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国家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与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行为规范论文,国家公务员论文,职业道德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国家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与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特点
与其他行业人员相比,国家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与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突出地表现在下述三个方面:
第一,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与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是国家意志的具体体现。与其他行业人员不同,国家公务员是代表国家、代表政府履行职责、执行公务的,无论其职位高低,他们的政治行为与职业道德行为都与国家的性质、国家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因而,不管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也不管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与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包括多少内容,它们的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直接体现出自己国家的意志。
第二,国家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一经确定,就保持基本稳定;而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有些内容则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有所变化。从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来看,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主要体现的是一个国家的政治方向和政治信仰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除非国家性质发生改变,否则是不会改变的。而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则表现出动态的性质,其中有些内容会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它与政治行为规范不同,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发展变化的。我们只有把握住国家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这一特点,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规范公务员的行为。
第三,国家公务员的政治行为和职业道德行为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加以规范。对一般行业的从业人员而言,诸多行为,特别是职业道德方面的行为,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个人的自律来调整。而国家公务员的行为除了依靠社会舆论和个人自律来调整之外,还需要依靠法纪和政纪来约束。因为对于执掌一定权力的人员来说,单纯依靠社会舆论和个人自律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因此对执掌一定权力的人员的行为,还需要通过法纪、政纪的强制来规范。在资本主义国家,将公务员的行为规范法制化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发展趋势,即使对国家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行为也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来加以确认和规范。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的《道德法案》就是其中的一例。我们国家有关公务员的各项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各种纪律也包括对公务员政治行为和职业道德行为进行规范的内容。对此国家公务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总之,规范公务员的政治行为和职业道德行为,不能单靠社会舆论和个人的自律,而必须把法律、舆论、自律三者结合在一起,才能对公务员的政治行为和职业道德行为做出切实可行的约束。
二、国家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作用
首先,确立国家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有助于国家的政治稳定。公务员是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他们在社会生活中负有崇高的使命,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执行者。公务员的政治行为决不单单是个人的行为,而是直接代表国家和政府的。他们在政治上的言行,对其他行业的人员,甚至对整个社会都会产生重要的导向作用。因此只有严格规范公务员的政治行为,使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符合国家的政治要求,在政治上为其他行业的人员做出表率,其他行业的人员才能对国家的政治方向坚信不移,国家也才能在政治上保持长治久安。假如公务员的政治行为不符合、甚至是背离了国家的政治方向,那么其他行业的人员自然会对整个国家的政治前途丧失信心,所谓的政治稳定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其次,确立国家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事关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公务员是为整个社会、为公众服务的群体。他们在职业道德方面的所作所为,同各行各业、同千家万户,有着直接的联系。如果公务员都能严格依照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忠于职守,勤奋为民,那么就会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就会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反之,公务员如果置其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于不顾,甚至随心所欲,各行其是,那么,就会失去群众的拥护,群众对政府自然也就会丧失信心。可见,搞好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建设是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威信的大事,理应引起高度重视。
最后,确立国家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与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有助于增强公务员的自律意识。所谓自律意识是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活动或面临各种利益冲突的时候,能够自觉地运用内化于自身的价值取向和观念,正确地判断各种事件、各种行为的善恶、美丑,并决定自己应该如何做,才符合其国家公务员的身份。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与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无疑可以增强公务员的自律意识,使公务员在面对各种不法利益诱惑或侵蚀时,能够比照行为规范的各种规定,不为非法利益所动,自觉地抵制非法行为,从而在千变万化、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永远保持清醒头脑,把握正确的方向,更好地承担起行政管理的重任。
三、国家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与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基本内容
(一)国家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的基本内容
国家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究竟应该包含哪些具体内容,各国不尽一致。就我国而言,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国家公务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政。现代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国家公务员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政,是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要求。我国公务员无论其职位高低,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正如我国宪法所指出的:“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务员应该牢固树立起法制的观念,在履行职责、执行国家公务过程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摒弃某些公务员头脑中存在的权大于法的错误思想,自觉地同以人代法、以言代法等各种违反和破坏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
第二,国家公务员必须忠于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我们这样的国家,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正如我国宪法所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国家公务员必须无条件地忠于我们的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实,在资本主义国家,也把忠于国家和为国民服务,作为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的基本内容。但是从根本上说,由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权力掌握在少数垄断资产阶级手中,广大劳动人民处于被统治、被剥削地位,公务员即使能够作到忠于国家,也不可能真正做到为全体国民服务。只有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才能把忠于国家和为人民服务统一起来。然而在我们国家,有些公务员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往往因为自己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就习惯于高高在上,当官作老爷。这种主仆颠倒的行为,完全背离了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也使忠于国家沦为一句空话。这应该引起每一位公务员的高度重视。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务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忘记忠于国家、为人民服务这条最基本的政治行为规范。公务员只有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宏伟大业和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充分信赖和大力支持。
第三,国家公务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能搞“政治中立”。“政治中立”是资本主义国家事务类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的基本内容之一。所谓政治中立,是指资本主义国家事务类公务员不得参与政党竞选等政治活动,在两党或多党竞争中,尽量保持超然地位。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对其事务类公务员作出这样的政治行为规范,主要是由其政党制度决定的。资本主义国家大多实行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的制度。为了保证国家机关和社会不致因执政党的更换而出现动荡和混乱,资本主义国家遂要求其事务类公务员脱离党争,保持职务常任。这样一来,不管各政党之间的竞争如何激烈,也不会影响到国家或政府的日常工作,国家既定的方针政策也不会因执政党的变化而失去其连续性。
同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不同,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我们国家不存在政党轮流执政的问题,也不存在政党竞选之类的政治活动。国家公务员无论其是各级政府组成人员,还是一般公务员,都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我国公务员可以自由地参加共产党,也可以参加各民主党派,还可以作无党派人士。凡是加入党派的公务员,都可以自由地参加本党的一切活动。因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实行所谓的政治中立是我国公务员所必须遵守的政治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
(二)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基本内容
国家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是指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所有的道德价值观念和道德行为准则。无论国家的阶级性质如何,对国家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要求得都是十分严格的,即使在实行专制统治的国家也不例外。在专制国家,大大小小的官吏在平民百姓面前,颐指气使、称王称霸,但他们的行为也要受到某些道德方面的约束。例如,在我国封建社会就常以清、慎、勤三个字作为为官的道德行为准则。此外还倡导所谓惜民命、省刑罚等道德行为规范。还把所谓视民如子、泽及枯骨的行为看作是理想的道德行为。资本主义国家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行为也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其目的是想用国家公务员的良好职业道德行为,推动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
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担负着管理国家、治理社会的重任,但他们首先是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他们的职业道德行为理应成为各行各业的表率。因此,他们应该严格按照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来行事。我们国家的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第一,国家公务员必须忠于职守。也就是说,公务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必须尽职尽责,一丝不苟地完成本职工作的各项任务。这是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核心内容。公务员是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他们能否恪尽职守是关系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如果公务员敷衍拖沓,整个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就会低下。如果公务员玩忽职守,就会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很大危害。因此作为公务员一定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奋敬业,一心专注于本职工作,争取在工作中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第二,国家公务员必须清正廉洁。清正廉洁是古今中外为官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也是一个政权能够长治久安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在我国封建社会,一直提倡为官要“一片冰心,两袖清风”。中国封建社会“盛世”的一个共同的突出特点就是官员的职业道德行为清正廉洁。资本主义国家早年实行的“政党分赃制”之所以走上了穷途末路,就是由于官员的职业道德败坏、贪污腐败行为猖厥所造成的。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公务员制度,其主要目的之一,正是为了使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能够保持清正廉洁。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在职业道德方面,更应该作到清正廉洁,否则就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堕落成为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事实上,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确有少数公务员陷入了贪污腐败的泥沼。这些人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严重危害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群众对此积怨日深,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危害无穷。正如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对于消极腐败现象,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因此,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理应自觉地遵守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规范,同各种不法行为做斗争。每一位公务员,都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社会主义道德方面的纪律规定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作到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第三,国家公务员必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所谓社会公德,一般是指公民在社会关系、社会活动和社会交往中,所应当遵循并由国家提倡、得到公众认可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即然普通公民都要遵守社会公德,公务员更不能例外。公务员应该时时、处处严格地规范其社会公德行为,自觉履行赡养父母、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模范遵守社会秩序,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风尚。
综上所述,加强国家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建设至关重要,我们必须持之以恒地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作出努力,同时还要不断汲取别国的有益经验,使我国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规范逐步完善起来,使“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根本方略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