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与企业决策_政治论文

党的领导与企业决策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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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或者说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企业党组织必须进入企业决策机构,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已经基本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是,对于在作为经济组织的企业中,为什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组织究竟以什么样的身份进入企业的决策机构,这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深层次的问题,尚存在种种认识上的差异。多数同志往往从从属的地位来认识这个问题,感到党的领导在中央和地方是主要的,在企业则处于从属的地位,党组织进入企业决策机构,参与企业决策势属勉强,或者无足轻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什么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党组织究竟应该以什么身份进入企业决策机构呢?这些问题不搞清楚,不但会引起混乱,影响企业党组织的建设,而且直接影响企业深化改革,甚至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造成阻碍。

笔者认为,党组织进入企业决策机构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一问题作粗浅的探讨。

一、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企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这是由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执政党。党的执政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起领导作用的必然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基于一百多年的历史经验所作出的庄严选择,并已载入我国宪法之中。执政党的地位与领导作用是密切联系的。党的领导是执政的实质内容,执政是党的领导的实现形式。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我们的党是执政的党,党的领导要通过执政来体现。我们必须强化执政意识,提高执政本领。”可以这样说,在当今中国,坚持党的执政地位,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治前提和根本保证,没有党的执政地位,就没有社会主义的一切。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权,包括中央、地方、基层三个层次。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最根本的是通过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制定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通过党的各级组织对各项工作的坚强而有力的领导来实现和保证的。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执政的基础。在社会的基层单位,党的执政就是依靠党的领导和党的基层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来实现的。1989年8月21日, 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党的战斗力,党的力量,表现在哪里?我看首先表现在近300万个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没有广大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发挥,最后,我看我们全党的战斗力就是空的,力量的源泉来自哪里?来自基层”。因此,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十分重视坚持党的领导,重视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力的发挥。

企业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的基层组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对企业领导体制的一次重新构建或大的调整,这种调整并不排斥党的领导,或者说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是不矛盾的。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党组织仍应起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领导体制的重新构建或调整中,必须从如何坚持党的执政地位的角度来考虑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如何按照“党章”、“企业法”、“公司法”来保证企业党组织实现其政治核心作用的问题。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党执政的基础

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我们国家的经济基础,也是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过程中,国有经济的战线可能会适当缩小,乡镇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合作企业和私营企业以及“三资企业”可能还会蓬勃发展,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形式也可能会有些变化。但是,立足于我国国情,不管情况如何变化,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基础、骨干和主导作用是不会变也不能改变的。这是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而且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调节社会分配,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极其重要的手段。没有国有经济,公有制就无从谈起。而市场经济中,总是有一些企业、个人不愿做、或做不了、或做不好的事情,如一些本身效益不好,但社会效益明显的领域,以及一些需要大量资金和雄厚科技实力,承担大量风险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需要国家扶持的新兴产业等等。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只能靠国有大中型企业。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向前发展,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国家经济基础的主体、骨干地位和主导作用不能改变、不能削弱和放弃,而只能大力巩固和发展。失去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党也就失去了执政的经济基础。

另外,国有大中型企业还是产业工人最集中的地方,他们与最先进的生产方式相结合,代表着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方向,聚集着推动社会走向光明的无坚不摧的力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巩固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强了党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的领导,党就有了坚实的执政的阶级基础。

在当今,经济问题日益成为一个国家内部的首要问题,国际上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较量日趋激烈。在国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国际斗争复杂的环境中,我们党要在政治、社会和思想等领域更好地执政和领导,不仅必须在生产关系中居于统治地位,而且也必须掌握一定要具有能够左右局势的经济实力。党的阶级基础和经济实力都集中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之中,这就决定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如果把党的执政与党的领导割裂开来,甚至把党在企业执政与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经营发展目标对立起来,那么,可以想见,党的执政,党的领导必然被“束之高阁”,经济发展的目标也一定难以实现,这就是列宁所说的“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不肯定这一点,就是忘记了马克思主义的最起码的常识。”

三、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

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既要借鉴西方现代公司制的有益经验,又要从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必须占主导地位这个实际出发。因此,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或改组,并不等于全盘私有化,特别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来说,只是对原有企业产权进行多元重组,建立适合市场经济需要的新型产权制度,这是西方现代公司制度的中国化,是使我国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但是,应该看到,以产权清晰,形成产权制约,在各利益主体间形成相互制约的经济利益关系,乃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质。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公司是多个利益主体的组合。一方面,必须保持国有资产的性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和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各利益主体必然争取各自经济目标的最大实现。这就在公司制企业的决策中碰到了谁来协调各利益主体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如何使企业的决策目标与国家的、整体的、全局的利益相一致的问题。因此,从制定企业经营决策目标,以及实现决策目标过程中的监督制约来看,唯有企业党组织能够承担起这种监督协调的职能。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它本身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也不代表或维护这一部份或那一部份人的利益,而是代表和维护国家的全体人民的整体的利益。企业党组织就是为代表和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在企业展开活动的。这是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组成内容和重要体现,也是在企业中体现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所在。再则,政党是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目标而组织起来的政治组织。“党章”、“企业法”、“公司法”都规定了党在企业的基层组织处于政治核心的地位,发挥政治核心的作用。企业党组织的这种政治核心地位和作用,使其在企业中处于一个既要监督、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又不陷于生产经营具体事务管理的地位。这样,就使得党组织在企业决策中有了协调各经济利益主体的重要作用,从而有了维护国家及人民的整体利益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所以,仅从协调企业各利益主体的相互关系,维护国家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就可以看出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综合上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企业党组织不处于企业的从属地位;企业党组织必须从执政党的角度出发,以代表和维护党和国家即全体劳动群众利益的身份,理直气壮地进入现代企业的决策机构。企业党组织的参与,应该是而且应该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企业制度的不可动摇的基本特征。

四、党组织参与形式的探讨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但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如何具体体现党的执政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却是需要在实践中认真加以探讨和解决的复杂问题。在这方面,广大实际工作者做了大量的探讨和研究,一些现代企业的试点单位也取得了可供借鉴的经验。这里仅对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的职责及企业党组织对企业重大问题实行有效参与的工作渠道作一粗浅的探讨。

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要求,使企业党组织既要独立于公司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以外,又要使其政治核心作用有机地体现或者融于企业领导机制以及企业的整体运作之中。在这种情况下,要有效地开展企业党组织的工作,重要的就是要明确企业党组织的工作职责。

根据党章和“公司法”以及一些试点单位的情况,笔者认为公司制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应该是: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法律法规在本企业的落实措施和方案。二是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和人事管理工作,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在企业健全股东大会的同时,党组织,必须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三是加党组织和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委、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及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不断提高企业党政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整体工作效能;可通过建立和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目标管理”拒腐倡廉等制度和活动,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管理技术水平,使之在生产经营的各个岗位和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发挥模范作用,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党组织要以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既在政治思想上教育引导,又在实际生活中给予关心,使党的工作真正为群众所欢迎。五是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带动广大职工,确保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顺利进行。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体现。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可采用复议制的办法来解决。即针对企业将要决策的重大问题,先由企业党委集体讨论,集思广益提出决策建议,然后由董事会复议,最后由董事会作出决策。党委建议与董事会决策有不同意见,按董事会决策执行。重大分歧由企业备案,同时企业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企业党委的集体活动与党委成员个人参加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的活动是有区别的,二者不能互相代替。要按照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要求,选好配强公司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按照法定程序推荐或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委成员分别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同时也要按照党章规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进入党委会和纪委会。根据实际需要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素质条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与公司企业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交叉任职。一般情况下党委书记、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大中型企业设专职党委副书记。参加到董事会、监事会的党委成员除受党委会议委托外,决不能以个人代替组织发表组织意见,应以严格的党性原则,保证党组织决议的贯彻落实,维护党和国家的整体的全局的利益。此外,还可建立企业党委会与董事会;经委会与监事会的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沟通工作。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党的工作面临新的情况和考验,同时,也给企业党组织带来了大胆探索,开拓进取的好时机。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积极主动,勇于探索,勇于实践,我们一定能够开创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新局面,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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