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唯物史观的范式转换_历史规律论文

论唯物史观的范式转换_历史规律论文

论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范式跃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史观论文,范式论文,唯物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历史哲学观念的“涌入”一方面在国内学界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思想混乱,另一方面也激发出很多深刻、有力的回应与思考,它们与一味地唱赞歌、奏凯歌式的所谓思想诠释、“理论创新”殊然别样。就马克思极其鲜明的思想个性和马克思哲学的否定精神、批判本性而言,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有意无意地将马克思置于疏离时代现实或者论敌统统缺场的境地,而反复申说其正确性或科学性,乃是马克思之后学者们以所谓学术方式给予马克思的最大侮辱。

以波普尔“历史主义贫困论”有关思想的提出为主要标志,上个世纪前期至今,唯物史观由于学术理由而遭遇的挑战,不仅来自于驳杂繁复的各种资源和背景,而且也不乏直逼要害的深层威胁。今天看来,域外有关学术思想活动长期以来的多元进剿,已然颇有合围之势。如果此论过于悲观的话,那么那些有着重大影响的理论现象之间日益积聚的互证效应,至少是值得深长思之的。例如,将唯物史观归结为“阶级还原论”的看法早就流布甚广,随后即有锁定马克思意义上的工人阶级“正在消失”的理论视角纷纷出现,两者合论即意味着某种“无原可还”的尴尬局面。再如,人类“必然进步”的信念已遭到后现代主义的重度消解,并被视为“天真”和“幼稚”而予以嘲笑,而风险社会理论则相当严肃地指出:当下人类的命运已处于全球性的巨大威胁之中。

可以说,从一般前提到基本结论,对唯物史观的质疑与攻击确实已经相当全面,其所造成的也并不都是肌肤之患。在此,不妨以波普尔和怀特为例再略作分析。

波普尔是上个世纪科学哲学领域中的重要人物,但是其在历史哲学方面的影响可能更大。他认为:人类历史是一种独一无二的过程,而且此一过程受到知识增长的不可预测性的强烈影响,因而根本上就不存在如同自然规律那样的历史规律。(参见波普尔,2009年,第1-2页)既然此种规律根本不存在,那么科学意义上的理论史学即为沙滩上的城堡,当属虚幻、徒劳的思想企图。(同上,第113-116页)按他的看法,在马克思那里,唯物主义历史观是科学,但是已被证伪,因而已经丧失了真理性(同上,1999年,第323页);在马克思的诸多后继者那里,唯物主义历史观则被加进了强词夺理、刻意“圆说”的种种辅助性“特设”,丧失了科学之为科学的本性——可错性或可证伪性,因而统统都是伪科学(同上,第179页注释1、3)。西方历史哲学领域中的地位显赫者如怀特,则接着证明:唯物史观当然不是科学;不仅不是科学,本质上乃是一种19世纪特有的历史想像或修辞效果,因为它主要是按照文学创作的原则建构出来的——马克思不仅运用比喻之法对历史本质进行了诗性预构,而且配置了生动感人的情节化解释,其全部论证当中的意识形态倾向则是主导性的。(参见怀特,第382-450页)

两者的前呼后应不过是众声喧嚷之一幕,而其所并力取消的正是唯物史观的科学性。众所周知,马克思就是怀抱“科学”的理想而建构唯物史观的;而后来“正统”语境中的各种论证、诠释或发挥更是无不将“科学”二字奉为圭臬,乃至以科学自居、自命,“科学”几乎成了取代唯物主义历史观之真理性、深刻性的标准自谓。以上攻击的威胁性在于,直接对历史规律说“不”表面上纠缠的是历史规律存在与否的老问题,深层否弃的则是“历史规律”作为一种源于近代科学的基本假设,其在根本上所具有的把握人类命运复杂性的可能性。我们知道,唯物史观诠释历史、把握现实、观照未来的核心范式正是历史规律,历史规律因而构成其全部解释能力的关键与枢纽。

波普尔否定历史规律存在的主要“力道”,来自所谓人类知识增长的不可预测性及其在近代以来对于人类历史实践的巨大影响这些谁都无法否认的经验事实。然而在笔者看来,问题要更为复杂一些,因为此种增长同时也在近代科学的规律观与现当代科学对于规律的基本假设之间造成了巨大落差。进言之,近代科学与现当代科学各自构筑的乃是两种不同的规律观,即简单性规律观与复杂性规律观,而唯物史观的所谓“历史规律”大体上仍然停留在前一种规律观所措置的语境当中。

简单性规律观赋予必然性以不可移易的决定性,并进一步发挥为本质层面的预成性与确定性。以之烛照世界万物和人类历史,则其只能“如此”运动和“这般”变化——即在本质或规律层面既无时间性也无生成性。此种本体论预设为近代科学规定的根本任务就是穿透或排除偶然性、随机性、或然性、不确定性等各种“迷障”,直接找出现象背后具有决定意义的必然规律。复杂性规律观则认为:必然性作为确定不移的决定性乃是有其边界的;不确定性、偶然性、随机性同样具有、甚至更为具有本质意义的深度,其不仅构成规律性、必然性的难解难分的伴侣,甚至还是孕育规律性、必然性的母体。两种规律观的最大区别,乃是后者对于偶然性、随机性、不确定性等非规律性的认识,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抛弃了近代科学的偏见,在本体论层面承认其地位与意义,如混沌理论即认为必然性本身也存在自我撕裂的机制,即内在地造成偶然性。

因此,认为只有现象才复杂、而“本质、规律只能是简单的”的思想时代大体上正趋于结束;运用简单的规律性统御现象、利用必然性控制偶然性的捷径也显露了断崖。终结者正是科学本身。一个基本的结论就是:本质、规律所具有的简单性大体上属于某种特例(如牛顿力学规律)、某种幻象(如哲学上的本质主义);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本质、规律本身如果不是更复杂的,至少也是与现象同等复杂的,只不过与现象相比其复杂具有某种异质性。

当然,波普尔和怀特等人的看法并非无懈可击,锁定其在支撑背景、理论前提、思维方式乃至基本结论等方面存在的种种硬伤并非没有可能。实际上国内学界的很多研究都提供了相当有力的思考。但是在笔者看来,问题的关键在于:首先,不能被论敌们牵着鼻子走,即奔忙于对他们的批判进行反批判。从逻辑上讲,即使将论敌统统驳倒也不等于证明了唯物史观的真理性与深刻性,何况论敌们并非毫无理据。所以,重要的是我们应对人类历史之可能本质提出更为深刻的洞见,而不是让历史规律永远定格在19世纪对于规律的理解水平上。马克思发现了历史规律,但他从未说过人类历史只有这些规律或这些规律已经无需再研究,其所有属性均已一览无余。

其次,不能满足于对所谓“辩证规律观”的抽象辩护。给唯物史观的历史规律贴上“辩证性”的标签固然容易,指责波普尔等人不懂得自然规律与历史规律的根本区别,不懂得决定性与非决定性、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统一”也不困难,但是正如何兆武先生所论,这是“人人都会说的口头禅,问题是如何统一”。(何兆武,第131页)在笔者看来,“口头禅”之为口头禅而非哲学命题,乃是因为其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作为哲学命题本该具有的反思能力。

别说任何一个具体的哲学命题,即便任何一种深湛的哲学思维方式,其形成背景也只能是历史性的,其反思层次也只能是阶段性的。拿理解历史规律的元模式——辩证法来说,恩格斯在其时代将之视为最高的思维方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58页),当然是理据充分的;但是在“三大规律”和“六对范畴”已经退化为相当一部分理论知识分子的泛泛常识与万能公式的今天,恩格斯此一论断则只能作为历史哲学思考的一般性的起点而存在,而绝不能作为说来说去仍然众口一词的终极结论而无穷复制。根本而言,我们应当思考如何使辩证法本身能够钻探新的逻辑深度,夺取新的思想高地。不可否认的是,恩格斯所指谓的辩证法虽然在古希腊哲学中有其渊源,但总体上仍然是以近代科学为根基的;将之回溯到黑格尔那里情形可能更加明了,即“黑格尔的对立统一思想,实际是基于牛顿力学体系对二体系统的研究,进而对二体系统的系统要素、存在条件、要素间相互作用以及系统自身转化等,做出了比较深刻的概括”。(郑玉玲,第238页)就此而言,如“质量互变”规律之近代式解说遭到非线性理论的质疑,乃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后者相当清楚地揭示:量变并不必然引起质变——只有在非线性机制的作用下,质变才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这意味着辩证法的科学基础已经由于非线性理论、混沌学等复杂性理论的出现,而暴露出相当严重的滞后性和脆弱性。这正是“辩证规律观”的辩护模式总是不忘强调自己的决定论乃是历史规律的决定性与非决定性辩证统一的理论形态,然而其辩护效果却往往未如人意的症结之一所在。唯物史观的科学性在哪里?只能在途中。因为其并未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一次性地完成了,而是必须接受近代以来一切“规律观念”的原产地即科学本身的挑战。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乃是要实现唯物史观的核心范式——历史规律的提升,即从近代的简单性规律观向现当代的复杂性规律观跃迁。恩格斯早就将社会历史运动视为最复杂的现象。由于自由意志或主体能动性的存在及其作用,历史规律不仅与自然规律迥然异质,而且蕴含着比后者更为复杂的趋势。古生物学、古人类学等很多研究成果表明:地球并非必然产生人类,人类并非只能如此这般。历史规律只能是人的活动规律。如果人类的产生即属于某种偶然,那么偶然性又怎能外在于人类的存在、演化规律而存在?这就是以简单性规律观图解历史规律往往要遭到历史常识、“历史事实”的顽强抵制的原因之所在,也意味着历史规律本身的复杂性完全有必要纳入到唯物史观的理论视野当中。

将历史规律本身的复杂性纳入到唯物史观的视野当中,应当不只是如某些论者所主张的那样,通过将“历史规律是什么”的问题转化为“历史规律如何发生作用”的问题,即锁定历史规律的作用机制就可以最终完成的。历史规律的作用机制固然是复杂的,揭示其复杂性也有重要意义,但是在笔者看来,此种路向仍然在前提层面排除了历史规律本身的复杂性,即认为历史规律作为某种逻辑表述只有在与具体的历史条件或境遇相互作用时才有所谓复杂性存在,而其本身作为历史本质只能是简单的。也就是说,决定作用论意义上的复杂性还不是历史规律本身的复杂性,历史规律本身的复杂性还远远没有在根基之处得到展开。

相形之下,复杂性旗下诸论作为认识历史规律的理论,其比较优势则是明显的。如在历史规律决定性与非决定性的关系问题上,辩证规律观认为此一问题只有以历史条件为前提才能讨论,这一结论虽然是正确的,但却相当笼统,因为一提及“历史条件”,除了罗列具体史实,就是含糊于历史总体。而自组织理论则可对“条件”提供深层次的逻辑把握:在平衡态前,系统演化由必然性支配;在平衡态,则由偶然性和必然性共同起作用,但必然性为主;在远平衡态,偶然性起决定作用。(参见赵凯荣,第52页)再如对文化史的解释,混沌学也比常规化的、从历史规律到历史趋势的“可能性空间理论”和统计规律理论更有说服力,因为其通过引进“涨落”概念,不仅能够揭示可能性变成现实性的关键环节,还能说明大数定律骤然失效的某种具体机制。(孙美堂)

莫兰说过:“无论在科学思想里,在认识思想里,还是在哲学思想里,复杂性的问题现在仍然是不受重视的。”(莫兰,第137页)上述关于历史规律复杂性的见解难以发挥使唯物史观的历史规律范式产生跃迁的积极作用,很大程度上即是由于传统科学观念与常识化辩证法联手缔造的重重逆境根深蒂固。当然,我们还有必要看到另外一面:作为某种探索,聚焦历史规律本身的复杂性确实存在着巨大的思想困难。其中之一,就是缺乏足够有效的既能指谓具体的复杂性特征、同时又容涵丰富的历史经验,且符合历史思维习惯、一般历史想象的概念工具。因而,如“嵌套”、“分形”、“分叉”、“涌现”、“超循环”之类具有典型意义的复杂性语词,像非线性理论、自组织理论、混沌学这类复杂性理论,能够在何种程度上用于对历史规律本身的复杂性进行描述和分析,基本上还属于未知数。无疑,这有待于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历史—哲学思考的新一轮探险,有待于科学—历史哲学联盟的重新建立。对此,以反对科学主义为名的种种喧泛之说,及其所造成的科学理性的污名化,实际上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在“历史规律”范式是否需要跃迁的问题上,恩格斯的论断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即:“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8页)现当代科学对于规律在认识上的突破与深化表明,规律观本身即是变化着的,如从存在规律到演化规律(参见张嘉同、沈小峰,第72-77页)、从决定论规律观到概率论规律观(参见王为高、李莉,第13-23页)等等;而规律观作为直接的理论基础,其历史性发展如果不能有效地反映到历史规律范式中来,则唯物史观解释能力的整体提升便会错失良机,仍旧停留在良好愿望的范围内。

自马克思创立至今,很难说唯物史观在核心层面取得过任何真正的突破。而一种范式长期处于非突破期,必然造成解释能力的相对萎缩,以及对其他学术研究领域的影响力的某种降级。在这个意义上,下述境况成为唯物史观学理危机的基本表现即不足为奇:面对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多元化,缺乏元视角意味的文本解读便堂而皇之地代替了对唯物史观核心范式的研究与深化;此外则似乎再无其他任何可能的选项。

在笔者看来,走出上述危机的根本出路在于实现唯物史观的核心范式——历史规律的跃迁,而这需要以锁定历史规律本身的复杂性作为基本的逻辑起点。

这个逻辑起点的第一个层次,就是马克思看待历史规律的理论原点。马克思旗帜鲜明地反对将历史规律药方化和公式化,素为学界所熟知。此一著名观点之所以可以作为马克思看待历史规律的理论原点来看待,是因为其几乎贯穿在马克思从青年到老年围绕历史规律所进行的全部思考当中,如1844年即指出詹姆斯·穆勒的简单化错误是“在表述抽象规律的时候忽视了这种规律的变化或不断扬弃”,又如《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法兰西内战》中对具体历史过程的精彩分析,以及晚年笔记当中的反思。同时,此一观点也得到恩格斯在不同时期进行的自觉发挥,如合力论,如批评套语化、标签化等。问题是:马克思坚决反对将历史规律简单化的强烈直觉,是不是已经被所谓“决定作用与反作用”等一般意义上的辩证技巧所遮蔽,是不是还存在进一步澄明、彰显或发展的空间?

在笔者看来,此种直觉从未排除历史规律本身的命运问题,即历史规律从何而来又归于何处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从一开始就是在规律性与非规律性相互制约与转化的意义上把握的,因为在他看来,“抽象规律正是通过变化和不断扬弃才得以实现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8页),并非一经产生就一劳永逸,它必须不断地自我生成才能始终作为规律而存在。而其能否不断地生成并非由自身来决定,也并非由历史活动毫无中介地直接决定,而是由规律性与无规律性的现实的具体的联系来决定;这意味着历史机遇的偶然性以及主体能动作用的选择性,就是历史规律的构成要素或内在成因。就此而言,苏联教科书体系对于不变铁律与亘古定则的刻意描画,所犯下的正是与詹姆斯·穆勒同样的学理错误。

马克思的直觉也没有否定历史规律的跳跃性,即从一种规律跳到另一种规律的可能性。从马克思晚年笔记来看,既然历史实践存在“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那么历史规律也不可能按部就班地一以贯之。这种跳跃性不是历史规律作用形式的变化,而是历史规律本身的重构与再生。与此相关,国内学界一种极具普遍性的看法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对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的规律是贯穿全部人类历史的根本规律,将与人类相始终、共存亡。其实,这种观点不仅忽略了原始社会这个恩格斯已经讨论过的上限:恩格斯认为“亲属关系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5页),这意味着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况下,是人类自身的生产而不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对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而且也对人类凭借历史实践创造历史规律的能力缺乏基本的了解,其主要症结则是将原始社会之后、共产主义社会之前的根本规律绝对化。其实这个规律只是通向未来共产主义的根本规律,它和一切历史规律一样也是有时空界限的。明确这个界限,不仅不会有损于马克思发现历史规律的思想功绩,反而会凸显其作为学者的严谨与深刻。马克思面对的只能是有限的历史,而其与诸多后学们的最大不同,就是始终将其所发现的任何一种历史规律都作为研究的对象,而不是最终结论。

这个逻辑起点的第二个层次,就是现当代科学对于规律复杂性的理论认识。其至少包括:

1.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复杂关系。有论者指出:偶然性被排除在必然性之外并受必然性约束,仅限于牛顿力学或与此相似的简单性科学。在热力学第二定律对于熵的微观解释中,偶然性即内在于必然性而存在;布朗运动理论则说明,偶然性可以在必然性之中表现自己。在自组织理论和现代生命起源与进化理论中,偶然性甚至极大偶然性完全可以转化为必然性;而混沌理论和量子力学则揭示了必然性自身孕育出偶然性、必然性自身转化为偶然性的深层可能。此外,海森伯测不准关系表明:必然性与偶然性是互相补充的;相对论则表明:必然性与偶然性可以连锁地进行作用;而布朗运动理论、自组织理论和混沌理论又共同表明:多种必然性与偶然性多元连结,构成立体网络。(参见郑玉玲,第3、11-53页)由此可见,仅仅认为偶然性受必然性支配,只能为必然性开辟道路,表达、加速、延缓或补充必然性等传统看法,是存在着相当大的局限性的。

2.历史规律内在结构的非线性。人类历史为什么不可能直线或曲线上升,而是存在倒退和分叉、危机和毁灭?这些并不都是历史规律受到种种偶然因素、外在现象不断干扰的结果,而是由历史规律本身的非线性结构提供了基本的前提。而所谓非线性结构,即指要素之间、要素和子系统之间以及各子系统之间,并不存在按照某种比例关系协同作用的可能性,而是多因嵌套、临界耦合和随机涨落的非均匀、非对称形态。既然内在结构如此,那么任何一种历史规律就都不存在始终如一地、排他性地决定人类命运的功能。例如,作为人类社会根本动力的生产力,既然是由现实的人、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彼此渗透、互为中介所组成的,那么它就绝不是脱离现实的社会关系和思想观念而存在的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抽象形态,其过度膨胀完全可以孕育出某种反人类的性质,直接造成或者急剧放大某种天灾与人祸。

由以上两个层次可以看出,马克思看待历史规律的理论原点与现当代科学关于规律复杂性的理论认识,完全可以对接起来,因为前者拒斥历史规律的简单化与后者提示历史规律的复杂性相辅相成,存在基本的一致性。而立足这样一种双重的逻辑起点,历史规律范式的当代跃迁就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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