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的理论与实践_农民论文

农业产业化的理论与实践_农民论文

农业产业化的理论与实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产业化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对农业产业化的理解不同,实行起来的政策着力点也就不同。本文首先对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分析,然后就如何实践提一些建议。

一、农业产业化的实质

准确把握概念,掌握事物的本质,是认识现实、总结经验、制定政策的前提。目前我们讲的农业产业化的概念,是由农业和农村经济面临的新形势和基本任务决定的。自70年代末80年代初农民创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发展乡镇企业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到了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遇到新的形势。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地方经济发展更加依靠农业和农村的经济的发展来支撑,而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却力不从心。

第二,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部门分割、产供销脱节的现象更加突出,农业资源和农民利益大量流失。机构改革进展困难,政企不分难以解决,条块关系不能理顺,使得管理中部门分割、相互掣肘。各级政府通过财政进行二次分配的各种支农政策走形变样。因部门利益而强化的垄断和管理上的分散加剧了产供销脱节。农业的“两头在外”,使农民只能管农产品的生产,无法参与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的加工、销售,得不到应得的平均利润。农业产业的比较效益下降,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第三,市场变化更加复杂,加大了农户与市场的连接难度。目前农村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一方面,农村市场已不局限于本乡本土,市场边界不断扩大,不少农产品已由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来自外部的市场冲击和信息骤然增加;另一方面,地方财政压力造成的行政干预、地区封锁和由部门利益强化的产供销脱节及市场垄断,使得农村市场畸变,运作不规范。千千万万的分散农户面对这样的市场,难以把握,往往在畸形市场给出的错误信号和地方政府对市场信息的错误判断指导下,盲目生产,造成主要农产品“买难”和“卖难”现象交替发生。

在以上三方面的问题难以短期改变的形势下,如何使农户与市场连接做到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以支持财政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对此,富于创造性的农民群众又用自己的农业产业化的实践,给以圆满的回答:这就是通过办企业、公司、农民协会等各种中介组织,把千千万万农户与市场连接起来,使广大农户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通过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参与农产品的加工和流通,从而使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在市场上顺利实现价值,不再为时而短缺,时而“卖难”的波动而苦恼;与此同时这种形式还打破了旧的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使农民分享到农产品在加工、流通的过程中增值的利润,于是农民的收入随之提高,利益得到保护,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高涨起来,舍得向农业投入。这样形成的农民自我保护、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就使农业的比较效益提高,为财政提供更多的税收,继续支撑国民经济的发展。从这个角度来分析问题,才能真正理解农业产业化就是要把农户与市场有效地连接起来,以使农民得到应有的利益这个实质,也才能在目前的形势条件下,继续按着这一历史性的选择推进农业产业化,以解决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基本任务。因此,农业产业化的基本内涵可以这样表述: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工企业为依托,以广大农户为基础,以科技服务为手段,通过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它是引导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转变为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形式。

农业产业一体化可以从两个层面上去理解和实施:一是主导产业层面,例如肉奶蛋、瓜果蔬菜花卉之类,将其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联结为完整的产业链条,以最终产品上市;二是要素层面,例如良种之类,将良种培育、繁殖、整理、包装、推广或运销连成一个产业链条,为农民提供优质良种。当然,不是任何要素都可以实行产业一体化的,不要乱套、滥用一体化概念。

从农业产业化的内涵来看,它的核心是利益驱动,关键是“龙头”带动,基础是农户参与,本质是由有关各方组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使各个组成主体都能获得整个产业链条的平均利润,进而最终形成全国统一市场条件下同行业同产品的平均利润。从本质上说,这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经济学意义。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特征

不论各地的经济模式叫什么名字,如果舍弃它们这样那样的差异,就可以概括出农业产业化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生产专业化。围绕某种商品生产,形成种养加、产供销、服务网络为一体的专业化生产系统,做到每个环节的专业化与产业一体化协同相结合,使每一种产品都将原料、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制作成为最终产品,以制成商品品牌形式进入市场。从而有利于提高产业链的整体效率和经济效益。

2、布局区域化。每个主导产业或生产系列,按照区域比较优势原则,设立专业化小区,按小区进行资源要素配置,安排商品生产基地布局,从而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资源比较优势。实践证明,即使在稳定家庭承包制前提下,实施农业产业一体化,按照资源优势做到种植业和养殖业区域化布局并非难事,只要这样做能使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就能行得通。

3、经营一体化。各有关环节联结成“龙”形产业链,实行“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综合经营,使外部经济内部化,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有了有效的市场,在经营一体化、合作社和政府的协同作用下,不仅能够从总体上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而且能够使参与一体化经营的小农户获得应得份额的交易利益。

4、服务社会化。通过一体化组织,可以利用“龙头”企业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促进各种要素直接、紧密、有效地结合。例如“龙头”企业对农户赊销生产资料,全程技术服务“四到门”,的确把社会化服务落到了实处。

5、管理企业化。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联结方式,构成一体化联合体,采行合同契约制度、参股分红制度、全面经济核算制度,互补互利,自负盈亏,讲求效益,对全系统的营运和成本效益实行企业式管理。在小农户为主体的国家里,如果没有“龙头”企业或者农民联合自助性合作社去组织,讲农业产业化不过是一句空话。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类型和组织模式

生产专业化、市场贸易的发展和规模经济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组织系统。组织形式是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管理的一大要素。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有效的组织形式是重要的社会资源。西欧、美国、日本等国的现代产业之所以达到非常高的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就是因为它们普遍采用了极为有效的产业、行业和企业组织形式,我国农业产业化也不例外。不论哪种类型和模式,产业化组织有许多共性:(1)产业化经营组织对各参与者必须拥有利益诱因。(2)各参与者按照一定的组织系统和规章制度有规律有秩序地运作,产生聚合协同效应,高效率地利用给定资源,从而产生新的价值;(3)产业化整体目标与各参与者目标的最佳结合以及各参与者对产业化组织的忠诚和效力,是产业化经营永续发展的重要条件;(4)产业化组织是一个平衡而系统的管理。

从各地实践看,按其联结方式,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两种发展类型:1、松散型。“龙头”凭其传统信誉和为农户提供各种服务,联结基地和农户,主要是市场化关系,没有其他约束关系;2、紧密型。“龙头”通过契约(合同)关系、股份制关系、股份合作制关系等约束方式,联结基地和农户及其他参与者。具体地讲:目前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有五种组织模式:(1)市场带动型(专业市场+农户)(2)“龙头”企业带动型(公司+基地+农户);(3)主导产业带动型(主导产业+农户);(4)中介组织带动型(农专协、合作社+农户);(5)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正常带动型(开发集团+农户),这种形式可能成为辐射能力较强、影响面很广的经济生长点。

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五种组织模式的划分是极其相对的。本文未把“科技带动”作为一种模式,因为上述各种组织方式中都有“科技带动”。无论划分几种模式,重要的是它们都具有产业一体化的共同特点,即呈“龙”形组结结构,能够发挥其模式功能。在发展上突破了多重界限和制约:一是突破了所有制的界限,将国有、集体、个体经营联结起来;二是突破了行政区域的界限,将省内外、国内外企业衔接起来;三是突破地区行业隶属关系的界限,将农工贸、教科技诸行业结合起来;四是突破了城乡分割的旧体制,把城市与乡村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促进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促进了城乡之间的优势互补,并实现了系统内利益互补,因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四、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措施

我国正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在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农业产业化将会有大的发展空间和前景。虽然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已经起步,并取得了可喜进展,但毕竟是新生事物,而各地农业发展也不平衡,还有许多亟需探索和完善的地方,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努力,逐步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根据上述对农业产业化的理解,我认为要搞好农业产业化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尽快制定规划,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农业产业化是一个牵涉面广、层次多、结构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产业化经营,一方面要依靠市场导向,另一方面要依靠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组织协调,这样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各种力量、各种优势集成配套。目前应当下力量重点进行农业产业化政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的制定,用规划来引导产业化发展,用技术政策来调整布局、确立重点、突出优势、增强效益。

2、加强引导,实现规模化发展。农业产业化与传统小农生产方式的根本区别在于规模经营,包括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一系列环节的规模化。规模经营程度直接影响产业化的效益和水平。因此,就我国目前农业产业化规模较小、资源、力量较分散的状况,应当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引导其向规模经营方向发展,形成集团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应该大力鼓励、支持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实现经济联合与协作,实现优势互补、综合集成,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3、正确处理好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农户间的利益关系,实行产业化经营,必须要进行资源和生产要素重新配置;资源和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必然带来经济效益的提高;经济效益的提高必然带来利益的重新分配;在重新分配利益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目的是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保护农民的利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农民的参与,合理的利益分配对调动农民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尤为重要。建议通过产业化,把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合理的返还给农民,特别是从事种植业劳动的农民,同时也要充分兼顾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的经济效益,达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国家应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切实保护农业和农民利益。

4、调整农业科教结构,向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科研、教育体系转变。首先,科研、教育必须服从经济建设的需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向农业科技体系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重视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科教结构调整,即由原来的单纯产中扩展到产前、产后,由单一的技术扩展到技术信息、工程、经济、社会等,实现教育、科教、推广的一体化与综合化,以满足目前发展的农业产业化对农业科研、教育的不断增长的要求。

五、财政如何支持农业产业化

财政如何做好支持农业产业化工作,我认为主要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支持农业产业化的认识。农业产业化是增加农民收入、控制通货膨胀、拓宽农村市场的大事,同时也是新时期财源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产业化的实践表明,发展农业产业化就会使农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财源。同时要把支持农业产业化作为进一步改革财政支农工作的一个契机,改变以前支农工作中对增加农民收入重视不够,以及支农资金投放过于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等问题。支持农业产业化,不仅能提高支农资金本身的效益,而且能逐步从根本上摆脱农业目前的不利地位。各级财政要从这样一个战略高度上来认识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性。

2、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力度。财政要加强、加大资金投入规模,扩大扶持范围。从扶持农民农村,扩大到扶持国有农垦企业的产业化,以帮助农垦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从扶持一般的种植业养业产业化,到增加扶持水产产业化,以充分利用我国丰富的水面养殖资源。要通过落实全国财政支农工作会议精神,改善支农资金的使用结构,改革支农资金的投入方式,不搞或少搞小规模的、零散的、单项的扶持,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好产业化项目的发展。同时要注意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乡村集体资金、农民自有资金以及银行贷款投入到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

3、要把支持农业产业化与其他财政支农资金投放的改革结合起来。在产业化项目区,要把支持农业的科技进步资金、支持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资金、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的资金、以及帮助农口事业单位办实体转变机制资金等结合起来,使农业产业化变成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经科教相结合的现代化农业经营形式。

4、要对支持的项目进行认真的可行性研究。要本着按照规定、认真负责、宁缺勿滥的原则筛选好项目。同时对以往实施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狠抓落实,加强监督。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了解资金的配套情况、到位情况、项目进展情况,以便及早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保证这项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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