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过程的几个重大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论文,发展过程论文,重大问题论文,社会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中国正处在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的重要转型时期,这是经济分析工作者和社会分析工作者的幸运,它提供给我们丰富的素材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机会。下面,笔者就一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谈一点个人的认识,请大家参考与指正。
一、影响当今中国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社会发展有两个目标,一个是社会稳定,一个是社会进步。两者层次不同,社会稳定是社会进步的前提。从社会经济耦合系统来看,社会稳定又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因此,在今后一段时期如何保持中国社会的稳定,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规划能否实现。笔者认为,下面十大问题如果能够得到比较好的处理,将有利于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的宏伟蓝图的实现。
1.农民问题。农民问题包括农民负担问题、农民收入问题、农业政策问题、城乡差别问题、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等。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好,既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又影响农民兄弟的心理稳定。解决农民问题的目标应该是实现城乡共同繁荣,使农民兄弟与城市居民一起分享工业化、现代化所带来的好处。
2.腐败问题。腐败是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现象,党中央已经把反腐败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反腐败工作只有不断深入,常抓不懈,才能净化社会风气,进一步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创造一个清洁的环境。
3.城市非景气国有企业改造问题。国有企业尤其是非景气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的实质性问题之一。这个问题要尽快解决,要平稳地解决。非景气国有企业的职工是城市贫困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有利于城市的稳定。非景气国有企业改造要重视国有资产的处置,更要重视这些企业职工的出路。
4.社会治安问题。社会治安越来越引起居民的担心。近年来,社会治安方面的恶性事件不断升级,从车匪路霸、吸毒嫖娼发展到杀人越货、武装抢劫银行;一般社会治安案件数量也不断增加,如家庭失窃、自行车被盗等。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钢铁防盗门生产国,便是社会治安问题恶化的一个佐证。关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一定要加强、加强再加强,使人民群众既乐业又安居。
5.失业问题。由于“九五”期间经济增长速度的降低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使得就业弹性下降,不利于就业问题的解决。再加上转变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迫使企业自身对就业存量进行必要的排挤,这样失业问题在“九五”期间特别是“九五”后期将变得尤为突出。尽早采取对策,预防高失业率的出现,将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顺利发展。
6.农村基层支部建设问题。在一些地区,农村基层党支部不得力,个别农村支部书记家长作风盛行,民主决策机制瘫痪,党的政府被截留,导致当地干群关系紧张,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农村基层支部建设,对一些“一手遮天”、“胡作非作”的支部书记要绳以之法,使农村基层支部成为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联系农民群众的得力助手。
7.地区均衡发展问题。中国幅员辽阔,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发展,在历史上本来就已经存在的地缘差别上,地区间经济发达程度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继续扩大。要扭转这个趋势是相当困难的,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要从政策倾斜、生产力布局、技术扶持、人口迁移等方面,采取长期、综合、有效的措施,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这样做,有利于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有利于东中西部的共同繁荣。
8.通货膨胀问题。通货膨胀是所有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中央重视的问题。将通货膨胀率控制在6%以下,应该是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的主要宏观调控指标之一。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保持物价总水平相对稳定的关系,尽可能防止通货膨胀所带来的物价上涨。加强对通货膨胀的控制,有利于市场的稳定,也有利于经济的正常发展。
9.劳资关系问题。随着国有企业劳动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非公有制企业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或劳资关系已经成为企业内部的主要社会性矛盾。我们一定要加强劳动法体系、企业法体系、工会法体系的建设,使调整劳资关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政府在协调劳资关系和企业(或雇主)与工会关系方面,要投入更大的精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10.金融秩序问题。金融秩序关系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好坏。我们只有加强金融市场的法律建设,才能有效地制止地方乱集资、乱拆借、非法收购、打白条等现象。同时,要合理确定利用外资的规模和对房地产的投资规模,尽量降低金融风险和防止泡沫经济。从目前来看,金融秩序方面要重点正确处理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关系,通过有效的措施,既保障储户的利益不受侵害,又给证券投资者以足够的信心。
二、从预警走向释警需要组织创新
无论是经济学还是社会学,无论是经济学家还是社会学家,无论是政策制定者还是决策者,无论是企业经营者还是行政管理人员,现在都已经认识到预警的重要性。
因此,近十几年来,我国各种预警理论和预警方法应运而生。有宏观的预警,也有微观的预警,有经济的预警,也有社会的预警。这与其说是现实生活的需要,还不如说是现代社会科学的定量分析(如数量经济学、数量社会学等等)的迅速发展和计算机的日新月异使得许多预测成为了可能。
预警作为预测中的尖端部分,使得各种管理者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有可能做到心中有数。然而,应该指出的是,目前对经济方面的预警系统发展比较成熟,如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在这些方面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而在社会预警方面,近几年来国家计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但是在实际操作运行方面进展不大。
笔者认为,在预警研究的基础上应该进一步深化,由预警系统上升为包括释警(不是指解释警况,而是缓释警状)系统在内的应警系统。目前,在我国释警仅仅是相关层次一些决策者的个人或领导集体的行为,没有组织制度的创新,缺少可靠的保证。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比较完备,例如在美国联邦政府有一个应急委员会。中国政府也可以借鉴这样的做法,在国务院成立一个专门的释警机构,对可能出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警况进行应急反映,以协调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和有关地方政府联合采取行动,使得在总理办公会上达成共识,能够通过该组织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如通货膨胀问题,需要计划部门、金融机构、市场管理部门等组织的紧密配合;就业问题需要劳动部门、工会组织、计划、产业部门等组织的通力协作。释警机构能够在协调多部门联合作战方面,发挥出更高的行政效率或宏观调控效率。
作为微观组织,也可以在单位内部成立相应的机构,以便作出有效的释警反映。例如,某家方便食品厂家,在得知某种类型的方便食品或自己生产的方便食品出现市场萎缩(或被其他厂家的品牌挤占),就应该由自己的应急机构采取紧急对策,或者重新杀入市场,或者转产其他新的有市场开发潜力的品牌。
显然,无论在宏观层面还是微观层面,从预警走向释警都需要组织创新。
三、关于中国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综合评价问题
中国希望达到的目标是:“宏观好、微观也好。”
中国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形是:“微观不好,宏观也不好。”
最近一次宏观调控初期(1993年6月),也曾有人这样说过:“微观好,宏观不好。”但是,确没有多少人觉得难以捉摸。
现在人们评价目前中国的经济形势时,常用的一句话就是“宏观好,微观不好。”很多人表示不能够理解。
那么到底中国的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是一个怎样的关系呢?
首先,宏观和微观的立足点不一样。宏观经济增长追求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市场机制完善的微观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市场机制不完善的微观(如国有企业)目标模糊。关于宏观经济形势评价的指标,有些是微观指标的直接加总,有些却不是。甚至有些在于微观看来好的指标,而在宏观上看来却是坏的。比如,一个企业生产总值年增加50%肯定是个好事情;但是如果作为一个国家生产总值年增加50%(即是可能的),那就相当可怕和糟糕了。
其次,宏观和微观的发展不同步。宏观调整和微观调整的启动肯定存在时滞因素。当宏观有调整要求时,微观不一定有调整要求,而且在调整的方向上也不一定一致;当微观有调整要求时,宏观不一定有调整要求,在调整的方向上也不一定一致。这些都是直接导致宏观和微观发展不同步的重要因素。
宏观和微观存在利益冲突。有些项目,是宏观(或中观)强加给微观的。比如一些国有企业上马,宏观好大喜功,盲目决策,微观只好俯首帖耳,唯命是从。有些非法行为,是微观故意给宏观作难。微观为了牟取超额利润,不惜打擦边球甚至以非法手段攫取非分之利。
宏观和微观缺乏精诚合作。宏观调控时,微观喊苦,苦的真是有苦,不苦的也跟着叫苦;微观突飞猛进时,宏观示警很难奏效,明明已是红灯,偏要一意闯关,大有乘机捞一把就似乎占了大便宜。
宏观与微观虽然说从长期趋势来看,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但是有时短期内的矛盾却带有一点尖锐性。实际工作中,有人身在微观时不顾宏观,身在宏观时不顾微观,戏称为:“屁股指挥脑袋”。故有人叹道:
宏观毕竟是宏观。
微观毕竟是微观。
其实,宏观与微观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有时宏观与微观,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难于截然分开。所以,打板子的时候有人说:
宏观的责任有时在微观。
微观的责任有时在宏观。
四、中国需要建立自己的地区发展基金
时至今日,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已经非常突出,成为上上下下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如何协调地区之间的发展,具体地说如何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已经不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现实问题。
促进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当然离不开按照“合理分工、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区域政策。但是仅仅依靠这些是不够的。我们谈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投入,这句话也很适合用于加速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笔者这里想着重谈谈建立地区发展基金问题。
1994年,笔者在欧盟研究宏观调控政策问题时,觉得它们建立地区发展基金的做法值得中国借鉴。这个地区发展基金的作用主要是帮助落后地区的发展。欧盟各国都要为地区发展基金提供一定的资金,其中收入高的国家自然贡献度大一些。而地区发展基金在使用时,却主要是根据需要和项目来分配的。这种在缴费与分享之间的反差,事实上起到了一定的调剂与支援作用。尽管它的作用不能过高地估计,但是做为欧盟能够通过地区发展基金协调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发展,这种跨越国界的协调能力是值得钦佩的。
依此类推,在中国建立自己的地区发展基金困难和障碍应该更小一些,而且有可能成为加速中西部地区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笔者认为,中国地区发展基金的主要来源可以由以下四个部分构成:
1.中央财政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拨款,这也可以做为在协调地区发展中实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一部分。
2.地方财政每年也按照一定的比例上缴国家地区发展基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具体比率可以不同。
3.社会各界给国家地区发展基金的捐款。
4.国际组织和外国机构给中国地区发展基金的捐款。
这笔钱可以由国家计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司代管,使地区发展与国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吻合,以充分发挥这笔钱的作用。这笔钱的一部分,可以以捐赠的方式提供给贫困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以便当地安排一些有利于开发当地资源和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这笔钱的另一部分,可以以低息贷款或无息贷款的形式提供给一些经济效益见效快的项目,缓解当地资金相对短缺的状况,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贷款的回收可以使地区发展基金滚动产生作用。
五、中国应该走什么样的城市化道路?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在向现代化迈进。现在中国乡村人口的比重仍然高达71.38%,按照中国“九五”计划(1996-2000年)和2010年发展规划,城市化的比重将由1994年的28.62%上升到2000年的34%以及2010年的44%左右,因此,其城市化的任务相当繁重和艰巨。在今后一个时期,中国走什么样的城市化道路事关整个现代化的进程。
现在,中国的城市规模结构状况大体是这样的,大城市(人口50-100万,此项含人口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占11.7%,中等城市(人口20-50万)占28.5%,小城市(人口20万以下)占59.8%。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发展速度较快,小城市发展速度较慢。至于今后走什么样的城市化道路,主要的观点无非有这么三类:一类是“龙头战略”——主张发展大城市,认为发展大城市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能较好地体现城市发展的规模效益;同时,可以发挥大城市的核心作用,带动城市群和城市带的发展。另一类主张是“中间凸起战略”——发展中等城市,认为大城市的弊端不少、小城镇又过于分散,中国发展中等城市有一定的基础;第三类观点是“遍地开花战略”,认为应该以小城镇为依托发展小城市,这是一条现实而有效的途径,而且有利于城乡融合。
笔者认为这三类观点都有自己的道理,但是又都存在自己的不足。单独采纳任何一种观点都会失之偏颇。作为大、中、小城市都有自己不可替代的功能,这是众所周知的;同时也有由于管理和规模本身所带有的各种问题,如大城市有“城市病”,小城市有“乡镇病”等。笔者个人认为中国应该走“全面推进、立体发展、优化布局、改善质量”的城市化道路。所谓“全面推进”,就是大、中、小城市的建设应该齐头并进;所谓“立体发展”,是指有条件的大城市可以发展成特大城市(这一类要严格控制),有条件的中等城市可以发展成大城市,有条件的小城市可以发展成为中等城市,有条件的乡村可以发展成小城镇;所谓“优化布局”,就是大、中、小城市的建设和升级要在布局上考虑联代关系,不能盲目一起上,既要考虑当前,更要考虑未来;所谓“改善质量”,是指要通过加强城市管理和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不断增进城市的功能,克服各种城市病,提高人们在城市里生活的舒适感。
当然“全面推进、立体发展、优化布局、改善质量”这16个字也不能完全概括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城市化道路的全部。在城市化过程中,不仅要实现人口意义上的城市化,而且要实现整体有序的城市化。这里包括:城市立法和法治问题,城市规模与城市管理问题,全国城市体系建设问题即城市功能分级问题;全国城市地缘结构问题即城市发展轴线和群带分布问题;次级大区域城市发展问题等等;都应该在实践中加以丰富与完善。
六、农民工进城具有超越就业本身的意义
现在有一种普遍流行的观点,认为农民工进城挤占了城里人的就业岗位。这个观点本身及其问题的提法都值得认真分析。首先,谈谈挤占不挤占的问题。农民工在城里就业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本来城里人看不上的一些就业岗位空穴由农民工来填充,如建筑工、纺织女工、环卫工等。这些就业岗位原本就是城里人不愿选择去干的,因此也就根本不存在什么挤占不挤占的问题。二是农民工自发进城,自谋职业;比如走街串巷收破烂的、早市卖菜的、保姆(或家庭服务员)等等,许多城里人根本想不到去干、也根本不可能去干的这些就业机会,应该说是农民工自身在市场经济中创造的,也不存在什么挤占不挤占的问题。三是一些在企业打工的临时工,这些可能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挤占了城里人的就业岗位,但是人家是凭着吃苦耐劳的功夫竞争上岗的。四是一些高素质的农民工,经过在城里一定时间的磨炼,自己办起了私营企业,它们还雇佣城里人。综上所述,一进一出,从总量平稳的角度讲,农民工并没有挤占什么城里人的就业岗位。倒是城市经济越来越离不开这些农民工了。
其次,谈谈关于这个问题的提法。在农民工进城是否挤占了城里人的就业岗位这个问题背后,有计划经济时期的烙印。因为,在计划经济时期我们有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划分。长期以来,人们的思维定势认为,城市经济是属于城里人(非农业人口)的,农村经济是属于乡下人(农业人口)的。现在,做为户籍管理中的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区分,随着粮食供应的放开逐渐取消了。再在经济生活中讲谁是城里人、乡下人似乎意思不如吃商品粮时期那么大了。笔者在上海调研时遇到一个很有趣的事情,一位职工跟我讲:“现在谁有本事谁就是上海人。不管你是农村来的还是外省来的,谁有本事在城里站稳脚谁就是上海人。你看原先的一些城里人怎么样,你没有本事让你迁到闵行去,不就变成真正的乡下人了吗?你即使有市中心的户口又怎么样?”笔者觉得这种观点很现代化。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中国目前有600万人城里人在乡村工作劳动,怎么没有人讲城里人挤占乡下人的就业岗位呢?这说明我们的经济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城市为中心的,这样有不好的方面,很可能导致就业歧视。现在城里的企业内部取消了干部与工人的界限,今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也打破了干部与工人身份的界限,我想今后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取消城里人与乡下人身份界限的日子不会远了。城市属于每一个为它辛苦、为它忙碌的人。
七、浮夸是威胁中国最大的敌人
近年来,浮夸之风又在中国渐起。浮夸之风的主要表现是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盲目追赶潮流、好大喜功。浮夸的恶果是导致信息失真、政策失信、决策失误。江泽民同志指出:“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有些经济情况和信息,甚至统计数字有水分。这不仅危害经济工作,而且危害党的整个事业,必须加以纠正。”李鹏总理也指出:“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和单位弄虚作假和浮夸作风严重,危害甚大,必需坚决加以制止。”浮夸误国曾经在中国的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教训。1957年的“大跃进”、1977年的“洋跃进”都是浮夸风甚极一时的集中表现,它们给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负作用也是难以估量的。浮夸是当今中国最大的敌人,各级政府应该警钟长鸣,引以为戒,防止再次陷入历史的泥潭。
目前,中国的浮夸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种人身上。一是一些乡镇干部。他们为了夸大自己的政绩,采取正指标虚报、冒报,负指标瞒报、少报的办法,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不惜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不惜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通过欺上瞒下的手段捞取虚荣,以达到自己升官的目的。据调查,由于一些地区采取了干部提拔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通俗讲是“数字出干部”,再加之一些考核干部的手段流于形式,下面的对策便是“干部出数字”,自己想报多少是多少。据有关专家估计,全国乡镇企业产值平均有20-30%是虚报的,个别地区虚报数比实际数翻几番。这样的基层干部不仅不能造福一方,而且注定要给当地遗祸数年。而依靠弄虚作假提拔上来的干部,则更是要误大事。因此,要严格干部考核制度,倡导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鼓励他们在真抓实干上多下功夫。
二是一些市县领导。他们盲目追赶潮流,好大喜功。在不考虑当地客观条件的情况,一味追赶“开发区热”、“房地产热”。结果是耕地侵蚀、良田遭毁。据统计,中国目前有500万套花园别墅和5000万平方米商品房住宅在翘首以盼等待买主,而中低收入者承担得起的微利房和福利房却十分短缺。这种不从实际出发、不因地制宜的浮夸之风,结果也是浪费了国家的有限资源(土地、资金),却不能为广大的老百姓谋福利。
一些人在回忆和分析1957年“大跃进”产生的根源时讲到,事后上面说是下面的冲动,下面说是上面的意思。笔者认为,一个巴掌不响。问题关键出在怎样执行干部选拔和任用制度上。一些上层的领导爱听书面或口头汇报的多,而微服私访的少。官僚主义抬头,浮夸之风必兴。考察干部的工作要认真仔细,防止一些基层干部钻空子。同时,要在干部中大力宣传实事求是的精神,提倡作老实人、办老实事、说老实话;对一些任意夸大成绩、故意掩饰失误的领导干部要严肃处理,切不能姑息养奸。要告诫全体干部,改革开放十六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流血流汗干出来的,不是靠虚报浮夸“夸”出来的,更不是靠弄虚作假“弄”出来的。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是强国富民之本。反之,违背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必将误国误民。
隐瞒真实数字的浮夸除道德品质恶劣以外,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早在1984年1月1日,中国就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近年来,浮夸之风渐起,问题出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竟然不知道有此一法;有的虽然知道,但把浮夸仅与官僚主义或一般工作失误等同,不以为是违法。因此,一方面要加强普法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建设。盲目模仿和照搬的浮夸,虽然主观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造成巨大损失的也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