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等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看高校自律_大学论文

从高等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看高校自律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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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653(2009)03-0082-07

一、自律与大学自律

自律一词最早源于道德范畴,中西文化中都有对其的解释。

首先是中国,在下列文章中都有“自律”一词的出现。《左传·哀公十六年》:“呜呼哀哉!尼父,无自律。”唐代张九龄《贬韩朝宗洪州刺史制》:“不能自律,何以正人?”宋代苏辙《西掖告词》之十五:“朕方以恭俭自居,以法度自律,宜得慎静之吏,以督缮治之功。”明代李东阳《石公墓志铭》:“虽居官久,家无赢赀,亦自俭自律,不少变。”不难看出,这些“自律”大体都有遵循法度,自加约束的含义。

从古至今,“自律”的内容与形式也在发生着改变。古时的成均、私学、太学到书院,自律的内容主要是道德自律,儒家思想深刻影响着中国以及中国的大学,“仁、义、礼、智、信”是亘古不变的道德真理,也是古今之人必须恪守的规范,自律的形式主要是通过诵读四书五经来达到自律,“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倒也简单也易管理。然后近代的京师大学堂到北京大学再到现代的大学,从鸦片战争到戊戌变法到现代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制度的确立,西方的思想开始冲击中国传统五千年“自律”的内容与形式。

西方“自律”一词较早起源于康德的伦理学用语,康德所提的是“意志自律”,即意志的特性有善良性、自律性和自由性,其中,自律性是意志的核心特性。康德认为,只有意志是自律的,才能把准则变成普通规律,才永远不会自相冲突。从而在任何时候,都要按照准则而行动。所以,自律就是不受外界的约束,不为情感所支配,根据自己的良心,为追求道德本身的目的而制定的伦理原则,只有遵循自律的行为才能是道德行为。[1]

虽然中西方对“自律”的论述因文化背景的差异有所不同,但都是反映在道德自律这个大框架中。即使是在现代,“自律”一词也是被广泛地应用于德育中。今天,笔者站在新的起点上,把“自律”引进大学这个概念中,从高等教育规律的视角探究大学自律,从另一个角度对“大学自律”进行阐释。

大学自律的主体是大学,就像道德自律的主体是人一样,它是把大学当做一个整体,即大学通过自律这种原则或者说是行为准则,按照一定的规律和外在法则来规定自身的行为,从而能动地认识规律和外在法则来指导大学的各项活动,使大学做到“知行合一”的境界。此时大学自律的内涵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思想认识方面自律;二是从行动方面自律。而其中提到的规律就是高等教育的内外部关系规律。

本文将着重论述高等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与大学自律之间的关系,即大学如何在高等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的作用下通过自律来保证大学良性运行,使大学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高等教育的外部关系规律与大学自律

高等教育的外部关系规律就是高等教育要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即高等教育必须受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所制约,并为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服务。[2]下面从“为之服务”与“受制约”两个方面来分别谈大学自律。

(一)大学自律与“为之服务”

早期的西方大学在很长的一个历史时期里,都是与社会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以维护其自由地进行学术研究,人们称这种情况为大学处于“象牙塔”之中,这一时期的大学多注重理性和崇尚学术。但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大学一方面变得越来越依赖政府等世俗的东西,另一方面,高等教育本身的发展又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的进步,这就使得大学不得不走出“象牙塔”来融入社会,用高等教育的发展来推动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即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学要抛弃象牙之塔,在当前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异常激烈的社会大背景下,各种思想在冲击着大学,大学该如何在这纷繁复杂的影响下一方面保持“象牙塔”本色,另一方面能够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且更好地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服务,大学自律无疑是最重要的,自律在这一层面使大学能够在适应社会外界多元化、多层次、多领域的不同需求的同时又保持住大学应有的精神与价值。下面分别从高等学校的三大职能进行探讨。[3]

1.“为之服务”之培养人才与大学自律

近代大学一产生,培养人才这一职能也就随之产生。培养人才,即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但是否符合社会需求就是培养人才的最终目的呢?答案是否定的。当前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才需求处于饱和状态,但也有一些处于空缺状态,大学此时如果一味地按照惯例培养人才,那必会适得其反,大学自律要求大学从各方面调整策略,使培养出的人才能符合社会需求并为之服务,“为之服务”才是最终目的。是否这就足够了呢?如果大学把“为之服务”的目标功利化,那便是歪曲了对“为之服务”的理解,自律要求大学在坚持自己本色的基础上来“为之服务”。这是目标性的问题。

那培养的人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才能呢?大学在培养人才上一直徘徊在“通”与“专”这两者之间,但大学通过自律知道要为社会服务这一方面来看,其实可以跳出“专”与“通”这一范围,自律使大学用审慎的态度打破以往的培养模式,认识到培养的应该是层次、类型、规格多样的人才,太通或太专都不能很好地为社会服务,培养人才应该从“适应社会需求”转变到“为之服务”,这属于专业教育方面,此自律作用方面之其一。其二,道德影响方面,大学培养的人才也不能为了“为之服务”而一味地迎合社会,象牙塔精神是大学永恒的象征,自律要求大学保持这种精神,并把这种精神贯穿到人才培养中去,使培养的人才在服务社会的同时又有一定的“保守”,此“保守”并非贬义,而应该是保守人最真的那一面,这就是大学通过自律对人格养成的培养。

2.“为之服务”之发展科学与大学自律

自洪堡创建柏林大学以后,教学与科研相统一一直被大学视为发展的重点,很多大学都转变为“教学研究型大学”或“研究型”大学等,美国的研究型大学是形成和发展较系统的,它确定了研究型大学办学的两个特色:一是“研究型大学的教学、研究和服务相结合,以研究为重点”;二是“研究型大学的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相结合,以博士生教育为重点”。但中国的一些大学只是为研究而研究,还没弄清楚研究什么,如何研究,研究的成果如何等等问题,只顾埋头“研究”,但“研究”的内容是否真正地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是否真正服务于社会,这些都要画上问号。大学应是一个学术性的机构,它不断培养学术研究人员,如果没有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那么就不可能真正理解与吸收学术研究的精华,学术研究终究会变成一纸空谈。

自律要求大学重新审视自己对“发展科学”、“教学与研究相统一”这一经典理念的认识,自己的研究到底出于什么目的,研究的内容是什么,研究的结果是否可以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服务。大学已走出象牙塔,成为服务社会的动力站,那么大学中科学研究的成果应该成为社会发展的润滑油来积极地推动社会的进步。

在这种情况的驱使下,很多大学为了出成果,不惜用不正确的手段及错误的方式来达到目的,以致于抄袭、剽窃、学术失范等一系列不该发生的情况出现,不免让人叹息。于是自律又让大学重新审视自己的错误,大学里的研究不能完完全全地变成社会发展的附属,它一方面要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大学不仅仅是服务站,而应该坚守以“象牙塔”为象征的为真理献身的精神,不能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放弃这种精神,发展科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这要求大学通过律己来脚踏实地地实现发展科学这一职能,从而达到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服务的目的。

3.“为之服务”之服务社会与大学自律

从赠地学院到威思康星思想,这一职能慢慢被人们认识并接受。在当今市场经济大潮中,很多大学变得不像大学,很大程度上像个商贸市场,这是直接为社会服务吗?当然不是,大学之所谓走出“象牙塔”,并不是拆掉这座“塔”来直接接触社会,而是通过培养人才与发展科学这两座桥来直接为社会服务。自律要求大学正确认识“服务社会”的涵义,在保持自己应有的理念和学术价值的基础上,在把培养人才与发展科学这两件事做到比较好的情况下再谈为社会服务,如果基础没有打好,那服务社会就无从谈起,即便服务社会,那也许会对社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从不同方面影响着大学,大学固然要紧跟时代的脚步以把握社会最新动态来使大学得到较快的发展,但也不能盲目地被动适应社会的发展,盲目的被动适应不但不会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反而会产生消极的反作用。始终秉着大学自律就可以使大学用批判和审慎的态度来面对社会的变化与发展,走出“象牙塔”并不意味着远离“象牙塔”,要始终坚守“象牙塔”精神,这就是为什么世界著名一流大学都有保守的一面,大学自律就是让大学通过律己来守护最具学术精神与文化底蕴的“保守”,让大学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纯洁,进而以积极的态度来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服务。

(二)大学自律与“受制约”

高等教育在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的同时又要受到政治、经济、文化所制约,[4]但制约并不是要“囚禁”大学,正如大学自律也并不代表着自我禁锢,而是在这一系列的制约中用高标准来要求自我从而达到质量的提升,并在制约的条件下经过努力所能做到的适度超前。

1.大学自律在“受制约”的过程中不代表自我禁锢

由于国家、地域、环境等各方面的差异,大学的发展受到外部的制约是必然的,前面所讲大学自律只指大学在走出“象牙塔”的同时要坚守“象牙塔”精神,但这并不意味着坚守“象牙塔”精神就要束缚大学的发展,自律同样可以使大学在“受制约”的同时提高自己。

(1)社会政治的制约与大学自律

政治的制约表现在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显性或隐性的方式来影响大学的办学方向、专业设置、学术事务等一系列问题。这种制约大部分总是宏观的、方向性的、指导性的,既然有这样的特性,那具体到每一所大学里的情况就会有所不同,一方面,该如何理解和利用制定的这一系列政策、法规,另一方面如何在这种“大同”的外部环境中办出具有自己学校特色的“小不同”。这时,自律就可以帮助大学很好的做到这两方面。

首先,充分认识和理解国家或地方政府对大学的宏观的、方向性的、指导性的存在,大学不可能摆脱政府和政治体系而单独存在,这样的大学过去、现在不曾有,将来也不可能有。只有在政治方向的指引下,大学的各项活动才不至于偏离了方向,特别是在政治体制改革或制度变迁的时候,这种认识显得尤为重要。认识问题弄清楚了以后,就要懂得利用这种制约来为大学的发展服务。因为每所大学的定位、层次、类别有所不同,此时就要分析在这些政策、法规中哪些是适用于自身的,绝不能“一把抓”,如果利用有效,那就会大大的促进大学的发展,但如果利用失误,则会导致大学的发展误入歧途。自律就要求大学有分析事物的眼光与决策的敏锐,让大学在政治方向的指引下迈出卓有成效的一步。

其次,自律需要大学办出自己的特色,具有自己的个性,如果一味的被政治牵着鼻子走,那每所大学都会如同复制一般。特色,是每所大学都希望具备的,那自律就要求大学的领导者有独具特色的慧眼,可以在“大同”的环境下挖掘出“小不同”,并让这一点“小不同”闪光,要让大学始终保持“新鲜”的状态。

(2)社会经济的制约与大学自律

随着现代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高等教育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科技水平的提高的不可或缺的因素,特别是在现在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传统的价值观念已经发生了改变,高校的规模、专业结构、教学活动等等一系列内容都会受到国家经济状况的影响和制约,该如何正确对待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使高等教育能够充分发挥主体的判断能力,分析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积极面和消极面,主动适应这一切,是高等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种必然的影响制约下,作为高等教育主体的大学该如何面对与处理呢?自律就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自律要求大学一方面利用经济发展的优势,努力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把先进的技术引进大学,更好地开展科研工作,把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另一方面,定位准确,目标长远,把取得的成果投放到广阔的市场背景下,让大学为经济的发展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进一步走向社会的中心,此自律作用范围之一。

其二,说到经济,人们自然而然的联想到高等教育经费,经费困难是目前大部分大学所面临的一个棘手的问题,那么该如何在经费困难的条件下保证高等教育质量,自律同样起到了作用,自律要求大学始终把教育质量放在重要的位置,不能有所懈怠,并根据经费的多少适当地调整保障教育质量的措施,使教育质量与经费的多少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

其三,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同时会影响个人的价值观念,现在,“市场至上”、“金钱至上”仿佛成为人们所追求的最高价值标准,如果这种情况不加以控制,那么势必会影响大学育人的方向,这时自律就要求大学时刻保持警觉,给每个学生以人文关怀,让每个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能够从“利益最大化”的边缘回归到大学最淳朴的中心。

(3)社会文化的制约与大学自律

文化对高等教育的影响是广泛、复杂和多方面的。首先是本土文化与国际文化的碰撞,当一所大学融合、吸收了本国文化与世界其他国家先进文化,那才能真正体现大学的本色与大学应肩负的国家特色与民族特色。自律就使大学务必做到,在文化的传递与变迁过程中,大学应该具有敏锐的直觉去感知这一切,去其糟粕,取其精华,通过整合、融会贯通,使其精华得到提升,并使这种提升了的精华文化发挥理论导向的作用,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推波助澜的效果。其次是科技文化与人文文化的碰撞。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史无前例的产生了科技文化的概念,它有力地冲击了人类延续至今的人文文化,这两种文化的交融也在大学里不同程度地反映了出来,该如何处理这两种文化对大学的影响呢?自律要求大学一方面主动接受先进的科技文化,使大学成为科技发展的中心;另一方面,维持人文文化在大学中应有的地位。科技文化如同一种凝固的文化,而人文文化才是流动的,必须以流动的文化带动凝固的文化,才能使两种文化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从而为大学服务。

2.大学自律使大学在“受制约”中适度超前

以上阐述是自律使大学在不论政治、经济、文化的制约中都能做到很好,使自己在这一系列的制约中稳步发展,但这是不够的,自律还使大学应该有适度超前的认识,它可以超越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以及生产力发展水平,通过超越从而进一步提升自己。

一方面“律”思想,每一所大学都应该有“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的育人理念与把大学办成优秀、一流、独具特色的办学理念,时刻应对社会的变化,不管社会如何变化,育人与办学理念永远保持先进。

另一方面“律”行动,大学应该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分析社会动态,做好应变措施。大学应具有一定的先见之明,这样才能使大学永远站在社会发展浪潮的潮头,引领社会的前进。

不论是“为之服务”还是“受制约”,在高等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的影响下,自律使大学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同时又保留了相对的独立性,即走出“象牙塔”又超越“象牙塔”,自律在一定程度上平衡着“为之服务”与“受制约”,让大学从适应社会的发展进而达到引导与促进社会的发展。

三、高等教育的内部关系规律与大学自律

高等教育的内部关系规律即是培养人的规律。高等教育的任务更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大学自律在宏观上平衡着“为之服务”与“受制约”,在微观上就要求大学要研究人才成长的规律。

(一)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与个性发展[5]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有两个方面:一是人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自由的发展和运用;二是人的道德精神和美的情趣的高度发展,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只有这两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才能使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人的和谐发展是人的各要素由片面、不协调发展到均衡协调的发展过程,讲究“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人的个性发展是指在尊重人们个性中的某些遗传特点,促进个体形成在相应领域的特殊技能或能力,激发个体的需求并提高需求的层次,尊重和培养个体的兴趣,提高个体的能力并使其能力得到充分发挥等。

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与个性发展应该是相辅相成的,人的个性发展要以全面和谐发展为前提进而更好的促进个性发展。人的全面和谐发展是教育研究的一个永恒主题,而人的个性发展应该是高等教育研究的目标。

(二)高等教育的个人价值

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到大众化教育再到普及教育,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是否高等教育的个人价值会随着这一趋势而降低呢?其实不然,这一趋势可以使更多的人接触到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具有促进个人发展知识能力的价值,促进个人提高文明素养的价值,促进个人改变社会地位的价值。个人的价值其实有很多是潜在的、是隐性的,高等教育就是要把这些潜在的,隐性的价值转化为现实的、显性的价值,让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能够在这座“象牙塔”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价值。高等教育也通过这三种个人价值的提高,培养掌握先进科学技术、具备竞争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人,以此拓宽个人的生活领域和完美生活的机会。

以上两点主要是为了说明高等教育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和该怎么样实现个人的价值,那作为高等教育的主体的大学该怎么样做到以上两点呢?自律同样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三)大学自律要求大学探求与遵循个人发展的规律以及处理各育之间的关系

探求人才成长的规律,必须考虑人成长过程中的诸因素,如遗传、环境和所受教育背景等,正是这些因素的作用,才会出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人。这些因素构成了人才成长与发展的内因,而大学培养人的活动只是一种外因,只有内外因同时向积极的方面起作用,才会培养出高级专门人才。

自律要求大学一方面在思想上要认识到人才成长的规律以及内外因的相互作用,只有正确的认识才会指导大学以正确的方式培养人才。另一方面在行动上,大学培养人的活动只能作为一种引导,这种引导不能强制改变个人自身发展的内因,不能把大学培养人的目标强加于个人身上,让个人被动的接受,这样反而会迫害人才,大学培养人的活动只能是在引导的基础上创造良好的环境,适宜的满足个人自身内在发展的需求,为个人的发展提供可能。同时还要正确处理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与个性发展。人的全面和谐发展是一种现实追求和理想目标,而大学应该在尊重个人成长规律的基础上重视人的个性发展。雅斯贝尔斯提出“大学的原则是:经过思考去运用一切工具和全面发展人的潜能,让学生在一切行动和信仰上做出自己的选择,并通过认知让他们完全清楚的意识到自己所负责任的意义”。“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大学就像个大的行会,让每个人都能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领域,能够使自己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这是大学务必做到的。

高等教育要协调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各方面的关系,自律要求大学在认识到个人成长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再深一层地认识到各育在个人成长中的关系以及各育都有其特殊的作用和任务,由于每个人存在上述所说这样那样的差异,那各育具体到每个人的身上就会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和方式,如果过分强调其中的一育而忽略了其它,那么可能就会偏离一个人的成长轨迹。同时自律又要求大学在认识到这更深一层的含义后,在行动上也可以体现出来,即先分析不同人之间的差异,然后正确的让各育以不同的强度和深度作用在千差万别的个体身上,这样才能让个人的发展离全面和谐的发展更近,同时又不淹没个性的发展。

现代高等教育立足于实现人的全面和谐的发展与个性发展,希望通过实现个人价值进而实现社会价值,但这些都必须通过自律来探求与遵循个人发展、成才的规律以及正确处理各育之间的关系,让大学的教育作为一种引导功能来实现“使人成人”的完美目标。

四、高等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的统一与大学自律

高等教育的内外部关系规律是相互作用的,内部关系规律要受到外部关系规律的制约,外部关系规律要通过内部关系规律来实现。

涂又光先生把《大学》中的三纲领——“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归结为高等教育的总规律,这条规律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八条目来实现,在这三纲领、八条目中无不体现“自律”的含义与精神。[6]

首先,“自律”使大学在做每一件事情之前检查是否符合高等教育内外部的关系规律,是否“使德明”,是否“使民新”。“明明德”在于全面培养人的素质,体现的是高等教育的内部关系规律,从蔡元培先生提出的“五育”——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到现在大家常说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等教育一直把培养人放在第一位,在整个高等教育的过程中,个体开始形成清晰的世界观、价值观,更全面的认识周围的事物。高等教育的首要内容就是“明明德”,它是“新民”,是“止于至善”的前提。“新民”体现的是高等教育的外部关系规律,它在于高等教育培养的人应适应社会,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让历史的车轮永远向前,永远向积极的方向驶去而不至于倒退。

其次,“自律”使大学注意高等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的相互作用,注意个人与社会的联系,即高等教育为社会服务的功能,是通过培养人来实现的,同时,人的培养又要受到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所制约。也就是说“明德”和“新民”这两者都是必不可少的,但这两者又不能分开来看,要把两者统一结合起来,一方面,“明德”并不只是为了提高个人的素质,而应该是通过提高个人来促进社会整体的发展,为社会服务,实现个体社会化。另一方面,通过“使民新”来发展社会,提高社会整体文明程度与国际竞争力,进而反过来进一步更好的“明德”,实现社会个体化,也就是循着八条目循序渐进地从培养人到促进社会发展,再到促进人的发展这样的良性循环中。

第三,“自律”使大学有“永动”的激情,始终以一种高标准与严要求的姿态来审视自己,去追求“止于至善”的境界。

于是,大学通过“自律”来遵循高等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并努力实现两种规律的统一。

本文从高等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的角度探究了大学自律,高等教育要遵循高等教育的内外部关系规律来实施及实现,一旦背离,高等教育的后果将不堪设想,而大学自律就有效地保障了高等教育循着内外部关系规律有条不紊地向前发展。子曰:吾日三省吾身。自律就要求大学有这样的觉悟,从不断的“省”中让中国的高等教育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进而达到引导与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进步。

收稿日期:200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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