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循易学方法论的哲学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法论论文,易学论文,哲学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4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882(2003)05-0028-07
焦循(1763-1820)字理堂,一字里堂,晚号里堂老人,江苏甘泉(今扬州邗江黄珏)人。清代乾嘉之际著名易学家。所著《雕菰楼易学三书》(《易通释》、《易章句》、《易图略》)曾引起当时学界的振动,被推崇为“石破天惊”之作。焦循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突出的成就,与其所运用的独特哲学方法是分不开的。本文拟就焦循易学研究中所凸显出的哲学方法论思想作一探讨,以求正于专家学者。
一
焦循的易学研究,被乾嘉学者誉为“非汉,非晋唐,非宋,发千古未发蕴”,这不仅意味着焦循易学不囿于象数与义理而独树一帜,而且还包含着他通释易学在哲学意义上的重要建树。其所著《易图略》八卷,首列“旁通”、“当位失道”、“时行”、“八卦相错”、“比例”五图,阐明六十四卦爻位运动和卦象转型的一般规律。所谓旁通,其主要内涵有三:一、必须是爻辞阴阳两两相对之卦。二、阴阳两两相对之卦间的转换,必须依次序进行。三、旁通的目的是使各爻辞各正其位。焦循运用“旁通”法则研究《周易》,是进一步发展了《周易》中阴阳互相对立,互相依存的原则,并将这个原则贯彻于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中。在充分肯定每卦每爻都有其对立面的同时,揭示了在一个旁通卦组十二爻中,由显现的六爻推导出必然隐伏着与此六爻互相依存的彼六爻。用旁通法则研究《周易》,意味着焦循试图从正反两个方面考察事物,把事物互相转化关系扩大为普遍法则。其优点在于不是将卦爻看成一层不变的静态孤立物,而是把它作为一个动态平衡的整体加以系统研究。
焦循以“旁通”揭示卦爻之间的相互联系,目的是从卦爻阴阳对立与推演中阐明《易传》关于“情”的意蕴。他说:“六爻发挥,旁通情也”。所谓“旁通情”,焦循在《使无讼解》一文中作了重点诠释:“格物者,旁通情也。情与情相通,则自不争,所以无讼者,在此而已。旁通以情,此格物之要也。修身为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格物为致知、诚意、正心、修身之本,故两言此谓知本。……情通于家则家齐,情通于国则国治,情通于天下则天下归仁,而天下平。”[1](卷九)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儒家追求的政治理想,如孔子就说过“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2](《颜渊》)而提倡刑措。焦循将情通与无讼联系起来,一方面固然出自“孔子叹才难,孟子道性善,皆本乎此”的“羲、文、孔、孟之传者”,另一方面又认为旁通之情为格物之要。所谓“格物”,是亦即《大学》中提出实现天下大治的八个步骤之一,因此,焦循将“格物”解释为旁通之情,正表明人人情与情通,则修齐治平便可一以贯之。
易学中的“当位”和“失道”,本指每一卦六个爻画所居爻位而言,它也是历来易学家作为观测卦爻象依据的传统方法。《周易》六十四卦中的任何一卦,均由阴阳两种不同符号组合而成。在焦循看来,《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间的爻位运动,始终伴随着当位与失道而展开的。即每一组阴阳爻画相对的旁通卦先由二五爻位进行置换,然后再进行初四爻位和三上爻位置换,按照这样的次序进行爻位转换便是当位,反之则为失道。利用当位失道,致使卦爻位置换、转换运动规律化,是焦循发展了《周易》有关爻位相应的理论。对此牟宗三先生曾以“生生条理”作为判断当位与失道的依据,并从道德哲学的角度指出:当位失道间不容发,只看其动是否能先二五,及是否能终而有始。此两条件皆尽,则为元亨利贞而吉,反之即为失道而凶。先二五者,立其元,开其机,而有序有理也。终而有始者,生生不息之谓也。唯有序有理之动始能生生不息,生生不息正所以显序理之动也。生生条理,即是旁通情也,即是以情系情,即是情欲之谐和,即是保合太和,即是忠恕一贯之道。[3]其实这也正是焦循通过当位与失道来阐发他的社会思想的。他认为当位与失道是体现圣人的明教复道,而明教复道的目的在于“后顺得常”,即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而爻画的阴阳迭用足使道保持永恒。即所谓“一阴一阳,迭用柔刚,则治矣。故曰‘一阴一阳之渭道’,道以治言,不以乱言也,失道乃乱也。圣人治天下,欲其长治而不乱,故设卦系辞以垂万世,岂曰治必有乱乎!”[4](卷上《阴阳治乱辨》)由此可见,当位与失道作为旁通法则的补充,一方面是他恪守“忠恕之道”在易学的反映,一方面则是他创立“时行”法则,通释《周易》全经的主要步骤。
与历史上的易学家一样,焦循《易图略》也重视“时”的观念,提出“时行”说。“时行”一词,渊源于《彖传》对《大有》卦基本意义的诠释。据宋代学者项安世认为,《大有》的上下卦分别为《离》与《乾》,“六五”爻位居天位得卦之中,上下五阳皆与之应,故曰“应乎天而时行”。焦循创立的“时行”,则是在旁通卦组的基础上,通过当位与失道的爻位分析,使卦爻按照元、亨、利、贞周而复始的不断转换运动。焦循认为时行的目的在于六十四卦经过爻位转换避免出现两个重复的《既济》卦。对此,焦循亦称之为“大中上下应”。所谓“大中”,一般是指每卦中的“六二”爻辞和“九五”爻辞。自汉代以来,论《易》者都认为《周易》六十四卦中的任何一卦,都有上下二个单位组成(或称内外两卦),由于“九五”和“六二”两爻分别居于上卦与下卦之中,所以又有“居中”、“得中”等称谓。凡能“大中上下应”的卦为“元亨”,象征着“吉”。当然,六十四卦并非一定遵循“大中上下应”的原则,它通过其他途径也能进行卦爻元亨利贞的循环。焦循“时行”法则的特点,在于他不再囿于传统易学致力于一卦一爻左支右诎的论述,而是将六十四卦作为一个必然联系的整体加以考察。以“时行”来揭示卦爻间的联系,是在旁通、当位与失道的基础上深化了的卦爻位周而复始的运动规律,他不仅发展了《易传》中“时”的观念,而且焦循藉此易学趋时求变的规律,进一步阐发他对当时社会现状的理解。
众所周知,《周易》作为儒家经典之一,备受历代学者的重视。尤其是《易传》所宣扬的“先王之道”、“四圣之言”一直被古代学者认定为绝对真理,然而它的“时”的观念却与儒家绝对真理的世界观相抵牾,从而也表现出对它的某种程度的抑制。历史上的许多有志于改革的思想家、政治家也都从《易传》“时”的观念中受到不小的启迪,并以此建立自己思想的理论基础。北宋学者李觏倡议改革,提出“彼礼乐损益盖以时之宜”,强调“因时立事”。王安石依托《易传》“四时往来,消息盈虚,与时偕行”作为他的变法理论根据。近代变法维新的首创者康有为主张“随时立宪”、“是非随时”作为打击保守派的武器。明乎此,才能理解焦循为什么说“时之为变通,不烦言而决矣”的真正含义,虽然焦循终究未能突破儒家传统观念的束缚。
“相错”和“比例”是焦循《易图略》创立的又一个重要法则。“相错”一词,源出于《说卦传》:“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六十四卦皆天地、山泽、雷风、水火相错。《说卦传》关于六十四卦的组合理论,一直为汉代以后的易学研究者所服膺。明代学者来知德曾以《系辞》“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而提出“错综”说。来知德认为,伏羲之卦主于错,文王之卦主于综。认为“天地造化之理,独阴独阳不能生成,故有刚必有柔。有男必有女,所以八卦本错。八卦即相错,象即寓于其中。”他指出伏羲圆图的卦序是有规律可循的,即从《坤》向左至《诟》的卦,与从《乾》向右至《复》的卦是相错的。同时来知德还将六十四卦的三十二对相错卦分为四组,每组八对相错卦之间的变化也有一定的规律。来知德以“错综”为特征而自成一说的易学研究,曾被当时推为绝学。焦循也研究过来氏易说,认为:“来知德造为错综之名,诩为独得之见,其智出唐氏下矣。”[5](卷三)焦循所说的“唐氏”,即指明代学者唐鹤徵,著有《周易象义》,主张象数与义理并重,彖与爻合,以象明理。然而焦循的所谓“相错”,则以六十四卦中的三十二组旁通卦为依据,进行卦与卦之间的转换。焦循为了弥补旁通卦本身取象的局限,利用两卦相错,从纵、横两个方面通释全《易》,进一步论证“相错”的合理性,焦循又在相错卦的基础上确立了卦爻之间等值关系的“比例”法则。
“比例”是焦循在“相错”基础上进一步确立卦爻之间的等值关系的法则。他自誉“学《易》十许年,悟得比例、引申之妙,乃知彼此相借,全为《易》辞而设,假此以就彼处之辞,亦假彼以就此处之辞。”[1](卷八《周易假借论》)作为焦循《易》学的构架,“旁通”、“当位失道”、“时行”、“八卦相错”、“比例”五图,都是焦循为揭示《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间“横求之而通,纵求之而通,参伍错综之而无不通”的种种关联所拟制的,正如焦循在《易图略》中所说的:“余求之十余年,既参伍错综以求其通而撰《通释》,又纵之横之以求其通而撰《章句》。非敢谓前人之说皆不合而余之说独合,第以求通圣人之经宜如此。”
英国哲学家怀海特曾说:“建立哲学的正确方法是构成一套思想的框架,然后坚定不移地探求用那套框架来解释经验。”焦循正是用了这种方法,通过“旁通”、“当位失道”、“时行”、“八卦相错”、“比例”五图,编织了一套表现为象数形式的逻辑类比推理的易学构架,并将自己的道德理想尽数纳入构架之中。这样,焦循一方面确立了研究易学的方法论,另一方面也具有以“旁通”为主体的哲学意义。
二
焦循易学方法论的确立,从易学史的角度而言,主要是迎接来自象数与义理两方面的挑战。乾嘉之际,考据之风大盛,以卦变、爻变为特征的象数易学,再度成为学者研究的热点。如惠栋不遗余力的搜辑汉代易说,张惠言对虞翻易学的孜孜探求。对此,焦循首先提出质疑。他在《易图略·论卦变》一文中指出:“说《易》者必沾沾于卦变反对者,何也?以《彖传》有往来、上下、进退之故也。荀、虞以来,大抵皆据以为说。传文不可以强通,故不能画一耳。”又说:“《易》者圣人教人改过之书也,故每一卦必推其有过无过,又推其能改能变,非谓某卦自某卦,某卦自某卦来也。荀、虞有之卦之说,唐宋以后,遂以为卦变各立一例,左支右拙,愈失圣人作《易》赞《易》之本意。”所谓“卦变”,即指《周易》六十四卦,无论一爻变化或数爻变化(阴爻转变为阳爻)均可能呈现出另一种卦象。它作为《周易》占筮的基本内容,使人们能够在总体上把握六十四卦中三百八十四爻的序列,“卦变”就是通过这一序列中筮取某一特定的卦辞。西汉焦赣《易林》曾以一卦变为六十四卦,共得四千零九十六卦爻,构成了以蓍筮为主体的卦变系统。此后,京房、荀爽、虞翻等都程度不同地继承和发展了占筮卦变的传统。焦循曾以“用《易林》之法”、“京房世应说”予以批评,并指出其自身具有五种不同的内在矛盾。
在汉代易学象数系统中,虞翻的《易》说保存最多,唐代李鼎祚《周易集解》曾广为收录。清代《易》学研究者崇尚汉学,十分推崇虞翻,形成了所谓的“虞氏学”。对此,焦循批评为“支左而诎右”。并决定就荀、虞《易》学进行一番去伪存真,从而提出了他的“当位”、“失道”理论和操作程序。焦循指出:“余既为当位失道等图,以明其所之之吉凶悔吝,此即为荀、虞之卦之所本。去其伪,存其真,惜不能起荀、虞而告之耳。倘殁后有知,当与之畅谈于地下也。”[6](《当位失道图叙目》)因此,焦循的“失道”、“当位”,实际上可视为是对汉易卦变系统的修正而提出的。不过,焦循所继承的仍是虞翻《易》说所创立的“之正”说。“之”,犹言“变”;“正”即表示阴爻居阴位(偶位),阳爻居阳位(奇位),它同样是虞翻倡导卦变的条例之一。也正因此,焦循尽管批评虞翻“有知其不可疆通,姑晦其辞貌为深曲,而究无义也”。但是,从上述焦循及复强调对诸卦不正诸爻进行“当位”、“失道”的爻位置换运动中可以看出,虽然操作程序有别于虞翻,但本质上仍是由虞翻“之正”的卦变条例中推衍而来。所以焦循直言不讳地说他的“当位”和“失道”乃是对虞、荀《易》学的去伪存真。正是基于这样的一种态度,焦循进而对汉易的“卦气”、“纳甲”又作了一番纠谬辨伪的工作。
“卦气”和“纳甲”都系汉《易》术语,属象数范畴。卦气是《周易》解释一年的节气变化,将六十四卦与四时、十二月、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相配合。并以人为的阴阳消长序列模拟四季更迭,星移斗转的客观秩序,从而预测天道人事,这也正是汉代学者构建《周易》的象数模式。不过,焦循所言,“卦气”,专指“六日七分”。他说:“六日七分,出于孟氏章句,其说《易》本于气,而后以人事明之,京氏又以卦爻配期之日。坎、离、震、兑其用事,自分至之首,皆得八十分日之七十三。颐、晋、井、大畜皆五日十四分,余皆六日七分。”[6](《论卦气六日七分》)所谓“六日七分”,首见于《易纬·稽览图》:“甲子卦气起中孚,六日八分之七。”郑玄解释为:“六以候也,八十分为一日;之七者,一卦六日七分也。”我们知道,汉代孟喜、京房的《易》学体系,乃是以卦气为基础的,并阐发《易》卦与十二月气候相配合的原则,以用于占验阴阳灾异现象。古代历学以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日为一年,六十卦既主一年之期,则将日除以60,商数恰为日,这就是每卦相当于“六日七分”的由来。焦循对卦气六日七分与《周易》的关系作了本质上的区别,就《易纬》和象数牵强附会的一面进行了驳斥。这就不难看出焦循是不赞成“卦气”说的。所以他再次强调,“此卦气之序,非《易》之序。”[6](《论卦气六日七分》)
焦循既视“卦气”为术数家和道家的种种附会,这就决定了他必然会批评汉《易》象数系统的“纳甲”理论。所谓“纳甲”,一般是指汉代《易》学家把五行思想纳入八卦体系,构成《周易》神秘的思维模式。“纳甲”之法,始见于汉代京房《易传》,但在汉《易》象数系统中,虞翻的“纳甲”说颇具特色。他认为:甲乾乙坤相得合木,谓天地定位也;丙艮丁兑得合火,山泽通气也;戊坎已离相得合土,水火相逮也;庚震辛巽相得合金,雷风相尊也;天壬地癸相得合水,言阴阳相薄而战于乾,故五位相得而各有会。正是依据八卦与五行的组合。然而,以“纳甲”释《易》,纯属主观臆测,毫无科学根据。王夫之曾批评说:“自汉以后,皆以五位五十有五为五行生成之序者,舍八卦而别言五行,既与《易》相背离,其云天一生水而地六成,地二生水而天七成,……图无其理,《易》无其象。……虽不欲谓之邪说也,可乎?[7](卷十五)王引之认为:“纳甲见于魏伯阳《参同契》,为丹家附会之说,原非《易》之本义,而虞氏乃用之以注经,固其说之多谬也。”[8](卷一)焦循也指出:“虞翻以两作为日月,是《离》百日,又为月矣。翻自知《离》不可为月,而谓《乾》五之《坤》二之《乾》成《离》,以为日月,尔作之说,盖支离矣。”[6](《论纳甲》)这里,不深论虞翻的“纳甲”是否为魏伯阳《参同契》的翻版,但焦循认为“卦气”、“纳甲”已游离了《周易》“弥补天地之道”的儒家精神而流入术数,因而从根本上否定了汉代易学象数体系的权威性。
同否定汉代易学的象数体系一样,焦循对以义理为特征的宋代易学也抱着鄙夷的态度,尤其是邵雍的“先天之学”。如邵雍在道士陈抟“先天图”的基础上建立了“先天象数学”,认为伏羲氏所绘图式,虽无卦文,但尽备天地万物之理。宣扬太极行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依此类推产生了宇宙万物,一切事物的命运是先天决定了的。邵雍创立的“先天象数学”,在当时学界颇具影响。焦循在《易图略》中曾撰有《原卦》一文,驳斥了邵雍的所谓“高妙之说”。认为伏羲为“知识未开之民图画八卦以示之,而民即开悟,遂各尊用嫁娶以别男女,而知父子,人伦之道由此而生。乾坤生六子,六子其一父母,不可为夫妇,则必相错焉,此六十四卦所以重也。”[6](《论卦气六日七分》)显然,焦循将《易》卦看成象征伦理关系的符号,这就决定了他必然视《易》之道为“人伦之道”而加以研究的,从而也就否定了宋人的先天象数易学。
焦循的易学方法论,标志着清代中期易学的重要转向,它已迈出象数与义理诠释易学的旧轨。
三
由于焦循的易学方法论是通过“旁通”、“当位失道”、“时行”、“八卦相错”、“比例”的方法来阐发易理的,因而也就不可避免地走向另一极端,即对易学史上的象数与义理的都予以排斥,从而也暴露出自身许多缺陷。
首先,焦循的“旁通”法则,主观假说大于客观,其结果必然是使一些本来不具联系的卦爻反而形成了必然联系的卦爻,本来极易理解的卦象反而显得繁杂与模糊不清。如朱骏声认为焦循“以《九章》之正负,比例为《易》意,以六书之假借,转注为《易》词。其其间不无心得,而附会难通者十居八、九。”[9](卷二《书焦孝廉循易图略后》)李慈铭也指责焦循的易学是“貌为高简,故疏者概视为空论耳。”[10](第126页)焦循的易学,虽然别具一格,但是本质上仍属象数一派。他按照《周易》六十四卦的序列,将各卦爻组编成合乎逻辑的爻位置换运动,从而判断爻位象的吉凶祸福,使之图式化了的“当位”、“失道”、“时行”与他所批评的“卦气”、“纳甲”,从根本上说仍是汉易象数体系中卦变系统的修正。如焦循对卦爻位各象的分析,始终未能够翻出汉代易学家以初爻为“元士”,二爻为“大夫”,三爻为“三公”,四爻为“诸侯”,五爻为“天子”,上爻为“宗庙以及注重第五爻象所分析的旧窠,这恰恰正是汉代易学的特征。换言之,焦循的易学研究,并没有彻底摆脱汉代以来易学研究传注形式的羁绊,而是对汉代易学的继承和发展。熊十力曾说:“焦氏实宗汉《易》,虽不必以求数家之说法作根据,而其方法确是汉《易》。汉《易》之方法,只向卦与卦,爻与爻之间,去作活计,自然不会探及理道。”[11](卷上《原学统》第二)熊氏此言,正表明焦循的易学研究终究未能走出汉易。
其次,焦循虽批评宋人的图书易学“高妙之说”,但他曾说:“弱冠以前,第执赵宋人说,二十岁从事于王弼、韩康伯旧注,二十五岁后,进而求诸汉魏,研究于郑、马、荀、虞诸家者,凡十五年。年四十一,始屏众说,一空已见,专以《十翼》当上下两经,思其参互融合……。”[6](《原卦一》)这说明他易学研究一开始便是从宋易入手的,宋易曾对他产生过相当大的影响。如现保存在《雕菰楼经学丛书》原稿本中列有“五乘方图”一篇,即以算图的形式来计算六十四卦的排列。此图虽然后来最终未被焦循列入正式出版的《易学三书》中,但它也证明,在焦循研究易学的过程中,宋易确也曾打动过他的心玄。至于焦循出自何种动机而最终摒弃不用,笔者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考虑到清代乾嘉时期的易界,恢复汉易是其旗帜,而焦循此图,不免会引起人们对邵雍《伏羲六十四卦方位图》的回忆和比较。诚如焦循所说:“邵子之说,在同时伊川程子已疑之不用。近时通人破之不遗余力。黄中深思苦虑以攻康节。南宋说经诸家实为杰出,惜其未能融贯全经耳。”[5](卷二)正是迫于学界批评宋易的压力,才使焦循毅然将此图舍去。当然,焦循此图与宋人的图书易学也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那就是《易图略》对易学内在逻辑关系的揭示,与宋人的图书易学已不可同日而语了。宋人图书易学是以主观理解与体悟来阐发易理的,这虽然要有一定的学术基础,但它并不并不以学术为前提条件,换言之,宋易系统并不以知识来维持其有效性。焦循则不然,他试图以算图取代乃至推翻宋人的图书易学,这也是不可取的。平心而论,宋人的图书易学虽有别于汉代的象数易学,但它重主观体证,追求“有我之境”,也使易学经典成为开放的文本,为读者提供了无穷的诠释空间,因此在中国易学史上仍应得到充分的重视与肯定。然而焦循的哲学方法论,将对易学意义的探求严格限定在“旁通”、“时行”、“相错”诸法的框架内,因而也就混淆了易学的象数系统与义理系统的各自独立性。
再次,焦循《易图略》把《周易》象数体系视为一个比例形式,并以甲乙丙丁等符号来替代卦爻和计算。焦循虽然已经领悟到符号系统对于处理演绎方法的作用,但也决定了他必然把《周易》象数体系看成是一个封闭的体系。由于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有限数量,经过由大到小的不断割分,本来由阴阳两两爻可以显示无限多的图象因此被僵化成某种图式,导致了焦循必然采用类比推理的求《易》方法。
类比推理,它是数学中一种逻辑推理方法。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对象有一部份属性相似,推导出这两个对象的其他属性类似的一种推理方法。类比推理大致须经过三个阶段:一,根据目标系统的已知信息,寻找出一个与之相似的类比系统。确立起目标系统与类比系统之间的相似关系。二,将掌握类比系统的相似材料,经过适当而巧妙的变换,使之成为目标系统的相似材料。三,根据来自类比系统和目标系统的相似材料,进行逻辑地推断出被认作是关于目标系统的新知识。这样,整个类比推理的过程就随着目标系统上新信息的获得或做出关于目标系统的未知信息的推测而结束。三个阶段的顺序运行就构成了类比推理的动态结构。其实,类比推理方法,它在很大程序上取决人的意图和着眼点。焦循《易图略》中的“旁通”、“相错”和“比例”,就是根据卦爻之间的种种关联,推求其其共性。它所依赖的是已有的知识体系,它与目标系统只具有相似关系。也正因为此,一旦知识系统被确定为类比系统时,就必然根据目标系统上所展示的已知信息对其进行重新整合,并用恰当的语言来表达。在这种整合和表达过程中,一方面需要使用任何手段不断地进行论证,其中不乏包含研究者的主观因素和直觉颖悟,另一方面还需要有胆识的引伸以及绝妙纯熟的知识技巧与研究者本人灵活、开放的思维方式等等。因此,易学的哲学意义也就被逻辑推理的工具价值所取代。
焦循的易学,在清代特别是乾嘉时期的汉《易》研究领域中,无疑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特例,但它所展现的哲学意义,却是中国易学哲学史上值得探讨的问题。
收稿日期:200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