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建构新的道德文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邓小平理论论文,道德论文,文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邓小平理论,既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提出了总体的指导思想,同时也为跨世纪的道德建设指出了基本方向和原则,问题只在于我们如何学习和领会这一理论,将之运用于道德建设的实际。根据自己的学习和领会,我认为,在以下四个方面,邓小平理论为跨世纪的中华道德文明建设提出了根本的指导原则。
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确定道德与经济的关系,建构中华道德的规范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的根源在社会经济关系之中,而当前道德所面临的问题首先又来自市场经济的全面建立,因此,在讨论道德的建构问题时,首先就要认识市场经济,认识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
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和道德的关系呢?我认为,应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去认识,邓小平理论中包含着马克思主义对市场经济的新的创造性的认识。
邓小平同志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这是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创造性见解。它的提出,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同时,也对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开启了新的认识。过去我们认为,计划经济就等于社会主义,或者说把计划经济视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而把道德看成这一基础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因此认为,道德必须要为计划经济服务,即以道德规范来维护计划经济,以道德评价来肯定和赞扬计划经济。反之则认为,市场经济就等于资本主义或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因此认为,我们的道德应对之持批判、否定的态度。现在看来,这种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错觉应予以纠正。当然,纠正绝不是“颠倒”,就是说,市场经济既不是资本主义,但也不是社会主义,我们的道德也不是市场经济的意识形态,不应作为意识形态去为市场经济服务。那么,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关系呢?我以为,一般地来说,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特殊地说,我们所建构的中华道德文明应当适应和促进市场经济,同时,又超越和指导市场经济。
中华道德文明应适应和促进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全面建立。对于一种现实、合理的社会存在,社会意识不应抵制和反对,更不能否定和消灭它。市场经济的现实性、合理性和广阔的前途,已经为我们过去的经验从否定方面证明了,也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功经验从肯定方面作了证明。因此,作为社会意识的道德,如果不想成为社会的绊脚石,那就要适应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现有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中,凡是抵制和反对市场经济的,都应当调整和改变。例如,把个人利益等同于个人主义,从而在道德上把强调个人利益的思想及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统统称为“恶”,而予否定,这样的道德观念和规范就不适应市场经济,而要作调整和改变。再者,市场经济要求摆脱血缘的、行政的关系而坚持人与人在物质利益上的“现金交易”、“公平交易”,而传统观念认为这是“认钱不认人,六亲不认”,是道德上的“恶”,是资本主义虚伪的“自由”、“平等”意识形态,这样的道德原则与规范亦须调整与改变。
中华道德文明又要超越和指导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手段和经济方式,而不是“经济基础”,更不是目的本身,目的是社会财富的增加,生产力的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高度发达。鉴于此,道德不仅要适应和反映现实的市场经济,而且要从最终目的出发来规范和引导市场经济。这也就是要以高尚、合理的道德理想和价值目标来培养和引导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规范市场行为时,道德更是不能附和人们对当下个体利益的追逐,而要通过社会契约的形式,用“正义”的原则来规范人们的市场行为,从而抑制和克服欺诈、破坏环境、危害社会的商业行为,使市场日趋有序、合理。
二、以“三有利”为根本原则,确定道德评价标准,建构中华道德的评价体系
道德评价标准是整个道德体系的关键。不同的评价标准,就有不同的善恶、是非。道德评价标准又是建立在道德观和历史观的基础上的。邓小平同志提出以“三有利”作为改革开放中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他说:“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即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一种社会意识和社会实践,若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的,反之则是阻碍社会发展的、消极的。在当今存在着非社会主义和反社会主义势力的世界上,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即整个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来支持和保证的。最后,我们全部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人民,为了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或者说,提高人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由此,“三有利”标准是唯物史观和共产党党性原则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判断一切思想、行为的是非、对错的根本标准。
是非、对错的标准和道德上的善恶标准有所不同,而根本标准和各个方面的具体标准亦有区别,因此,不能直接把“三有利”作为万能的道德评价标准。但是,是非与善恶关联、“本”与“末”不可分割。所谓推动历史发展的“恶”,如原始社会末期奴隶劳动的使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对个体农民的剥夺,在我看来只是善恶的相对性的表现。从根本上来说,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符合真理的,也就是“善”的。再者,各个具体层次的道德问题虽然不能直接由根本的历史观作出善恶判断,但是,“本”“末”不可分割,更不可倒置,根本的历史观决定着具体的善恶标准的确立。因此,我们虽然不能以“三有利”为万能的道德标准,但是却应当以“三有利”为根本原则,据之对现有的道德评价标准进行审视,对未来的道德评价标准进行建构。
在对现有的道德评价标准进行审视时,我们就要看到,公与私、集体与个人(个体)、奉献与索取、中庸与斗争……都不是绝对的,而只能是相对的道德标准。它们都是建立在“三有利”基础上的具体标准,若脱离“三有利”而运用“公”、“集体”、“奉献”、“斗争”等范畴去判别善恶,很可能会颠倒善恶、混淆黑白。在建构未来的道德评价标准时,首先就要确立根本,这根本就是“三有利”,然后探索从根本到各种层次具体标准之间的中介环节,这样才可能建立起一个稳定的、有序的评价体系来。
三、以爱国主义为共同的道德信念,协调各种利益要求,统一各种政治和文化差异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存带来利益的分化,不同地区和民族之间历史所造成的文化和经济差异,未来“一国两制”格局中保持着的政治区分,这些都会反映在道德理想、道德观念和道德评价标准之中,形成不同的、甚至相互冲突的道德理想、道德观念和道德评价标准。目前,一些人认为社会道德“失范”、混乱,这种看法,其实只表现了面对多种多样的道德理想和标准时无所适从的一种心态。而要克服这种道德上的混乱和无所适从,建立有序而稳定的道德文明,就要整合不同的道德理想、道德观念和道德评价标准,而实质上则是要协调各种利益要求和统一各种政治和文化的差异。如何才能做到道德上的整合、利益上的协调、文化和政治上的统一呢?邓小平理论指出,重要的一条就是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把爱国主义树立为中华民族共同的道德信念。
香港与内地在经济、政治、文化方面的差别,较之其他地区要突出得多,由于在回归之后它将长期保持其资本主义制度不变,上述各方面的差别当然也就基本保持着。但是,不管怎样,在爱国这一点上这些差别却可以求得协调、统一和整合。在经济上,祖国的繁荣昌盛和香港的繁荣昌盛是一致的;政治上,回归祖国、脱离英国殖民统治,港人治港,是香港人与全国人民的共同要求;文化上,港人与祖国更是血脉相通。由此,不管什么样的香港人(资本家或劳动者,平民或官员,知识分子或文盲)在道德上都可以形成爱国主义的道德信念,即形成中华民族的自豪感和责任感。邓小平同志在论述香港问题时就明确指出:“什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只要具备这些条件,不管他们相信资本主义,还是相信封建主义,甚至相信奴隶主义,都是爱国者。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1 页)邓小平同志又说:“凡是中华儿女,不管穿什么服装,不管是什么立场,起码都有中华民族的自豪感。”(《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0页)这就是说, 在爱国这一点上,不同经济利益、政治倾向的人都有可能统一、协调起来;爱国主义、中华民族自豪感是一切中国人起码的道德信念。
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香港人,甚至相信奴隶制度的人,都可以在爱国这点上协调、统一起来,都可以形成共同的爱国主义道德信念,那么,大陆的同胞们,虽有各种民族、地区、阶层、职业等等的差别,毫无疑问,更是可以形成爱国主义的道德理想和道德信念,并以之来指引未来的道路、判别社会的善恶、是非了。
道德信念、道德理想是有不同层次的。共产主义是最高层次的道德信念和道德理想,它最终也应当是所有人的共同信念和理想,但在当前还只能是先进者的信念和理想。而爱国主义,既是贯穿中华民族数千年历史的高尚而执着的道德信念,同时,又是现今一切中国人起码的道德信念。因此,在最普遍、最起码的层次上,我们首先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确立全民的爱国主义道德信念和道德理想;在建构中华道德文明的过程中,我们一定不要忘记爱国主义这一古老而又常青的道德信念,将之放在应有的重要地位。
四、以“两个文明”建设的理论为指针,全面建构中华道德文明
本文认为,世纪之交我们所要建构的道德,是中华民族的道德,同时,这道德又是作为“两个文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重要部分来建设的,因此,特别称之为“中华道德文明”。我认为,把道德作为“两个文明”的一部分来建设,以“两个文明”建设的理论为指针来建设道德,是有重大的理论和实际意义的。
邓小平理论认为,建设社会主义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因此,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两个并行的目标,它们虽有密切的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并不是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即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关系),更不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或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或者说,我们的目的并不只是高度的物质文明(而精神文明只是达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我们的目的是两个:高度发展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由此,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方针。他又说:“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3页)这“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主要就是指精神文明建设。为什么精神文明也是我们奋斗的目的、建设的目标呢?因为,人既有物质生活,又有精神生活;在理想的社会中人类既过着文明的物质生活,又过着文明的精神生活,因此,富裕、发达的物质生活是我们所要争取的,高尚、丰富的精神生活也是我们所要求得的。
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是培养“四有”新人。邓小平同志指出:“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最根本的是要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的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8 页)江泽民同志指出,精神文明建设就是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1994年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使未来的新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并不只是为了使他们更努力地去从事物质文明建设,而是说培养新人本身也就是我们的目的。共产主义的目标就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是为了使人更好地去从事物质文明建设,而“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塑造精神高尚的人,则同时就是目的本身。
由此,把道德作为精神文明的一部分来建设,作为一种“文明”来建设,就要求我们,既把它作为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和增加社会财富的手段,同时也把它(高度发展的“道德文明”)作为目的、作为人所应当过的高尚生活来争取,来建设。在我们建构跨世纪的中华道德文明时,对它的性质,对我们的目标,应当有这样一种认识。我认为,这样的认识是来自邓小平同志关于“两个文明”建设的理论的。
标签:市场经济论文; 精神文明论文; 邓小平理论论文; 社会主义道德论文; 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文明发展论文; 资本主义社会论文; 经济论文; 物质文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