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三角”的形成发展机制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19.9 文献标识码:A
1 问题的提出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化的不断发展,国际经济合作出现了许多新的形式,次区域经济合作
(Sub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就是其中的一种。在次区域合作的推动下,出现了一种被称为“增长三角”(Growth Triangle)的新型经济地域类型。“增长三角”一词最早由新加坡总理吴作栋提出。1989年12月,当时作为新加坡第一副总理的吴作栋倡仪,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的柔佛州、印度尼西亚的廖内群岛之间的三角地带建立经济开发区,并称其为“增长三角”。
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关于“增长三角”尚未形成一致的定义,一般认为,增长三角是指由几个地理上比较接近的国家的部分地区组成的小范围的经济合作形式,它通过设区各国为这一地区提供的特殊政策,充分发挥经济上的互补性和地域上的便利,建立起以吸引外资、扩展对外贸易为主的外向型的,包括生产、贸易、旅游、科技、交通运输、能源环保、通讯以及人力资源开发在内的综合性经济区。[1]
东北师范大学的学者们在分析图们江地区国际合作开发问题时指出,图们江地区国际合作开发的动因在于中俄朝三国毗邻地区存在着较强的资源要素互补性,这种互补性,抵消了由于历史原因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背景的差异造成的对立,使之相互接近起来,乃至逐渐出现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促成一定范围的经济合作。[2]
美国著名的国际问题专家斯卡拉皮诺(Robert A.Scalapino)在美国《外交事务》撰文,列举了珠江三角洲—香港之间的经济合作、新柔廖增长三角等事例,提出了“自然的经济领土”的概念,认为“自然的经济领土”就是指跨越政治疆界的自然的经济互补性;这里的“自然”并不意味着政府不卷入,而是可以涵括清除障碍以实现本来就已存在的经济互补性的政府行动。[3]T.G.麦克吉(T.G.MaGee)和斯科特.麦克劳德(Scott Macleod)1992年通过对新柔廖增长三角的研究,撰文提出了“扩展的大城市地区”(Extended Metropolitan Regions)的概念,认为新加坡的周边地区——马来西亚的柔佛州和印度尼西亚的廖内群岛,可以通过与新加坡的经济合作而成为都市新加坡的扩大部分。[4][5]冯革群先生在分析上莱茵河边境区(注:边境区是由至少两个毗邻国家所构成的区域,其目的是通过合作,就近利用边境地区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其潜在资源,消除边缘地区的经济滞后状态,从而增强边境区域的竞争优势。其含义与“增长三角”相同,只不过其参加合作的地区所属国家数可以为两个。)时指出,“不同类型地区之间的相互交流,必须有一个中介机构来协调,联络各方利益,融洽边境各方的合作,这种中介的职能往往是边境区合作成功的关键。”[6]
然而,上述关于“增长三角”形成发展机制的观点往往是在总结某一或某几个“增长三角”的形成发展过程且大多数是在对其初期发展阶段进行总结时提出的,不能揭示“增长三角”形成发展的一般机制。一般认为,“增长三角”是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形成发展起来的一种跨国经济合作区,事实上,与“增长三角”具有共同含义的欧洲边境区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20世纪60年代以后就得到了蓬勃发展。因此,应该对“增长三角”的形成发展机制做出总结,以为今后特别是我国“增长三角”的形成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2 典型案例的分析
目前,许多国家都认可“增长三角”这种国际合作模式,并在积极地推动其形成和发展。在众多的“增长三角中”,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增长三角”(IMS-GT)、图们江地区、珠—港—澳次区域合作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上莱茵边境区最为典型、影响最大。
2.1 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增长三角”(IMS-GT)
建立IMS-GT的设想由新加坡首先提出。新加坡之所以倡导IMS-GT,其原因主要有:(1)地价昂贵,期望利用柔佛州和巴淡岛廉价的土地资源,扩展经济活动空间。(2)劳动力价格较高,设想利用柔佛州和巴淡岛廉价的劳动力,提高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3)淡水资源短缺,多年来一直靠马来西亚的柔佛州供应淡水,因而希望通过实施“增长三角”计划,增加柔佛州对其的供水量,并从廖内群岛获得新的水源。(4)美国取消了新加坡的最惠国待遇,因此新加坡想将部分企业转移到邻近的柔佛州和廖内群岛,以继续享受最惠国待遇。[7]
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对新加坡的倡议做出积极响应也是各有所需。从马来西亚方面来看,柔佛是全国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州之一,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其进一步发展需要巨额资金,参加“增长三角”计划,柔佛州可在资金和技术方面得到新加坡的帮助。从印度尼西亚方面来看,早在1980年就同新加坡签署了协议,合作开发巴淡岛,但进展一直不大。因此,印度尼西亚期望通过参加“增长三角”计划,加快巴淡岛的开发进程,进而促进整个廖内群岛的经济发展。
在IMS-GT的形成发展过程中,有效的合作与协调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1994年12月17日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三国政府正式签署了《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增长三角经济合作多边协议》,该协议对IMS-GT的合作与协调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认为政府部门的作用是支持、鼓励和促进合作项目的实施,并采取措施促进人员、信息、商品、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还规定了部长会议、高官会议、工作组、工商会议和工商理事会等机构的地位和作用。[8]不同层次的协调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会议,制订政策并监督政策的实施,协商和解决合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2 图们江地区
图们江地区的形成与发展,主要取决于三方面的因素:(1)图们江地区突出的战略地位。图们江地区位于全球物流中枢的位置,既有便利的通道进入中国东北市场,又可利用朝鲜、俄罗斯、蒙古的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等有利因素,还有接近日本、韩国和提供到欧洲通道的优势。[9]这是图们江地区多国合作开发的重要前提。(2)中、俄、朝三方及毗邻国家之间存在着较强的资源互补性。中、俄、朝三方均有丰富的矿产、土地、生物和旅游资源,蒙古的矿产资源也十分丰富,中国和朝鲜拥有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日本和韩国拥有丰富的资本、技术资源,这是图们江地区多国合作开发的物质基础。(3)国际组织的推动。图们江地区开发是作为UNDP的地区开发项目不断向前推进的,UNIDP为其建立了完善的运行机制和法律框架。此外,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还启动了图们江地区投资服务网络项目,分别在中国的延吉、珲春设立了图们江地区投资服务中心指导委员会和投资服务中心,以推进图们江地区外资的发展。
2.3 珠—港—澳次区域合作区
珠—港—澳次区域合作区的建立,得益于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从地理位置看,香港和澳门都是珠江三角洲的组成部分,深圳与香港只有一条20多米宽的深圳河相隔,而珠海建成区与澳门实际上已经相连,只隔一座关闸;从交通条件看,珠江三角洲与香港、澳门直通火车、汽车和轮船,从广州到九龙乘火车只需1个多小时(不计过关时间),从深圳、香港经高速公路到珠海、澳门也只需1个多小时;从历史渊源看,香港与深圳曾同属广州府宝安县辖地,澳门曾是香山县的一个小渔村,因此香港人、澳门人与广东人有共同的语言、历史、文化和风俗习惯,互相认同感十分强烈。
珠—港—澳之间存在较强的经济互补性。香港和澳门土地和劳动力资源十分短缺,低附加值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迫切向外转移,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拥有丰富而廉价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且作为经济特区对外开放程度较高,从而成为港澳产业转移的首选地区。港珠、澳珠之间“前店后厂”式的合作即是建立在这种经济互性的基础上。随着产业间合作的发展,珠—港—澳之间的贸易、金融、旅游、劳务合作迅速发展,已经形成生产要素一体化的全面合作局面。
最初,珠—港—澳三方之间的区域合作基本上是自发形成的。但是,随着三方合作的不断深入,因缺乏政府间协调而导致的恶性竞争、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协调珠港之间的经济合作,1998年成立了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已先后召开了5次会议,就两地的资讯网络、口岸合作、跨界环境保护、交通和旅游合作等问题达成协议。为了落实第四次会议的有关协议,香港特区政府设立了粤港合作统筹小组。2001年,又成立了粤澳合作联络小组,负责协调广东与澳门之间的经济合作。
2. 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
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指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和我国云南省,总面积233万平方公里,人口2.47亿(1999年)。区域内蕴藏着丰富的水能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加之特殊的地缘经济、政治特点,使其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地区,已经形成了多重机制并行运作的合作开发势头。目前,由亚洲开发银行牵头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由东盟主导的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新湄委会主导的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和中、老、缅、泰四国组成的“黄金四角”经济合作区是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主要机制。
2.5 上莱茵边境区
上莱茵边境区位于莱茵河上游,德国、法国和瑞士三国毗邻地区,面积18600平方公里,人口约460万。该区属阿勒芒人聚居区,各组成部分在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和建筑风格等方面都比较相似,居民具有很强的认同感。从经济实力来看,上莱茵地区集中了三国各自经济的发达地区,位于欧洲南北经济重心的中心,属发达的经济区。共同的自然地理单元和历史渊源、较强的区域经济实力,为三方进行合作提供了良好条件。
上莱茵边境区合作的设想是由巴塞尔首先提出的。巴塞尔位于瑞士的西北部,汝拉山脉阻挡了其与瑞士其他联邦区的联系,而且其面积比较小,需要与德、法两国的边境地区进行合作。而且,巴塞尔是莱茵河上游最后一个大港,为打开水上通道,也必须与北部邻国进行合作。同时,受地区影响,德、法两国边境地区与其国内其他地区进行联系也十分不便,并且巴塞尔作为欧洲主要的铁路和公路枢纽、贸易中心、金融保险中心和化学工业中心,对其也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因此二者也积极响应巴塞尔提出的倡议。[10]
在上莱茵边境区的发展过程中,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机构与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1963年,在巴塞尔成立了边境区合作协会,规划和推动上莱茵地区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之后不久,在巴塞尔又成立了一个以工商界人士为主的边境区合作董事会。后来,两者合二为一。1965年和1985年,法、德两国边境区也分别建立了相应的组织。80年代末之后,欧洲区域基金(INTERREG)对该区域合作给予资助,1989年三国首脑承诺其共同对上莱茵边境区合作的义务。这些都极大地推动了上莱茵边境区的发展。
3 对“增长三角”形成发展机制的总结
从上述5个典型“增长三角”的形式发展过程看,虽然各自都有独特的发展背景和突出特征,但是,总体来看,仍然存在着一些共性特征,特别是其形成发展机制方面。
3.1 “增长三角”形成发展的前提
并不是在所有的三国或更多的国家相接壤的地方都能够形成“增长三角”,“增长三角”的形成和发展必须具备以下3个前提条件:
3.1.1 经济互补性
“增长三角”并不是一个均质区域,而是一个异质区域,组成“增长三角”的各方之间要形成明确的区域分工,才能保证彼此密切联系,共同发展。而这种区域分工必须建立在较强的经济互补性的基础之上。一般来说,区域之间的经济互补性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生产要素的互补性,即指区域之间因土地、资本、技术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秉赋的差异而可能形成的相互供求关系。图们江地区、IMS-GT、珠—港—澳次区域合作区的形成都是得益于区域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或与相关国家之间较强的生产要素互补性。另一种是产业的互补性,即指区域之间因产业的差异而可能形成的产品和服务的供求关系。产业的互补性既存在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区域之间,也存在于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区域之间的产业互补性属于垂直型,新加坡与柔佛州、廖内群岛之间和香港、澳门与珠江三角洲之间都存在着这种互补性。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区域之间的产业互补性属于水平型,这种类型又可分为产业间的互补性和产业内的互补性。柔佛州与廖内群岛之间、图们江地区的中期之间和澜沧江—湄公河各国之间的产业互补性属于前者,上莱茵边境区的三方之间的产业互补性属于后者。
3.1.2 空间可达性
“增长三角”虽然是由相邻的区域组成的,但区域之间是有距离的,要使经济互补性得以实现,必须具备克服空间距离的可能性,即具有空间可达性。空间可达性是指一个区域(国家、地区、城市、线状和点状基础设施)与其他有关区域(同样包括国家、地区、城市、线状和点状基础设施)进行物质、能量、人员交流的方便程度、便捷程度。空间可达性的高低(或大小),反映该区域与其他有关区域相接触,进行社会经济和技术交流的机会和潜力。时间距离是空间可达性的主要指标,时间距离越短,空间可达性越强。[11]对于“增长三角”来说,时间距离还包括通关时间,因此通关手续繁杂程度和通关设施水平也是影响空间可达性的重要因素。
3.1.3 制度安排
“增长三角”形成的重要标志是商品与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因此在具备了经济互补性和较强的空间可达性的条件下,“增长三角”能否成为现实主要取决于各国政府是否允许商品与生产要素在“增长三角”内跨国流动及其自由程度。关税与非关税壁垒越少,越有利于“增长三角”内商品与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越有利于“增长三角”的形成与发展。对于有些“增长三角”或者某一组成部分,有关国家并未给予特殊的政策,但更高层次的制度安排是存在的。如法国和德国均为欧共体(欧盟)的成员,早期的欧共体即为关税同盟,已经实现了商品的自由流动;1992年,欧洲经济区成立,实现了法国、德国和瑞士之间商品、资本、人员和劳务的自由流动,这为上莱茵边境区的形成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另外,制度安排还包括“增长三角”的各种官方或非官方组织和机构的协调机制。如珠—港—澳次区域合作区形成初期并未有特定的制度安排,随着合作的深入和发展,为了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和避免恶性竞争所带来的弊端,相继建立了一些协调机制,使合作区的发展更加顺利。
3.2 “增长三角”形成发展的动力机制
在具备上述前提条件的基础上,若有相应的动力机制发生作用,“增长三角”即能形成并不断发展。“增长三角”形成发展的动力机制包括区位指向、扩散机制、空间近邻效应和国际组织的协调与推动。
3.2.1 区位指向
所谓区位指向是指经济活动在选择区位时所表现出的尽量趋近于特定区位的趋向。区位指向主要有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指向、原料地指向、燃料地指向、劳动力指向、市场指向和运输指向等六种类型。[12]由于要素秉赋不同,在区位指向的作用下,“增长三角”内部各组成部分的经济活动也不同,因此形成了明显的区域分工,区域之间的经济联系也随之形成,并随着分工的不断深化而不断发展。
一个区域的要素秉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和劳动力的价格将不断上涨,因此导致一些低附加值的产业向土地和劳动力相对充裕的区位转移,进而使区域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密切。香港与珠江三角洲之间形成的“前店后厂”的合作模式和新加坡一些企业在柔佛和廖内群岛办厂,均属此种情形。
3.2.2 扩散机制
扩散是指资源、要素和部分经济活动等在地理空间上的分散趋势与过程。[13]扩散机制在上述五个“增长三角”的形成发展过程中都发挥了作用,只不过IMS-GT、珠—港—澳次区域合作区、上莱茵边境区的扩散源位于“增长三角”的内部,而图们江地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由于区内经济发展水平比较相近而使扩散源位于区外,即日本、韩国、美国和西欧等国家和地区。一般来说,扩散源位于区外的“增长三角”因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而具有明显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
3.2.3 空间近邻效应
空间近邻效应是指区域内各种经济活动之间或各区域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对其相互联系所产生的影响。任何经济活动,都有节约社会劳动的内在需求,因而倾向于按就近原则组织相关的资源和要素进行生产和经营。同时,受空间感知能力的限制,各种经济活动在进行发展决策时能够获取的决策信息常常以周围地区的居多,虽然现代交通条件的改善和IT技术的发展,使人们的感知能力提高,但受长期形成的经济与社会联系的影响,在同等条件下仍要选择周围地区作为新的发展空间。[14]
空间近邻效应在以下三个方面促进“增长三角”的形成与发展:(1)促使区域经济活动就近扩张。在满足发展所需条件的前提下,各种经济活动一般都会采取由近及远逐步推进的方式来扩大自己的影响空间、建立分支机构、寻求发展伙伴等。新加坡、香港、巴塞尔的就近扩张,导致其与周围地区经济联系增强。(2)影响相邻区域的竞争。由于生产要素和市场空间的有限性,相邻区域会对某些生产要素和产品市场展开竞争,这种竞争会促进区域优势的形成,使区域之间形成合理的分工。如珲春与罗—先地区在争夺外资方面存在明显的竞争关系,因此双方各自发挥区域优势,形成区域分工,珲春向着加工制造业的方向发展,而罗—先地区则向着港口制造业和港口服务业的方向发展。(3)影响区域之间在发展上的相互促进。相邻区域之间除存在竞争关系外,还存在相互依存关系,彼此开展分工与协作,既能提高经济效益,又能在分工与协作中寻找新的发展机会。如珲春对于罗津、波谢特、扎鲁比诺等港口以及这些港口对于珲春乃至东北东部和蒙古物流的依赖关系,促成了图们江地区的形成与发展。
3.2.4 国际组织的协调与推动
由于“增长三角”的形成发展关系到参加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这一利益分配属于国家间的利益分配,而且往往存在利益分配不均衡的状况,并因此而导致“增长三角”形成的推迟或发展停滞。此外,因空间近邻效应的作用,各区域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重复建设经常发生,造成巨大浪费。许多“增长三角”是由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组成,而在“增长三角”形成之初,往往要进行先期论证、可行性研究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巨额资金,而这些国家和地区资金短缺,这种情况下,资金短缺是制约“增长三角”形成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一般情况下,国际组织介入,可以起到组织、资助、协调和推动作用。
我国有漫长的边境线,众多的邻国,已经建立了一些“增长三角”,除图们江地区、珠—港—澳次区域合作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外,还有环黄渤海、海峡两岸等“增长三角”,为推进这些“增长三角”的发展,我国应加快市场机制的建立和边境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增长三角”的发展减少制度障碍,加强其空间可达性,为区位指向、扩散机制、空间近邻效应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同时,应积极推动国际组织的介入或地区性国际组织的建立,加快“增长三角”的发展,实现我国边境地区的繁荣与稳定。
收稿日期:2002-10-18; 修订日期:2002-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