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北京 海淀 100081)
摘要:在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神学占据统治地位,亚里士多德哲学的传播对十三世纪经院哲学影响深远,对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神学家中既有全盘吸收的激进派又有完全否定的保守派,但随着托马斯主义的盛行,批判吸收亚里士多德思想的正统派逐渐脱颖而出。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体系对中世纪神学尤其是托马斯主义产生了巨大影响,本文主要通过对亚里士多德神学思想的简要介绍,浅析托马斯主义对亚里士多德哲学改造与吸收的情况。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哲学;神学;托马斯主义
一、亚里士多德的“神学”
亚里士多德的“神学”可以看作是其用来称呼形而上学的一个名称,并不具有宗教性质的神秘色彩。他在《形而上学》中说明了人们追求知识的最高等级是达到最高级、最普遍的知识,而讨论神圣事物的学说也应该是神圣的,因而研究最高、最普遍对象的“第一哲学”即是“神学”。“神”成为了形而上学的最高原则和首要原因的代名词。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神的概念主要有三层含义:不动的推动者或第一推动者;纯形式或纯活动;纯思想或思想的思想。而第三类中包括了人的理性的灵魂以及神,是“既不可感觉又不可毁灭的”,在他看来,神是一种思想实体,是推动物理实体的“第一推动者”。亚里士多德将哲学最高原则冠以神学之名,“在物理领域之外设立了一个超自然的神圣领域,为形而上学与各种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的神学的同盟开辟了道路。”
从《物理学》到《形而上学》,展现了一种从自然哲学观念向形而上学(神学)观念的过渡和转变,表明了神学思想是亚里士多德哲学系统中的重要一环,也为其思想日后广泛传播和对中世纪神学产生的重要影响找到了合理的解释。
二、托马斯主义对亚里士多德哲学的改造和吸收
托马斯·阿奎那将亚里士多德的哲学理论与基督教神学体系相融合,建立起了完整的思想体系,消解了十三世纪以来自然哲学和基督教神学的激烈对抗,其对亚里士多德哲学思想的理解深刻而充分,这使得托马斯主义在对亚里士多德哲学改造和吸收后发展成为了经院哲学的最高成果,为中世纪神学打上了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烙印。
(一)实体学说
亚里士多德提到,一切“是者”都与一个中心点有关系,而这个中心点则必须是确定的东西,它可以毫无疑问地被说成是实体。根据其逻辑区分,主词所属的范围是“实体”,实体不在其他任何事物之中,它不可用来述说其他事物,而其他的事物却来述说它;再者,“就实体和属性的关系而言,实体是独立存在,不依赖其他东西而存在。” 随后,他还区分了第一实体与第二实体,即个体事物是第一实体,它们既不存在于他物之中又不述说他物,而种和属是第二实体,它们可述说他物而不在其中;根据形式与质料、实在与潜在所占的不同比例,永恒的、不动的实体是最高的实体,它并非感觉的对象,不具有质料,超出了经验世界,因而成为了亚里士多德口中的“神”,是神学的研究对象。
而在托马斯的形而上学中,他将实体分为三类:上帝是最高的实体,是存在与本质的统一;第二类是精神实体,“精神实体的存在活动不同于它们的本质,因为它们的存在活动不是固有的而是获得的。” 在他看来,精神实体是存在与本质相分离的,这一点使得它与上帝区分开来。他还说明了现实与潜在的两种区分关系:即存在与本质的关系,以及形式与质料的关系。精神实体仅仅只包含第一种区分。第三种是物质实体,它们包含了以上的两种区分。由此可见,托马斯将实体看作是由高级到低级的系统,所包含的区分越多,限制也就越多,完善性因而也就越小,这为上帝存在的证明提供了基础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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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在对实体进行论述时把亚里士多德关于现实与潜在关系的学说运用到了存在与本质的关系之中,说明了存在的特征在于其现实性,存在先于本质,把上帝视为存在与本质的统一体。回顾亚里士多德对实体的划分,永恒的、不动的,超出经验世界的那一类是“神”,显然享有更高的等级,而在托马斯所划分的三种实体之中,最高级别是上帝,可见托马斯有意将亚里士多德口中所说的“神”与自己所说的上帝等同起来。而在对上帝存在的证明之中,托马斯对亚里士多德哲学观点的借鉴更加凸显。
(二)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
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托马斯提出了著名的“五路论证”:首先,从事物的运动来看,一事物推动另一事物,则必然存在一个不动的推动者,这个第一推动者就是上帝;其次,每一事物都以前一个事物为动力因,终极动力因便是上帝;再者,依据可能性与必然性的关系,肯定有必然存在的事物使得其他事物获得必然性,这个必然存在的自因也就是上帝;第四,依据完善性的等级来看,较为完善的事物是低一级事物的原因,因而,存在一个最为完善的上帝作为其他所有事物的完善性的原因;最后,自然之物活动也有其目的,它们并非随意进行活动,因而需要智慧的预谋,这个预谋者只能是上帝。
托马斯关于上帝存在的论证遵循了因果联系的链条,从中不难看出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影子,他在很大程度上对亚里士多德关于“第一推动者”的论述进行了吸收和改造,“证明神的主要论据就是最初因:必须有某种事物产生运动,而这种事物的本身必须是不动的,是永恒的,是实质和现实。” 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神”是哲学中的神,“第一推动者”实质上与理智相对应,这样的“神”不同于宗教意义上的上帝,它是理性意义上的神,是善的化身。
亚里士多德探讨了物体运动的原因,他提出的“四因说”就是对物体运动的四种原因的解释,即: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托马斯借鉴了四因说,但与亚里士多德所不同的是,他认为上帝是“纯形式”的,形式来自于上帝,而非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理智和“善”。
(三)道德观
托马斯在道德观上也接受和吸收了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将亚里士多德关于“善”的观念做了一定的发挥,认为幸福是人类的至善,将人类的善与上帝的至善联系起来,道德活动的终极目标也由追求幸福变为了上帝。“幸福和上帝分别代表了共有的善和最高的善。但是,人们只要看到一个具体的目标与共有的善之间的联系便可以说其具有善的品格,并不一定知道它与最高善的因果联系,因此,人类道德行为与上帝并无必然联系,人所追求的道德的直接目的是幸福,而不是上帝。” 托马斯将亚里士多德所描绘的那个值得人们所追求的作为“善”的化身的“神”改造为了作为道德活动终极目标的上帝,为巩固基督教的信仰发挥了重要作用。
结束语
托马斯·阿奎那作为中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和神学家,他对亚里士多德自然哲学和形而上学的改造和吸收,使得他建立起的神学体系具有不可撼动的地位,虽然其中也有对亚里士多德理论的曲解和僵化,但在科学发展受阻,基督教神学占绝对统治地位的中世纪,托马斯主义对亚里士多德理论的继承和传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伯兰特·罗素:《西方哲学史(古代哲学)》,何兆武译,天津人民出版社2014,
[2]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3]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苗力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伯兰特·罗素:《西方哲学史(古代哲学)》,何兆武译,天津人民出版社2014,192页.
[5]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166页
[6]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81页.
[7]托马斯:《论存在与本质》,5章.
论文作者:李凯悦 黄金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3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
标签:亚里士多德论文; 托马斯论文; 神学论文; 实体论文; 上帝论文; 哲学论文; 事物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3月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