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阐述了轨道交通工程、快速路与综合管廊结建的重要性,对综合管廊结建入廊管线种类进行说明,做出综合管廊结建的可行性分析,希望对我国轨道交通工程、快速路与综合管廊结建的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轨道交通工程;快速路;综合管廊结建;可行性探讨
一、轨道交通工程、快速路与综合管廊结建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程度的深入,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及公路隧道等项目都在各自发展,缺乏统筹规划。由于地下空间开发的投资大、风险高且具有一定不可逆性,已建地下项目将严重影响周边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造成经济损失与资源浪费。因此,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应具有规划全面性和前瞻性,将不同类型地下空间开发结合建设为地下综合体,以提高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率、减少重复投资与工程风险。轨道交通与综合管廊都是城市内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在城市建成区尤其是开发强度高、人口密度大的中心区域有重要的社会意义与经济意义,项目的建设均需要占用浅层地下空间,因而出现交叉、共线的概率较高。城市建设进程中,合理利用城市地下公共空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地铁建设。在地铁建设的同时,同步按照规划建设快速路,并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实现轨道交通、快速路、地下综合管廊“统一路由、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
随着中国城镇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城市在原有地面城市道路路网建设的基础上,地下城市轨道和城市管道综合走廊建设不断加速。由于三者往往在规划、设计、建设时各自为政,导致马路拉链、城市蜘蛛网现象频繁发生,重复投资情况严重,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也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经常出现城市道路刚竣工,地下城市轨道交通便开挖,综合管线大迁改、道路断面大调整的情况。城市轨道交通、城市道路与城市综合管廊的建设都是周期长、投资大、牵涉面广的系统性工程,为了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道路反复开挖、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必要对三者共建技术进行研究。如何解决地下城市轨道与城市道路、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中的空间矛盾,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降低投资成本,已经成为目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一个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课题。
二、综合管廊结建入廊管线种类分析
电力、通信、给水、中水、燃气、热力均属于市政主干管,且不受竖向高程的影响,因此可将其纳入到综合管廊中。雨水管道主要收集综合管廊沿线的路面雨水,综合管廊沿线雨水管道的管径多为DN300- DN500,沿两侧布置,收集的雨水分多段。由于综合管廊受地铁、雨水暗渠、过街通道、规划高架匝道等的影响,竖向起伏较大,因此雨水不具备入廊条件,故该雨水管道考虑采取直埋方式敷设。污水管道主要收集周边地块污水,管径DN300-DN400,沿两侧布置,收集的污水排入南北向的劲松路污水管道,最终排入李村河污水系统。由于综合管廊受地铁、雨水暗渠、过街通道、规划高架匝道等的影响,竖向起伏较大,因此该污水管道也不具备入廊条件,也考虑采取直埋方式敷设。
轨道交通与城市综合管廊的统筹协调不仅有利于城市地下空间的有效利用,并且能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道路反复开挖、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对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协同建设提出以下建议:综合管廊尽量与轨道交通同步施工建设,二者安全距离控制在0.5-5m;若不具备同步施工条件,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区间施工安全距离应控制在5-10m,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车站主体安全距离控制在3- 5m;先施工者需给后施工者预留足够空间。
综合管廊与既有轨道交通相交或共线时,由于车站覆土厚度较小,不满足管廊设置条件,管廊只能采用从车站下方通过,盾构下穿已运营车站风险较高。且受车站长度影响,管廊逃生口、分支口等设置困难。因此,既有轨道交通沿线设置综合管廊的施工风险高、投资大且功能性和使用性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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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管廊结建的可行性分析
1、轨道交通区间与综合管廊施工协调。轨道交通是线性构筑物,主要解决城市发展主轴交通供需矛盾,选线多集中在城市中心的主干路上,而这些主干路也正是综合管廊优先布置的路段。因此,轨道交通地下线路区间隧道与综合管廊会产生平行或交叉。当该情况产生时,应做到统筹规划、同步设计,有效安排和衔接施工顺序及注意事项。若管廊先于轨道交通建设,应预留地铁建设条件。轨道交通在后期建设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轨道交通施工建设的安全距离要求,保证控制保护区范围的同时,可根据结构等专业工作人员的论证,在特别保护区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轨道交通和管廊间的安全距离。
2、轨道交通车站与综合管廊施工协调。轨道交通车站与综合管廊施工协调难度较地铁区间大,一方面是轨道交通车站在竖向上占据较大跨度的地下空间;另一方面是轨道交通车站结构复杂,各部分对施工建设的安全距离要求有所不同。且轨道交通车站也存在管廊先于轨道交通建设以及地铁、管廊建设顺序不定的两种情况。从工程角度来看,施工进度的不同会对地铁施工的难度和施工标准产生影响。
3、地下轨道与城市道路、城市综合管廊组合规划。首先应满足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了规划区用地性质和使用强度、交通设施和公共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要求。地下轨道交通路网规划应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相协调。特别是地下轨道车站的选点和总体布置,要处理好与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地面及地下构筑物的关系,同时符合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的要求。城市道路路网规划应以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为基础,制定详细的专项规划。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依据城市控制性用地规划,结合地面道路、轨道交通以及各种管线专项规划的要求,在城市地下管线现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管廊的总体布局。
4、地下轨道与城市道路、城市综合管廊组合规划。规划时应以地下轨道交通规划为主轴,结合城市道路和城市综合管廊的布置需求,进行相应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加强沿线土地利用策划,做好相应的土地储备。在组合规划研究阶段,要组织协调好各主体部门,对地上、地下空间的利用提出可实施性的规划要求。要严格按照“路-轨-管廊大断面”的综合规划要求执行,充分考虑分段、分期的预留措施和衔接手段,以保证工程建成后最终达到原综合规划的效果。地下城市轨道与城市道路、城市综合管廊3种构筑物技术标准体系相互适应性性强,适宜于统一路由、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同时,因地下城市轨道系统特别是地下车站建筑系统最为复杂,当三者组合时应以此为主轴,结合城市道路和城市综合管廊的特点进行统筹建设。
四、总结
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同期实施,可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率、减少交叉施工及道路反复开挖、降低工程投资与工程风险。综合管廊宜优先选择设置于车站顶板上方的布置形式,并共用围护结构桩(墙),可有效减少施工对周报道路、管线的影响,有效节约工期与投资。综合管廊推荐沿道路机非隔离绿化带下方敷设,有利于减小管廊出地面部分对景观的影响;同时盾构区间可偏于道路另一侧布置,减小盾构施工对管廊结构的影响。在综合管廊实施时,需下穿暗渠、过街通道等。综合管廊施工要避开地铁主体施工,建议地铁附属设施与综合管廊同步施工,保证在地铁运营前综合管廊施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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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魏忠海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7
标签:轨道交通论文; 地下论文; 城市论文; 管线论文; 空间论文; 城市道路论文; 车站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3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