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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速度车辆的普及,成为每个普通家庭的日常出行工具,但驾驶证的管理还未同步跟进,交通事故成为现阶段最大的安全问题之一,驾驶证的管理突显得尤为重要,加强驾驶证的管理力度,能够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驾驶证;交通事故;管理力度
1、驾驶证的规定和作用
随着经济发展,人均收入的提高,公路基础建设的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辆已成为普通家庭的日常出行工具;然而由于道路车辆的增长,人员素质的影响等,交通事故已成为我国现阶段最大的安全问题之一。驾驶证的申领及考试也在逐步完善,并且较之以往更详细、更人性化,满足人民需求的同时,有利于有关部门通过驾驶证的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1)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各种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
(2)驾驶机动车的需按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和考试,考试合格后发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
(3)满足不同准驾车型人员对相应驾驶证的需求,优化机动车驾驶的管理。
(4)对于身体健康情况、以往存在的驾驶状况和年龄作出明确规定,防止不满足相应车型准驾条件的人员申领对应的车型驾驶证,源头上进行控制。
2、现阶段驾驶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国家虽有规定,但交通事故仍频频发生,每年的交通事故伤亡基数还是很大,有关交通部门想断可还是捉襟见肘,主要根源还是驾驶证管理不到位。
(1)虽有明文规定,但申领驾驶证的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可以作假,驾驶证申领主管部门未能有效进行控制。
(2)申请驾驶证的人员素质用眼无法分辨,短时间接触不能发现任何问题。如:“路怒狂”还是随处可见;乱停车现象屡禁不止;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淡薄。
(3)驾驶证扣分制度看来虽然合理化、人性化,但实际起到的作用还是微乎其微,有些情形虽看着不重要,但能看出一个人的驾驶习惯是否危及交通安全,对于此类情形应不只是扣分罚款,而是直接处以重罚、吊销驾驶证、或承担全部刑事责任,比如酒后驾驶的规定,这个就是好的管理办法。
(4)对有利于安全驾驶的习惯没有形成强制性条文规定,只是存在于有驾驶经验的人员之间,普通人员尤其是新手知之甚少,这也危及到交通安全,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5)对于机动车辆的范围和需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不够严格,大部分地区的人一般认为机动车只是烧油的车,更有甚于有些人认为机动车只是我们所见到的四个轮子及以上的汽车,虽有规定,也不是人人都知道。
3、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大致可以划分为:道路状况、机动车性能良好与否、天气情况和人的因素。通过分析和统计可以知道人的因素才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明知高速行驶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少部分人,由于年纪小顾虑少,或爱好飙车,常常是在交通量大的路段、限速路段等超速行驶。
(2)明知无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但还是出于攀比心、好奇心或者是明知故犯的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3)日常家用的电动车,绝大部分地区不需要申领驾驶证,只是象征性的规定需要注册挂牌行驶,而现在的电动车行驶速度远远超过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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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很多人虽考取了驾驶证,但由于各种原因,三四年中没有碰过车几回的也是大有人在,对于此类人虽有证但不能证明其驾驶技能就一定过关,不过还好交通安全意识高的都会选择陪驾进一步提高驾驶技能,但也有少部分认为考了证万事大吉,可以没有顾虑地驾驶机动车,甚至于驾驶的还不是本身驾驶证的准驾车型。
(5)交通理论知识不广,尤其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认识不清,违规行驶,也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6)日常生活和工作需要,尤其是时间紧迫时,一般都会超速驾驶、疲劳驾驶,这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最主要的人的因素。
4、驾驶证管理力度加强的措施
4.1驾驶证申领考试的措施
(1)出台强制性条文详细规定每种准驾机动车驾驶证考取的申报条件和要求,比如高速电动车驾驶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后才能驾驶,否则判定为无证驾驶,在此之前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交通方面相关知识水平,尤其是交通安全知识水平。
(2)化繁为简,考试科目尽可能贴近实际驾驶可能碰到的不利因素,综合考核,不能单一的只是坐在车里练练挂挡、上上坡、大路上随便跑跑,达到要求就发证。驾驶证考试必须严格考核,尤其是常引发交通事故的情形,应全部罗列至考试当中,不能为省时省事而忽略。
(3)驾驶证考试,尤其是路考应重点考核,并增加课程学时,并且在考核时尽可能包括可能遇见的所有道路工况,考核过程中对于不好的驾驶习惯屡教不改者、存在路怒或者耐心不足者、驾驶理论知识不高者等直接判定考试不合格。
(4)对于驾驶证各项考核,多次不合格的,应出文规定次数上限,超出后不得再申报驾驶证的考试,直至终身不得申领驾驶证,不严格永远有人总是抱着侥幸心理,或是靠钱、靠时间把驾驶证磨出来,打消一部分人的念头,减少驾驶证持有者数量。
4.2驾驶证使用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虽有相关规定,但有些违反规定的处罚方法和力度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对于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规定可以从重处罚。
(1)对于酒后驾驶的,直接吊销驾驶证。
(2)对于超速驾驶的,根据超速百分比翻倍处以扣分和经济惩罚,超过一定百分比的直接吊销驾驶证。
(3)对于不按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行驶的,增加扣分数,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直接吊销驾驶证。
(4)没有按要求系安全带、安装儿童座椅的,加重经济处罚,增加扣分数,违反次数达到规定上限的吊销驾驶证。
(5)没有按要求使用灯光,尤其是夜间行车时,处以重罚,而且所有人有举报权,对于受到举报的直接扣1分处理,被举报次数达到规定上限的翻倍扣分,扣满12分的直接吊销驾驶证。
(6)驾驶的不是自身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直接吊销驾驶证。
(7)驾驶机动车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直接吊销驾驶证。
(8)提高驾驶证审验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驾驶证降级处理,直至吊销驾驶证。
对于已经被吊销驾驶证者,不得再申领驾驶证。
5、结束语
关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式,相对来说,放宽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考试要求和驾驶证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力度,让更多的人有驾驶证,促进机动车的消费,虽然什么事都要一步一个脚印,要逐步逐步慢慢推进,但从长远考虑,还不如从严管理,有能力者也在多数,减少驾驶证持有者,能缓解现阶段交通安全形势,又能减少资源损害,还能减轻环境污染。加强驾驶证的管理力度才能更好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从某些方面来说也能减少损失。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和归类统计
论文作者:劳永聪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6/8
标签:驾驶证论文; 交通事故论文; 机动车论文; 尤其是论文; 发生论文; 考试论文; 交通论文; 《防护工程》2017年第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