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与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观之比较_恩格斯论文

马克思恩格斯与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观之比较_恩格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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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克思恩格斯与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历史方位的认识

比较研究马克思恩格斯(以下简称马恩)与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必须首先定位相比较的事物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历史方位。其目的,一是为了考察社会主义在人类历史长河中所处的位置(所处的阶段);二是为了揭示马恩与邓小平认识社会主义本质的出发点、角度、前提和认识问题的基础的相同点与差异。

1.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类历史划分的认识

对人类历史划分不同,考察的序列就不同。马克思对人类历史社会的划分有两个序列:即“三大形态”说和“五大形态”说。

“三大形态”说是马克思早年的设想,以马克思1857-1858年的《经济学手稿》为标志。马克思曾设想,人类社会划分为三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是自然经济和人的依赖关系。有四个特点:一是生产的目的是生产使用价值,而不是交换价值;二是人类社会以地域性共同体为经济单位;三是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合一;四是社会关系表现为人对人的依赖关系。第二阶段是商品经济与物的依赖关系。有四个特点:一是生产的目的是生产交换价值;二是经济单位是私人企业;三是劳动交换关系是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合一;四是社会关系是人对物的依赖关系。第三阶段是自由劳动经济和自由人联合体。有四个特点:一是生产的目的是发展人的能力;二是经济单位是全社会联合共同体;三是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合一(更高层次的合一);四是社会关系是自由人联合体。

“五大形态”说是人们最为熟悉的。但必须说明的是:其一、把人类社会划分为五种社会形态是马克思的思想,而作出明确概括(五个)的是斯大林。其二、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共产主义社会形态是同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相对立的,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包括在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之中的。在这里必须澄清的是:马恩在1875年《哥达纲领批判》问世以前,在1848年《共产党宣言》和1857-1858年的《经济学手稿》等著作中,他们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著述,在其含义上是没有区别的——同义语。即使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第一次对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作了“两个阶段”——具有不同特征的划分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以及恩格斯在1878年7月发表完的《反杜林论》第三章和1880年发表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仍是把“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两个概念视为同义语。而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明确“延用”(列宁语)为我们今天所说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那是马恩身后的事情。

2.“三大形态”说与“五大形态”说的比较

我们可以看到:其一、“三大形态”说是按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划分的;而“五大形态”说是按生产关系划分的。其二、按前者划分将“模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同资本主义的界线,而且在今天的实践中还将产生一系列理论问题;按后者划分,可以明确区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社会形态。其三、与“三大形态”相应的是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实践表明——任何民族、任何国家都不能“跨越”;而“五大形态”从社会形态发展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来说是可以“跨越”的。其四、从“三大形态”理论认识出发,马恩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属于“第三阶段”;而现实社会主义在社会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上也是属于马恩所说的“第三阶段”,但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程度上是属于马恩所说的“第二阶段”(商品经济)。其五、马恩的“五大形态说”中的“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与“三大形态说”中的“第三阶段”大致是统一的。区别在于:马恩从“五形态”的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中又划分出了“第一阶段”。现实中,人们正是把“第一阶段”“约定俗成地”(列宁语)称着今天的“社会主义”,并延用至今。(我们党十五大的表述是: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我国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邓小平在其文章中也是如此表述的。)由此,马恩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同义语使用时,与邓小平把“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使用时,马恩与邓小平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上的认识是有区别的。根据社会处在同一社会形态中的不同发展阶段所展示出的特征来概括社会的“本质”就必然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异性(区别),这里并不否认其“统一性”。

为了进一步探讨后面的问题,我认为:首先,社会无论是在它自身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是在它发展的“高级阶段”,其本质都是不变的,(“变”,意味着该事物已转化为它事物,);其次,我们只能说:存在着人们对社会本质的不同认识,而不能说社会有“多种”本质;其三,由于社会发展过程的长期性,必然有体现社会本质的阶段性特征表现出来,这些“阶段性特征”,虽然也体现了社会的某些或部分“本质”,但还不是“本质”本身;其四,社会的“本质”又的确是该社会区别于它社会的“质”的规定性,即通过社会的外部特征表现出来的。

二、马克思恩格斯与邓小平认识社会主义的基本方法

黑格尔说:方法是主观与客观相互联系的桥梁。理清马恩与邓小平认识社会主义的方法,是进一步研究马恩与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关键。

1.马恩认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基本方法

马恩对现代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认识和研究方法,归纳起来有两段表述最具代表性:一是“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去寻找,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反杜林论》)。二是恩格斯1886年1月27日《致爱德华·皮斯》的信:“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脱离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由此可见,马恩研究和认识现代社会主义的方法有两个:一是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即从“有关时代的经济学”入手;二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对“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进行辩证思维和逻辑推理。从“有关时代的经济学中”,马恩揭示了未来社会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之间在生产上的本质区别——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生产(《经济学手稿》);而马恩“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是:“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而“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即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反杜林论》)。

马恩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最显著区别的认识,首先是视其为社会的本质特征的。其二,由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生产,是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最本质的区别。其三,“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这表明《共产党宣言》中的“消灭私有制”应当是首先特指资本主义私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发展形式和资产阶级私有制的发展程度,代表着人类自从进入阶级社会以来的私有制的最高水平。)其四,当马恩强调共产主义是消灭资产阶级的所有制时,虽然也包含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同自从有阶级以来的各种社会形态的区别,但最主要的是强调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2.邓小平认识社会主义的基本方法

邓小平认识社会主义本质,首先是从“对历史的反思”的角度出发的。他对中国社会主义问题思考的思路是“我们曾经做过什么、我们现在能做什么、我们将怎么做。”而反思的结果,即得出的基本认识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其次,邓小平认识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方法是由两个方面构成的:一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二是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

邓小平“对历史的反思”,使他清醒地认识到: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推动作用(正向作用),不能长期被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所代替,即不能把不断变革上层建筑、生产关系作为推动社会生产发展的根本动力。邓小平认为,在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邓小平的认识方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实质。由此,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有机统一起来,形成了他认识社会主义的“事前判断原则”和“事后判断标准”相统一的基本方法。

3.马恩与邓小平认识社会主义基本方法的比较

相同点:

第一、马恩与邓小平都是坚持从“有关时代的经济学”、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出发,来认识社会主义的。

第二、马恩与邓小平都是从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进行对比分析,来认识社会主义的。

不同点或差异:

第一、马恩与邓小平认识社会主义的时代环境和条件不同。马恩处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时代的主题是“革命”,因而马恩认识“未来社会”是从批判资本主义、揭示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过程中完成的;邓小平是处在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将长期共存,时代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的时期,因而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是从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反思和现实分析中完成的。

由此,马恩是思考“未来社会”的合理性、必然性;邓小平是思考社会主义有哪些合理性、以及如何实现。

第二、马恩从创立现代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论出发,对整个人类历史作了纵向的研究,并指出:社会的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革是社会变革的终极原因。马恩是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放在整个人类历史进程中去考察、去比较,因此,他们对于“未来社会”的认识,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寻求普遍性的原则。

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是在社会主义已经由理论变为实践,已经可以运用社会主义实践所提供的经验、教训作历史的分析,并对落后国家(中国)社会主义的现实状态进行新的分析和再认识的过程中完成的。因此,邓小平是把社会主义放在中国的现实基础上加以考察。在一定意义上说,邓小平的认识是寻求具有特殊性的规律。

第三、马恩是在确认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是社会主义必须的前提的前提下,对“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进行辩证思维和逻辑推理中认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

邓小平是在正视落后国家(中国)生产力不发达的现实前提的前提下,对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对社会主义现实状况进行分析后认识社会主义的。

由此可见,虽然马恩同邓小平都是运用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对“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进行辩证思维和逻辑推理,但由于“发达生产力”与“生产力不发达”,这一认识问题的“前提”(推理基础)不同,因而马恩与邓小平在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上存在差异是必然的。(这里的所谓“差异”,不是指同一社会的“本质”本身有差异,而是指同一社会处在不同发展阶段上所展示出的阶段性特征被人们掌握,并以此作为判断该社会的本质时,存在判断前提的差异。)

三、马克思恩格斯与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比较

比较前的说明:其一,马恩从未对“未来社会”的“本质”作理论概括,笔者只能根据马恩的基本思想进行归纳;其二,从哲学上讲,事物的“本质”是抽象的,只能通过其外部特征进行把握,因此笔者归纳马恩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本质的认识,也只能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出发。其三、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作了明确的理论概括。

1.马恩认为:生产力的巨大增长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必备的前提。这是“未来社会”区别于阶级社会的首要特征——产生的基础不同。而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邓小平从中国现实出发,把马恩所说的“未来社会”产生的基础(必须首先做到),以及马克思关于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根本动力的思想,归纳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将要做到和必须做到)。

2.马恩认为:共产主义的特征“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是要“消灭私有制”。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

在这里,马恩的认识同邓小平的认识既有相同之处,又存在差异。相同的是:“资产阶级所有制”、“私有制”与“剥削、两极分化”是相互联系的。其差异是:“资产阶级所有制”、“私有制”是产生剥削和两极分化的基础(根源),而“剥削、两极分化”是“资产阶级所有制”、“私有制”社会属性的表现。之所以有这样的认识差异,是因为马恩对未来社会产生基础的有关论述同邓小平审视中国现实(生产力落后)之间的反差决定的。邓小平的认识,也许正是我们摆脱“世纪性困惑”——马恩社会主义理论同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实践之间的巨大反差的一种方法。

3.马恩认为:未来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在生产上的本质区别是:由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生产。马恩认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生存斗争停止了”(《反杜林论》)。在这一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到:由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生产,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在公有制基础上组织生产,对“未来社会”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在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中,既没有“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表述,也没有提出今天人们普遍使用的“公有制”概念。

邓小平曾经多次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关键是两条——“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或“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共同富裕”。虽然马恩与邓小平关于公有制在“未来社会”中的作用和意义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但是,由于他们认识问题的角度、认识问题的前提以及认识问题的出发点(审视问题的基础)有一定差异,因此对问题的归纳和总结也必然存在差异。

4.马恩认为,未来社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本质是:(经济组织)劳动者的自由联合体;(社会关系)人的自由联合体;(生产的目的、社会发展的目标)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本质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在这里,马恩的表述是指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发展阶段,换言之,是在共产主义高级发展阶段归纳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本质的。邓小平的表述是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中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归纳社会主义本质的。邓小平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吻合了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的思想:“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恩格斯在这里阐述的“可能性”,是指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可能性”转化为“必然性”就进入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要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必然性,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而邓小平正是把这种“可能性”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要体现的“本质”。

综合以上观点:一是马恩对未来社会的认识并没有区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两个概念:即使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也没有把“第一阶段”称着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二是马恩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论同落后国家社会主义现实存在较大的反差,因此,马恩同邓小平认识社会主义的出发点、角度、认识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是有差别的,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也是有差异的。三是马恩因时代的局限,以及他们严谨的科学态度并未对“未来社会”作详尽的描绘或“提出任何一劳永逸的方案”,因此,马恩没有明确概括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本质。(如果有,笔者认为应当是:由社会占有生产资料,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四是邓小平明确概括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即明确针对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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