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经济学面临思维转向:从生物进化到社会进化_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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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L分类号:A12,A13 中图分类号:F06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249(2016)03-086-17

      近20年来,随着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分析受到越来越大的批判,“演化”作为一种替代思潮则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注意,乃至一股演化帝国主义思潮正在形成。一方面,一些重要的新古典经济学家,如阿罗、哈恩等人都强调要用生物学来代替力学作为未来经济学发展的方向,或者运用自然选择学说来解释新古典经济学的最大化分析,或者运用非线性动力学、协同学、自组织等工具和概念等来推进新古典经济学的演化分析,这构成了新古典经济学演化思维的正统方向;另一方面,一些学者则从历史学派、马克思主义学派、奥地利学派、老制度经济学派以及诺思的新制度学派中汲取营养,它们试图尽可能地摆脱新古典主义思维的束缚而探究社会演化的规律,这构成了非正统经济学的演化思潮。

      显然,这两种演化思维体现了不同的分析进路:前者着眼的是生物演化,后者关注的是社会演化。按照赫什莱弗(Hirshleifer,1987:221)观点,演化体现了一种持久性(遗传)与变异的结合。其中,就生物演化来说,持久性体现在由于编码遗传指令(基因)的固定模式导致孟德尔式的遗传;变异则来自这样一些力量:内部遗传指令的突变(基因复制错误)、有性繁殖中的基因重组以及来自外部的自然选择压力。就社会演化来说,影响其持久性的主要遗传成分是社会惯性的重负,而可以的教化传统则支持了这种社会惯性;变异的来源则更广,不仅包括与生物突变相似的来源(如我们学习传统时发生了复制错误),也包括由模仿和理性思考所带来的额外的、非基因的来源。

      这也意味着,社会演化具有不同于生物演化的特征。譬如,诺思(2008:3)就举例说,“当企业家为了提升自己的经济或政治地位而寻求创新或修改制度时,所形成的制度体系对他们的选择集就施加了严格的约束。尽管某种类似于演化生物学的断点均衡变迁的过程也会发生,但是由此导致的路径依赖却通常使得变迁是渐进的。但是,当企业家制定改进自身竞争地位的政策时,变迁正持续不断地发生(虽然发生的速率依赖于组织及其企业家之间的竞争程度)。结果是,企业家的活动引起了制度体系的变更,制度体系的变更修正了他们对现实的认识和感知,认知的改变又进一步引致企业家在一个永无休止的变迁过程中提高自身地位的新努力。理解经济变迁过程的关键在于促使制度发生变迁的参与者的意向性以及他们对问题的理解。”

      然而,迄今为止,大量的演化经济学文章却没有对此认真加以区别,而不同进路的混同导致演化思潮迄今还是一个大杂烩,无法对理解社会经济现象提供简洁而有效的分析思路。尤其是,那些承袭新古典经济学思维的演化文章往往倾向于将一般意义上的生物学思维及其衍生的自然达尔文主义观点照搬到经济学以及社会经济现象的分析中来,通过引入生物学隐喻而在演化范式与均衡范式之间进行比较,这种研究往往难以真正理解社会经济现象,甚至会误导社会经济发展。譬如,基于生物演化思维,主要倾向于对社会现象的解释,对社会现实往往就会持肯定态度;相反,基于社会演化思维,则更偏好于对社会结构的剖析,从而反思现实社会制度。因此,本文对演化思潮的发展作一梳理,并着重对两类演化思维作一比较和剖析。

      二、演化思维的沿革和谱系

      经济学和社会科学中的演化思想具有非常悠久的传统。威特(2004:42)就指出,“关于经济现象如何演化的主要思想是独立地产生于达尔文主义启示之外的。”哈耶克(2000a:498)也写道:“文化进化的观念无疑要比生物进化的观念有着更为悠久的历史。我们甚至可以说,查尔斯·达尔文适用于生物学的进化观念,也即可能是由他的祖父伊拉斯谟斯而习得伯纳德·孟德维尔和大卫·休谟所主张的文化进化观念,如果说不是他更为直接地从同时代的历史法律学派和历史语言学派那里习得的文化进化观念”。事实上,达尔文的笔记表明,他1838年至1839年期间在构筑进化论时正在读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同时,他的进化论更是直接地受到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影响。

      同时,在自然主义和科学主义的思维支配下,西方社会科学也存在“出口转内销”原理:一旦达尔文主义在自然科学中诞生和发展,它反过来就会影响和支配社会科学的思维。例如,马克思就从达尔文主义中发展了社会斗争观和社会进步观,并畅想了人类社会的演变规律。显然,正是由于自然选择理论在生物学界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功,经济学也就努力向生物学吸取思维和认知上的营养,如德国历史学派、美国制度学派等都将经济学研究的对象视为社会有机体。相应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生物学教条运用到人类社会的竞争之中,为社会不平等、种族主义辩护,这就形成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同时,进化论思想还被运用到经济领域的竞争中,被用来支持市场竞争和放任自由资本主义,这就形成了经济达尔文主义;此外,进化论思想还被运用到社会制度的变迁中,认为自由竞争将剔除低劣制度而促进社会制度不断优化,这就形成了制度达尔文主义。

      将自然选择学说系统地引入到社会科学领域的是斯宾塞,他建立了一套社会演化理论,并率先提出了“适者生存”这一术语。当然,斯宾塞提出了影响广泛的社会进化论思想,主要强调的是有机生物对环境的适应过程,而不是环境选择有机生物体的过程。从这一点上讲,他的思想更接近于拉马克而不是达尔文;同时,斯宾塞只是在社会和生命体之间作一个类比,社会仍然用机械论的术语加以描述。从这点上讲,斯宾塞关于社会经济演化的思想又是个人主义的、决定性的和化约主义的。正是由于斯宾塞的巨大影响,从1890年到1914年期间,生物学隐喻被经济学家乃至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广泛援引,这些经济学大家包括马歇尔、克拉克、萨姆纳、凡勃伦、霍布森、哈耶克、熊彼特等。例如,克拉克的《财富哲学》一书就借用斯宾塞生物学中的“有机的”隐喻,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自第五版始每一版的前言都重复“经济学家的麦加在经济生物学”这一著名的警言。

      被称为“现代经济学之父”的马歇尔充分认识到社会事物以及相应理论发展的渐进性,但他并没有能够充分发展生物学与经济学之间的类比。因此,随着社会达尔文主义影响在斯宾塞死后的迅速式微,大多数经济学人也就忽视了马歇尔思想中的生物学内容,放弃沿着这条路线重塑经济学的努力,而是开始转向物理学寻求灵感,试图用牛顿力学的概念来替换斯宾塞的哲学特征,以致生物学隐喻也就逐渐为力学隐喻所替代。事实上,边际革命本身就是牛顿力学和科学哲学向经济学渗透的结果:正是受到牛顿力学和科学哲学的影响,边际主义经济学家都努力将自然科学尤其是应用数学的研究方法应用到经济学之中,这包括微积分的使用、最大化原理的发展等。也正是由于数量分析特别是边际增量分析被应用到经济学研究中,边际效用学派建立起了经济因素之间的功能性关系,不仅把一个变量的变化与另一个变量的变化联系起来,而且用方程式的方式以及曲线的图形来分析经济现象之间的联系,而注意力从总量到这些总量的微小变化的转移就形成了均衡分析的路线。

      不过,尽管自19世纪70年代以降的主流经济学持续地向力学转向,但到20世纪初,这种趋势就开始遭到霍布森和凡勃伦等人的强烈批评。凡勃伦深受德国历史学派以及斯宾塞—达尔文的社会—生物进化论的影响,试图基于习惯和本能来研究人类行为,基于进化思想来分析人对不断变化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条件的适应。当然,凡勃伦主要是接受达尔文的观点而将激励人类道德的基础因素视为“习惯和自然倾向”,而反对斯宾塞社会进化论中的功利主义思想。因此,与社会达尔文者坚信自由放任使最适者的生存得到保证不同,凡勃伦认为,在争取自己生存的斗争中的自然选择会使人通过精心设计的公共政策适应新条件的艺术。在英国,一直处于学术圈之外的霍布森强烈反对机械隐喻,将其视为“排挤人性”的,否认人类的新事象和创造性。究其原因,一方面,霍布森和马歇尔一样受到德国历史学派及其使用的有机类比的影响,只不过他的有机论比马歇尔更为强烈;另一方面,霍布森也深受凡勃伦的影响,从而在自己的有机论中得出了强烈的方法论的、反还原论的结论(参见霍奇逊,2007:94)。

      事实上,早期英美经济学者大多信奉进化论思想,而且,社会科学中的演化主义也不总是以生物学隐喻为基础。但受斯宾塞、萨姆纳以及马歇尔等人影响,19世纪下半叶的社会进化论确实与生物进化论之间存在密切联系,而生物进化论把个人资质归咎于基因的观点为种族主义和男性至上主义提供了遗传学解释。显然,这种观点遭到自由主义者的强烈反对。例如,人类学家博厄斯就强调,文化和社会环境是影响人类性格和才智的更主要因素,它们甚至对一些生理特征也有显著作用;博厄斯的学生克鲁伯则进一步指出,社会科学无论在方法上还是内容上都应该与生物学分割开来。因此,自20世纪初,社会科学就开始与生物学相脱离,这导致演化主义思潮逐渐式微,主流经济学则转向借鉴物理学研究思维的均衡建模分析。同时,科学至上主义的兴起,使得社会分析中主张化约主义和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声音不断高涨,导致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开始广为流传。到20世纪30年代末,这又进一步为维也纳学派发展成逻辑实证主义,主流经济学也迅速转向计量实证、模型分析,以致所有与生物学有关的东西都被从社会科学中清除出去。

      尽管如此,二战以后,经济学界又重新出现了向“生物学”回归的思潮。主要原因是,20世纪40年代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和孟德维尔基因学说得到了综合,孟德维尔的基因理论被完全地整合到演化理论之中,从而为后代变异和物种选择提供了可行的解释。正是这种“演化综合”赋予了达尔文主义的自然选择思想以新的生命力,从而使得社会科学重新接受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思想。阿尔钦在1950年适时地发表了《不确定、演化和经济理论》一文,明确倡导使用自然选择隐喻,认为企业能否成功地生存主要取决于行为和结果而不是动机,是自然选择保证了更能盈利的企业得以生存。弗里德曼1953年的《实证经济学方法论》一文则进一步发展了优胜劣汰的思想,正是“自然选择”使得行为人“好像”一个最大化者那样性的;这样,他就提出了“as if”假说来为新古典经济学的最大化假设辩护,也为社会现状辩护。贝克尔1962年的《非理性行为与解决理论》一文则认为,即使企业不是理性的,市场也将是理性的,而非理性的企业被迫对市场作出理性的反应,从而使得幸存的企业大致符合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命题。

      当然,阿尔钦—弗里德曼—贝克尔的分析进路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使用自然选择隐喻来支持新古典经济学的最大化假定,而很少关注社会演化本身的差异性和多样性问题。为此,温特1964年的《经济的“自然选择”和企业理论》一文就指出了这条进路的有限适用性,纳尔逊和温特1973年的《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则反对人类行为大部分由基因决定的观点,而认为是不同层次和单位的选择行为,分析了个体、制度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把具有可塑性的惯例视为企业组织演化的基因隐喻。同时,自20世纪70年代尤其是80年代以来,哈耶克开始将自然秩序引入到奥利地学派中,从而形成了奥利学派的演化思维;一些学者从熊彼特的创新思维中汲取营养,从而形成新熊彼特主义演化思潮;此外,霍奇逊等人则重新挖掘了凡勃伦的本能演化思维,另一些人则继续发展马克思主义注重经济协调的演化思维。

      三、界定和辨析演化思维的标准

      经济学说史表明,演化思维一直在经济学中渗透和发展,不过,不同学派所承袭和发展的演化思维又具有不同的特性,有的注重对生物学思维的借鉴,有的则关注人类行为的特异性。霍奇逊从三个维度对经济学说史上的演化思维渊源进行了梳理:(1)本体论标准中的新奇性,即经济的演化过程包含着持续的或周期性出现的新奇性和创造性,并由此产生和维持制度、规则、商品和技术的多样性,新奇性蕴含了行为的意向性和现象的不确定性;(2)方法论标准中的还原论,还原论把将复杂社会经济现象置于一个水平层次或单元要素上进行解释,反还原论关注了决策单位的多层次性以及事物的突现特性;(3)隐喻标准中的生物学,使用生物学隐喻来取代支配主流范式的机械论范式。正是基于这三大维度,霍奇逊(2007:132)归纳和总结了整个演化思潮并给出了一个基本谱系,如图1。

      

      图1 霍奇逊的演化经济学者分类

      在霍奇逊界定演化经济学的三个标准——本体论、方法论和生物学隐喻——中,生物学隐喻被视为“软”标准,而另两个标准——新奇性和反还原论——更重要。其中,新奇在演化经济体系起着关键的作用,因而以“新奇”作为本体论标准凸显了演化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在研究纲领上的基本区别;还原论则是新古典经济学个体主义分析的基本方法,因而以“还原论”作为方法论标准也成为区别演化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重要维度。正是基于新奇性和反还原论这两个标准,霍奇逊将上图两个阴影框内的经济学家称为“NEAR”演化经济学家,其中,“NEAR”就是“Novelty embracing,Anti-Reductionism”(“接纳新事物,反对还原论”)的英文首字母。

      当然,尽管生物学隐喻有助于反对新古典经济学中的机械论分析,但人类社会的演化和生物学的演化是不能等同的;而且,生物学隐喻往往与新奇性和反还原论这两个标准相冲突,生物学隐喻源自适应自然选择学的自然世界,而新奇性和反还原论则更适用于人类选择的生活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新奇性和反还原论这两个维度凸显了生物演化与社会演化的差异,从而也就成为对演化经济学的不同路向和学派进行界定和比较的主要标准。但是,由于霍奇逊并没有深入剖析生物学隐喻标准与新奇性和反还原论这两个标准之间的差异,而是将三者并列起来,从而在对演化经济学家进行归类时就会出现问题。

      首先,霍奇逊不恰当地将斯密、马克思、马歇尔以及门格尔等排除在“NEAR”演化经济学家之外。霍奇逊的理由是,尽管他们都注意到了经济过程中的发明和创新,但斯密过于着重于决定主义或非线性发展,马克思则着重于技术的视角而将历史视为朝着给定方向的进步过程,门格尔、马歇尔和瓦尔拉斯等人则着重于均衡结果。不过,霍奇逊这里的理解也存在偏颇:固然斯密经济学中渗透了明显的自然主义和建构主义思维,从而导向了后来的新古典经济学;门格尔在分析行为背后所潜藏的人类心理动机时也采取了个人主义的方法论,着重分析微观经济现象,并把规范、道德和伦理价值等完全排除在外。但是,马克思经济学中却渗透了更多的社会演化思想,关注到了社会与自然运行机制的差异。一方面,马克思不仅认识到社会主体在地位、力量、金钱以及学识方面的差异,而且充分认识到人类行为的意向性和目的性,从而反对还原主义的方法。另一方面,马克思不仅认识到意识对行为的影响,如正是认知的提高使得自在存在转化为自为存在,从而掀起了集体力量之间的对抗以及由此推动的社会发展;而且认识到无论是在目的的确定、实现手段的选择以及社会互动的结果,都可能会出现新事项或者新奇性。也就是说,马克思经济学符合新奇心和反还原论的标准,并且他充分考虑人类行为与生物反应之间以及社会经济现象与自然现象之间的差异,从而应该属于社会演化思维的代表人物。

      其次,霍奇逊又不恰当地将凯恩斯视为“NEAR”演化经济学家。霍奇逊的理由是,凯恩斯受到了关注人类意志和“血气冲动”的不确定性以及创造性和新奇心的能力等思想的影响。但这种理解也存在偏颇。实际上,凯恩斯主要从统计学角度来构建他的理论体系,其所依据的心理学基础具有很大的先验性。尤其是,霍奇逊将凯恩斯归属于非生物学思维一类演化经济学家,这更成问题。实际上,凯恩斯尽管认识到了人类行为的非理性,但又将这种非理性归咎于一种动物性本能,将企业家投资的驱动力归咎为一种动物精神(Animal Spirits)。凯恩斯(2005:165、166)写道:“我们的大多数决策很可能起源于动物的本能——一种自发的从事行动、而不是无所事事的冲动;它不是用利益的数量乘以概率后而达到的加权平均数所导致的后果”,“因此,如果动物本能有所减弱而自发的乐观精神又萎靡不振,以致使我们只能以数学期望作为从事经营的根据时,那么,企业便会萎缩和死亡——虽然对企业前景看好和看坏的根据和以前没有什么不同之处。”

      其三,霍奇逊将凡勃伦视为“NEAR”演化经济学家,但把他归属为生物学隐喻类别的演化经济学家并不是很恰当。确实,凡勃伦曾受教于萨姆纳,从而深受达尔文主义的影响,将经济学视为一门演化的科学。一般地,凡勃伦思想中的演化思维可以从两方面窥见一斑。(1)在人性和行为观上,凡勃伦受到行为主义的影响,特别是受到本能与习惯的影响。凡勃伦认为,人类是由特定的本能所支配的更为复杂得多的生物,是好奇的生物;本性上偏好新的做事方式,而不仅仅是对快乐和痛苦的反应。同时,人性是演化的,“是他的遗传特性和过去经历之产物,是既定的传统、习俗和物质条件下累积形成的。”相应地,凡勃伦将人性视为是与文化交互作用的产物,正是文化和社会制度将人类与动物区别开来。(2)在制度的起源和变迁上,凡勃伦把社会经济发展视为和生物演化相类似,认为社会结构的演进是一种制度的自然选择过程,制度的演进过程也就是人类的思想和习惯的自然淘汰过程,或者人类应付外界环境的心理的变化过程。相应地,社会进步是适者生存的思想习惯和个人被迫适应变化的环境的结果,制度的不断变迁就是社会的发展。为此,凡勃伦进一步指出,今天的制度通过选择性的、强制性的过程,通过作用于个人对事物的习惯性看法,从而塑造了明天的制度。

      但是,凡勃伦并不相信生物演化在生活世界中的自然拓展,因而他的演化思维与社会达尔文主义也存在明显差异。(1)尽管凡勃伦受达尔文的影响而使用了“本能”一词,但他并不认为人类行为是本能的、由遗传决定的;相反,凡勃伦强调,人性不是给定的,而是由社会和制度塑造的,既是社会存在又是生物体。一方面,人的生物特征不能被忽视,一门可行的社会科学必须与生物学联系起来;另一方面,社会—经济现象又不能被还原到生物层面,“社会过程理论”不仅需要与人类生命演化理论相兼容,还应当有所超越。(2)尽管凡勃伦认为社会制度是演化的,但他并不认为,社会演化一定会朝向好的方向稳定发展,而是认为自然的变迁是盲目且随机的;因此,演化过程就可能内含着矛盾:富裕阶层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持续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而社会底层却可能不断受到损害。事实上,制度是过去变化进程的产物,是适应于过去的环境,因而就难以和现在的需要相一致;相应地,也就不存在适合一切发展阶段的永恒规律,人们只能了解目前经济状况及其发展趋势。显然,这里凡勃伦实际上提出了与生物演化不同的社会演化观。

      最后,霍奇逊分类的最大问题在于将生物学隐喻、新奇性和反还原论这三个标准并列起来,同时以新奇性和反还原论为根本维度。但实际上,是否接纳新奇性和采取反还原论方法主要是与是否采用生物学隐喻密切相关的,生物学隐喻与新奇性和反还原论分别对应于不同的演化思维:生物演化思维和社会演化思维。一方面,正是将生物学隐喻引入到新古典经济学中,从而形成了主流生物演化思维。生物演化思维将人类个体差异视为自然选择的结果,从而具有先天性,并且由自然决定的个体差异并不显著;相应地,生物演化观就将演化视为源于外在于个体之外的环境对变异性个体的自然选择,并采用了还原论个体主义分析方法。另一方面,社会演化思维将社会个体视为有不同偏好和目的的异质性主体,将人性和社会视为共同演化的关系;相应地,它将社会演化视为个体之间以及群体之间相互斗争和合作的过程,并引入社会权力和集体行动来分析社会经济现象的阐述和发展。

      因此,如果以是否采用生物学隐喻和生物演化思维为维度,我们就可以更清楚地区分出生物演化和社会演化两种思维。一般地,如果采用生物学隐喻和生物演化思维,就不会全部使用新奇性本体论和反还原论方法,最多只是偶尔使用其中的一项,而大部分则完全不使用,如马歇尔、斯宾塞以及其他新古典主义演化经济学家都是如此。相反,如果采用社会演化思维,往往至少会使用新奇性本体论和反还原论方法中的一项,最彻底的社会演化学者会完全使用两者,如康芒斯、马克思等人就是如此。相应地,基于这一新的维度,我们也就可以对不同学者的演化观作更清晰的认识和归类,下图根据这一维度对霍奇逊的分类重新作了排列,其中三个阴影图框中的经济学家就可以看成是社会演化经济学家,而且,颜色越深的阴影图框中的经济学家,越是严格的社会演化经济学家。当然,正如上面指出的,霍奇逊对不同演化经济学家的特质理解并不是全然正确的,如马克思、凯恩斯以及凡勃伦等,相应地,对社会演化经济学家的更恰当分类,需要更全面和细腻的特性剖析。

      

      图2 重新排列的演化经济学者分类

      四、演化思维的主流特性及其转向

      上面分析了经济学中演化思维的发展史,演化思维的来源是多方面的:有的来自对生物学思维的模仿,有的来自对社会有机体的探索。这样,就形成了演化经济学中的不同流派,它们在对待生物学与经济学之间的联系上也就存在明显的差异。那么,主流演化经济学中的演化思维倾向如何呢?如何看待演化思维的发展呢?

      (一)主流演化思维中的生物学隐喻

      我们知道,边际革命以降的主流经济学就发展和强化了均衡分析,它有两个基本框架:(1)基于演化理性主义的传统,以马歇尔为代表的英国的新古典经济学家放松了斯密理论所需要的一些条件,而逐渐构建了在特定域里的封闭性的局部均衡模型;(2)基于建构理性主义的传统,以瓦尔拉斯为代表的洛桑学派通过引入拍卖人的角色而逐渐构建了开放性的一般均衡模型。同时,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学术名称是“新古典宏观”,它似乎是继承了英国“古典”或“新古典”的传统,但实际上,其基本思维已经被法国的唯理主义传统改造了,从而具有了强烈的建构理性特征。为此,现代主流经济学凸显出浓厚的建构性,强调所谓的最优设计,并根据抽象的成本—收益原则不断地设计出一个个相互矛盾的新的替代方案,而不是努力挖掘现存制度中的问题及其成因,通过对各种因素的改变来促成问题的解决。

      

      不过,随着凯恩斯干预经济学在20世纪70年代遭遇严重挫折,主流经济学就开始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崇自发秩序的扩展。这样,到了20世纪80年代,演化思维就获得了新的复兴和发展,这进一步为打破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分析传统奠定了方法论基础,并为演化经济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例如,桑塔费学派的重要成员金迪斯和鲍尔斯(2005:作者中译本序)就对“瓦尔拉斯范式”和“演化和行为范式”作了详细的比较,并尝试用“演化和行为范式”来取代主流经济学的“瓦尔拉斯范式”。

      当然,为了能够为主流经济学所认同和接收,流行的演化经济学分析往往存在这样一个共同特点:主要是借鉴生物学隐喻来类比社会经济现象和人类行为,都是试图将生物学的思想引入到经济学的重建中。显然,将生物学隐喻引到经济学中本身就具有深刻的自然主义取向,它将社会经济行为等同于生物的本能反应,从而具有强烈的还原论思维。尤其是,随着近年来非线性动力学、协同学的迅猛发展,物理学和生物学之间的学术交叉日益凸显,以致演化思维往往只是借助现代工具以及生物学隐喻对新古典经济学范式的一种润饰,其基本思维依然是还原主义的,依然运用数学逻辑来分析人的行为和社会经济现象。正是局限于生物演化层次,主流演化经济学文章大多也是运用数学符号写成的,如《演化经济学杂志》和《经济行为与组织杂志》上刊登的文章使用的数学比例可与那些主流经济理论刊物相比,充满了数学形式主义(霍奇逊,2007:143)。

      (二)从生物演化到社会演化的转向

      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经济现象都是由具有意向性的互动行为产生的,而社会经济制度的演化过程中具有不断学习和修正的特征,这就是社会演化的思路。卢梭(2002:81)就曾指出,“大自然支配所有动物,兽类服从支配,人同样也感受到大自然的影响,但人自认为有服从和不服从的自由,而主要就是由这种自由的意识显出人的灵魂的灵性。”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将生物学隐喻用于社会经济现象的分析并不恰当,因为它将目的性行为和获得性特征的遗产排除在外,而这两个特征在社会经济背景中却非常有用。诺思(2008:48)就写道:“哈耶克的文化演化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把文化演化看做是一个自发的过程,因为他认为人类理解较为复杂的人类交往结构的能力是有限的。但是,人类行为目的性并不是自发产生的。人类有意识地构建他们的未来,人类事实上也没有其他选择,只有努力建立他们交互作用的结构。”

      也就是说,社会演化思维对理解社会经济现象更有帮助,更有助于我们剖析社会经济现象的成因以及存在的问题。例如,在人类社会中,无论是个体之间还是组织之间,相互竞争的双方力量往往都是悬殊;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制度就不是博弈均衡的产物,而是强势者单方面决定。凯瑟琳·西伦(2010:253)写道:“政治制度并没有真正的‘市场’——所以,那些不重视主体而只强调市场竞争选择逻辑的研究并不具有什么说服力。……对于制度安排的制定出台(比如劳资关系)而言,‘强势行动者’或许在其中有很大的影响力甚至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在相邻领域建构配套的制度安排,他们同样有很强的兴趣对之具有很重要的影响力(比如社会政策)。”显然,在单方面决定的制度安排中,就不存在唯一的或无法改变的均衡,而是存在多种可能的制度形态,就如埃几沃斯框图中的契约线上有无数个可能交易点一样。既然如此,那么,强势者又是如何规定制度安排的呢?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他的认知以及相应的偏好,而认知和偏好往往都与社会习俗有关。这一点,我们可以用独裁者博弈来加以解释,这里的独裁者也就是分配制度的制定者,他可以选择多种分配方式,但现实的分配结构却与社会文化和习俗有关。

      正是由于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以及社会有机体与自然有机体的差异,演化思维就存在着一种由生物演化到社会演化的转向。事实上,正是基于生物演化思维,新古典经济学运用自然选择理论来解释企业的生存,把存在的企业都视为符合利润最大化的要求。相反,由于渗入了社会演化思维,纳尔逊和温特开始强调,应该按照企业惯例来分析组织变迁和经济增长,而那些惯例则依赖于在变动的环境中取得的相对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从生物演化到社会演化的转向也就意味着分析方法的转换,需要打破长期根植于主流经济学中的还原论思维,涂尔干(1999:82-83)写道:“社会现象的基本特征是那种从个人身外作用于个人的力量,作用于个人意识的压力,它不同于个人的特殊现象,社会学不是心理学推理的必然结果。因为社会现象的强制力表明它具有一种不同于个人现象的性质,它压制个人,使个人服从它,有时个人在承受它时会感到非常难受”;因此,“个人现象不同于社会现象,个人意识不能解释社会现象,要解释社会现象,只能根据社会本身的性质。社会现象无论在实践上还是空间上都远远超出个人之外,它具有一种强制个人的权威,强制着个人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使个人感受到它的压力,由社会整体作用于每一个个人,这就是社会现象的特别标记。”

      五、两类演化思维的比较

      上面梳理了演化思维从生物演化达到社会演化的转向,下面我们进一步对生物演化和社会演化的特征差异作一辨析。一般地,这可以简单地从如下四个层次来梳理演化逻辑:(1)行动主体,这主要包括行动单位、主体结构、行为特征以及主体特性;(2)演化特性,这主要包括演化单位、变异特性、新奇来源以及扩展过程;(3)演化动力,这主要包括推动力量、力量来源、竞争优势以及竞争方式等;(4)演化进程,这主要包括演化过程、演化方向、路向决定以及演化速度等;(5)演化结果,这主要包括演化内容、结构特征、社会秩序和社会性质等。具体比较可见表2,这里再作进一步的说明。

      

      (一)就行动主体而言

      基于自然主义思维,新古典经济学将人还原为同质的原子;相应地,承袭这种思维的生物演化也将同质个体视为行为的基本单位,从而很少考虑社会主体在社会地位上的差异。但是,社会演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行为主体的异质性,这表现在特征、偏好以及相应的行为方式等方面。坎特纳和哈纳斯奇(2005:235-236)就写道:“在经济演化理论中异质性或非对称性却是基本的原则。选择主义、协同论者和发展论者的研究方法都依赖于这一概念。……在选择主义的研究防腐蚀中,异质性因竞争而减弱,因创新而产生。在协同论的研究方法中,异质性使学习、合作等活动产生特定的结构和自组织的特征。最后,在发展论者的研究方法中,异质性是所要经历的发展阶段中的一个问题。”而且,社会演化认为,推动社会发展不仅是个体之间的互动,更重要的是社会互动中的集体力量,是集体组织之间的对抗推动了社会发展,集体行动而非个体行动应该成为演化分析的基本单位。

      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异质性的存在,导致了行为主体间的激烈竞争,而竞争又引发创新的冲动,创新则产生了变异,从而又衍生出新的异质性;这样,不断地自我反馈和循环,就推动了组织和制度等社会事物的持续演化。同时,正如坎特纳和哈纳斯奇(2005:235)指出的,“异质性的全部内容就是研究群体中经济主体之间的非对称性问题。”这种不对称性主要体现了社会地位及其赋予的权力,而所有这种地位和权力又依附于某种社会等级或组织结构;正是依据这种社会等级或组织结构,一些人控制了集体组织的行动,从而拥有了社会规则的制定和使用能力。进一步地,异质性和不对称性本身根本上又是社会制度和文化心理的产物,如不同的文化心理赋予了个体不同的偏好和行为方式,社会制度则赋予了个体不同的社会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不同的偏好产生了交易,不同的社会地位使得社会主体对社会规则的制定和使用能力上存在很大差异,并决定了收入分配结构;其中,强势者可以更有力地施展自己的影响,从而获得更好的生存条件。

      (二)就演化特性而言

      自然界演化体现的是自然环境对多样化物种进行选择的过程,这些物种总体上是稳定的,只有少数会因环境的巨大变动而发生变异;相应地,新古典经济学基于还原论思维而将行为主体也视为基于成本—收益反应器的同质原子,而承袭这种思维的生物演化则将新奇视为个体群基因库中的随机突变,起源于先天的生物本能,其扩散则是一个选择性复制过程,当这种变异和复制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出现了突变。但是,社会演化考察的对象却是生活习惯、惯例、习俗和制度等社会事物,这些社会事物处于不断变动之中,是人类行为产生的,而人类行为受思想意识的驱动,体现为一个有意识的目的过程。拉赫曼(Lachmann,1986:49)就写道:“与自然现象不同的是,人类行为是人类思想的表现。对行为者来说,行动是有意义的。除非我们把人类的行为理解为人类计划的外在表现,否则我们就不能理解它,人类的计划是在行动之前就已存在的,并用于指导其行为的。”正是由于这种有意识的行为反应,在经济学中,新奇则表现为个体新发现的行动可能性,往往涉及到模仿和学习的过程,而当新的行动可能性被广泛接受后就产生了创新。

      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生物演化中先天的基因对环境变化相适应而被选择的过程,社会演化中的惯例等则是人们有目的的创设然后不断累积性遗传的过程。事实上,威特(2004:46)就将新奇产生的根源归结为个人创造性的心智,这种心智不仅依赖于个体的经历和已有的知识,而且也有赖于个体的创造性技能和习得的文化模式。因此,承袭生物进化思维,新古典经济学的演化分析往往把变异和演化视为对偶然的外部干扰的保守反应,社会经济变迁也只限于对外部变化的数据作出的适应。相反,根植于社会演化观,熊彼特强调,经济变迁可以被解释为主要是“从经济内部”产生的,因为经济系统拥有一种普利高津所讲的“耗散结构”。相应地,尽管哈耶克(2000b:24)将文化演化与自发秩序结合起来,但他并不将文化演化等同于生物演化,而是指出了两者的区别:(1)生物进化排除了后天获得特征的遗传,而所有的文化发展都是建立在这种习得性规则的遗传上,因而文化进化更像是在模拟拉马克主义;(2)文化进化的产生不仅通过生理上的双亲,而且通过无数个“祖先”,向个人传递各种习惯和信息;(3)文化进化主要是通过集体选择发挥作用。

      (三)就演化动力而言

      自然界中行动者往往是孤立的生物个体,它们因外部环境等自然因素而产生自然变异,这种变异又为不断变动的环境所选择而推动了自然演化;相应地,生物演化观也将社会惯例、制度等视为是孤立个体行动的结果,尤其是个体博弈而形成的一种均衡产物。但是,社会演化观却强调,个体间的力量是不对等的,因而强势者就决定了制度演化的方向;这样,社会演化的推动力量主要不是外来的,而是社会内部生产的。同时,惯例、制度等不是源于特定个体间的孤立博弈,而是具有相当范围的集体行动的结果。尽管某些集体行动往往表现为一种公共选择过程,从而也是源于大量个体的互动。正是在解决集体行动的冲突过程中逐渐衍生出了社会制度,集体力量的变动又推动了社会制度的变迁;相应地,制度的具体安排就取决于相对立的集体间之力量对比,而力量对比的变化往往衍生出制度变迁的压力和要求。康芒斯(1962:7)就强调,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通过集体行动对个体行动的控制来体现的,因而“我们可以把制度解释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而制度经济学则是“一种关于集体行动在控制个人行动方面所起的作用的理论”。

      在很大程度上,集体行动的意义就是为个体行动建立一个行为规则,指导和约束个人行动,从而更好地利用稀缺性的资源。这就可以解释达格尔(2012:158)的问题,“通常在身体和智力上都强于他们的统治者或领导者的个人,为什么愿意服从命令或者指示?这又引出另一个问题:个人是如何获得动机、目标、理想和手段的?这个问题的答案让我们弄清了事情的原委,那就是个人根植于其中的制度结构。制度结构是权力的根源,因为个人是从他们对社会制度的参与而学到动机、目标、理想和手段的。”事实上,凡勃伦(1964:154)也指出,“某一性格或某一观点,一旦获得认可,成为生活的权威标准和规范,就会在承认它为规范的那个社会中的成员的性格上引起反应,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其思想习惯,对人们的素性和意向发挥监视作用。所以会发生这种效果,部分是由于一切人的习性都受到了强制教化而与之相适应,部分是由于不相适合的那些个人或家庭受到淘汰。凡是同公认的结构所要求的生活方式不相适合的人类素质,将或多或少地受到排除或抑制。”同样,哈耶克(2000a:508)也写道:“遵循习得的规则,而不是直接追求及时性需求或眼前的目的,成了人们约束那些不适合开放社会之秩序的自然本能的必由之路。”

      (四)就演化进程而言

      生物演化把物种选择视为一个自然过程,这由基因的突变和与环境的相适应决定,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时,由于基因和物种的多样性以及环境的不确定性,因而演化方向是随机的。相应地,由此产生的生物演化观在分析社会事物时就认为,人类的理性是给定的且有很多变异形态,他们并不具有充分的理性以采取最大化的行为,而是存在不同程度的理性并有不同的收入;同时,在给定的自然选择过程中,只有那些更理性、更多收益的人才具有更强的生存能力,因而自然选择保证了追求最大化的个人或企业的生存,这也就是优胜劣汰。这也就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基本观点。问题是,人的理性并不是给定的,而是在社会互动中不断学习和发展;同时,相互竞争的规则也不是既定的,那些具有更高社会地位的人往往可以制定有利于自身的竞争规则。这就是社会演化的思想。

      社会演化观认为,人类并不是被动地接受环境的自然选择结果,而是会对现实社会中不理想惯例、制度等进行有意识地改造,因而社会演化本身是一个人为选择的过程;相应地,社会演化方向就不是随机的,而是具有一定程度的指向性,体现了人们对社会发展的认知。哈耶克(2000a:502、503)就认为,“人类最为显著的特征乃在于他拥有模仿的能力和传承其所习得的东西的能力”,“正是人类经由学习而获得的那些能够告知他们在不同的情势中什么是正确的行事方式和什么是错误的行事方式的规则,才使得人类不断地增强了他们与日益变化之情势相调适的能力。”同时,人们对社会制度的有意识选择和构设不仅使得社会演化速度要比生物演化快得多,而且使得社会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强势者的意志和偏好。哈耶克(2000a:499)也指出了社会达尔文主义所存在的两大缺陷:(1)它只关注那种在先天性方面更有优势的个体的优胜劣汰问题,而这种选择淘汰过程极为缓慢,对于文化进化来说意义甚微;(2)它忽略了规则和惯例之优胜劣汰过程这个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

      (五)就演化结果而言

      生物演化分析的对象是自然世界中的物种变迁,探索的是自然界基于个体力量之间竞争的自然选择过程,并由此得出了“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说。相应地,将这种生物演化观引入到生活世界中,社会中由个体互动形成的自发的自组织就受到特别关注,不受人类设计的自然秩序也就受到推崇,结果,“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生物学教条运用到人类社会之中就产生了社会达尔文主义。但是,社会演化观却认为,社会变迁主要不是个体变化,而是社会变化,体现为社会结构的变动,从而产生不断修正的社会组织,产生一种不同于自然秩序的社会秩序。同时,无论是社会结构、社会组织以及社会秩序的变动都不是孤立的个体作用简单加总的结果,而是体现了一种社会力量;而这种社会力量的大小又是依赖于个体力量的整合,其中有些人具有特别大的整合能力,从而也就可以驾驭这种社会力量来谋取自己的利益。因此,在纯自然的“野蛮丛林”中进行竞争,其结果往往不是“优胜劣汰”,而是能够驾驭这种社会力量以及适应和制定竞争规则的蟑螂性生存。

      正是基于社会达尔文主义思维,现代主流经济学把存在视为合理的,不仅将市场机制下财富分配都视为公正合理的,一个人的收入无论高低都体现了他的贡献;而且,以供求均衡来设计社会制度,将社会制度都看成是力量博弈的结果。事实上,一个自发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认为,只有最优者才能生存,而政府救济则会导致那些“不适者生存”,从而违反了自然法则。例如,将社会达尔文主义引入美国的萨姆纳就将竞争视为“自然法则”,认为自由资本主义天生地与进化法则相一致。为此,当“强盗大亨”洛克菲勒、卡内基以及摩根等因“割喉式”竞争而遭受批评时,他宣称,“百万富翁是自然选择的产物”(斯考森,2006:212)。同时,在反对受同情心驱使的私人或公共的救济政策时,他宣称,适者生存的法则并非人为创造出来的,如果我们要对其横加干预,那么产生的后果只能是不适者生存。问题是,这种市场合理学说明显忽视了市场主体所具有的原初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显然,基于力量博弈必然会产生出完全有利于强势者的社会制度以及相应的分配规则,基于纯市场力量进行“自由”交换的结果必然会进一步加剧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平等。

      同时,在生物界,各物种个体的能力和行为根植于基因之中,它们往往只能通过使自己被动地适应不变的自然环境和利用既有的自然条件而获得生存和繁衍。也即,物种竞争和生存主要是依赖生物的自然优势。但是,人类个体的能力和行为却根植于社会关系之中,他们往往能够通过主动地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设定有利自身的社会规则而获得生存和繁衍。也即,社会个体竞争和生存主要凭借社会的人为优势。事实上,巴斯夏(2012:89)就指出,人类社会中存在两种掠夺:(1)未经法律授权的掠夺,这跟盗窃和坑蒙拐骗一样,是由刑法所界定的并受到刑法的惩罚;(2)经法律授权的掠夺,法律会使一套法庭、警察、宪兵和监狱体系服务于掠夺者,而被掠夺者如果进行自卫反而会被投进监狱。巴斯夏(2012:82)还指出,只要存在立法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利用法律进行的掠夺,那么,被掠夺者也必然会利用和平的或革命的手段来寻求介入制定法律;而且,这些曾经的被掠夺者一旦获得了他们的政治权利,涌现的第一个念头不是消除掠夺现象,而是组织一个报复其他阶级的体系,从而把法律变为掠夺的工具,最终使得掠夺行为具有普遍化的趋势。

      六、尾论:理顺演化思维的混乱状态

      本文梳理了演化思维的发展历程,比较和区分了生物演化和社会演化两种分析思维,并由此挖掘了运用和发展社会演化思维来分析社会经济现象的基本趋势和要求。诺思(2008:61)评论说,“很多文献都把生物演化概念运用到经济学中。但是,如果我们纠缠于演化生物学及其在人类演化方面的争论,就会偏离我们的主题。我们的研究的确从生物学中受到一定启发,但是我们必须强调生物进化和经济演化的两点不同。第一,生物演化中的变异是沿着孟德维尔链通过基因突变和性别重组实现的。针对这一点,经济演化并没有贴切的类比。第二,如前面强调的,生物演化论中的优胜劣汰机制和经济演化中的选择机制不同,不是由经济演化中人们对最终结果的信念来支配的。而且在后者中,参与者的意向性通过他们逐渐形成的制度反映出来,从而决定了经济绩效。”

      事实上,基于生物演化的思维,阿瑟、诺思等提出并发展了路径依赖理论,将社会制度变迁归结为随机小事件的放大效应,并且,只有在系统遭受巨大的外部冲击下,才可能改变演化的轨道;同时,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环境的不确定性,行为者也会采取下意识的惯例行为,而学习效用、文化制度约束强化了行为模式的固定化和延续。显然,在生物演化观中,推动演化的变异和新奇是随机性的,从而可用物理学的泊松模型来描述变迁的不确定性。但在实际的人类社会中,社会演化往往是由人类有目的的选择行为推动的,其中企业家在创新过程中起到重大作用。为此,加德和拉帕等人提出了路径创造观,它通过人类真实的行为和社会过程来展开对演化历程的分析,这也就是社会演化思维(参见贾根良,2010:196)。

      不幸的是,迄今为止,这两种演化范式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区分和认识,尤其是,生物演化思维在经济分析中仍然处于主导地位。事实上,不仅阿尔钦、弗里德曼、贝克尔以及演化博弈论家等承袭新古典经济学思维的正统思潮是如此,而且,即使作为新古典经济学反对者的非正统经济学家如凡勃伦、熊彼特、哈耶克以及纳尔逊等时常运用生物学隐喻。孟捷(2007)就写道:“以纳尔逊、温特、霍奇逊等人为代表的一些演化经济学家,‘从生物学那里借用了基本的思想’,力图把来自进化论的隐喻变成经济学的范畴”,正因如此,“把它译为‘演化经济学’而不是‘进化经济学’便更为恰当,因为‘演化经济学’的提法淡化了与生物学之间过于机械的类比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上面金迪斯和鲍尔斯等提出的与瓦尔拉斯范式比较的演化范式主要就是凸显承袭新古典经济学的演化思潮。

      正是由于生物演化思维在演化经济学分析中广为流行,社会达尔文主义和伦理自然主义在经济学界得到广泛的推崇和发扬,市场自由交换和个体理性行为得到充分的强调和鼓吹,而社会伦理和社会合理性问题则不再得到稍许关注。卡莱尔很早就嘲弄说:“在所有的鸭鸣声中,政治经济学家的叫声是最响亮的。它不是告诉我们一个人的国家意味着什么,什么使人幸福、道德、有信仰,或者相反,它告诉我们如何用法兰绒上衣去交换猪肉”(转引自斯考森,2006:80)。事实上,自20世纪初,摩尔等就认识到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错误,认为进化论不适用于社会科学;而且,社会学家在20世纪50年代也已经整体性批判和放弃了进化论的社会学解释。显然,对社会经济现象的理解和分析,就要求我们理顺目前演化思维的混乱状态,积极探索和推进社会演化思维和分析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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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经济学面临思维转向:从生物进化到社会进化_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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