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中国——编后记:纪录片的生命是真实,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纪录片论文,中国论文,后记论文,纪录论文,真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纪录片(documentary)”一词最早由英国人约翰·格里尔逊提出,他是纪录片之父弗拉哈迪的弟子。然而他并没有给予纪录片一个完美的定义,究竟什么样的作品能算是纪录片?围绕这个问题,众多名家都产生过分歧。目前在业内,对纪录片的内涵问题依然存在争议。 有学者认为纪录片的本质是客观的真实,拍摄者只能记录发生在特定时空的事件,包含人为搬演、虚构镜头的视频不应属于纪录片的范畴;同时,也有学者认为只要以真实生活为创作素材,以真人真事为表现对象,对镜头进行艺术的加工与展现是合理的。目前业内大部分人认可后者,其拍摄作品的表现手法也从单纯的“记录”延展到了“搬演”(如《大国崛起》《故宫》),甚至利用电脑合成技术的完全“虚拟”(如央视推出的《大唐西游记》《苍狼之决战野狐岭》等动画纪录片)。 本刊认为,纪录片应当是记录者记录与之处于同一个时空的真人、真事和真实的过程,纪录片与新闻在真实性方面的要求是一致的。因而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尽管上述提到的一些作品被称为纪录片,这些作品却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纪实:大部分镜头是拍摄前预知的,在进入拍摄地点前,拍摄者脑子里已经预先形成了画面构图,拍摄采取了摆布、搬演、情景再现甚至虚构的表现手法。如果说这些作品中出现了纪录的成分,那也只是借鉴了纪录片的一些传统的纪实式表现手法。不应将具有这些纪实性元素的虚构、搬演作品划归为纪录片。事实上,这一类片子有其特定的称谓——“专题片”,尽管也取材于一些真实历史文献,但由于其不可避免地带有创作者的主观性,所呈现的也只能是经过加工的“真实”,是创作者脑海中的“真实”。 国内纪录片之所以缺乏经典作品,与创作者的浮躁不无关系。部分独立制片人往往是以国际获奖为目的,而体制内的创作者则常以获取政府补贴为目的,没有真正深入实际,撷取真实场景反映社会生活。这样制作出来的“纪录片”已经成为了某些创作者个人表达的工具,只是以纪录片的表现手法为“笔”,写了一篇个人表达的“文章”。但是,由于这种个人表达突破了纪录片“真实”这一道底线,因而我们不认为这类作品是纪录片。 可以理解,完全拘泥于纪实主义可能对纪录片的创作带来一定的局限性,这也是目前业内人士在纪录片内涵、表现手法方面力图“创新突破”的原因之一。事实上,完完全全的“纪实主义”也并不可能达到,因为仅拍摄者在现场这个事实就已经影响了该时空的本来面貌,拍摄者对于镜头的选择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主观性。作为纪录片创作者,只能是努力地无限接近真实。但纪录片人不应该突破纪录片的“真实”底线。失去了“真实”本质,纪录片就没有了生命,这是目前一些业内人士需要注意的。标签:纪录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