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经济合作的现状、制约因素及对策分析_东南亚国家联盟论文

东亚经济合作的现状、制约因素及对策分析_东南亚国家联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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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1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3)01-0057-02

东亚(东盟十国、中、日、韩)经济受金融危机影响,增长速度近些年来明显减缓。但无可否认,就全球范围内来说,东亚仍然是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我们知道,随着某一地区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个必经的发展阶段。东亚经济合作在近些年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总的来说,它的成效依然难以令各方满意。那么,当前面临着什么样的制约因素、下一步合作应该何去何从,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探讨。

一、东亚经济合作的基本框架

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东亚经济合作的既定框架,不难发现,政治家选择的这些合作框架虽各有各的侧重,但在机制上是有所重叠的;在时间上虽然有承接关系,但并不是绝对的新旧替代。所以,我们要理清这些合作框架各自的内涵,我们才知道下一步的政策选择应该侧重在怎样的框架内,采取何种步骤。

1.东盟(ASEAN)。它成立于1967年7月,是政治色彩比较浓的一个区域集团。它成立以后一直致力于一个多边安全合作体制的构建。特别在1992年1月的东盟第四届首脑会议上,东盟宣布它的目标是加强与地区外的国家进行政治和安全方面的对话,实现东南亚的和平自主和建立中立无核区。

2.东盟地区论坛(ARF)。这个论坛自从1994年7月成立以来,一直在地区安全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1995年的第二次会议进一步确定了它的目标是逐步增加大国之间的相互信任,建立处理地区冲突的安全机制,维护和保证亚太地区的繁荣和稳定。看上去这一论坛似乎政治性十足,但很多经济合作都建立在这一框架规则的庇护和引导之下,所以,它也是东亚很重要的合作框架之一。

3."10+10"会议(东盟与全体对话国会议)和"10+1"会议(东盟与单一国会议)。这两种对话机制虽然一直进展缓慢,但在地区安全协调和大国关系协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东亚的其他经济合作框架的建立一般都要照顾到这一框架的范围和影响力。

4."10+3"会议(中、日、韩与东盟的对话会议)。从1997年12月,这一对话机制每年一次,讨论话题以经济合作为主。"10+3"合作机制近些年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1999年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后发表《东亚合作联合声明》,确立了合作机制和贸易投资、货币金融、人力资源等合作领域。第二,在1998年第二次会议上,中国国家副主席胡锦涛提出举行副财长和央行副行长会议,各国一致同意。这使得东亚地区第一次有了高层政府经济职能部门之间的对话协商。第三,该对话会议促进成立了推动东亚经济合作的具体研究机构——“东亚合作展望小组”,提出了推动东亚经济合作的原则、方向和重点领域。

5.APEC。APEC(亚太经合组织)是一个横跨亚洲和美洲的经济合作组织。由于范围广,国家之间差别大,它一直处于缓慢的发展之中。但2001年6月和10月在上海举行的贸易部长会议和第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对亚太合作在该框架内的发展,的确是推进了一大步。其成果不仅包括在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还包括它强化了这一组织的执行机制,建立了APEC工作小组,启动了防范金融危机基金。

以上展示了东亚经济合作所赖以生存的基本框架。原则上讲,这应该是一个以ASEAN和ARF为底座;以"10+10"为幅条;以三个"10+1"为支撑;以"10+3"为主轴;以"APEC"为辅助的综合性的大框架。

二、进一步合作的制约因素

2000年的"10+3"第四次领导人非正式会晤期间,由十三国领导人共同提出了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EFTA)的构想。这一宏传的设想在上一部分我们提到的框架内能否顺利实现?综合来看,前景应该是乐观的。但知不足而后进,我们应该清楚认识到东亚经济的进一步合作也面临着一系列制约。

1.东亚区域内各国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东亚发展不平衡的曲线上,既包括日本这样的人均GDP已经在33000美元以上的国家,也包括越南这样的人均GDP在350美元的国家。既包括初步实现现代化的“四小龙”,包括正在处于起飞阶段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和部分东盟国家),也包括现代化进程还未启动的国家(老挝、柬埔寨等)。因为不同发展水平的经济体对市场开放的承受力不同,在关税和产业保护等方面的政策趋向不同,所以,这种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对东亚经济的进一步合作而言是一种现实的障碍。

2.东亚区域各国在经济结构方面有很大相似性。表面上看,相似的经济体容易合作,但实际上经济结构的相似会带来另一个严重问题,那就是出口之间的竞争。东亚的发展中国家一致实行的是出口导向型的战略。而因为其产业结构相似,在出口结构方面,他们都集中在了某些类型的产品上面。典型的如劳动密集型产品、中低技术工业制成品等等。这种相似度过高的情况导致他们在对外出口中形成长期存在的直接竞争的关系。同时,在吸引外资流入方面,东亚诸国也基本是此消彼长的。

3.缺少主导性的核心力量。从微观角度来讲,经济合作所需要的主导性的中介组织在东亚发展得不充分。跨国公司的数量少、实力弱。据世界投资报告的资料,1998年亚洲地区进入世界100强的跨国企业仅有17家,还都是日本公司。而同期的北美有29家、欧盟有49家。企业实力的不强不仅会使相互之间的投资交流频繁度很低,而且还使政府间达成的合作协议缺少强有力的民间配合,很多协议都处于一纸空文的状态。另外,从宏观角度讲,东亚经济合作还缺乏一个强有力的主导国家。欧盟的主导是法国和德国;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主导是美国,东亚自由贸易区至今还未形成这样的核心力量。

4.存在民族之间的历史矛盾和国际关系的变数。同欧盟和北美不同,东亚国家之间不仅存在着社会制度、宗教信仰、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巨大差异,而且存在着较深的历史矛盾。日本在“二战”中的侵略史使他和亚洲其他国家存在着严重的民族隔膜,东亚国家不同程度地对他存在疑虑和戒备。从现实来看,中日经济合作是东亚合作关键的一环,但种种原因决定他们无法形成现实的信任机制。

国际关系的种种变数也都影响着东亚合作,很多环节都涉及很敏感的政治利益。如日本积极倡导东亚区域合作,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在对美关系中多一张牌;而美国的种种考虑、他通过APEC所实施的政策,都在他自己的战略利益框架内。还有其他一些潜在性的危机,如中国两岸统一问题、南中国海主权争端、东盟某些国家内部的民族问题等等,无不对东亚进一步合作产生影响。

三、对策分析

1.加强政府间的政治和外交协调。如前所述,政治上的安全和信任机制的建立仍然是进一步合作的基础。要协调的关系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中日关系,尽管日本国内右翼势力总不断引发政治争端使整个局势不明朗,但只要两国充分认识到合作对他们来说是双赢的格局,在第三方(比如东盟)的协调下,两国合作的前景还是有的;其次是中国和东盟之间。在冷战环境下,中国和东盟之间曾经互相猜疑。现在时代改变,双方也应该真正转到抑制对抗、走向合作的道路上来;还有东盟内部一些地区动荡,如柬埔寨、印尼,东盟所提出的解决机制“三方协调机制”就是一种合理有效的方案。

2.在促进贸易区域自由化方面可做的工作。首先是区域内各方关税方面的进一步调整。这种调整可以在"10+3"的框架内,也可以在"APEC"的框架内。以中国为例,中国的关税水平在2000年是APEC中最高的,2001年,关税的水平下降到了15.3%,但仍高于其他APEC国家,甚至高于越南。所以,在东亚区域合作、APEC、WTO等多重压力下,中国做出的2005年的关税水平10%的承诺必须如期实现。东亚有些国家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其次,促成“中-日-韩-香港四方贸易区”的初步构建。无论是“东亚经济集团”还是“东亚自由贸易区”(EFTA),都是较为远期的设想。在近期内无法做到一体化的情况下,先构建条块性框架比较现实。这四方的GDP占世界的1/5强,进出口约占世界的15%,外汇储备位居世界首位,而且这四方相互之间的贸易额巨大,增幅逐渐加快。他们有很好的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基础。根据新贸易理论的“万有引力”定律,如果这一贸易区构建成功,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会被逐渐吸入进去。

促进贸易区域合作的可行形式是什么呢?笔者认为,以双边或者次区域的FTA(Free Trade Agreement)为基础,然后逐步向较大范围扩展,最后再做到贸易整合是一个较为现实的路径。从东亚来看,东亚区域内的FTA近些年主要集中在日本和新加坡。所以东亚贸易合作从谈判角度应在这一基础上向外扩散。

3.在金融区域合作方面可做的工作。金融危机之后,东亚区域金融合作的呼声日益高涨。具体规划很多,但笔者认为主要是先做好以下的几步。首先,保持主导型强势货币的稳定。有人曾经设想过东亚统一货币“亚元”,这当然十分遥远,在现期内,关键的是保护好区域货币,包括日元和人民币。例如美元对日元汇率的稳定就对东亚国家的外部经济均衡十分重要。还有人民币,它的币值近期保持稳定也可以为整个东亚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其次,各国要逐步做到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在充分信息交流的基础上,各国各地区要充分做到这一协调,以防止区域利差过大或者监管程度不同引发区域内资本大规模流动,防止金融动荡。其他方面如促进区域性的融资便利就一直是东亚经济合作的重点话题,APEC上海会议更是在这方面取得了突破。这种融资便利的机制在制度设计上可以和“紧急救援机制”结合起来,相互补充。

4.加强某些区域合作组织的作用。本次APEC上海年会首次提出了要加强他的执行和决策职能。其实,前文提到的其他一些组织(东盟除外)也都存在类似问题,如ARF、"10+3"等,他们大都还是介于论坛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形态,也可以说是一种“软组织”。决策合理性有余,但执行起来往往不力,以至于这些合作组织被称为“涛谈馆”(talk shop)。所以,要想合理有效地引导东亚经济合作,这些组织都面临着构筑自己职能,增强执行权力的问题。在这方面,可以借鉴一下欧盟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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