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少数民族妇女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想_评价指标体系论文

建立少数民族妇女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想_评价指标体系论文

建立少数民族女性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指标体系论文,少数民族论文,评价论文,女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指出:“中国的教育问题,大半是女性教育问题。要发展教育事业,是无法绕过女性教育这个难点的。”[1]少数民族女性的受教育程度,不仅关系到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全国人口的数量和质量,而且关系到少数民族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经济参与、政治参与等方面的问题,尤其是进入对女性人力资源深度开发的21世纪,发展少数民族女性教育事业更是迫在眉睫,建立科学地、全面地评价少数民族女性教育的指标体系意义深远。

本文所谈的女性教育特指女性所接受的现代学校教育,即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和受教育者——女性的发展需要,在固定的场所,通过制定一定的培养目标、管理制度和规定的教学内容,由专门的教师对一定数量的学生实施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构建少数民族女性教育指标体系是采用若干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有代表性的统计指标构建一个有机整体,使整体中的每一个指标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少数民族女性教育情况的不同侧面,整个体系反映了少数民族女性受教育状况的全貌。构建少数民族女性教育评价指标体系,一方面可以科学评估少数民族女性教育状况,推动女性教育的发展,培养更多的女性人才,另一方面,可以科学地认识少数民族女性的教育状况,为发展少数民族女性教育制订科学、有效的措施奠定基础。

构建少数民族女性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思路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2]诚然,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全体中国人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奋斗。正如彭佩云副委员长在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所说:“如果没有占半数妇女的积极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将难以实现。”然而,由于历史、地理、自然、民族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女性受教育水平整体低于同地区的少数民族男性受教育水平,也低于全国女性平均受教育水平。为此,必须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女性教育。目前我国对少数民族女性教育的评价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评价标准,如果仅凭现有的个别指标和经验来反映和研究少数民族女性教育,很难科学认识少数民族女性受教育状况,当然也很难适应时代的发展。

另外,少数民族女性教育自身的发展也要求建立少数民族女性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女性教育发展较快,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各地区、各民族间发展很不平衡。据2000年云南人口普查资料数据显示:每千名少数民族妇女中大学文化程度较高的白族为32人,而拉祜族仅为5人[3],少数民族女性教育发展与社会发展对女性的要求相比处于明显滞后状态。众所周知,知识经济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经济,知识经济的到来不仅对劳动者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要求高等教育大众化、普遍化,即受高等教育人口达总人口的15%以上。少数民族女性教育距这一要求相差甚远。

(一)构建少数民族女性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

1.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建立少数民族女性教育指标体系,既要遵守《中国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对发展女性教育的规划,又要注意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在建构少数民族女性教育指标体系时做到从实际出发,尤其要突出民族特色。

2.立足于发展,将少数民族女性教育问题置于社会发展进程之中。

3。确立指标体系的系统性、准确性和代表性。在评价少数民族女性教育时,以男性为参照系进行性别平等与否的比较,而且指标体系中各指标之间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指标的数据力争做到准确可靠,口径切合实际,评价指标尽可能选择相对数,而不用绝对数,因为只有相对数才有可比性,才能真正反映发展水平。同时选取的指标在其适用范围内也具有尽可能充分的代表性,即用较少数量的指标组合产生较大的代表意义。

4.确保评价指标体系的可行性。建立该指标体系从现有的社会统计基础出发,充分开发利用现有社会统计信息财富,如:建立少数民族女性教育指标体系,资料来源可以从云南省教育厅、妇联、统计局等各部门现有的统计报表中取得;一部分较重要的而目前无从取得数据的指标需要建立一套统计报表制度定期由基层填报;还有一部分可通过实地调查取得。总之要具有可操作性。

(二)建立少数民族女性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保障女性受教育的法律实施以来,少数民族女性教育也获得了长足发展,男女两性不仅享有法律上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而且实际受教育机会也日益平等。但应看到在不同地区以及城乡之间,由于受封建文化中“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女性教育中的性别平等没有完全实现。因此,在建立少数民族女性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必须结合新时期教育性别平等的内涵,紧紧抓住性别平等这根主线,并把它贯穿于少数民族女性教育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始终。

少数民族女性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教育环境与教育资源分配的指标

1.政府对有关女性教育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少数民族女学生、少数民族家长对政府在女性教育政策、法规落实情况方面持满意态度的人数分别占少数民族女学生总数、少数民族家长总数的比例。

2.希望工程、春蕾计划资助少数民族女生情况。主要包括:被资助的少数民族女生占被资助总人数、被资助少数民族总人数、被资助女性总人数的比例及其与被资助的少数民族男生占被资助总人数、被资助少数民族总人数、被资助男性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作比较。

3.学校女教师比例。主要包括:各级学校女教师占教师总人数比例及其与各级学校男教师占教师总人数比例作比较;各级学校少数民族女教师占教师总人数、女教师总人数比例及其与各级学校少数民族男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男教师总人数比例作比较。

(二)教育过程层面上的指标

1.少数民族女童入学率(女童入学人数/学龄女童人数)。包括了少数民族女童入学率分别与汉族女童入学率、少数民族男童入学率的比较。

由于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党和政府为保证其实行采取了各种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在多数地方学龄儿童入学问题已基本解决,但在一些贫困的少数民族地区,学龄儿童入学问题还依然存在,同时考虑到进行横向对比的需要,特别是进行国际比较的需要,鉴于各国在入学率上的巨大差异,有必要将其作为一个评价指标。

2.少数民族女童辍学率(女童辍学人数/女童应在校人数)。包括少数民族女童辍学率分别与汉族女童辍学率、少数民族男童辍学率的比较。

该指标用来反映少数民族女童与少数民族男童与汉族女童受教育的机会均等程度。尽管我国在法律上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男女平等,但受到传统重男轻女思想、民族习俗等的影响,在少数民族地区女童辍学的现象还相当普遍,为此设立此项指标来反映两性儿童之间、少数民族女童与汉族女童之间在受教育方面的机会差异性。

3.12岁及以上少数民族女性人口文盲率(12岁及以上女性文盲人数八2岁以上女性总人数)。主要包括:12岁及以上少数民族女性人口文盲率分别与12岁及以上汉族女性人口文盲率、12岁及以上少数民族男性人口文盲率的比较。

4.少数民族女性人均受教育年限。主要包括少数民族女性人均受教育年限分别与汉族女性人均受教育年限、少数民族男性人均受教育年限作比较。

5.大学生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女生比例。主要包括大学生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女生占少数民族大学生在校生总人数比例分别与大学生在校生中汉族女生占汉族大学生在校生总人数比例、大学生在校生中少数民族男生占少数民族大学生在校生总人数比例作比较。

6.研究生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女生比例。主要包括:研究生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女生占研究生在校生少数民族总人数比例分别与研究生在校生中汉族女生占研究生在校生中汉族总人数比例、研究生在校生中少数民族男生占研究生在校生少数民族总人数比例比较。

以上指标反映了一定阶段少数民族女性教育总体水平的情况。文化水平是人们参与社会经济、政治生活起点的标尺,或者说是工作能力大小的一种显示器。一个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和文盲、半文盲或者和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相比,他们工作的起点,工作的性质、经济收入、政治参与度等都是不同的。文化程度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能从一个侧面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也能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女性人口的社会经济地位、政治地位高低的状况。

7.高中阶段在校少数民族女生比例(高中校内少数民族女生数/高中校内外适龄少数民族女生数)。主要包括高中阶段在校少数民族女生比例分别与高中阶段在校汉族女生比例、高中阶段在校少数民族男生比例比较。

该指标用来反映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之后的少数民族女性教育的状况。它从侧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家庭、少数民族女性自身对女性接受学校教育的期望值。由于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制定了一些强有力的政策保证其实施,很多少数民族女童家长及女童本人可能是在学校、政府部门的要求下入学读书,而并没有从思想上改变传统的观念,或者没有意识到女童接受教育的价值,因此设立该指标来反映义务教育阶段之后少数民族女性与汉族女性,尤其是与少数民族男性在受教育方面的机会差异。

(三)教育结果层面上的指标

1.受教育的少数民族女性对教育的评价。主要包括受教育的少数民族女性对所受教育持满意态度的人数占受教育少数民族女性总人数的比例及其与受教育的少数民族男性对所受教育持满意态度的人数占受教育少数民族男性总人数的比例比较。

2.少数民族女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主要包括当年少数民族女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少数民族女大学毕业生当年就业人数占当年少数民族女大学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及其与当年少数民族男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作比较。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少数民族女干部比例。主要包括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少数民族女干部占少数民族女干部总数的比例及其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少数民族男干部占少数民族男干部总数的比例作比较。

4.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少数民族女专家比例。主要包括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少数民族女专家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总人数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女性总人数的比例及其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少数民族男专家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总人数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男性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作比较。

(四)附加指标

年度阶段性目标落实情况。由教育管理机构对各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教育评估检查,检查是否落实了少数民族女性教育的各项年度阶段性目标,并根据评估检查结果实施奖惩措施。

表1:少数民族女性教育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政府对有关女性教育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

教育环境与教育资源分配

希望工程、春蕾计划资助少数民族女生情况

学校女教师比例

 少数民族女童入学率

少数民族女童辍学率

12岁及以上少数民族女性人口文盲率

少数民族女性人均受教育年限

大学生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女生比例

教育过程 研究生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女生比例

高中阶段在校少数民族女生比例

 受教育的少数民族女性对教育的评价

少数民族女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

教育结果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少数民族女干部比例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少数民族女专家比例

附加指标

  年度阶段性目标落实情况

以上指标中,教育环境与教育资源分配层面的指标,反映了政府和社会对少数民族女性教育的态度,即与少数民族男性相比,少数民族女性是否能在公平的教育环境中平等的分享教育资源;教育过程层面上的指标,综合反映了少数民族女性在接受现代学校教育过程中的整体状况,是判断少数民族女性受教育水平的主要依据;教育结果层面上的指标,主要用来反映少数民族女性受教育后的收益情况,即与男性相比,少数民族女性受教育后是否有公平的发展机会,该层面的指标起到了信息反馈的作用,目的是纠正或调整正在或即将实施的女性教育政策,以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实践;附加指标,主要是对少数民族女性教育各项政策、法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起到督促实施的作用。

收稿日期:200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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