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的阶段性演进与未来改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阶段性论文,宏观调控论文,未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诞生以来,有关政府调控和经济自由的论争一直没有停止过,争论中形成了许多经济学流派,有的学派,如凯恩斯学派、新古典综合学派、后凯恩斯学派以及新凯恩斯学派等认为经济无法自行达到均衡,宏观调控是必要的和有效的;另有一些学派,如理性预期学派、货币主义学派、供给学派、新制度主义学派及公共选择学派等崇尚经济自由,认为宏观调控不仅无效,反而对经济有害。然而,纵观世界各国实践,没有哪一个国家不对经济进行调控,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的结合已成为趋势。在我国,经济连续多年高位运行,2007年GDP增长率达到11.9%。然而,2008年由于受到美国次贷危机的不利影响,我国经济进入下行轨道,面临通缩的风险。全年经济增长率下降到9%。另外,经济中还存在其它相关问题亟待解决,如出口大幅下降,大量企业倒闭,农民工返乡,大学生就业困难,城乡、地区以及群体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等。在此背景下,政府宏观调控显得尤为重要。如果不进行调控,经济形势将恶化,通货膨胀开始呈现,影响社会稳定及我国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建立;如果调控力度过小,经济无法逆转向通缩发展的趋势;如果调控力度过大,经济就会面临大起大落的风险,物价波动幅度较大,影响人们生活。可见,改善我国宏观调控对于确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在这样的背景下,回顾和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宏观调控阶段性发展经验和教训,分析西方国家宏观调控发展趋势和经验启示,进而指出我国宏观调控的发展方向。
一、国内宏观调控实践演变与发展的阶段性
回顾我国宏观调控实践,可以看出宏观调控随着财政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而逐步趋于完善,这一过程大致可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一)“计划”式计划控制①
该阶段是指1978年以前的时期,因为在这一时期,“宏观调控”具有独特性,即较多地采用指令性计划的手段和行政手段,形成了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经济调控体系:
一是建立自上而下的计划经济体系。国务院设计划委员会,国务院的财经、国防、科技、文教等部门设计划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县设计划委员会,地方各厅、局设计划处(科),企业设计划科(股),以此形成自上而下的计划经济管理体系,用来调节国民经济运转,实现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把有关国计民生的主要产品几乎都列入产品计划的范围。
二是对国营企业实行直接的计划管理。国家向企业下达指令性计划,由主管部门供应生产资料,由商业、物资部门收购或调拨其产品,由财政部门统收统支其资金。
三是国家对农业也采取指令性计划。国家对粮、棉、油等农产品实行计划收购或征购,对城镇人口所需的粮、棉、油实行计划供应。
四是银行是国库的出纳。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不仅在行政方面,而且在业务关系方面,实行的都是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高度集中统一。在资金管理上,对信贷资金实行“统收统支”。
(二)“大起大落”式宏观调控
该阶段大致从1978~1992年。1978年,我国开始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过渡,但在1992年以前,计划经济仍占主要地位。但考虑到此时“宏观调控”具有与以前完全不同的特征,从而将其归于“大起大落”阶段。顾名思义,这一阶段宏观调控的特点是导致经济“大起大落”,调控具有一定盲目性。如针对1979年前后的经济过热,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对投资和消费实行力度较大的全面紧缩,使经济增长率从1978年的11.7%降到1981年的5.2%,开始呈现“大起大落”的特点。这一特征在1985年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更加明显。1984年下半年,由于货币发行超量、信贷增长过猛等措施导致经济过热,经济增长率达到15.2%。因此,政府于1985年采取紧财政、紧货币的“双紧”措施,实施以平衡信贷、降低通货膨胀率为主要目标的宏观调控。经济过热势头有所缓解,但仍然存在经济结构失衡,物价上涨幅度大等问题。从1986年起,政府尝试改善宏观调控办法,用“软着陆”方式解决总需求超过总供给的问题。但实际中由于对相关会议精神贯彻不力,而是在1986~1988年期间采取“双松”政策,导致1986年“软着陆”失败,使总需求增长更快,扩大了总需求与总供给的矛盾。1987年、1988年经济增长率分别达11.6%和11.3%,1988年物价涨幅达18.5%,货币供给、贷款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过高增长;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的双膨胀,经济出现全面过热。于是,中央从1988年第4季度起决定实行“强行硬着陆”的宏观调控政策,推行了以“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手段,紧缩财政和信贷,对投资和消费实行力度较大的全面紧缩,导致经济“过冷”局面。1990年经济增长率降到3.8%,产品库存积压,资金流通不畅,失业人数增多。
在这一阶段。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给我国宏观调控带来了一些新变化。1979年的“下放财权,减税让利”、1983年开始的“利改税”等改革由于增加了中央、地方财政收入,使其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此外,金融体制改革也为我国宏观调控体系的初步形成奠定了基础,一个以中央银行为主体、由各专业银行共同组成、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新型金融体系初步形成,商业票据、债券、企业股票等金融工具开始出现。宏观调控的手段开始多样化,中央银行先后确立并强化了存款准备金制度、利率、汇率、再贴现等间接调控手段。尽管如此,该阶段宏观调控仍以行政手段为主,属于盲目干预阶段。
(三)“软着陆”式宏观调控
该阶段从1993年到1997年。1992年后,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调控逐渐走上历史舞台。1992年到1993年上半年,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双膨胀,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经济全面过热。1992年经济增长率达到14.2%,1993年、1994年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分别达13.2%和21.7%,出现较为严重的通货膨胀。政府汲取了以前调控中“犹豫不决、贯彻不力”的教训,调控表现出雷厉风行的特点。1993年6月,施行了以整顿金融秩序为重点、治理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的紧缩型宏观调控。该阶段的宏观调控尽管初期采取较多行政手段,以治理当时混乱的金融秩序,但后期更多地运用紧缩的货币供应、利率杠杆、从紧的财政政策,以及财税体制改革等,以达到控制总需求的目的。这期间虽然也是对投资和消费实行全面紧缩,但为“适度从紧”,使GDP增长速度由1992年14.2%降到1997年的8.8%,CPI年上涨率由1994年的24.1%降到1997年的2.8%,成功实现了“软着陆”。
这一阶段宏观调控已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的做法,开始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宏观调控手段出现实质性变化。一是财政税收体制、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改变了财政调控能力弱化的趋势。通过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信贷的集中管理,强化了对基础货币管理权和基准利率调剂权,拓展了货币政策工具,增强了货币政策调控能力。二是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正式提出,有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体系也初步形成,主要表现在确立了宏观调控目标,宏观调控手段逐步健全,在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该阶段宏观调控具有理性干预的许多特征,是盲目干预阶段向理性干预阶段的过渡。
(四)“精确”式宏观调控
该阶段从1998~2009年。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从1998年开始出现了经济增长减速、物价下降等现象,遭遇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通货紧缩。为了克服危机的不利影响,政府从1998年开始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相搭配的宏观调控,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一直持续到2002年,使GDP增长速度由1998年的7.8%提高到2002年的9.1%,CPI指数由1998年的0.8%上升到2003年的1.2%,推动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上升周期。2003下半年,部分行业投资出现局部过热,为了防止经济出现“大起”,缓解物价上涨压力,政府确定了“果断有力,适时适度,区别对待,注重实效”的宏观调控原则,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采取有保有压的经济政策。2004年中央宏观调控的力度再次加大,宏观调控措施得到迅速落实,投资过热、盲目扩张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使经济进入一个高增长、低通胀发展期。随后。我国经济虽然在适度区间运行,但固定资产投资反弹压力较大,通胀压力显现,房地产投资过热,宏观经济结构问题、局部问题依然存在。为此,政府采取了“组合拳”式的调控手段,使我国经济在适度增长区间的上限高位运行。2007年,为了应对2006年出现的局部过热,宏观调控在货币政策的操作上调整为适度从紧,且采取微调模式,有效防止了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2008年,由于受到美国次贷危机的不利影响,我国经济开始步入下行轨道,面临通货紧缩风险,出口大幅下降,大量企业倒闭,工人失业现象较为严重,大学生就业困难,农民工返乡等问题引起关注。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及时采取了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4万亿投资计划付诸实施,信贷扩张较快,及时遏制了经济的进一步下滑,为“保8”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可见,我国政府宏观调控在新世纪、新阶段具有较高的精确性,是从理性干预阶段向精确干预阶段的过渡。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预见性、针对性、灵活性比较强,且宏观调控方向、节奏和力度的把握比较准确,多种宏观调控手段和方式能够协调使用。
二、西方发达国家宏观调控经验启示
梳理国外各经济流派宏观调控政策主张和发达国家宏观调控实践[1][2],发现西方国家宏观调控的发展亦具有阶段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宏观调控与经济自由的日益融合
从宏观调控与经济自由的角度看,宏观调控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过分强调经济自由的阶段,这是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主义盛行的时期,认为市场的自动调节可以使资本主义经济处于充分就业的均衡状态,政府没有必要对经济进行干预和宏观调控。
第二,强调政府宏观调控的阶段。这一阶段始于19世纪30年代前后。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使得早期占统治地位的古典经济学自由放任主张宣告破产,代之以凯恩斯为代表的凯恩斯学派。在这一阶段,国家宏观调控在使经济摆脱萧条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从而西方各国纷纷强调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性。
第三,经济自由与宏观调控并存但重自由的阶段。随着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滞胀的出现。新自由主义的货币主义学派、供给学派等盛行起来,经济自由的思想再次活跃。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西方国家在强调经济自由的同时,也注重政府的宏观调控,认为既要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潜力,又要利用政府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的功效。目前,在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中,政府宏观调控都在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第四,更加重视宏观调控的阶段。这主要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后的时期,使西方国家充实认识到宏观调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搭配使用
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地位来看,宏观调控实践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强调财政政策的阶段,此时凯恩斯主义学派的观点较为盛行。
第二,强调货币政策的阶段,当时占主流地位的宏观经济学派是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
第三,注重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配合使用的阶段。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不再强调单一的财政政策调控或单一的货币政策调控,而认为两者的配合运用才能实现经济平稳增长,对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抑制才能达到较好的效果。
(三)总需求调控与总供给调控的联合
从宏观调控的对象来看,宏观调控实践亦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从总需求的角度进行调控的阶段,这主要是承袭凯恩斯主义学派的观点。
第二,从总供给的角度进行调控的阶段,此时新自由主义的供给学派占据经济主流地位。
第三,总需求调控和总供给调控相结合的阶段,这是西方发达国家近年来宏观调控的特点。事实证明,两个方面联合调控的效果较好,且较为显著。
(四)微调逐渐成为宏观调控的主旋律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保持宏观调控的主动性和规则性同样重要。从而开始运用微调手段将经济运行始终控制在适度增长区间以内。这是西方国家近年来宏观调控的主要特点,特别是美国最为典型。这里所讲的微调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多次性,如美联储为了抑制经济过热或过冷,有时一年十几次提高或降低利率;二是幅度小,例如,美联储提高或降低利率,每次变动幅度一般为0.25个百分点;三是以一种调控手段为主,例如,美国近年来的宏观调控主要以利率手段为主。(周学,2006)近十几年来,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比较平稳,经济波动较小,在很大程度上得利于微调政策。
(五)计划机制在宏观调控中具有重要导向作用
20世纪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发挥计划机制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计划是宏观调控的手段,其重要性在于能够引导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和结构调整方向,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协调各宏观管理部门的行动,使各种经济杠杆的运用相互配合;引导经济主体的决策,使之与宏观经济发展目标相衔接等。在宏观调控中,计划是较高层面的调控手段,是其他调控手段操作的依据和方向。此类计划往往具有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等特征,并要求较强的预测能力。具体而言,在不同国家,情况稍微有些差异。美国国民经济计划性主要通过间接宏观调控政策加以体现,这是发达国家中少有的例外。日本、德国经济计划不仅包括部门计划和企业计划,政府还制订全国性的中长期计划。需要指出的是,西方的计划与我国传统的计划有根本区别。西方国家计划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一般是指导性或诱导性,而非指令性的,且计划决策强调社会参与。
(六)重视开放、强调国际合作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各经济体联系紧密,一国非均衡总是可以通过某种媒介传导至其它国家,而危机也不会因为一国所作出的努力而落幕。次贷危机爆发以来,各国正视开放经济的现实,开始重视宏观调控的跨国合作。如2007年12月,美国、加拿大、欧洲、英国和瑞士五国央行宣布联手救市,包括短期标售、互换外汇等;随后,2008年2月、4月、10月等各国首脑进一步推动了宏观调控的跨国合作。
三、我国宏观调控未来发展方向及改善的政策建议
借鉴国内外宏观调控经验和教训,我国宏观调控应从以下几方面作出改善,明确宏观调控发展方向。
(一)宏观调控目标
党的十六大报告确定了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但这四大目标并不是总是一致,有时会出现矛盾。对于哪一个应该成为我国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经济学家们分歧较大。总结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盯住经济增长率”、“盯住失业率”和“盯住通货膨胀率”(王立勇,2007)。
西方发达国家宏观调控实践表明,必须根据国情和经济发展阶段确立调控目标次序,这不但决定了我国宏观调控的重心所在,也决定了宏观调控手段的选择。2007年我国经济增长率突破11%,达到11.9%。同时,通货膨胀率达到4.8%,在此背景下,政府确立“双防”方针是对的;2008年,在季度通货膨胀率达到8%的情况下,政府毅然将控制物价全面上涨作为首要目标。推行“一保一控”方针,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下半年金融危机的刺激下,政府毅然以促进经济增长作为首要目标,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使人们对宏观经济发展充满信心。然而,下一步宏观调控是应该以通货膨胀为目标,还是以经济增长为目标呢?为了回答这一问题,可以先考察一下产出缺口与通胀缺口之间的关联性。
图一 我国产出缺口与通胀缺口变动趋势
图一表示我国1984~2008年通胀缺口与产出缺口的变化趋势。从图一可以看出,我国产出缺口与通胀缺口的变动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1984~1996年是第一阶段,1997~2008年是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无论是产出缺口还是通胀缺口变动都呈现出“大起大落”的特点,通胀缺口在1994年甚至达到了22%。在第二阶段,产出缺口和通胀缺口变动趋于平缓,物价水平持续下降,虽然2004年、2007年、2008年通胀缺口变为正值,但仍维持在较低水平。总的来看,我国产出缺口与通胀缺口变动趋势大体一致,通胀缺口的变动幅度明显大于产出缺口的变动幅度。
图二是通胀缺口对产出缺口的反应系数的变化趋势曲线。从整体轮廓上看,反应系数的变化趋势具有“凸型”特征。以1996年为界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5~1996年,这一阶段反应系数波动位势高、幅度大。1994年系数达到峰值5.6019,这表明1994年产出缺口每变动一个百分点,将导致通胀缺口同向变动约5.6个百分点。第二阶段是1997~2008年,这一阶段系数波动较为平稳,基本维持在0.5~2.0左右。这说明,在当前时期,能够同时实现经济增长目标和稳定物价目标。从反应系数值来看,大部分年份产出缺口与通胀缺口呈同向变动关系,减小通胀缺口有助于抚平产出缺口。
图二 通胀缺口对产出缺口的反应系数的变化趋势
可见,产出缺口与通胀缺口的较强的、稳定的联动效应使得政府能够同时实现经济增长目标和稳定物价目标。然而,通胀缺口的变动幅度明显大于产出缺口的变动幅度,这要求政府应该多关注通货膨胀的变动路径,以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目标。这可以增加政府目标的可测性,具有易于被公众理解的优点和较高的透明度,有利于公众形成稳定合理的预期,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因此,在当前金融危机下,政府应以经济增长作为首要目标,但从长远来看,应以通货膨胀作为首要目标。
(二)宏观调控模式
从宏观调控模式来看,陈东琪(2006)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进行了六次比较典型的紧缩性宏观调控:1979~1981年、1985~1986年、1989~1990年、1993年下半年~1996年、2003年下半年~2004年、2006年。经过分析发现,前四次宏观调控针对的都是经济波动中已经出现经济的全面过热或总量过热,都是经济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才不得不进行被动的调整,因而导致了宏观经济的大起大落。而第五次和第六次宏观调控针对的不是经济增长率严重超过潜在增长水平,而是经济运行刚刚抵达适度增长区间的上限,就及时进行降温,对于整个经济运行的全局来说,是见势快、动手早、防患于未然的主动调控,从而使经济增长率控制在10%以上,保持了宏观经济的高位运行。
由此可见,我国宏观调控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逐渐向精确干预阶段过渡。然而,面对我国目前宏观经济形势,要使经济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平稳增长,宏观调控仍然任重而道远。应该借鉴发达国家宏观调控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运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宏观调控全过程,对经济运行趋势进行准确预判和科学预测,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准确把握提前量,根据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控制调控时机、方向和力度,并正确选择和搭配使用宏观调控工具,牢牢掌握宏观调控的主动权,适时适度微调,灵活多次“点推”和“点刹”,把握调控的节奏和力度,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使市场主体在慢慢改变预期和行为惯性中适应新的政策变化,实现行为的平稳转换,防止经济出现大起大落。例如,在经济高位运行,但未出现过热的背景下,应参照“反冒顶”模式(刘树成,2006)、“点刹车”模式(陈东琪,2006),对经济增长进行小幅、频繁的微调,以确保调控目标的实现。如果经济步入下行轨道,则进行相反操作,调控力度视经济下滑强度和初始状态而定。
(三)宏观调控手段
从宏观调控的手段上看,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初步建立,经济运行中既带有转型之前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些特点,又带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些特点,还带有不成熟市场经济的一些特点[3]。因此在我国宏观调控过程中,在以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解决问题的同时,有必要适当采取行政手段作为辅助,尤其是土地政策的使用。但由于行政手段的超经济强制性质,一定要在经济活动中谨慎使用。而且,在综合运用土地手段时,要注意土地政策的稳定性、透明性,尽量为企业的运行提供一个稳定的制度环境。在经济手段方面,应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综合运用。但在配合模式上要正确选择。一般来讲,“双松”或“双紧”政策用于经济运行的非常时期即通货膨胀时期或通货紧缩时期;在平时,应采用强调微调的松紧搭配模式,即在保持稳健的同时,小幅度升降。而且,调控目标应注重社会公平、产业结构调整等长效机制的培育。由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通畅,考虑到我国宏观经济中存在的突出特点和问题,政府应强调财政政策的作用,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调控只做辅助措施。当前不应过分强调货币政策调控,虽然货币政策调控在未来将成为主要调控工具。
(四)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在货币政策操作方面,应选择合适的调控工具,并注重各工具的搭配使用。通过西方国家宏观调控的演进路径来看,货币供应量和信贷是货币政策的有效调控手段,对美国等西方国家经济平稳运行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利率逐渐成为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宏观调控的主要和常用手段。从我国宏观调控理论发展来看,货币供应量、信贷、利率是目前我国学者普遍认同的调控手段。从宏观调控实践来看,首先,从1998年开始,我国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对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尽管如此,但根据我国国情,基础货币、货币乘数以及货币流通速度的不稳定导致了货币供应量己经不适合作为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其次,我国利率尚未实行市场化,使得利率既不是社会资金供求的产物,也不能调节资金供求,决定资金供求的仍是许多人为的限制性因素及银行惜贷,在这种情况下,利率的调节功能大大削弱;第三,虽然我国在2005年进行了汇率机制改革,但汇率的生成机制仍不完善,浮动区间依然很小,而且我国的资本账户目前也没有完全放开,因此选择汇率作为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也是不适宜的。为什么政府连续多次提高准备金率和利率,却未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原因在于主要调控工具的选择没有到位。在这样的背景下,当前形势下应以信贷(特别是信贷增长率)作为主要调控工具。已有研究表明。在所有货币政策工具中,信贷增长率与产出和物价的关联性最强,且信贷增长率更可控,即实际产出增长率方程和通货膨胀方程都不存在以信贷增长率为门限变量的非线性门限效应(王立勇、张代强,2008)。特别是我国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宣布取消信贷规模限制后更为信贷调控拓宽了发挥空间。但必须认识到,随着我国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的改善,利率将成为货币政策调控的主要工具。从而,在将信贷作为主要调控工具的同时,不能忽视货币供应量和利率的作用,应注重它们之间的搭配使用。这是因为它们之间联系紧密。货币供应量是基础,滥发货币势必影响信贷的调控效果;利率在当前只能作为辅助工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信贷调控的不足。以信贷,或者投资信贷增长率作为目前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符合国际经验,这一中介目标或手段的选择对产出扰动影响相对较小。
(五)财政政策收入机制与支出结构
虽然我国的财政政策在历次调控中都起到显著的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完善:
第一,完善收入机制。财政收入政策包括税收政策和国债政策。近年来由于分税制改革,我国税收在总体上态势良好,但在结构上仍然存在问题。与国外税收结构不同的是,我国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小,从而导致在财政政策中无法灵活运用税收政策工具进行调节。国债政策在历次财政政策中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目前,我国的国债政策已经明显的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我国的国债发行结构不合理,长期建设国债占绝大部分,短期国债的份额较少,而且一般都有个人投资者持有,从而导致无法与货币政策有机的协调起来。其次是我国目前的债务依存度已经很高,如果在扩张的财政政策中继续利用国债政策,将给我国经济带来不稳定因素。因此,下一步应优化税收结构和国债结构。
第二,调整支出结构。政府部门应该调整支出效率的考核指标,要以促进经济发展指标取代经济增长指标。政府在财政支出方面应从长远考虑,不应仅重视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而应着力改善民生,否则新一轮的经济刺激周期过后,我国经济将继续低端运行,甚至会出现滞涨的局面。
第三,关注商品市场和劳动市场特征变化,科学把握财政政策取向。随着商品市场和劳动市场的特征转变,财政政策发挥效应的机制也会随之变化,届时财政政策可能出现非凯恩斯效应,为了达到调控目标,就需要进行非线性操作(王立勇、刘文革,2008)。
第四,强化统计部门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统计信息的质量,提高对宏观经济的监管和预测水平。相对于货币政策而言,财政政策的一个劣势就是需要大量的数据为基础,而且数据的获取不容易,需要统计部门的协助。但目前,我国统计部门身兼数职,且职能之间存在冲突,统计部门为了维护自己做出的预测和建议,就很有可能修改数据;地方的数据更是难以采信,统计数字代表政绩,而政绩影响官员的晋升等。鉴于此,要提高统计信息的质量,提高对宏观经济的监管和预测水平,就要强化统计部门的基础性作用。一方面,要减轻统计部门的职能,消除职能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中央派出监察人员,确保地方数据的真实性,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政策的制定。
注释:
① 严格来讲,在计划经济阶段并无“宏观调控”一说,但为了突出我国政府干预经济的阶段性特征,仍将其列出,但采用“计划控制”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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