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易市场化进程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进程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贸易市场化是贸易主体在国内和对外贸易活动中,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运作的过程。贸易市场化是衡量一国市场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贸易的环境和条件对一国市场化程度具有重要影响。因此,研究中国的贸易市场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贸易市场化最新进程
(一)国内贸易市场化进程
1.贸易主体平等竞争的格局已经形成。中国国内贸易中各类贸易主体平等竞争的格局已经初步实现,非国有贸易主体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国内贸易的国际化得到进一步强化,出现了国内贸易主体走向国际市场和国外贸易主体走进中国两种并行发展的趋势。与此同时,中国的流通贸易主体在国外从事流通贸易活动的情况也越来越多。
2.管理体制改革获得重大进展。贸易领域的审批制度改革进程加快。2002年取消46项行政审批项目,这也是取消的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对利用外资项目增资行业的审查,商业和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劳务项目的审批,以及各种具体产品生产经营的审批。2003年,商务部制定了《做好当前开拓市场扩大内需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继续深化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发展代理经营、特许经营等多种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
3.价格管理体制新突破。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公告价格违法行为规定》、《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和《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这些行政法规有助于防止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在制定或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时,进行行政性垄断和干预,规范了有关受理申请、调查、论证或听证、审核、决策和重要商品成本监审行为等公务活动,提高了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特别是修改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完善了价格听证制度。2003年11月1 日起施行的《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对制止价格垄断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正在发挥积极的作用。
4.国内市场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中国按照加入WTO承诺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放宽市场准入,允许外商设立从事佣金代理、批发、零售和特许经营服务的合营公司,从事除烟草及其制品、食盐、书报杂志、药品、农药、农膜、化肥、原油、成品油以外商品的进口和批发、零售业务。因此,外资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开始大规模地进入国内市场,法国家乐福(CARREFOUR)公司、法国欧尚(GROUPEAUCHAN)公司、日本吉之岛(JUSCO)公司、英国百安居(其母公司为KINGFISHER,中译为翠丰集团)公司等具有强大实力的公司先后进入中国市场进行经营,中国也按照国民待遇原则,给这些经营者提供了良好的经营环境。随着中国加入WTO,这些企业开始进入战略发展、迅速扩张阶段,呈现出快速向中西部市场进军的态势。
5.国内市场一体化进展顺利。近年来,打破地区封锁,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步伐加快,国内市场一体化进展顺利。2001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负有消除地区封锁、保护公平竞争的责任,应当为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禁止各种形式的地区封锁行为。任何地方不得制定实行地区封锁或含有地区封锁内容的规定,妨碍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损害公平竞争环境。2002年以来,中国进一步加大了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大力推进市场对内对外开放,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这对加快我国国内市场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外贸易市场化进程
1.外贸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发展。随着中国外贸经营权向依法登记制过渡,享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急剧增加,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格局。中国有外经贸经营权的内资企业,已从1989年的6000多家增加到2002年的6万家;已开业运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从1万多家增加到22多万家。2003年,全国又新增具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3.3万家。2003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提出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公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这对贸易主体多元化形成了有力的推动。
2.外贸管理透明度不断提高。根据中国加入WTO有关透明度的承诺,自2001年12月11日中国成为WTO成员之日起,中国世界贸易组织通报咨询局即正式开展工作。2002年1月1日,中国世界贸易组织通报咨询局正式开始向各界提供咨询服务,内容涵盖中国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措施的信息。为了保证咨询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相关部门还专门组织成立了中国政府WTO通报咨询局咨询专家组。而为了更好地履行承诺,中国政府WTO咨询网站已开通,这也有利于提高WTO咨询的效率和质量以及外贸政策的透明度。此外,外贸法律体系的完善,也有利于外贸管理透明度的提高。2003年1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该草案根据外贸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外贸管理的实际需要,补充、修改和完善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还提出建立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等内容,这将使外贸管理透明度不断提高,并将在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3.进出口贸易自由化进程加快。2002年以来,中国外贸进出口大幅度增长。2002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6207.7亿美元。其中出口3255.7亿美元;进口2952.0亿美元。2003年,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8512.1亿美元。其中出口4383.7亿美元;进口4128.4亿美元。2003年中国进口规模已经跃居世界第三,仅次于美国和德国。市场规模的扩大,促进了开放程度的提高,为世界各国和各地区贸易伙伴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准入机会。2002以来,中国在货物贸易领域大幅削减关税并逐步取消非关税措施。2003年关税算术平均税率降至11%。 在非关税措施方面, 中国于2002年1月1日取消了粮食、羊毛、棉花、腈纶、涤纶、聚酯切片、化肥、部分轮胎等8类产品的配额、许可证和特定招标管理。2002年,中国将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种类从26种减少到12种,2003年又进一步减少为8种。2003年,中国取消了所有对农产品的非关税措施。在规范进出口经营管理方面,按照世贸规则,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的进出口国营贸易体制和指定经营体制。目前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进口商品有10大类,实行指定经营的进口商品有5大类。实行国营贸易的出口商品有13大类,实行指定经营的出口商品有两大类。
4.服务贸易市场进一步开放。中国政府在加入WTO后,相继颁布了一批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法规和规章,基本完善了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了服务贸易全面对外开放的格局。2002年以来,商务服务、通讯服务、建筑服务、分销服务、金融服务、旅游服务、交通服务等众多服务部门履行了加入WTO的承诺,进一步向国外开放。
加入WTO以来到2003年底,在银行服务方面,中国共批准62家外资银行在华设立156家分行、9家支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机构已达85家。在保险服务方面,共批准开业外商投资保险公司17家,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22家,保险业开放城市增加到15个。在证券服务方面,共批准设立外资基金管理公司8家,外资投资证券公司5家。在旅游服务方面,共批准11家中外合资旅行社,及外商控股和外商独资的旅行社各1家。在法律服务方面,共批准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162家。在教育服务方面,到2003年10月底,已批准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782个。 在分销服务方面,到2003年8月底,新批外资企业35家,新开分店347家。此外,还批准设立了8家中外合资电影院、4家中外合资书报刊零售企业、43家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二、当前中国贸易市场化程度分析
(一)国内贸易市场化程度分析
1.国内贸易主体多样化发展。目前,国内贸易领域各类贸易主体平等竞争的格局已经初步实现。国有国内贸易主体改制深化,非国有贸易主体得到迅速发展。2002年以来,政府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流通企业,采取多种措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参股、控股、收购、租赁等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中小流通企业的改革、改组和改造。到2003年底,批发业、零售业和餐饮业非国有法人企业占全部法人企业比重分别为61.76%,74.47%和87.67%。与2001年相比,增幅分别达到了25.27%,18.83%和7.81%。(见表1)
表1批发、零售、餐饮业非国有法人企业占全部法人企业比重情况(%)
批发业非国零售业非国餐饮业非国
有法人企业占 有法人企业占 有法人企业占
全部法人企业 全部法人企业 全部法人企业
比重 比重 比重
2001年49.30 62.67
81.32
2002年55.42 68.39
84.62
2003年61.76 74.47
87.67
2003年
比200125.27 18.83
7.81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4》数据整理。
2.价格市场化进一步发展。2002年是中国价格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的一年,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价格改革措施。各地价格部门根据《价格法》制定发布了地方定价目录,认真清理了地方政府价格审批项目,价格管理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02年以来,中国市场调节价的比重继续上升,政府对价格的影响进一步下降。按照对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形式的统计,目前,市场调节价占有绝对优势地位。
表2、表3和表4显示了2000~200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以及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三种价格形式比重的变化。与2001年相比,2003年中国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市场调节价比重分别下降了0.4和0.2个百分点,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中市场调节价比重提高2.6个百分点。
表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三种价格形式比重汇总表(%)
政府定价比重 政府指导价格比重
年份 合计 中央 省以下 合计 中央 省以下市场调节价比重
2000 3.2
1.4
1.8 1.0
0.5
0.5 95.8
2001 2.7
1.2
1.5 1.3
0.7
0.6 96.0
2002 2.6
1.0
1.6 1.3
0.5
0.8 96.1
2003 3.0
1.2
1.8 1.4
0.6
0.8 95.6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2000年三种价格形式比重测算结果的通知》(2001年10月18日,计办价格〔2001〕1208号)、《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2001年三种价格形式比重测算结果的通知》(2002年12月3日,计办价格〔2002〕159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02年度三种价格形式比重测算情况》(2004年2月6日发改办价格〔2004〕19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03年度三种价格形式比重统计情况的通报》的通报整理所得。
表3 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中三种价格形式比重汇总表 (%)
年份 政府定价比重政府指导价比重市场调节价比重
合计 中央 省以下 合计 中央 省以下
2000 4.7
1.8
2.9 2.8
0.8
2.0 92.5
2001 2.7
1.1
1.6 3.4
0.1
3.3 93.9
2002 2.6
1.1
1.5 2.9
0.3
2.6 94.5
2003 1.9
1.0
0.9 1.6
0.2
1.4 96.5
资料来源:同表2。
表4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三种价格形式比重汇总表 (%)
年份 政府定价比重 政府指导价比重市场调节价比重
合计 中央 省以下 合计 中央 省以下
2000 8.4
5.7
2.7 4.2
3.5
0.7 87.4
2001 9.5
6.8
2.7 2.9
2.0
0.9 87.6
2002 9.7
6.7
3.0 3.0
1.9
1.1 87.3
2003 9.9
7.0
2.9 2.7
1.6
1.1 87.4
资料来源:同表2。
3.住房、教育和医疗市场化进一步发展。住房、医疗以及教育的市场化程度是衡量国内贸易市场化的重要指标。2002年以来,住房、医疗以及教育的市场化程度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住房、教育和医疗支出占城镇居民消费总支出的比重继续呈上涨趋势(见表5),目前已经成为城镇居民的主要消费支出。
表5 城镇居民人均全年消费支出中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以及住房支出的比重情况 (%)
2000
2001
2002
2003
城镇居民人均全年
消费支出中医疗卫 6.36
6.47
7.13
7.31
生保健支出的比重
城镇居民人均全年
消费支出中教育文 12.56 13.00 14.96 14.35
化娱乐服务支出的
比重
城镇居民人均全年
消费支出中住房支 10.01 10.32 10.35 10.74
出的比重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4》。
从表5中可以看到,城镇居民人均全年消费支出中医疗卫生保健支出、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和住房支出比重分别从2001年的6.47%、13.00%和10.32%增加到2003年的7.31%、14.35%和10.74%。三类比重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升,这与我国医疗、教育和住房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发展是一致的。
(二)对外贸易市场化程度分析
1.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发展。2002年以来,国有企业在进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继续下降,而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进出口所占份额则快速增加。国有企业的进出口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已经从2001年的42.52%下降到2003年的32.95%,而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的比重则从2001年的50.83%上升到了55.48%,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成为中国进口贸易主力(见表6)。同时,私营企业作为外贸新的增长点继续显现。2003年私营企业进出口占总进出口的比重相对2001年增长了307.69%。
表6 不同类型企业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
(%)
年份 国有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私营企业 其他
2001 42.52 50.83 1.71 4.94
2002 38.23 53.20 3.78 4.81
2003 32.95 55.48 6.97 4.60
资料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年鉴》2001、2002、2003年整理。
外商投资企业不仅已经成为中国进出口贸易的主导力量而且继续快速发展,同时,集体和私营企业对外贸发展的贡献也大大增强。从表7可以看到,2003年,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出口额分别为1379.26亿美元、2403.06亿美元和347.44亿美元。进口额分别为1424.53亿美元、2318.64亿美元和245.75亿美元。可以看到,私营企业的进出口均有大增幅的增长,这是中国近年来放开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必然结果。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内外资企业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的进出口经营格局。
表7 中国进出口商品经营主体构成 单位:亿美元
年份 出口商品 进口商品
总值 国有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私营企业 其他总值 国有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私营企业 其他
20012660.98 1132.00 1332.19
53.11 143.69 2435.53 1035.081258.43
34.03 107.99
20023255.96 1228.46 1699.85
137.80189.85 2951.70 1144.731602.54
95.58 108.84
20034382.28 1379.26 2403.06
347.44252.51 4127.60 1424.532318.64
245.75138.67
比上年增34.5912.2841.37 152.1333.01
39.8424.44 44.69 157.1127.41
比2001年增 64.6921.8480.38 554.1975.73
69.4737.63 84.25 622.1628.41
注:“比上年增”是指2003年与2002年相比同比增长的百分比,“比2001年增”是指2003年与2001年相比增长的百分比。
资料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年鉴》2001、2002、2003年整理。
2.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不断减少。根据WTO统计,2003年中国进出口额和出口额世界排名均从上年的第五位上升到第四位,进口额从世界第六位跃升至第三位,仅次于美国和德国。进、出口额占世界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达到5.3%和5.9%。市场规模的扩大,促进了开放程度的提高,为世界各国和地区贸易伙伴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准入机会。
从表8可以看到,2002以来,中国在货物贸易领域大幅削减关税。2002年1月1日大幅下调了5300多个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15.3%降低到12.7%,降幅达16.99%。其中工业品的平均关税率由14.7%降低到11.3%,农产品(不包括水产品)的平均关税率由18.8%降低到15.8%,涉及税目数占总税目数的73%,暂定税率新产品也由原来的523种减至209种;2003年关税算术平均税率降至11.5%,农产品(包括水产品)的平均关税率已降至16.8%,这一水平大大低于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62%的水平。工业品平均关税率降至10.3%,并对上千个化工品税目的2/3实行化工品协调关税,目前只有少数几个WTO成员做到了这一点。随着中国关税总水平的降低,中国关税收入与进出口总值之比也逐步降低。从表9中可以看到,与2001年相比,该指标降幅达到34.17%。
表8中国关税税率调整一览表
时间(年)1992 1993 1995 1997 2001 2002 2003
算术平均43.2 36.4 23.0 17.0 15.3 12.7 11.5
关税率(%)
资料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
表9 从国际贸易中获得的税额占进出口额的比重
进出口
从国际贸易中获得的
年份
关税 总额 税额占进出口额
(亿元)
(亿元)
的比重(%)
2000
750.48
39273.2
1.91
2001
840.52
42183.6
1.99
2002
704.27
51378.2
1.37
2003
923.13
70483.5
1.31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4》数据整理。
在非关税措施方面,2001年,中国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品种减至33种,进口发证金额为198亿美元,占当年全国外贸进口总额的8%。2002年,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减至24种,进口发证金额为122亿美元,占当年全国外贸进口总额的4.1%。到2003年,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进一步减少到16种,进口发证金额为159亿美元,占当年全国外贸进口总额的比重下降到了3.9%,比2001年下降了4.1个百分点。
2001年,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为66种,出口发证金额为204亿美元,占当年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7.7%。2002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减少到54种,出口发证金额为236亿美元,占当年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7.2%。到2003年,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进一步减少到52种,出口发证金额为271亿美元,占当年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下降倒了6.2%。2003年,出口发证金额占当年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比2001年下降了1.5个百分点。(见表10,下页)
表10中国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变化情况
年份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 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
种类 发证金额(亿美元) 占当年出口(%) 种类发证金额(亿美元)
占当年进口(%)
2001 66204 7.7 331988
2002 54236 7.2 241224.1
2003 52271 6.2 161593.9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白皮书2004》相关数据整理。
3.服务贸易进一步放开。2002年以来,中国服务业的贸易开放度(注:服务业的贸易开放度,是指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它反映了一国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的程度,也体现了一国经济增长对国际服务业市场的依赖程度。)呈加速上升的趋势发展。2001年,中国服务业的贸易开放度为6.18%,2002年达到了6.84%,增幅为10.68%。2003年,外资进入服务领域的速度加快。全国服务业领域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0179家,同比增长27.6%,占同期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24.8%;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31.4亿美元,同比增长3.7%,占同期全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额的24.6%。外资进入服务领域的增加,直接带动了中国服务业的贸易开放度的大幅上升。2003年,中国的服务业的贸易开放度达到了7.24%,增幅超过了50%,达到了58.48%。(见表11)
表11 服务业的贸易开放度 单位:百万美元
年份 2000
2001
2002
2003
服务贸易 30430 33335 39745 46734
服务贸易 36031 39266 46828 55306
服务进66461 72601 86573 102040
服务业的贸易 6.15
6.18
6.84
7.24
开放度(%)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白皮书2004》整理。
从服务贸易的构成来看,2003年,中国开展服务贸易最多的三个行业是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占到服务贸易总额的78.65%。而三个行业也是中国服务业中贸易开放度最高的行业。2003年,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的贸易开放度分别达到了2.31%、1.85%和1.53%,而其他的服务行业的贸易开放度都在1%以下。(见表12)
表12
2003年中国服务业贸易开放度情况 单位:百万美元
部门 出口
进口
进出口总额 行业进出口总额占服务 贸易开放度(%)
贸易总额的比重(%)
运输 7906
18233 26139
25.62 1.85
旅游 17406 15187 32593
31.94 2.31
通讯服务 63842710651.04 0.08
建筑服务 1290
1183
24732.42 0.18
保险服务 3134564
48774.78 0.35
金融服务 152233385 0.38 0.03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02
1036
21382.10 0.15
专有权利使用费用和特许费 1073548
36553.58 0.26
咨询 1885
3450
53355.23 0.38
广告、宣传486458944 0.93 0.07
电影、音像33 70 103 0.10 0.01
其他商业服务 15056 6464
21520
21.09 1.53
合计 46734 55306 102040 100
7.24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白皮书·2004》整理。
三、中国贸易市场化未来发展趋势
(一)内外贸易一体化发展
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市场国内化,是目前世界各国贸易发展的趋势。中国的内外贸市场一体化发展,既是深化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内外贸都属于流通产业范畴。流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上升和对流通产业整体认识的提高,客观上加速了内外贸一体化进程。
随着对地区封锁清理的深入进行,国内市场一体化的进程首先将呈现加快发展趋势。而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通过,中国将为国内各类外贸经营者的平等竞争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也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二)贸易主体多元化发展
外贸经营权将进一步放开,内外贸易主体将进一步向多元化发展。中国国有经济的整体战略调整和改造将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内外贸主体多元化的趋势将更加明显。目前全国已有4万多家私营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趋势已经开始显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正式实施后,外贸经营权将全面放开。而《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标志着各类所有制企业以至个人都可进入外贸流通领域,各类所有制企业也可以从事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贸易主体多元化发展趋势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贸易市场开放的进程加快
中国贸易市场开放的幅度将进一步加大。2003年进一步降低了关税总水平,有3000多个税目的税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全年的实际关税平均水平为11%。根据有关加入《信息技术协定》(ITA)的承诺,2003年已将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税率降至零。
中国将按照加入WTO承诺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放宽市场准入。银行业:将进一步取消对外国金融机构从事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到2006年底,允许其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保险业:2005年后,取消对保险业务的地域限制,允许外国保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险年金服务,取消再保险的强制分保规定,降低对外资经纪公司的总资产要求,允许设立独资的保险经纪公司。农业:2005年,农产品的关税水平降至15.35%。农产品进口和销售无须通过国有企业和中介机构;国内农业补贴上限为8.5%;取消对小麦等7类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体制。零售业:到2004年12月11日,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股权和数量等方面的限制,允许外资在批发和零售企业控股。汽车业:2005年1月1日,取消汽车的配额、许可证管理,包括整车和零部件;汽车关税降至30%,零部件关税降至13%。2006年7月1日,汽车关税降至25%,零部件平均关税降至10%。2006年取消对汽车连锁店的限制。汽车制造取消国产化率要求。铁路、公路运输业:2005年底将允许外商设立独资公路货运和货代企业;加入WTO六年内,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旅游:最迟在2005年底前,允许外商办独资旅行社,取消对合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
目前,国家法规除对必须垄断的少数行业(如武器制造、黄金生产等)明令禁止非国有经济进入和对部分行业有一些前置审批的限制规定外,对非国有经济已经没有特殊的限制性规定。中国的内外贸市场将进一步呈现逐步扩大开放的趋势。
(四)贸易管理法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贸易管理法律体系建设也得到进一步地完善。按照加入WTO的承诺,中国已经修改了一批与WTO规则不符的法规,同时制定了一批新的适应现实需要的外贸法律法规。这些修改和新制定的法规包括《反倾销条例》等。此外,与这些行政法规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也相继公布实施,而且这些配套规章的数量更为庞大,规定更为具体,从而形成了与WTO规则相协调的系统的对外贸易法律体系。
中国还全面充实、调整、完善了现行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全面审查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对不符合WTO规则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其中最主要的是对外商投资基本法律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或实施条例)的修订。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煤炭出口配额管理办法》等多部外贸法律法规的颁布,中国外贸法律体系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与此同时,中国也正在加强内贸方面法律体系建设工作,有多部内贸法律法规正在起草制定过程中。目前正在起草的法律法规包括:《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农产品流通管理条例》、《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租赁业、拍卖业、典当业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