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阿玛迪亚#183;森有关的争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迪亚论文,阿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阿玛迪亚·森(Amartya Sen)荣膺去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有人告知森教授在得诺奖之前曾在网络上遭到攻击,有人说他涉及歪曲资料等学术诈骗。不论是“诺奖得主进行学术诈骗”或“学术骗子得诺奖”,近乎不可思议的奇事,都令人非一探真象不可。于是,我马上进行像侦探案的追索。还在台大经济系陈添枝、古慧雯与林建甫三位教授的协助下,在网络上取得有关文件,连日补读(笔者不开夜车),探得一点眉目——
我所认识的森教授
我念博士的年代,就已接触到森教授的作品。第一次见面是四分之一世纪之前,1973年我访问牛津大学,在纳菲学院客座研究。森当时在伦敦经济学院执教,来牛津开一个研讨会,当时我以为他讲得很精采,事后特地向妻子提及。在牛大访问一年中,最使我钦佩的三个经济学者是森、 墨利斯(James Mirrlees)与菲乐明(John Flemming)。前两位都获得了诺贝尔奖。菲乐明则在我离英后不久,退出学术界,加入英国央行。
后来我再到英国时,森曾和他全家大小请我到餐厅吃饭,我也曾到他办公室与他辩论问题。 这种辩论, 还间接在我与森的高足巴达乃(Prasanta Pattanaik,现执教于美国加州RIVERSIDE大学)之间进行。 最后巴达乃对我说,“每次我与阿玛迪亚谈时,就认为他的观点对;而和你谈时,就认为你的观点对”。
我虽然与森有观点上的不同,也曾在期刊上有针锋相对的文章,但在我的《福利经济学》一书中,不算我自己,文章引用最多的,就数他了,而且全都是正面的。可见森教授在福祉经济学中有很多重要的贡献。
福祉经济学与福祉主义
福利或福祉经济学研究在不同经济情况下,社会福祉的高低,由于绝大多数人同意,经济政策应该以提高社会福祉为标准,福祉经济学就成为任何一门经济学应用在政策上的基础。不论是微观、宏观、产业经济、国际经济、财政等等,只要应用在政策上,就得看是否能提高社会福祉,就应该有福祉经济学为基础或理论指导。
影响社会福祉的经济因素大体可分为效率与平等两方面。一般经济学者着重效率而忽略平等的问题,而森的研究则偏重平等的问题,而且引进伦理上的考虑。许多所谓正统经济学者认为这是不科学的,伦理的是属于伦范性(normative )的,没有科学上的正误(correct 或incorrect),只有伦理上的好坏(good、bad)与对错(right、wrong),而对后者各人有各人的不同看法,不能进行科学上的论证。这说法虽有一定道理,也适用于纯学术研究上,但一旦把学术成果应用在政策上,一定要问其影响是好是坏,非涉及伦理问题不可。这也不意味经济学不能对经济政策提供答案。既然绝大部份人认为效率与平等都重要,只要能提高其一而不损其二及其他非经济因素的,就应是好政策。较引起争议的是,应在什么程度上折衷两者,例如,值得牺牲多少效率来提高平等?
不过,森认为公共政策(不论经济上或其他方面)不应当只考虑人们的福祉(即使假定不影响动物的福利),也应该考虑非福利因素,如平等、正义、人权、道德原则等。没有人认为这些因素是不重要的,绝大多数人认为这些因素能增加人们的福祉,最终而言,福祉或快乐才是人们的终极目标。为什么要人权?因为不尊重人权会使人们受苦。森则认为平等、正义等,即使不利于人们福祉,即使以终极目标而言,也是应该追求的。我同意在政治层面上、实际生活上坚持这些原则的重要,但不同意它们在伦理层面上是终极目标,这是我与森的一个分歧;这是伦范上的不同观点,不是经济学上的不同。森对福祉主义的批判与我的辩护,分别刊于ECONOMIC JOURNAL1979与1981。确定福祉为最终目标,就能在这些道德原则发生冲突时,在如何取舍之抉择中,有明确的指导原则。例如数年前有电台阻止某节目主持人发表种族主义论点;言论自由与反种族主义这两个本身都是对的原则,一旦产生冲突,如何取舍呢?最终还是得以社会福祉为依归。
计数效用与人际比较的必要性
森在社会选择理论的贡献,主要是其1970年的COLLECTIVE CHOICEAND SOCIAL WELFARE。此书也涵盖一些他以前发表过的一些文章之论点。诺贝尔奖得主阿罗(Kenneth Arrow)的不可能定理, 证明不可能根据人们的序数偏好(ordinal preferences)或排序(orderings)得出社会的排序(对各不同选择),而符合一些极合理的要求(如不能由一人独断)。森证明,在符合所有阿罗的要求下,虽不能得出对所有选择之排序,但能得出一个首选。不过,再加上一些同样非常合理的要求,森证明连得出社会之首选或决策都不可能。
读了这些不可能定理,我认为其含义是,社会决策不能只看人们的序数偏好,还要看其计数偏好(cardinal preferances),亦即要考虑人们偏好之强度或福祉差异的大小。萨穆逊(Paul Samuelson,也是诺奖得主)则否认阿罗定理对福祉经济学的意义,认为只要不考虑人们偏好改变的情形,则社会排序或社会福祉函数可能存在,而不违反合理要求。Murray Kemp与我(NG)合著及Robert Parks 自著的另一篇文章,都在1976年先后发表于ECONOMICA及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证明即使不考虑人们偏好之改变,也不可能合理地从人们之序数偏好来得出社会之排序。 没有计数偏好,社会福祉函数不存在!次年ECONOMICA刊出萨穆逊生气的评论文章与Kemp与我的回应。后来Kemp告诉我,原来我们1976年文章的审稿人是森。
森强调社会选择必须要有人际比较,证明只有个人之偏好或效用或福祉,不论是序数或计数,如果没有人际比较,也不能得出社会排序、决策、或社会福祉函数。综合森、阿罗、Kemp—NG—Parks的结论, 可得出,要有合理的社会选择,必须对人们偏好的强度或福祉的大小进行人际比较。这道理其实说来很简单,例如父母做决定,如果对家庭成员的影响是正反都有的,当然必须要对决策对成员的影响程度进行人际比较。
自从30年代无异曲线分析兴起后,经济学者发现,要分析消费者的需求函数,只要有其序数偏好即可,不必看其偏好之强度,就对计数偏好有偏见。殊不知消费理论不必用计数偏好,但社会选择理论则非用不可。坚持不可以用计数偏好,就像对一个留胡子的人说,你必须把胡子剃掉,因为吃饭不必胡子。殊不知那人留胡子是要增加其男性魅力!
巴列图自由主义是否可能?
森也于1970年在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发表其著名之巴列图自由主义的不可能性。其证明很简单。一个简单的社会只有两个人,一个假正经,一个好管闲事。有一部色情小说,有关之社会选择是:“假”(代表假正经者读此色情小说)、“好”(好管闲事者读此小说)、“无”(无人读,即两人都不读)。假正经者认为最好无人读,但若必须有一人读,则他宁可自己读,好管闲事者认为这本好书不读可惜,但他知道假正经者得读此黄书所得乐趣超过他自己读的乐趣。因此,他俩各人的偏好排序是:假正经者:“无”>“假”>“好”;好管闲事者:“假”>“好”>“无”。从自由主义的观点,一个人读不读一本书是他自己的自由,社会应该尊重。因此,在“无”与“假”之选择中,假正经者之个人偏好起决定作用,社会应该偏好“无”甚于“假”。同样的,在“好”与“无”之选择中,好管闲事之偏好有决定性,社会应偏好“好”甚于“无”。若然,社会之偏好应为:“好”>“无”>“假”,可得出“好”>“假”。但根据巴列图原理,人人偏好:“假”>“好”。因此,自由主义与巴列图原理冲突。此文导致许多篇讨论此问题的文章。
那年我刚好第一年在大学教书,看了此文,还自认是巴列图自由主义者,故写了一篇评论,于次年也在同期刊发表。后来森告诉我,他是审稿人。
贫富不均
关于贫富不均等问题,除了有关不平等的衡量等贡献外(1973年出版在ECONOMIC INEQUALITY一书),森在1985 年出版COMMODITIES ANDCAPRABILITIES。 他认为经济学者只考虑所得与财富之平等问题是不足够的,还应考虑人们因其他方面能力上的不同,而所能行使的功能也不同。例如身体有缺陷的人,即使有平均水平之所得,也不能行使普通人所能行使的功能,如看戏、旅行、参加社会活动等。因此,森主张社会应该给这些能力低的人额外的帮助。他认为一个人的福祉水平低就应得额外帮助。
我与他在这方面也有分歧。除了要看帮助的直接与间接成本(这点我们应无分歧),我认为还要看资助在提高福祉水平上的程度。一个人(甲)由于有缺陷,可能使其所得的边际福祉(或效用)很高,例如他极需一部轮椅,才能行动,而能大大提高他的福祉水平,若然,社会应该考虑额外资助。但是一个人也可能因有缺陷而使得的边际效用很低,例如一个又不能走路又盲的人(乙),给他轮椅,他也得益不多。乙之福祉水平比甲还低,森认为社会应给乙更多资助来抵消其多方缺陷。我认为若多资助也得益不多,未必应多资助,不如多资助能受益不浅的甲。这分歧也是伦范性的。
关于饥馑的观点与争议
森关于饥馑的论述与有关争议,我前此并不清楚,也没有作过研究,只根据“探案”所得,略述看法。
森强调饥馑的发生,并不一定是出于粮食减产,往往是分配的不均与其改变,例如通货膨胀使原来已穷的人买不起粮食,或城市工资上涨,工人多买粮食而使农村贫民不够吃,加上投机者囤积与人们之恐慌性抢购,造成粮食缺乏且价格高涨。
例如印度孟加拉(Bengal)1943年的大饥馑,饿死约200万人。 但森认为并不是因为粮食减少,根据他的资料,当年粮食人均增加9 %(比没有饥馑的1941年)。森并认为政府重视粮食总供应量,忽视分配问题,因而没有预见1943年大饥馑之来临,也无有效对应措施。
在网络上攻击森的经济学者是玻必克(Peter Bowbrick),他认为森的观点是错误的,引用的资料也是错的。早在1986年他就在《粮食政策》(FOOD POLICY)上发表题为《驳斥森关于饥馑之理论》的文章。 这期刊也发表了森的回应与玻必克的还答与森的再回应(1987)。十多年后,不知道玻必克为何在网络上攻击森。
根据玻必克的说法,森的观点不但是错的,而且产生很大的坏影响,其对实际饥馑应对政策的影响,会使饿殍人数增加。12年来,森有很多机会承认他的错误,而竟没有这么做,所以玻必克要在网络上揭露他。而且,玻必克说,森的错误并不只是观点上的错误,而是歪曲资料,说他引用与文献相反的材料。在玻必克攻击森的电子邮件上,其标题是“学术诈骗”(ACADEMIC FRAUD)。
关于孟加拉饥馑,玻必克认为是因为风灾造成粮食减产,加上原来存粮不足等。森的数据主要根据对1942年12月粮产的预计,而不是产后统计。如果粮食真的没有减少,而如森所说是加尔各达工人多吃,那根据玻必克之计算,平均每个工人必须多吃6倍的粮食, 才会造成农村饥荒。事实与森所引据的相反,加尔各达人在农村饥馑时吃得比以前少!
评价
根据我不完整的资料,初步结论如下述。森关于饥馑的理论(见其POVERTY AND FAMINES 1981)本身并没有错,原则上,在一个很贫穷的国家,即使没有粮食上的减产,分配的改变可能引起饥馑。但这是不是发生饥馑的主要原因呢?尤其是,孟加拉1943年大饥馑真的并非因为粮食减少?这个问题,我认为玻必克的观点与数据比较可靠。也有其他学者研究后指出,森所研究过的5次饥馑,实际上都有大量减产。
关于恐慌抢购,当时政府也曾虑及,但在逐户检查后,发现存粮比预期者少得多。关于投机囤积,的确有一些,但囤积者在粮价上涨后,陆续卖出存粮,反而有助于使人们在粮荒初期就减少消费,因而减少饿死人数。
森为什么强调分配问题,而忽视减产的作用呢?森不足10岁就目睹家乡大饥馑,心地善良的他,有很深的感触,使他一生致力于有关贫富不均与饥馑的研究。出生富有家庭,他对穷人的困苦或有下意识的内疚,也使他深知饥馑饿死穷人而饿不死富人的事实。或是因为这原因,使他不论在伦理哲学上与贫富不均与饥馑等问题上,都有过份偏袒穷人与弱者的倾向。
当然,即使是由于天灾减产而造成饥馑,也是穷人先挨饿,这与分配有关连。但若没有减产,而因分配改变造成饥馑,则更可以把饿死人归罪于分配不均。因此,当森看到一些没有减产的资料,就大作文章,是可以理解的。从玻必克及其他学者的资料看来,森的数据是不可靠的,但是否可以像玻必克在电子邮件上说森“伪造”(faked), 则又是一个问题。
森在经济理论(主要是社会选择方面)与伦理哲学(虽然,如上所述,我认为其观点是难以接受的)都有重大的贡献,完全没有为个人职位或名利原因而伪造资料的动机。相信是由于他对穷人的过份同情而造成的偏见,以致在资料取舍与分析上有失误。
由于时间上的限制,加上台大图书馆搬迁,有些书刊取阅不到,我的“探索”工作大受影响,或许将来会有较全面的了解。不过,我相信,单单在福祉经济学上的贡献,加上福祉经济学的重要性(见上文),不考虑在饥馑方面的作品,森得诺贝尔奖,可说是实至名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