照彦《日本帝国主义下的台湾》第四章第二节。

(32) 大园市藏《台湾始政四十年史》第四编产业第一章糖业,“五、台湾制糖株式会社。”“六、大日本制糖株式会社。”

日本占领时期台湾糖业改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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