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共识取向与外延_中国民主党派论文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共识取向与外延_中国民主党派论文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共识导向及其延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党论文,中国论文,共识论文,导向论文,特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19(2013)01-0026-05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当代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不仅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通过民主协商建立了新中国,而且是因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全面性意义。这一制度是在中国革命的发展过程中各政党团结合作共同斗争的成果,体现了各政党基本的政治共识。政治共识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基石,也是人们对制度认同的思想文化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讲,政治共识维系和决定着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因此,深入剖析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共识导向及其在新时期的延展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挖掘和发挥制度优势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革命共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结缘纽带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作为政党团结合作的产物,同时也是各政党体现功能、发挥优势和实现目标的载体。从理论上讲,政党制度是稳定连续性的规则集合体,规则的确定就是各政党达成政治共识的一种表现。而所有规则的背后都隐藏着特定的价值和信仰,这种价值和信仰构成规则的隐形支撑。价值、信仰和规则构成政治共识的基本内容。

所谓共识,是指“在一定的时代生活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中的个人所共享的一系列信念、价值观念和规范”。共识对于人类政治生活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人们“和平而有秩序地处理社会政治事务的一个头等重要的先决条件,如果没有一些得到广泛接受的价值观念和规范,社会和政治组织就不可能存在”[1]。通常认为,共识是一项特殊的协定,指的是得到个人和组织广泛认可的根本性或基础性原则的协定。就政治共识而言,一般包含程序性共识和实质性共识两种。“程序性共识指的是一种通过政党之间或政府与主要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磋商和讨价还价以作出决定的意愿;实质性共识则是指两党或多党之间在意识形态取向上的重叠,表现为它们根本政策目标上的一致。”[2]21

从政治逻辑来讲,团结与合作的政党关系以及据此建构的政党制度是人类社会最优的政党制度。因为这不仅有利于保障政党对日益多元化社会的整合和国家民主的发展,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由于政党纷争而造成社会分解和国家分裂的困境。但是,社会发展的实际运作图景启示我们,任何理想的制度形态都需要具体现实的制度条件。“任何国家的政党制度,既不完全是政党或政党关系所决定的,也不完全是国家制度体系所决定的,而是决定政党生存与发展的社会和国家所共同决定的,是国家与社会相互作用的结果。”[3]国家与社会互动的政治生态提供了政党制度的基本孕育条件,而制度真正的有效运行也离不开制度自身的理念和文化基础以及人们对制度隐含价值的认同。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在传统帝国衰败、民族危机深重的大变革社会环境中产生的。社会危机深重,社会矛盾集中爆发,改良和妥协成为难以企及的奢望,革命就成为摆脱危机、实现民族振兴、通往未来的唯一道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正是在革命的洪流中发生互动的。就其先天属性而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都应该属于革命性政党。在革命中结缘,通过革命达成共识是他们合作的初始动因。同时,在一个具有浓厚封建帝制传统的国度,并不具备政党原生型成长的土壤,因而也就难以顺利地自然形成适宜的政党制度。应该说,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在反复试验、不断实践基础上发展的成果。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形成过程中,革命发展逻辑自始至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革命共识则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萌生与形成的主导和基础。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革命的领导权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基本共识。在一个超大规模的农业社会,要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却没有一个现成的领导力量和可供遵循的轨迹能够参照,因此,为了探寻一条在新的世界中体面地生存下去的革命道路,中国各种政治力量先后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和奋斗。然而,中国革命的领导责任“不得不落到中国共产党的肩上”,“因为半殖民地的中国的社会各阶级和各种政治集团中,只有无产阶级和共产党,最有远大的政治眼光和最有组织性,而且也最能虚心地接受世界上先进的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经验而用之于自己的事业”[4]。中国共产党必须承担且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承担中国革命的领导责任,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共识,也是各民主党派的基本政治认同。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在长期的斗争实践中逐渐认识到:唯有革命才是中国实现国家独立富强、人民幸福自由的正确道路,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是中国革命的希望之所在。

第二,团结合作完成革命任务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欲求。面对中国革命的繁重任务,任何一个政党都没有能力独自完成革命伟业。因此,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就成为中国革命的便捷路径。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非常清醒地认识到,“他们自己虽然是一个最有觉悟性和最有组织性的阶级,但是如果单凭自己一个阶级的力量,是不能胜利的。而要胜利,他们就必须在各种不同的情形下团结一切可能的革命的阶级和阶层”[5]645。因此,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始终将以团结合作为基本特征的统一战线作为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而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联合政府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共同目标,也是中国通向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唯一途径。“在整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期间,不可能因此也就不应该是一个阶级专政和一党独占政府机构。”[6]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在1948年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时,立即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的积极响应。他们明确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贯彻始终,以冀中国人民民主革命之迅速成功,独立、自由、和平、幸福的新中国之早日实现。”[7]这种响应和支持是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团结合作的理性表达,是各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所制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政策和措施以及为争取民主与和平所进行的一系列努力的认可。坚定地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是他们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得出的基本结论。

第三,民主协商是实现双方合作的程序共识。一般而言,良好的合作需要适当的程序。现代政治学研究表明,程序不仅是实现某种实体目的的手段或工具,程序本身的正义与否也至关重要。在一个正当、合理的程序中,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是以民主协商的方式体现和实行的。民主是民主协商程序的价值,协商是民主精神的实现方式。进行民主协商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形成革命共识的手段,而且成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合作的基本共识。“在一切有愿意和我们合作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存在的地方,共产党员必须采取和他们一道商量问题和一道工作的态度。”[5]526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中遵循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民主协商对于双方合作的重要性,在实际运作中也不断发展民主协商的制度和机制。陕甘宁边区“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就充分体现了政党合作、民主协商的精神,也是各党派合作、执政参政互动的成功尝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和民主联合政府的成立,是政党合作、民主协商的生动实践,也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形成和确立的标志。在新政协的整个筹备和召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秉持“凡属重大问题,都会在会上提出讨论;而且,在提出之前,总是事先有协商”。中国共产党的真诚态度和充分信任激发了各民主党派的参与热情,而对协商程序的有效遵守、对协商结果的真正贯彻则进一步强化了民主党派对民主协商的信任,更好地保护了民主党派的参与兴趣。因此,民主协商的程序共识成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有效平台,也成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有效运作方式。

二、共识依赖: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曲折困扰

按理说,由中国革命逻辑发展而来的政党制度应该更适合革命思维主导的社会形态,革命共识凝结的政党制度应该对革命共识依赖的社会场景具有先天适应性,但是,政党制度的发展现状显然挑战着这一假设。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并没有因为革命共识的依赖而顺利发展,反而在革命共识的依赖背景下发展得相当曲折。

第一,革命目标的宏大和模糊对政党共识的消解。在革命胜利初期,中国各政党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制定了新中国的建国构想——《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充分反映了各政党合作的成果,也是各政党对新中国建设的政治共识。这个革命目标显然与中国共产党的原初纲领有差距,但是,却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反映了各政党共同愿望的新民主主义纲领。中国共产党原本是打算长期执行这一纲领的,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对民主党派表现出足够的重视和尊重,不仅强调要党外人士有职有权,而且还要求共产党人要主动与党外人士合作、商量。然而,摆在革命胜利后共产党人面前的经济崩溃、民生凋敝、百废待兴的现状,与他们原先设想的美好革命蓝图产生了极大的心理落差,这种心理落差又激起中国共产党继续革命的冲动和热情。正如毛泽东所说:“我国人民应该有一个远大的规划,要在几十年内,努力改变我国在经济上和科学文化上的落后状况,迅速达到世界上的先进水平。”[8]

然而,社会主义现代化终究是一个极其宏大的革命目标,不仅无先例可循,而且没有成功的现成模板。更为关键的是,中国共产党以往几乎没有组织和管理现代化大工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经验,对于如何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显得既期待又陌生,缺乏足够的精神准备。对于这样一个宏大而模糊的革命目标,党内开始出现意见分歧。本来意见分歧是深刻的社会变革的正常表达,也是达成目标共识的要旨所在,然而,在赋予革命目标神圣光环的背景下,任何对革命目标的讨论与评判都被视为对革命的质疑与亵渎,目标共识的达成条件在宏大的革命叙事中被逐步消解。《共同纲领》作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就建立新中国所达成的政治共识,随着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的开展而趋于终止,但是,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共识又难以达成。传统统一战线的政党目标共识在急风暴雨式的社会运动中逐步消逝,民主党派的地位通过反右斗争和新宪法的实施也趋于边缘。

第二,革命手段的熟悉和滥用对民主协商的破坏。民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合作的基本手段,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保持着良好的民主协商关系,并逐步形成了民主协商制度。他们通过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常委会,通过不定期召开民主党派协商会、座谈会、双周座谈会等形式实行民主协商。在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主要问题时,在处理各种不同的利益关系问题上,任何一方都不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也不简单地采取多数通过的表决方法追求形式上的一致,而是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协商,逐步沟通思想,最后达成共识。而随着反右斗争的开始以及严重扩大化,中国共产党逐步走向了其熟悉的革命斗争轨道,将民主党派看作资产阶级政党并作为革命和改造的对象,用阶级斗争的方式取代了民主协商。民主协商程序的中断,堵塞了政党之间通过理性交往、公开讨论达成共识的道路,减弱了公共权力的民主合法性。尽管通常民主协商并不一定会达成共识,但是,即使分歧存在,参与者也会接受这种集体行使国家决策观念的合法性。而用革命手段来消除分歧则将合作伙伴推向对立面,极大地挫伤了民主党派参与国家建设的热情,降低了他们对政治共同体的认同感和责任感,使长期积累起来的多党合作关系发生断裂。

第三,革命权威的强化和变异对团结合作的削弱。革命是权威的转换过程。通常来讲,革命发生在旧政权权威崩溃之时,革命者通过暴力手段推翻或打碎旧的政权体系,建立新的政权机构。革命权威的确立既是革命胜利的表征,也是革命取得成功的保证。从政治学意义来看,“权威是披上合法性和公正性外衣的权力,是基于被认可的服从义务,而不是任何形式的强迫或操纵”[2]17。权威固然与权力有缘,但是,“权力与权威之别,并不亚于权力与暴力之异”,“只有建立在互惠性和交互性基础之上的权力,才是真正的权力,才是正当的”[9]。

革命权威对于革命之重要性毋庸置疑。强化革命权威对于保卫革命胜利成果、巩固新生政权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因此,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为巩固新生政权、强化革命权威采取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医治战争创伤、改善人民生活、净化社会风气和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为进一步建设新中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些成就的取得,无疑极大地增强了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权威,特别是大大加强了曾经制定党的卓有成效的战略的最高领导人的权威。但是,同时也应该看到,中国共产党革命权威的建立是通过组织控制和政治运动的方式实现的。在革命权威强化的同时,也逐渐形成了党的高度集权的一元化领导体制。这种体制的基本点是“共产党组织对一切国家机构实行组织关系上的统一领导,它既包括党的中央机构对下级机构的统一领导,也包括党组织对同级国家机构的统一领导”[10]。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的确立,表面上看,强化了党的领导权威,但是,由此产生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个人专权、个人崇拜等现象也非常突出。在党内民主发展不充分、制度建设不健全的情况下,党的一元化领导极易演变成为党的最高领导人的一人领导。正如邓小平所说:“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11]这种革命权威的异化,打碎了政党之间赖以团结合作的民主精神,断送了团结合作得以进行的平等和谐关系。在一个以个人名义建构“公意”并作为神圣化的行动法则时,团结合作不但显得多余而且也完全没有必要了。

三、共识延展: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策略

政治共识是政党关系中的一笔宝贵资产,政党之间借此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恪守相互认可的程序约定,形成持久有效的合作关系,共同承担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对于经过长期革命斗争考验、结下深厚战斗情谊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我们认为这种政治共识理所当然、牢不可破。因此,我们往往认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中国革命的宝贵财富,只要我们珍惜并世代相传这种共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特色和优势就可持久。但是,历史事实和现实发展似乎并不提供这种佐证。显然,政治共识并非处于一旦达成就不再变化的状态,革命共识对政党制度的维系和发展也不可能起到一劳永逸的效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在经历长期曲折和停滞后开始恢复和发展。这种恢复和发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务实推进,民主党派组织性质和作用重新定位,多党合作政策创新发展,政党制度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完善的基础上进行的。中国共产党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过程中,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及时总结我国多党合作的实践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了许多新理论、新思想,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实际的新政策,使多党合作制度不断巩固、发展和完善。

然而,纵观当下中国现实,革命共识呈现出日渐式微之势,多元异质社会的共识达成愈发艰难似乎已成定局。因此,如何保持政党制度的共识引领并进而保障制度的认同和有效运行,成为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而共识延展就显得不仅至关重要而且日益迫切。共识延展是一个共识传承和更新的统一过程,没有共识的传承,更新就失去了根基;更新同样也不是为所欲为,需要进守有据。“非新无以为进,非旧无以为守;且守且进,此其国之所以骏发而又治安也。”[12]

因此,在汲取传统革命共识精髓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延展政党制度共识就是正当的和合理的。虽然在传统与现代之间进行权衡,在传承与更新之间进行取舍,理论上的正当性不言而喻,但是,实践发展似乎并不轻松。政党共识延展不仅需要考虑价值的相容,而且需要关注规则的适用,在二者的中间地带寻求延展应该是一个可行的策略。

第一,发展党内民主,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价值内核。这一价值内核是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根本,也是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共同建立新中国的深层动因。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建立和延续的基础,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时期已经成为人们最基本的共识。这种先进性直接体现为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在社会利益分化、人民利益日渐难以整合的情势下,作为执政党如何保证社会资源公正地分配、权力能够为民所谋,不能仅仅依靠领导者的责任和良知,也不能寄希望于民众的道德无私和宽容,遵循执政规律应该更为根本。这其中就内含着对党内民主发展的直接期待和对权力制约的法治需求。

第二,扩大政治参与,增强政党制度的共识包容性。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各政党合作的产物,各政党在合作过程中形成了相应的规则并共同遵循。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共识是政治参与的结果,同时,也是政治参与的起点。政治参与同政治共识的关联性,注定了政治共识的相对性和实践性。根据时代背景的变化和人们利益需求的具体内容而通过人们的参与行为不断进行调整,是政治共识延续性的内在需求。在传统革命共识消解、新的政治共识由于利益分化而出现深刻分歧的情况下,延续共识不只考验着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公民亲自出场有时更为有效。通过公众的公开讨论,“把意志变成理性,使私人观点得以公开竞争,并且在切实关系到所有人利益的事务上达成共识”[13]。因此,公民政治参与不仅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而且是政治共识达成的基本条件。

第三,加强政治沟通,提高政党制度的共识有效性。政治共识的形成离不开沟通,“所有政治行为都是对沟通的这种或那种方式的反映”[14]。在现代社会,政治沟通成为政治管理的中枢,是执政党政治社会化和汇集民意表达的通路,是形成政治共识的有效工具。政党作为民意表达的工具,具有民意表达的组织优势和渠道优势。政党制度作为制度安排的沟通系统,对于加强政府与民众的沟通和合作具有支配地位。同时,政党制度的沟通功能成效也反过来强化了民众对政党制度的认同,从而进一步巩固政党制度自身的共识基础。在同质信仰弱化、阶级阶层共同利益模糊的“后革命时代”,政治沟通的压力和难度都前所未有地加剧。同时,如果政党制度的政治沟通成效不佳,就会导致公众对政党制度的不信任。因此,拓展政党制度的沟通渠道、增强沟通成效,不仅对社会共识的形成至关重要,而且对政党制度自身的认同和发展也存亡攸关。特别是在当前阶层之间互信不足、公权力与民众之间良性互动不足的背景下,执政党与民众的沟通渠道极易堵塞,而各民主党派由于其特有的进步性、联系广泛和超然地位,对拓展政治沟通渠道具有便捷优势,能够很好地弥补执政党容易脱离民众的弊端,从而整合社会利益,寻求基本共识。因此,如何保持民主党派的组织特色、发挥民主党派的组织沟通优势,不仅需要民主党派自身组织建设的完善,而且需要政党之间尤其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机制的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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