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川与蜀州辨考——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异文证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异文论文,少府论文,王勃论文,蜀州辨考论文,任蜀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初唐四杰之一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川》:“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是一首脍炙人口的千古名诗,此诗题目又作《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又作《杜少府之任蜀州》(注:《全唐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3月版,第166页;《王子安集》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1月版,四库唐人文集丛刊本;《中华活页文选》合订本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2月新一版,第184页;蘅塘退士编,陈婉俊补注《唐诗三百首》卷五,中华书局1959年9月版,第2页。),这几个诗题异文以何为正?从理论上说,这首诗的标题只能有一个是正确的,而不可能几个都是正确的。通常唐诗选本或教材都注诗题一作什么,而不说明原由或考证来历等。沿袭一久,积重难返,后来的文史读物甚至教科书对王勃此诗题即使有说明解释的,也往往难以见到较为中肯而且妥帖的疏理。顷见一种中学语文教材选人王勃此诗,其题目亦作《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其注释云:“蜀州,今四川。”(注:《义务教育初级中学课本·语文》第三册,浙江教育出版社1992年7月版,第157—159页。)未知有何根据?故关于此诗标题所涉及的地名歧说, 不仅属于一般的文史知识问题,还关乎义务教育常识的正误问题。今不揣浅陋末学,据读书所及,略加考证,申述鄙见。
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诗题异文中涉及“蜀川”、“蜀州”两个地名,判断其正误的基本前提是:蜀川、蜀州分别是何时设置,何时使用?作为王勃诗题目中的地名,则其地名必须在王勃生前已经开始设置并使用,则方有可能为作者写入诗题,否则就不可能是作者所定的诗题而是后人掺和甚至篡改的结果了。陈寅恪先生在其《读〈哀江南赋〉》中谈到为古文索解时说:“解释词句,徵引故实,必有时代限断。然时代划分,于古典甚易,于‘今典’则难。盖所谓‘今典’者,即作者当日之时事也。故须考知此事发生必在作此文之前,始可引之,以为解释。否则虽似相合,而实不可能。”(注:《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初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6月版,第234页。)
一 蜀川设置于东汉,用于王勃以前
蜀川一名,起初是一个县名,始设置于汉朝。据宋人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七十四《眉州》载:“蜀川县在川中心,《舆地志》云:‘后汉安帝(刘祜, 公元107—125年在位)置。易州广汉、嘉州,是为三蜀。嘉州见在川中,故名蜀川。’”(注: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6月版,第409—609页。)按乐史所载,似“蜀川”一名其地理范围就是指宋朝时嘉州(治今四川乐山市)之地。蜀本为独立王国,秦灭蜀,改置为蜀郡,郡治即在嘉州,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第三十一《剑南道上·成都府》:“秦惠王元年,蜀人来朝。八年,因五丁伐蜀,灭之,封公子通为蜀侯,于成都置蜀郡,以张若为守,因蜀山以为郡名也。始皇三十六郡,蜀郡不改。其理(胡案:郡理即郡治,唐人避高宗李治讳改治为理)本在青衣江,今嘉州龙游县界。汉高帝王蜀,分蜀置广汉郡。”(注: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中华书局1983年6月版,第765页。)综合李吉甫与乐史的记载来看,所谓“蜀川”就是指蜀郡,后来分置为蜀郡、嘉州和广汉三郡,合称“三蜀”,可指蜀中。犹如古代习惯上以吴兴(治今浙江湖州)、吴郡(治今江苏苏州)和常州合称“三吴”,以泛指“吴中”。“三蜀”的治所本在嘉州,后移到成都。青衣江、嘉州龙游县界即在嘉州,因嘉州位于川中心,故称这一属于现代地理学上四川盆地的中心地带为“蜀川”。则“蜀川”的核心乃是“三蜀”。
这个地名,王勃不仅用之于《送杜少府之任蜀川》诗中,还在《思春赋并序》中用及。据其序云:“咸亨二年(公元671年),余春秋二十有二,旅寓巴蜀。 浮游岁序,殷忧明时,坎壈圣代。九陇县令河东柳太易,英达君子也,仆从游焉。高谈胸怀,颇泄愤懑。……屈平有言,目极千里伤春心,因作《春思赋》。庶几乎以极春之所至,析心之去就云尔。”其赋中写道:“若夫年临九域,韶光四极。解宇宙之严气,起亭皋之春色。况风景兮同序,复江山之异国。感大运之虚盈,见长河之纡直。蜀川风候隔秦川,今年节物异常年。”(注:清董诰等纂《全唐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792—793页。)又据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百十五《舆地考》:“至东魏将侯景以河南地降,逆乱相寻,有名无实。及景平后,江北之地,悉陷高齐;汉川、蜀川,没于西魏。”(注:元马端临《文献通考》,中华书局1986年9月版,第2469页。)汉川指“蜀川”与“秦川”之间的汉中,故蜀川指蜀中的成都平原是顺理成章的。
另一方面,唐朝文人提到蜀川地名的诗文,也可作为当时蜀川在社会生活中使用情况的旁证。如与王勃生活时代基本相同的蜀人陈子昂(公元661—702年)《上蜀川安危事三首》:“臣伏见四月三十日敕废同昌军,蜀川百姓,每见免五十万丁运粮,实大苏息。然松、茂等州诸羌首领二十年来利得此军财帛粮饷,以富己润屋。今一旦停废,失其大利,必是勾引生羌,诈作警问,以恐动茂、翼等州,复使国家征兵镇守。若松茂等州无好都督,则此诈必行,旦夕警问必有发者。一发已后,警动蜀州。朝廷不知,征兵赴救。兵至贼散,靡弊更甚。”“蜀中运粮既停,百姓更无重役。”“蜀中诸州百姓所以逃亡者,实缘官人贪暴,不奉国法,典吏游容。因此侵渔剥夺既深,人(胡案:人本作民,因避唐太宗讳改)不堪命,百姓失业,因即逃亡。凶险之徒,聚为劫贼。”(注:清董诰等纂《全唐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941页。)其所述“松茂”等州正在“蜀州”西北面,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境内,为当时西北诸羌进攻蜀川的必经之地。又所谓“警动蜀州”而致朝廷徵兵赴救者,因蜀州正当松茂等州与蜀川心脏成都的中间,一旦有失,必然危及全蜀。陈氏又有《上蜀川军事》一文,内有:“臣伏见剑南诸州缘通轨军屯在松潘等州,千里运粮,百姓困弊。臣不自恤,窃为国家惜之。”(注:清董诰等纂《全唐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941页。)此文《四库全书》题作《上蜀中军事》。综上所述,陈子昂文中“蜀川”所指范围指剑南诸州,即唐朝剑南道所辖西川节度使管辖范围,与其文中“蜀中”之概念大致相当。
以上诗文所及蜀川,均指“三蜀”。正史中也可提供例证,如《旧唐书·地理志》维州下:“(维州)垂拱三年又为正州,天宝元年改为维川郡,乾元元年复为维州。上元元年后,河西陇右州县皆陷吐蕃,赞普更欲图蜀川,累急攻维州不下,乃以妇人嫁维州门者,二十年中生二子。及蕃兵攻城,二子内应,城遂陷。”(注:《二十五史·旧唐书》,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12月版,第3684、3851页。)维州辖境在今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当时处于汉蕃相持地域。《旧唐书·毕构传》:“顷之,复授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充剑南道按察使。所历州府,咸著声绩。在蜀中尤革旧弊,政号清严。睿宗闻而善之,玺书劳曰:‘……卿孤洁独行,有古人之风。自临蜀川,弊化顿易。’”(注:《二十五史·旧唐书》,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12月版,第3684、3851页。)《旧唐书·文宗纪》载太和三年“丙申,西川奏南诏蛮入寇”,“十二月丁未朔,南蛮逼戎州。遣使起荆南、鄂、岳、襄、邓、陈、许等道兵赴援蜀川”(注:《二十五史·旧唐书》,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12月版,第3548、3582页。),《旧唐书·哀帝纪》载唐末西川叛乱,“丙寅,(朱)全忠继至。壬申,匡凝牙将王建武遣押牙常质以荆南降,言权知荆南军府事赵匡凝今月十一日弃城上峡奔蜀川。”(注:《二十五史·旧唐书》,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12月版,第3548、3582页。)由于“蜀川”在蜀之中心,故其含义在“三蜀”之基础上,可寓指“蜀中”,也即可泛指蜀地。故王勃诗题“蜀川”乃是用习称,指“三蜀”之地。杜少府即是到“蜀川”某县担任县尉之人,所指亦当为具体的地区,而非泛指蜀地。王诗中“风烟望五津”是指“蜀川”的腹地,向引《华阳国志》“其大江自湔堰下至犍为有五津,始曰白华津,二曰万里津,三曰江首津,四曰涉头津,五曰江南津”为解,此五津分布于从灌县(今都江堰市)到犍为的岷江各大渡口,正好贯串了蜀川的心脏地带。近人考证诗题中的杜少府即杜甫之祖父杜审言,其所任之地为通义(今四川眉山)县尉,则与蜀川之范围吻合。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中编第一册选入王勃此诗,在诗的解题中说“蜀川,犹言蜀地”(注: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中编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月版,第7页。),乃是以泛指的“蜀川”来解释王勃诗中的“蜀川”。亦殆是前述义务教育教科书中以“蜀州”为指四川解者之所本。
二 蜀州是唐朝武则天垂拱二年设置,时王勃已死十年
蜀川这一地名上文作了粗略钩稽,可以大致了解王勃诗题“蜀川”的梗概。但是这还要考察在唐朝前后蜀中有无设置过“蜀州”这样的行政区划。
据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第三十一《剑南道上·成都府·蜀州》载:“《禹贡》梁州之域。秦灭蜀,为蜀郡。在汉为郡之江原县也。李雄据蜀,分为汉原郡,晋穆帝改为晋原郡。后魏平蜀后,移犍为郡理此东三十里,因省晋原郡以併之,仍于此西十里立多融县,取旧郡名也。隋开皇三年改属益州,皇朝初因之,垂拱二年(公元686年)割晋原等四县属蜀州。”(注:《元和郡县图志》下册,中华书局1983年6月版,第775页。 《旧唐书·地理志》成都府条亦载:“隋蜀郡。武德元年改为益州,置总管府,管益、绵、陵、遂、资、雅、嘉、泸、戎、会、松、翼、嶲、南、宁、昆、恭十七州。益州领成都、雒、九陇、郫、双流、新津、晋原、青城、阳安、金水、平泉、玄武、绵竹等十三县。垂拱三年置彭、蜀二州。”与垂拱二年设置蜀州相差一年,或“三年”为“二年”之误耶?)又《旧唐书·地理志》:“蜀州,垂拱二年分益州四县置。天宝元年改为唐安郡,乾元元年复为蜀州也。领县四,户五万六千五百七十七,口三十九万六百九十四。至京师三千三百三十二里,至东都三千一百七十二里。”(注:《二十五史·旧唐书》,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12月版,第3681、4078页。)据此,唐朝蜀地的行政建置中的确有一个蜀州,管县四个:晋原、青城、新津、唐兴。这一块地方在今天四川省会成都以西的新津到郫县青城山一带,州治晋原即今四川崇州市,紧靠蜀地中心城市成都,也算得上蜀地的中心地带了。只是“蜀州”与“蜀川”并非改名而成。这与唐朝西川节度使境内其他行政建置改川为州者不同,如维川之改为维州,泸川之改为泸州,静川之改为静州(注:《元和郡县图志》,中华书局1983年6月版,第766—767页。)。
“蜀州”出现于唐人诗文也在王勃之后。唐人诗文中写到蜀州的,在王勃之前者无;除王勃的这首诗外,都在王勃之后。如唐朝著名诗人高适就曾经担任过蜀州刺史,其友人杜甫作有《追酬故高蜀州人日见寄并序》:“开文书帙中,捡所遗忘,因得故高常侍适。往居在成都时,高任蜀州刺史,人日相忆见寄诗,泪洒行间,读终篇末。自枉诗已十余年,莫记存没。又六七年矣,老病怀旧,生意可知……”诗中有句云:“自蒙蜀州人日作,不意清诗久零落。今晨散帙眼忽开,迸泪幽吟事如昨。”(注:清杨伦《杜诗镜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005—1006、52、339—340页。)杜甫又有《送张十二参军赴蜀州因呈扬五侍御》(注:清杨伦《杜诗镜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005—1006、52、339—340页。)、《和裴迪登蜀州东亭送客逢早梅相忆见寄》等诗(注:清杨伦《杜诗镜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005—1006、52、339—340页。);白居易有《唐东都奉国寺禅德大师照公塔铭并序》:“大师号神照,姓张氏,蜀州青城人也。”(注:《全唐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3073、3441、4319页。)杜牧《马迥除蜀州别驾等制》(注:《全唐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3073、3441、4319页。);晚唐杜光庭《蜀州孟驸马就衙设消灾迁拔黄箓道场词》等(注:《全唐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3073、3441、4319页。),这些都清楚而有力地证明:蜀州的设置晚于王勃,唐人诗文中出现“蜀州”没有早于王勃的应当不是偶然的现象,王勃诗题中的“蜀州”是不正常的。前文所引陈子昂《上蜀川安危事》的写作时间在“圣历元年”即公元698年,故文中不仅出现“蜀川”,而且出现了“蜀州”,这就符合历史,不致乖戾。
“蜀川”是一个设置于东汉安帝时期的县,虽然可以用作“蜀”的泛称,但其范围是以四川盆地的中心区域“三蜀”为主;“蜀州”是一个唐朝垂拱二年设置的州名,位置在成都的西侧,其历史远不如蜀川悠久。考王勃卒于唐高宗上元二年(公元676年),《旧唐书·王勃传》载:“上元二年,勃往交趾省父,道出江中,为《采莲赋》以见意,其辞甚美。渡南海,堕水而卒,时年二十八。”(注:《二十五史·旧唐书》,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12月版,第3681、4078页。)而蜀州是在垂拱二年设置的,王勃卒年早于蜀州设置的时间。换言之,王勃卒后十年唐朝方才设置了蜀州。则王诗题中不当出现“蜀州”字样,哪有预先使用十年以后设置的州郡名字的?而数百年来流传甚广的《唐诗三百首》陈婉俊补注:“蜀州:《舆地志》:‘崇庆州,唐名蜀州。’”虽未以“蜀州”来泛指蜀地,也是明显的失考。即以设置于王勃身后十年的蜀州作为其诗题,是违背历史常识的。所以从上述的材料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初唐诗人王勃的名诗《送杜少府之任蜀川》是正确的。其诗题一作《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的“蜀州”异文是因为“蜀州”、“蜀川”字形相近而产生的讹变,亦有后人改动的可能,在王勃作此诗的时候尚无此州名。陈婉俊补注中提到王勃诗题“旧本俱作《杜少府之任蜀川》”,也可说明此诗题的异文是后人改动所存留的痕迹。
三 释蜀州为蜀地之因由于混淆概念
前文已经阐述了“蜀川”是从川中心地带而得出的通称,并由此而作为蜀地泛指。其所指范围大约与“蜀中”一语相当。但到后代,由于历史的变迁,行政区划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对于这两个地名所指的范围逐渐模糊。唐朝垂拱二年所设置的“蜀州”就地域范围而言乃是“蜀川”即三蜀的一部分,两者的关系属于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用逻辑学中的欧拉图表示如下:
附图
因此客观上也存在“蜀州”即在“蜀川”内,即“蜀州”与“蜀川”的一部分重叠,以“蜀州”来取代“蜀川”是不错的条件。加上前述蜀境内有若干州名即以“某川”改为“某州”而成者,故亦易造成“蜀州”也是“蜀川”改成的思维惯性。而且还因为蜀川与蜀州形近易误,经常不能注意到“蜀川”、“蜀州”历史建置的先后,其范围大小的不同。若不求甚解,便会有以“蜀州”当作“蜀川”,释为“今四川”这样的结果。揆诸历史文献,“蜀川”从主要指“三蜀”,到泛指“蜀”,可以释为指“今四川”,故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中编以“蜀地”释“蜀川”,对于“蜀川”的解读犹可接受,因其无伤大雅。但“蜀州”无论如何也不可等同于“蜀川”,也释为“今四川”。这两者真应了一句成语“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近人或以“蜀川”为“蜀州”,复以“蜀州”为“眉州”之讹,虽不能说没有道理,然迂回改字,故所不取。
陈寅恪先生说:“夫解释古书,其谨严方法,在不改原有之字,仍用习见之义。故解释之愈简易者,亦愈近真谛。”(注:陈寅恪:《蓟丘之植植于汶篁之最简易解释》,载《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62页。)此言移用于解读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诗题异文,亦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