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说与宗教文化_小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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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重要宗教,一般都具有四个层次:一为宗教信仰;二为宗教理论;三为宗教实体;四为宗教文化。宗教文化是关于宗教的最广泛的概念,它包括在宗教推动和影响下形成的多层多向文化。其边缘与非宗教文化交渗,具有模糊不定的性质,从而给予文化的影响是非常深刻而广泛的。古代小说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会受到宗教文化的影响。

佛教自西汉末年传入中国,道教自东汉中叶正式产生,便对古代小说给予了广泛影响。这种影响随着佛道文化本身的发展演变而呈现出由表及里、由浅到深的态势,并具化为四种不同的方式。即(一)直接宣扬佛道教义;(二)将佛道观念作为表现手段;(三)将佛道观念作为教化的辅助手段;(四)将佛道哲理作为创作的主旨。这四种方式基本上涵纳了佛道文化对古代小说施加影响的主要方式。

用小说来宣扬道家的神仙方术,滥觞于旧题为汉人所撰的几部作品。方士产生于战国时期的齐燕一带,他们利用邹衍终始五德之运的五行阴阳学说解释神仙方术,从而形成了所谓的神仙家。后来神仙家的信仰和方术皆为道教所承袭,神仙方术衍化为道教的修炼方术,神仙方士亦逐渐衍化为道士。因此他们编撰的作品皆以神仙方术为描述中心,而杂之以种种怪异。

降及魏晋南北朝,随着道教的发展,以宣扬神仙方术为主旨的小说大量涌现,丹鼎符箓、服药成仙、白日飞升、辟谷导引等道教方术无所不有。《搜神记》所记神农、赤松子、彭祖、葛玄等都是道教崇奉的神仙或教主。《神仙传》述黄初平叱石成羊,其兄从之学道,共服松脂、茯苓而至五百岁,古代隐士许由、巢父也因服药而成仙。葛洪系统总结了战国以来神仙方术的理论,建立了一套成仙的理论体系,其《神仙传》就是为其理论作证的宣传品。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许多宣扬道教的小说更偏爱得道成仙,与秦汉的神仙信仰紧密相联。

从隋唐到明代中叶,是道教兴盛繁荣的时期,道教教理不断深化,道教宗派四处林立,宣扬道教的小说也代出不穷。这些小说杂论阴阳五行、医卜星算,而尤重仙怪灵异,用种种奇闻异事宣扬道教的灵验。由于佛道的渐次融汇,这些小说又往往出佛入道,杂谈仙鬼。受到民间信仰的影响也较深刻,与民间的传闻常常相纠缠。明中叶之后,随着道教的日趋衰落,直接宣扬道教的小说也渐渐消声匿迹了。

用小说来宣扬佛教教义,集中出现于六朝时期。首先值得一提的是晋代谢敷的《光世音应验记》、刘宋时张演的《续光世音应验记》、齐陆杲的《系观世音应验记》。这三部书在我国久已失传,近年在日本发现。它们的作者都是佛教徒,宣扬的内容是《法华经》中有关观世音的信仰。南北朝时期,佛教大盛,观世音尤为人们所崇信,关于观世音的小说也就特别多见。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批肆力宣扬信佛诵经之灵效与神鬼报应的小说集,刘宋刘义庆《宣验记》、南齐王琰《冥祥记》、北齐颜之推《还冤志》可视为代表。这些小说集的作者也都是佛教信徒。王琰称,幼在交阯曾从高僧受五戒,并得观世音金像一座,后金像两次显灵,他有所感怀,才写了《冥祥记》。颜之推说:“三世之事,信而有征……内外两教,本为一体。”因此,他们创作的小说主要是劝人崇奉佛教。

自唐代以后,用小说宣扬佛教教义的小说偶能见到,但更多的是借助佛教观念来组织情节,或达到劝惩的目的。这一方面是因为佛教教义逐渐深化,另一方面是因为小说观念不断发展,佛教影响小说的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直接宣扬佛道教义的小说因为是宗教宣传品,所以一般来说都缺乏成功的人物形象,追求故事的离奇怪诞。但因为要把本不可能存在的事夸饰为实有,所以又须充分施展想象和虚构的才能,从而增强了作品的文学性。当然,有些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也较生动鲜明,应当说是此类作品所取得的最高成就。

佛道文化影响古代小说的第二种方式是将佛道观念作为表现手段,或借佛道观念构思情节,或借佛道中人表现人生。虽出佛入道,但并非为了宗教的宣传,而是有着现实的创作目的。这种方式最先在唐传奇的创作中出现,其后在宋元话本及明拟话本的创作中有了发展,《西游记》为代表的神魔小说则标志着这种方式的全面成熟。

唐传奇中的《离魂记》(陈玄祐撰)和《本事诗·崔护》(孟撰)借用的虽是佛教灵魂不灭的观念,赞美的却是超越生死的爱情。《三水小牍·温京兆》(皇甫枚撰)借神仙的威力来惩治作威作福的高官显宦。《任氏传》(沈既济撰)借狐仙的道教观念表达对爱情婚姻的美好愿望。《柳毅传》(李朝威撰)借用道教水神龙君的信仰,反映了爱情、婚姻、家庭等多方面的生活内容。唐传奇正是因为将佛道的宗教观念转变成了艺术表现的方式,才使之与六朝志怪有了质的区别。

宋元话本及明拟话本对佛道观念使用得更为广泛。宋人罗烨在《醉翁谈录》中记载的“说话”名目有“灵怪”、“烟粉”、“神仙”、“妖术”等项。灵怪类往往借用道教的精怪作为表现手段。如《红蜘蛛》。烟粉类往往借用鬼魂观念作为表现手段来写爱情,如《灰骨匣》、《燕子楼》。神仙类和妖术类比较接近,都是借用道教信仰作为表现手段来反映现实生活,如《种叟神记》、《西山聂隐娘》、《红线盗印》等。

明代的拟话本仍然将佛道观念作为重要的表现方式,如《灌园叟晚逢仙女》、《闹阴司司马貌断狱》、《游酆都胡母迪吟诗》等。或借助神仙信仰扶弱锄强,或借助冥府阎君为读书人鸣不平、对科举弊病给予鞭挞。神魔小说的代表作《西游记》在宗教故事的外壳中填充了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内容,成为化宗教观念为文学作品的典范。值得注意的是,不仅神魔小说经常借用佛道观念为表现方式,就是在历史演义、英雄传奇乃至于人情小说中这种情形也经常出现。《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便颇有仙道的风姿,他登坛祭风、祈禳北斗都借用了道教的观念和法术。左慈掷杯戏弄曹操,管辂卜易而知天机也显然与道术相关。《水浒传》中宋江在还道村受九天玄女娘娘的天书,托塔天王在梦中显圣也与道教信仰有关。《红楼梦》中的“太虚幻境”、“风月宝鉴”、马道婆的魇魔法、秦钟与鬼判的争执等等,也显然借用了佛道观念。

佛道文化影响古代小说的第三种方式是将佛道观念作为伦理道德教化的手段。佛道教义本身就含有伦理教化的因素,小说家则将其故事化、形象化,得道成仙以劝善,阴谴冥诛以惩恶。神灵鬼怪、花妖狐魅、异域仙境、阴曹地府虽不断出现,但其最终目的并非为宣扬宗教,而在于现实人生。人们都有惩恶扬善的良好愿望,但现实社会并不总能满足人们的这一愿望。佛道观念以其虚幻的方式使这一愿望得到实现,因而就被小说家所广泛使用。早在六朝志怪和唐代小说中,这种方式即已微露端倪。如《搜神记》卷四所记麋竺遇天使事,因麋竺好心地让一陌生女子搭乘车子,便受到了好报。这位女子是奉命放火的天使,她为答谢麋竺的善行,让他先回家移出财物,然后才去放火。再如唐张读《宣室志》中的《闾丘子》。郑又玄自恃门望清贵,先后侮辱了出身寒贱的闾丘子和仇生,至使两人忧愤病死。后遇太清真人所化的少年,道出了真相。原来闾丘子和仇生都是上帝派到人间的太清真人的化身,与郑又玄结为朋友,准备传授给他真仙之诀。遗憾的是郑又玄太骄傲,所以终未能得道。郑又玄惭愧万分,“竟以忧卒”。唐以后,随着小说与市民阶层的联系日益密切,这种方式在各类小说中就极为普遍了。

宋代小说话本《碾玉观音》和《董永遇仙传》是以佛道观念进行劝善惩恶的代表性作品。《碾玉观音》中的郭排军是一个助纣为虐、险恶歹毒的小人,为讨好主子咸安郡王,他将已逃离虎口的秀秀与崔宁的地址报告了郡王,致使两人重陷牢笼,秀秀竟被乱棒打死。秀秀的鬼魂仍坚持与崔宁为妻,并向郭排军复了仇。《董永遇仙传》写孝子董永典身葬父,其孝心感动了天帝。天帝命织女星下嫁给他,帮助他织锦还债,又为他生子延嗣,后成仙为鹤神。以得道成仙劝勉世人行孝,是小说的主要意图。

“三言”、“二拍”中用佛道观念劝惩世人的作品更为多见,编撰者的这种用意也更为明确。冯梦龙在《警世通言叙》中说:“以前因后果为劝惩,以道听途说为学问,而通俗演义一种,遂足以佐经书史传之穷。……余阅之,大抵如僧家因果说法度世之语,譬如村醪市脯,所济者众。”在《醒世恒言序》中更进一步说:“崇儒之代,不废二教,亦谓导愚适俗,或有藉焉。以二教为儒之辅可也。”凌濛初在《二刻拍案惊奇小引》中也讲述了近似的意图:“其间说鬼说梦,亦真亦诞,然意存劝戒,不为风雅罪人,后先一指也。”他们有意识地借用佛道二教来为儒家的伦理道德服务,往往在作品中生硬地穿插进一些说教,或在结尾处缀上一条光明的尾巴,以至于削弱了作品的思想性与艺术性,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败笔。

《喻世明言》卷四《闲云庵阮三偿冤债》写阮三因思恋玉兰小姐而恹恹成病,在好友张远的帮助下,终于在闲云庵中与玉兰得以幽会。这本是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但作者为了证明夙因前定,便安排阮三幽会时顿时身死。后来阮三托梦给玉兰,说明了前因后果。《拍案惊奇》卷三十《王大使威行部下,李参军冤报生前》讲述了一个奇异的故事。李参军陪王大使饮酒时不知出于何因表现得失魂落魄,王大使令人将李参军收入狱中。众人都感到莫名其妙,李参军道出了原委。原来李参军年轻时曾害死过一位少年,这个王大使正是少年来世的化身。李参军深知前因后果,所以见到王大使便魂不守舍。王大使见到李参军则忿然激动,必欲杀之而后快。

《喻世明言》卷三十八《任孝子烈性为神》写孝子任珪为洗刷耻辱,将奸夫淫妇及其一家五口全部杀死。玉帝因为他是忠烈孝义之人,在他被处死后封他做了土地神,成了有求必应的神灵。《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七《叠居奇程客得助,三救厄海神显灵》写商人程宰与海神相恋,在海神的帮助下,程宰四五年间便积攒了五七万两。程宰思念家乡,与海神告别,海神再三叮咛他不可做歹事。后来,海神多次将程宰于困厄中救出。《警世通言》卷十三《三现身包龙图断冤》为了惩罚奸夫淫妇,小说让被害人孙文到冥界做了东狱速报司判官,然后在侍女迎儿前三次现身,终于帮助包公审清了冤案。《醒世恒言》卷十六《陆五汉硬留合色鞋》为了劝戒世人不要讨别人的便宜,让风流子弟张荩“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替无赖陆五汉顶了个凶手罪名,再以“前世冤业”加以解释。

不仅短篇小说如此,长篇小说也有同样情况。历史小说常以因果报应解释历史事件,如讲史话本《新编五代史平话》、《三国志平话》都是如此。更显著的是人情小说,《金瓶梅》就将全部故事归结为善恶有报的因果链条之中。《醒世姻缘传》的整体框架就是“两世姻缘”,主要人物都是前世今生的轮回关系。

以佛道观念作为教化手段,与直接宣扬佛道教义的小说相比,生活气息比较浓厚,作者的目的是为人生而非为宗教。但与将佛道观念作为表现手段的小说相比,又有所逊色。因为后者仅仅将佛道观念作为想象的方式,用来推动情节的发展或刻画人物的特征,文学色彩更为鲜明。

佛道文化影响古代小说的第四种方式是将佛道哲理作为创作的主旨。佛道文化有各自的宇宙观、人生观、思维方式及价值观念。一方面,佛道文化在民间以比较零乱粗俗的方式广为流传;另一方面,佛道文化又以其较细密严谨的哲理为文人士大夫所探究。佛教的色空观念,道家、道教的清静无为、顺乎自然等观念往往成为指导文人的哲理,而在某些小说中则成为创作的主旨。

唐传奇中的《枕中记》和《南柯太守传》是这种方式的早期代表作,虽然其情节构思都来源于六朝志怪,但描写的却完全是现实生活。尤其是两篇的创作主旨,都以人生如梦来劝讽追求荣华富贵的芸芸众生,受佛道观念影响非常深刻。

宋元话本中此类作品带有较浓厚的宗教气息,如《五戒禅师私红莲记》、《菩萨蛮》等便是如此。明话本小说《月明和尚度柳翠》、《佛印师四调琴娘》、《薛录事鱼服证仙》、《杜子春三入长安》、《金光洞主谈旧迹,玉虚尊者悟前身》等也都以佛道哲理作为创作主旨。这些作品表面上看似乎仅仅是谈因果、寓劝惩,但细加分析,便可以领悟到它们更为深刻的哲理内容。

这些作品以佛道哲理来解释人生,宗教色彩比较浓厚,但与直接宣扬宗教教义的宣传品有所不同。首先作者的出发点是现实人生,劝诫世人抛却恩怨、欲望、荣华富贵、功名利禄,以进入到无拘无束、无挂无碍的自由境界,这是人生的一种理想。其次,这些作品都反映了比较真实的世态人情,表现了比较丰富的社会生活,而不仅仅是枯燥抽象的说理。再次,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也较鲜明,情节比较曲折。有些作品的人物形象可以说十分成功。

明清长篇小说如《三国演义》、《红楼梦》等,其创作主旨也同样受到了佛道哲理的影响。《三国演义》开卷诗便带有明显的“色空”观念:“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以佛道的哲理来回顾历史,难免产生一种虚无空幻的感受。不可一世的众多英雄,令人振奋的刀光剑影,如今安在哉?《红楼梦》创作主旨中的“色空”观念是一个老话题,尽管曹雪芹并未真正“由色入空”,但他毕竟为人们写出了人生的悲剧、爱情的悲剧、时代的悲剧。作者看到了事物的幻灭而又不情愿承认其幻灭,遂使《红楼梦》充满着悲剧的痛苦,而非彻底解脱后的快慰。

当然,将佛道哲理作为创作的主旨,并不等于作者已看破红尘,遁入空门,或服药炼丹,得道成仙。假若真是如此,作者也就没有必要费尽心血、殚精竭虑地去进行创作了。实际上他们比任何人都更为关心现实,关心人生。只是因为面对变幻不定的人生现实,他们找不到一种合乎理性的解释,于是只好用宗教的哲理去说明。佛道的教义也恰好以其虚玄空幻的特征满足了这一要求。我想,这或许就是众多的小说家要借助佛道这一宗教文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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