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鹿业的困惑——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还是畜牧业的分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畜牧业论文,中国论文,分支论文,困惑论文,重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鹿是最有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的动物类群之一。自古以来和人类生活一直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鹿产品利用的广泛性和高利润,鹿早就成为世界畜牧业中的一个重要畜种。一些权威畜牧专家甚至预言鹿有可能成为未来取代牛羊的最大的畜种。养鹿业是畜牧业中蓬勃发展、前景广阔的朝阳产业。
我国是养鹿和鹿产品开发利用最早的国家,已有数千年的历史。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养鹿业也有300多年历史。我国人工养鹿业存栏现达60多万只。并且人工培育出双阳梅花鹿品种、长白山梅花鹿品系、西丰梅花鹿品系、塔里木马鹿品种、天山马鹿清源品种等优良品种。同其他定型畜禽一样,中国梅花鹿种鹿在1986年就正式列入国家标准(GB6935-86)。
但是令人困惑不解的是,在我国一些地方和部门,养鹿业被作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驯养业来管理,并且理所当然的征收着各种税费。
在我国,业户养鹿要先申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养鹿业户宰杀淘汰鹿、销售鹿产品、饭店经营鹿肉等鹿产品,要先申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到外地购鹿养殖要先去该省会主管部门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运输证明;养鹿业户之间的交易也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这些经营活动当然要缴纳各种费用。这些纷繁的手续和费用,使有心致力于发展养鹿业和经营鹿产品的业户望而却步。
由于不十分了解而没有办理这许多手续的养鹿户则不断有受到主管部门的查处,养鹿户之间的正常买卖被作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养鹿户宰杀淘汰鹿被作为惨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饭店推出鹿肉等产品特色菜肴,被视为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从外地买鹿运回饲养被作为非法倒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而给予巨额罚款、停业整顿、没收鹿或鹿产品等处罚,轻则使业户大伤元气,重者则倾家荡产。一些媒体也推波助澜,给予报道或连续跟踪报道,这更加重了人们的疑虑,视养鹿为畏途,直接影响着我国养鹿业的发展。
诚然,我国人工养殖的主要鹿种梅花鹿和马鹿的野生种群,因其处于濒危状态,(梅花鹿野生种群现存千余只,马鹿野生种群现存10余万只),而分别列为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受到严格的保护。但这不能与人工养殖已数百甚至数千年,早已是传统畜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养鹿业混为一谈(现人工养鹿基本没有从野外捕捉的),总不能因原生动物野生种群濒危,而把现有的畜禽种类都作为濒危野生动物而管理。
我国加入WTO日益临近,由于认识和管理上的混乱,我国养鹿业更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和压力。原作为世界最早和第一养鹿大国、第一鹿茸生产大国,早已让位与新西兰和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了,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养鹿业也在大力发展,作为养鹿业后起之秀,都已接近或即将超越我国。这些国家的养鹿业都是被作为畜牧业管理的,没有作为野生动物驯养业管理的。
我国养鹿业发展迟缓的症结在这里,建议有关部门早日澄清并解决这个问题,为我国养鹿业的发展扫清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