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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基层法治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法治的成败。本文从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提出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键词:基层;法治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长期愿望, 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是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根本大计。 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基层法治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法治的成败. 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就必须采取有效对策, 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一、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基层群众尤其是村干部法律素质仍有待提高。目前我国村干部较之过去平均年龄普遍降低,文化程度有很大提高,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两委”成员比例进一步提高。但是,随着基层民主政治进程的加快,一部分村干部的素质、知识水平和各方面的能力还是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民主治村的意识不强,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工作上倾向于老经验、老套路,导致干群之间矛盾增多、关系紧张。
(二)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完善,法制宣传形式单一。当前村民在渴求致富的同时,特别渴求民主法治,渴求得到法律服务和社会治安状况好转。一些村虽然有调委会、治保会等村级组织,但没有一个负责法律服务的专门机构,普法骨干网络不健全,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村干部日常工作繁重,基层法治创建有心无力。村干部一年到头基本上没有节假日,常年是风里来、雨里去,在计划生育、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大环境整治、土地房屋征迁、信访稳定等具体工作中直接面对群众,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上。“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干部承担大量的工作,工作压力很大,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村干部虽然意识到重要性,但往往是无暇顾及。
二、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随着建设法治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提出,基层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前提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创新基层法治创建理念,把握时代性。一是强化服务大局理念,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穿于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全过程,市普法办要通过大力宣传上级关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宪法和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基层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发展为重、发展为先的理念,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二是强化和谐发展理念,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深入,必然涉及部分群众利益格局的调整,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可能随之增加,这就更需要加大基层法治创建的力度。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普法办要立足农民及社区居民这一重点普及对象,采取各种形式突出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城镇拆迁、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等政策法律,依法引导和规范干部群众的法律行为,依法调节各种经济社会关系,依法畅通矛盾纠纷诉求渠道,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要对这方面的授课内容作调整和加强,比如《土地承包及承包经营权流转》、《城乡规划法》、《信访条例》、《社会保险法概况》等成为重点宣讲内容。三是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在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中,各镇(街)党委、政府要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作为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坚持依法治社区(村)与以德治社区(村)、关爱群众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五好家庭”、“法德共进”等创建活动,倡导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老爱幼、与人为善、遵纪守法”的新风尚。
(二)抓好基层法治创建载体,增强针对性。一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普法领导小组重视支持,普法办和各镇(街)司法所协调指导,各镇(街)各村(居)切实负责,加强基层法制教育设施建设,保证每个社区(村)都有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批法律明白人。可利用全市村两委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普法骨干及调解主任培训班等时机,组织学习《劳动法》、《物权法》、《信访条例》、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同时,根据群众的年龄层次、文化程度等方面的差异,通过开设法律讲堂、播放法制短片、法制文艺节目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形成干部依法办事、群众依法诉求的良好秩序。二是强化调援结合工作。在村(居)建有调委会的基础上,在各村(居)民小组设立调解小组,除及时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外,还对本村(社区)可能发生的重大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摸底,调处上报,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同时,要充分发挥调援结合工作机制的作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应该及时予以法律帮助,让每一位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真正变得知法、守法、护法。三是提升基层自治化水平。建议由业务素质高、能力强的专职律师担任镇(街)、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为镇(街)、村(社区)重大决策、重大事务管理、社会矛盾调处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以“法律人在行动”、“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为载体,组织开展法制讲座、普法座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推进社区自治化管理。
(三)建立基层法治创建考核评估制度,强化可操作性。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是政治文明的基础工作,是扩大基层民主、维护农村稳定的有效载体,涉及到基层工作的方方面面。要保证工作的深入开展,真正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各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必须在思想上对基层法治创建工作高度重视、真抓实干。要坚持“以民为本、还权于民”,将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在执政中进一步确立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的工作理念。二是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为加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对各级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管理,不断提升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整体水平,下一步,可以由司法局、民政局负责,对已被国家、省、市命名表彰有两年以上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抽出一定比例进行考核考评、综合评估,对工作业绩显著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给予肯定树为典型,大力宣传;对工作不够完善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限期进行整改,对工作标准不高、经整改起色不大的村、社区实行摘牌。三是进一步做好结合文章。要注重把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建立一站式村(社区)服务中心,不断提升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把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与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村(社区)全面推行“四民主、两公开”,让群众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要注重把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与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健全社区以党组织为核心、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的新型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推进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市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论文作者:程洁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7
标签:基层论文; 法治论文; 社区论文; 群众论文; 民主法治论文; 工作论文; 法律论文; 《基层建设》2016年2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