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科学的几个问题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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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1)03-0003-04

一、社会科学的重要性

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具有伟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举世瞩目的成就与这个论断分不开。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了。可是邓小平同志讲的“科学”是包括社会科学的。这一点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现在人们一讲“科学技术”,就是指的自然科学和技术,重视科学技术就是重视自然科学和技术,社会科学并不包括在内。这种观念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错误,在社会上已经造成了不好的后果。如果不加辨析,不予澄清,还要造成长远的严重后果,其严重的程度将至少不亚于轻视自然科学和技术所造成的后果。

现在党和国家对自然科学和技术的重视达到了历史上最高的程度,这是一个伟大的转变。凡是承认事实的人都会看到这个转变的效果。我们中国古代的自然科学和技术曾经是走在世界前列的。可是由于封建统治阶级把自然科学和技术看成“奇技淫巧”,长期压抑,我们逐渐落后了。到了近代欧洲资本主义兴起,自然科学和技术以神奇的力量突飞猛进地发展起来的时候,我们就更落后了。明朝末年西方传教士到中国来给中国人讲一点自然科学,中国的官员们听了还觉得是海外奇谈。一直到鸦片战争时尝到了洋人“船坚炮利”的厉害之后才清醒过来。后来就搞洋务运动,办新学,开始比较重视自然学科和技术。但是已经晚了一大步。民国时期我们还是一个自然科学和技术十分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解放以后在我们党的领导下才有了发展自然科学和技术的条件,并且确实有了空前的发展。除了“文革”时期走了弯路外,我们在自然科学和技术方面取得的成就比解放前几千年的总和还要多,两弹一星就是集中的标志。但是我们现在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的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果不继续高度重视,奋起直追,就无法在世界科技革命的大潮中立足。我们对自然科学和技术不是重视过头了,而是还不够。现在有些人照搬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的一些理论,把自然科学和技术说成人类生存的祸害,我认为这是做错了文章。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在西方发达国家确实引起了许多严重问题,但那是人对它的运用的问题,说到底是社会制度问题,不是它本身的问题;何况人家那里的问题并不就是我们这里的问题。在我们这里喊自然科学和技术发展过头了,好比劝身体瘦弱的人减肥,是文不对题的。我们需要更进一步地重视自然科学和技术,而不是相反。

但是,在重视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同时,必须重视社会科学。(注:附带声明一下,我这里说的社会科学的含义是不严格的,相当于通常人们说的“文科”,包括了人文学科(the humanities)。也包括了古今中外的一切以人类社会、人类历史和人类精神世界为研究对象的理论和学说,其中有些并不能算“科学”。不过为了说话的方便,只好都叫做社会科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不是自然现象,而是人类社会现象、历史现象、精神现象。如果也研究自然现象,那也是研究自然现象与人类生活的关系,落脚点还是人类生活。它是人研究自己的学问。它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结论涉及人们的不同的利益,决定着人们的行为指向(也就是价值取向)。因此,在有不同的利益集团存在的社会里,社会科学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在有阶级存在的社会里也就是阶级性。不同利益集团的社会历史理论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论证本集团的利益的合理性,至于论证是否符合实际,符合的程度如何,那是另一个问题。不错,社会科学当中有些门类并不是意识形态(例如语言学),即使属于意识形态的门类也不是每句话都是意识形态。但是从整体上看,社会科学是意识形态,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马克思把这个事实说穿了。现在有人说这是“陈旧”的观点,要搞“非意识形态化”,说这才是“现代”观点。我看这无非是把说穿了的事实又遮蔽起来,把本来清楚的问题弄糊涂。意识形态的作用说到底是个形成舆论、影响人心的问题,也就是马克思说的“理论一旦掌握群众就变成物质力量”的问题,这当然非同小可。事实上,古今中外的各种利益集团没有不重视意识形态的。统治阶级尤其如此。中国的封建社会为什么延续那么长,以致有人说是超稳态的社会?当然有各种各样的理论解释。但是中国封建统治的一套强大周密的意识形态起的巨大作用是明摆着的。近代欧洲的资产阶级为了争得统治地位,也是从意识形态开始。从文艺复兴起,他们向封建的意识形态开火,兴起了一面又一面的理论旗帜——人性、个性、理性、民主、自由、平等,他们靠这个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夺得了统治地位。以后他们一刻也没有放松过意识形态的建构。他们深知这是关系生死存亡的大事,深知单靠自然科学和技术是不够的。前苏联的自然科学和技术是很强的,可是意识形态一垮,就象雪崩一样解体了。再想想我们中国从近代到现在的历史,事情也很清楚。一百多年前我们在饱受资本主义列强侵略的时候,许多抱着救国救民宏愿的志士仁人都曾经把国弱民穷的原因归结为自然科学和技术落后,梦想“科学救国”,结果完全行不通,因为在那种腐朽的社会制度下无法发展科学技术。他们终于懂得了首先要改变社会制度,于是向西方找社会科学的理论。开始没有找对,后来找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才得救了。新中国是怎么诞生的?是靠自然科学和技术吗?显然不是。是靠社会科学,靠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新中国成立以后,自然科学和技术才有了用武之地,它的巨大作用才发挥出来。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可以看到,我们建国以来的成就和失误首先还是取决于社会科学的状况。当“文革”的理论统治全国的时候,国民经济都到了崩溃的边缘,整个国家的命运都危如累卵,自然科学和技术怎么能发展?粉碎“四人帮”以后的拨乱反正又是靠什么?也不是靠自然科学和技术,而是靠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没有1978年真理标准大讨论,不驳倒“两个凡是”,怎么会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和今天的局面?邓小平同志说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本身就并不是一个自然科学的命题,恰恰是一个哲学社会科学的命题,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命题。正是这个命题为高度重视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和技术提供了理论依据。我们现正在实现的社会转型的每一次大的变化,也都是社会科学在起开路作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不是社会科学吗?没有它的指导行吗?社会科学还有一个巨大的功能,那就是铸造民族精神。一个没有自己的独立精神的民族是没有脊梁的民族,是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确有糟粕,并不都是好东西,但是又确有非常优秀非常宝贵的东西,这些成分成了维系、凝聚、鼓舞中华民族的强大精神力量。中华民族在历史上不知经历过多少磨难,遇到过多少惊涛骇浪,不仅没有搞跨,反而越来越强大,就靠这个精神。而这个精神主要是由历代的先进社会历史学说和理论孕育出来的。

社会科学起了这么大的作用,而居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我认为是不正常的。我并不赞成把现在的状况简单地叫做“重理轻文”,因为对“理”的重视并不存在过分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对“文”的重视确实严重不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好比人的两条腿,缺了哪一条都不行,轻视哪一条都不行。我以为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已经把问题讲得十分透辟,关键在于怎么理解,怎么落实了。

二、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

我们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的总体水平现在还很低,掌握科学知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强调掌握科学知识的重要性的同时,我认为有两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第一是要区别科学知识与科学精神。科学精神是贯串在一切科学技术工作的根本原则、根本方法和根本态度,它与具体的科学知识并不是等同的概念。科学精神的核心就是勇敢探索、不断创新,就是追求真理、服从真理,就是反对愚昧、盲从和迷信,一句话,就是实事求是。这是民族素质中至关重要的成分,比具体的科学技术知识更重要。专门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人离不开科学精神,不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人也同样需要科学精神。一个民族什么时候科学精神淡薄了、衰落了,这个民族就陷入昏庸和迷乱,就会走向灾难。我们民族的科学精神的根基并不深厚。我们现在还有数以亿计的文盲半文盲,没有受过基本科学训练的人也很多,许多迷信邪说以及种种“热昏的胡话”还有相当大的市场。对于许多人来说,不仅迫切需要学习科学技术知识,尤其迫切需要科学精神的启蒙。不要以为有科学知识的人就在一切事情上都必定有科学精神,必定不迷信。事实证明,有科学技术知识的人也可能没有科学精神,也可能相信歪理邪说。有些人在本专业领域中是能坚持科学精神的,否则他们就不可能作出经得起检验的成果;可是在本专业之外却仍然可能成为迷信的俘虏。这种颇具讽刺意味的现象在历史上就屡见不鲜。如果我们读一读恩格斯在一百二十多年前写的一篇短文《神灵世界中的自然研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0-302页。)那里面讲到的华莱士是与达尔文同时提出生物进化论的生物学家,克鲁克斯是发现化学元素铊的化学家,都是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功勋卓著的科学家。可是他们却被有些江湖骗子耍弄,相信荒谬绝伦的降神术、神灵照相之类的东西,而且到了痴迷的程度,闹出种种笑话。这似乎是不可理解的怪事。其实一点也不怪,因为他们虽然不缺乏具体的科学知识,但是却把科学精神抛弃了。恩格斯讲的这种现象不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吗?法轮功的痴迷者当中有的是缺乏科学知识的,但也有的人并不缺乏科学知识,有的人还是高级知识分子。为什么这些人也居然相信法轮功这样荒谬绝伦的胡说呢?就因为他们丢掉了科学精神。这就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教训:普及科学知识当然绝对必要,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弘扬科学精神。不只是科学技术工作者需要坚持科学精神,不专门做科技工作的人也需要有这种精神。

第二是要把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结合起来。科学精神追求的是认识的真理性,它并不决定人的行为的价值取向。从同一个符合客观实际的真认识出发,是可以作出多种价值选择的。科学技术是改造世界的伟大力量,但它的价值取向并不是由它自身决定,而是由掌握它的人决定的。科学技术研究什么,不研究什么,研究的成果用于什么,不用于什么,有极大的可选择性。它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这取决于掌握它的人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单靠科学精神是不能完全合理解决的。这需要有人文精神的统驭。人文精神的核心就是对人的幸福的关怀,就是热爱人民,尊重人民,为人民谋福利。有了这一条,科学精神的发扬才有正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技术如果脱离了人文精神的制约和导向,用于邪恶的目的,对人类的危害将是灾难性的。获得过诺贝尔化学奖的弗里茨·哈伯用他的“科研成果”为纳粹服务,屠杀反法西斯的人民,就是突出的一例。当然,离开了科学精神的人文精神只能产生出善良的愿望,很难给人民带来实际的福利;但是离开了人文精神的科学精神则可能产生出损害人民的后果。现在思想领域的许多消极现象不仅与科学精神的缺失有关,而且与人文精神的缺失有关。只看到前者而看不到后者是不全面的。因此,应当把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统一起来。

三、主旋律与多样性

思想领域里的多样性是必然的现象,也是从来就存在的事实。要看到,现在全世界有80%以上的人是信奉宗教的,不信教的人也不一定是无神论者,无神论者也不一定是唯物主义者,唯物主义者也不一定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是少数。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者多一些,但也还是少数。要求全国人民都是一种思想,都是马克思主义者,把这叫做“一元化”,那是脱离实际的幻想,不仅做不到,而且是有害的。“文革”期间有“用毛泽东思想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的口号,这是“左”的口号,推行的结果是看起来很“统一”,实际是万马齐喑,这教训是很惨痛的。我国是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多民族的大国。人民的社会地位、风俗习惯、文化教养、宗教信仰等等千差万别,思想的多样性是理所当然的。在改革开放的实践过程中,由于经济成分、就业方式、生活方式、利益关系等等的巨大变化,更使人们思想的多样性有了丰富的内涵和斑斓的色彩。这有利于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这是很好的事。对公民的思想的要求必须区分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层次,不能“一刀切”。只要是不违反祖国人民利益的思想都是容许的。

但是,思想的多样性和指导思想的“多元化”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这里说的指导思想我以为有两重含义:第一重含义是指党和国家决定治国方针所依据的理论;第二重含义是指在全国人民中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无论就哪一重含义来说,指导思想都只能是马克思主义,而不能是“多元”的。在指导思想上搞多元化,势必造成天下大乱。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仍然是观察社会历史的最正确最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历史证明中国人民选择马克思主义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是正确的。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中国人民不可能站起来,也不可能有今天的一切。在治国的指导思想上,从来没有事实上的多元化。美国的治国思想也不是多元化的。有些人鼓吹在我们国家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实际上是要“消解主流意识”,排斥马克思主义。他们要求的“多元”恰恰是不包括马克思主义这一“元”的。这样的“多元化”只能导致混乱,使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毁于一旦。因此,在整个思想领域承认多样性的同时,又必须坚持指导思想的一元化,奏响主旋律。

当然,马克思主义不是僵硬的教条,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它要不断地吸取人类文明大道上一切先进的成果,特别是不断地总结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而丰富自己,发展自己。坚持马克思主义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两回事而是一回事。不坚持谈不上发展,不发展也一定不能坚持。邓小平理论就是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也正在发展。只有这样的马克思主义才可能实际上成为指导思想。如果不发展,不研究新问题,概括新经验,作出新结论,这样的“马克思主义”就会脱离实际,脱离生活,由真理转化为谬误,就不可能赢得人民的信任,想“指导”也无法指导,强行“指导”也没有任何好处。就我们社会科学工作者来说,我们要做的事是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来研究问题。至于我们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理解得如何,运用得正确不正确,还得看研究的结果是否符合实际,有没有价值,而这是要由实践来检验、由群众来评判的。理论的力量还是在于事实的准确全面和逻辑的周密严谨,决不在于打什么旗号,贴什么标签。鲁迅批评过的那种指着自己的鼻子说“唯我是无产阶级”的做法,增加不了任何说服力,只会引起人们的反感。

承认多样性并不排斥不同观点之间的相互批评。没有相互批评就是一团死水。“双百方针”就是要通过相互批评来繁荣科学和文化。这里我想顺便说一说,批评和批判在外文里是同一个词(critique),本来就是分析、评论、扬弃(既克服又保留)的意思。可是在过去“左”的年代里,“批判”这个词被赋予了十分可怕的含义,成了“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同义语,成了不讲道理的同义语,声名狼藉了。我觉得应该为这个词正名,恢复它的本来含义。马克思主义本质上就是批判的,它必须有批判的功能,不仅批判别的理论,也允许别人批判自己,而且经常自我批判。这正是它的生命力的表现。不过为了迁就已经形成的习惯,免得造成误解,我还是用“批评”这个词。我感到现在批评不够。明明有些论点是不符合实际的奇谈怪论,也很少看到有人批评,似乎一批评就是扣帽子、打棍子。当然,不讲道理的扣帽子、打棍子是必须反对的,但实事求是的批评为什么也不行呢?对错误的东西不能批评,那就不是真正的多样性,也谈不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了。至于对那些蛊惑人心的歪理邪说,腐朽丑恶的文化垃圾,当然更必须旗帜鲜明地进行揭露。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主旋律与多样性的统一,使思想文化领域呈现生机勃勃的局面。

四、法律观念与道德观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健全的法制,健全的法制需要公民有相应的法制观念。法制观念淡薄至今仍然是思想领域的一大缺陷。法制观念的普及和强化无疑是思想领域中非常迫切的任务。社会科学工作者应当在这方面做更多的工作。这已经是大家的共识了。但是,我们不能为了强化法制观念而把法制说成万能的东西。要看到法制的作用也是有局限性的。它只能约束违法的行为,而不能约束那些有害于社会、但并不违法的行为。即使对违法行为,它也只能处理于已然之后,而不能防范于未然之前。对于道德水平低下的人,存心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人,最严密的法制也是有空子可钻的。所以还需要发挥道德的作用,弥补法制的不足。当然,道德没有法制的强制力,它不能取代法制的作用,单有道德而无健全的法制是绝对不行的。但是道德的潜称默化的自律作用,褒善贬恶的舆论作用也是巨大的,法制也不能取代它。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必须同时加强,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缺一不可。江泽民同志强调了以德治国的重要性,是非常有远见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应当相辅相成。中国的儒家是不大重视法制的,孔子说:“道(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话有很大的片面性。法家又单纯强调法制而贬低道德的作用,也有很大的片面性。但是儒家和法家又都看到了一个方面的真理,他们的见解都有一定的合理成分。历代有远见的统治阶级的治国方略,事实上都是刑德兼施,法制与道德两手并用的,只不过法制与道德的内容与现在的不同而已。这是值得借鉴的经验。同时,在思想领域中既要加强法制观念,也要加强道德建设,把两者统一起来。我们社会科学工作者也要同时做两方面的工作。

五、学风和文风

有不少同志认为,我们做社会科学工作的人要真正做出一些成绩,应该注意学风问题。我也深有同感。六十年前毛泽东同志领导整风的时候整的是“三风”,第一个就是学风。他在《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里讲的那些道理,我觉得今天不仅没有过时,而且有全新的意义,读起来令人感到切中要害。他说:“真正的理论在世界上只有一种,就是从客观实际抽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得到了证明的理论,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可以称得起我们所讲的理论。”这就把问题说到底了。

这个道理对搞自然科学的人来说是不言而喻的。自然科学的理论没有验证就不会被承认。即使是一时还得不到确切验证的假说,也必须有事实的依据、严密的论证和足够的解释力才能站住脚。在自然科学领域里胡吹瞎说是困难的。社会科学本来也应该同自然科学一样,可是实际上麻烦得多,因为它要“在客观实际中得到证明”往往需要更复杂更长期的过程,而且一般说来不容易得到象自然科学那样的实验的验证。这就使得真知灼见和肤浅谬误的东西不那么容易区别。再有一层,就是错误的东西里面又可能包含着正确的或者合理的成分,正确的东西里面又有错误的成分。这就使事情复杂化了。但是,无论怎么复杂,社会科学成果的水平还是有基本的评价标准的,那就是看是不是提出了新问题,解决了新问题或者前人没有解决的老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如果一篇东西什么问题也没有提出,什么问题也没有解决,只是发表一点不负责任的感想,宣泄一点个人情绪,或者用一些花里胡哨的名词术语来糊弄人,就恐怕很难说是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现在出的书很多,文章更多,其中有许多高水平成果,涌现了一批德才兼备、思想敏锐、学风端正的中青年学者,这是极大的好事,是我们的希望所在。但是无庸讳言,水分也不少。有少数人急于出名,不做坚实的研究,就大量地出“成果”,有的人甚至一年能出一千万字的书,把自己的作品摞起来放在自己身边拍照,表示“著作等身”;有的人吹嘘自己在几年里就能同时在多少领域里作出重大的“突破”,能“建构”多少新“体系”,广告语言很多。实际上有的内容是任意拼凑的,或者照搬外国人的,抄袭剽窃的事也有。总之是有一股浮躁之风。这种学风如果蔓延下去,社会科学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形象就会大受损害,就更难得到人们的尊重。许多同志的忧虑不是没有理由的。

文风也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毛泽东同志讲的“三风”就包括文风,他对洋八股和党八股的批评真是入木三分,今天读来还发人深省。文风说到底也是学风,不过表现在语言文字方面罢了。现在有没有文风问题?还是有。有的作者写的文章是用汉字写的洋文,不象中国人在说话;一个并不深奥的道理,偏要故作高深,用艰深晦涩佶屈聱牙的语言来表达;一千字足够说清楚的问题,偏要故作渊博,拉成一万字。苏东坡曾经批评过扬雄,说他“好为艰深之辞,以文其浅陋。若正言之,则人人知之矣。”(与谢民师书)这个批评对扬雄不一定很恰当,但是道理是对的。有些文章用古怪的词句装点起来,好象学问大得很,其实“若正言之”,也不过就是“人人知之”的那么一点道理。把复杂深刻的道理讲得清晰透彻才是高手,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而“以艰深文浅陋”倒是很容易的,但是并不足取。当然,我并不是说无论什么理论著作都要写得象快板书一样好懂,而是说文字的表达要力求与理论内容的繁难程度和深刻程度相称,而不要故作高深。写文章的目的毕竟还是让别人理解自己的思想,何必故弄玄虚,自设障碍呢?当然,各人的文章都有自己的风格,愿意写成什么样子是各人的自由。我这些话也是感想,或者不过是建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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