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族塾义学的兴盛及其社会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义学论文,兴盛论文,宋代论文,作用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古代有多渠道办学的传统。在宋代,由宗族组织所创办的族塾义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普及程度,不但承担了众多儿童的启蒙教育,而且有的还发展成为当时的地方教育中心和学术文化中心,是宋代学校教育中的一支生力军。然而,对宋代族塾义学的兴盛状况、管理状况、师生状况、教学内容以及它的兴盛原因和社会作用等问题,迄今尚未得到学术界足够的研究。有鉴于此,本文拟从上述几方面对这一课题进行较为系统的论述。
一、族塾义学的兴盛状况
宋代宗族组织所办的族塾义学,其来源渠道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在延续、继承前代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一部分世家大族的族塾义学;另一方面,在宋代士大夫和普通宗族的创新之下,族塾义学才逐渐普及、兴盛起来。
先说前一种情况。从唐朝到五代,不断有世家大族创办书院之类学校的情况。入宋以后,仍有许多在社会上享有盛誉的这类学校。如德安陈氏的东佳学堂、豫章胡氏的华林书院以及建昌洪氏的雷塘书院等(注:杨亿:《武夷新集》卷六《南康军建昌县义居洪氏雷塘书院记》,《四库全书》本。)。不过,就宋以前的情况而言,族塾义学的创办,毕竟局限在世家大族这一阶层之内。至宋代能够延续下来的,基本上局限在同居共财大家庭,即所谓的“义门”之中。这只能算作是宋代族塾义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再说后一种情况。对于宋代的大多数宗族来说,它们争相创办族塾义学,教育本族子弟的情况,则是北宋中期以后的事情。
宋仁宗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范仲淹在其家乡吴县购买良田千亩,号曰“义田”,“以养济族众”。随后,他又置屋聘师,创办义学,教育宗族子弟。这一做法一经出现,便立即得到官僚士大夫的纷纷响应。为本宗族置义田、办义学、便成为官僚士大夫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标榜仁义、收拢人心的重要手段。这是宋代族塾义学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
宋代科举制度的发达,极大地刺激了人们的读书热情。但就宋代官学的状况而言,虽然比前代有很大进步,却远远不能满足人们受教育的需要。而且,对于启蒙教育来说,官学所承担的部分实在是微乎其微。在官学中接受启蒙教育,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而,在官僚士大夫置义田、办义学的同时,那些没有官位的庶民地主甚至富裕农民,也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创办各种各样的族塾义学,以使自己的子弟能够接受教育,在科举竞争中一试身手,从而达到挤身于官僚地主、名门大族行列的目的。这是宋代族塾义学发展的又一条途径。
在封建帝王统治下的宋代社会,有着一些特殊的宗族。它们的族塾义学,往往由官府为其创办,这也就成了宋代族塾义学发展的再一条途径,皇室是一个最为特殊的宗族,官府为其建有一般宗族不可企及的宗学。重要的外戚宗族(如宋太祖、太宗之母杜太后一族)、前代帝王遗族(如后周遗族柴氏)、名儒名臣名将之后世等等,也极有可能得到官府为其创建的族塾义学。例如孔子学生言偃的后代,虽然至宋朝时已是“降在编氓,罕修儒业”,但地方官还是访到了他们,而且专为其安排了斋舍,“扁曰象贤,聚言族子弟其中,县给赡养之资,买书延师,朝夕训导”(注:袁甫:《蒙斋集·拾遗·教育言氏子孙记》,《丛书集成初编》本。)。
在宋代社会较为安定的环境下,族塾义学逐渐遍布于全国各地,有的地方甚至达到了相当普及的程度。如在“建学独先于天下”的延平府,就形成了“家乐教子”的良好社会风尚,史书甚至于说此府“五步一塾,十步一庠”,其读书风气则是“朝育暮弦,洋洋盈耳”(注:《嘉靖延平府志》卷一《风俗》,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本。)。在江西的饶州,也形成了这样的教育风气:“为父兄者以其子与弟不文为咎,为母妻者以其子与夫不学为辱”(注:洪迈:《容斋随笔》四笔卷五《饶州风俗》,岳麓书社点校本。)。
遍布于各地的族塾义学,其规模有大有小,各具特色。小者塾师一名,学生数人;大者名师会聚,生徒众多,聚书上万卷,分级授课,足以与官学媲美。但就大多数而言,一般是塾师一人或数人,生徒数十,学堂一间或数间。如史料中所载的情况,“李仲永侍郎……于所居三东三里间,自立义学,……招延师儒,召聚宗党,凡预受业者逾三十人”(注:洪迈:《夷坚三志己》卷一○《界田义学》。)。显然,这个李氏义学是适合一个一般规模宗族情况的。潞州张氏,“尽买国子监书,筑学馆,延四方名士,与子孙讲学”(注: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一六,中华书局点校本。)。衡山赵氏,“立义学,……辟四斋,岁延二师,厚其饩廪,子弟六岁以上入小学,十二岁以上入大学”(注: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二《赵氏义学庄》,《四部丛刊》本。)。像这样的族塾义学,则显然是处于较高档次的学校。
二、族塾义学的经费来源与管理
任何学校要想正常维持下去,就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保障。而学校经费的来源,有三种途径:一是创办者或其他个人、组织的经费供给;二是学校财产的经营增殖;三是向生徒收取费用。就宋代的族塾义学而言,其经费来源以前两种情况为主,第三种情况间或有之。
宗族组织创办族塾义学,或者通过族众集资的方式,或者以现有族产创办,但最多的则是族中的官僚、富户捐资创办。这就保证了族塾义学最初的经费来源。学校一旦建立起来,经费虽然可以继续由创办者不断捐助,但在宋代“贫富无定势”的情况下,官僚、富户自身都不能保证长久富贵,就更谈不上去长期保证族塾义学的经费了。因此,为了使族塾义学能够长期地为宗族教育服务,创办者大都采取了在创办之初,就同时创置部分田产的方式。这部分田产,一般称之为“塾田”、“学田”或“义学田”。如镇江张镐,“建书院,招名师,合族之子弟教之,且拨田为经久计”(注:《至顺镇江志》卷一一《学校》,宋元地方志丛书本。),就是明显的一例。前文提到的李仲永侍郎所创义学,也是“捐良田二百亩以赡其用”的。作为封建社会主要财产的田地,通过采取租佃制的经营方式,具有稳定地不断增殖财富(实际是通过剥削而来)的特点。又为了使这部分田产不至于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丧失掉,许多宗族还制订规约,使其不得进入商品经济的范围之内。
有了一定的经费来源,还必须有完善的管理,方可使族塾义学长期维持、运转下去。就资料中所显示的情况看,宋代族塾义学的管理是多种多样的。对于由个人捐资创办族塾义学的宗族来说,或是由创办人直接管理,或是另设专人管理。如果由创办人直接管理,创办人自然能够尽心尽力,以便达到他的创办目的。但是创办人去世以后,后继者能否像他一样,就很难说了。如李仲永侍郎在创义学之后,自己亲自管理。当时的“族中子弟有荒于嬉者”,“就翻以习诵萦绊为苦,乘其夜归,故撑拄所过野桥板,使之颠坠”。尽管如此,但“李不为止”,坚持把义学办下去。等他到绍兴庚辰年去世以后,却是“子孙益微,不能绍其先志”,以至于“学渐蓁芜”,其子孙们则“或拆其屋庐,或取其木石,或据其地为居舍,沉香亦遭窃货”。
对于创办义庄之后又依靠义庄而创建族塾义学的宗族来说,其管理者很可能就是义庄的管理者。而义庄的管理者,往往是族中推举、选拔出来的。如衡山县的“赵氏义学庄”,其管理就是“择族之贤而廉者二人掌其出纳”的。
在族塾义学的内部,大多也设有奖勤罚懒的制度,而且还有详细的学规。衡山赵氏义学的情况就是,“课试中前列者有旌,发荐擢第铨集补入者有赆。学规如岳麓、石鼓”(注: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二《赵氏义学庄》,《四部丛刊》本。)。这也是保证族塾义学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管理制度。
三、族塾义学的教育对象和教师状况
作为宗族组织创办并经营的族塾义学,其教育对象自然主要是宗族子弟,但是否仅仅局限于宗族子弟,是宗族子弟的全部还是部分,是这一部分还是那一部分,各宗族的情况却是很不相同的。
范仲淹创置义庄、义学,其目的就是使“为其宗族者,宅于斯,学于斯”(注:范仲淹:《范文正公集·褒贤祠记》卷二牟《义学记》,《四部丛刊》本。),这可说是教育对象包括宗族全部子弟的典型事例。又如容州司户姚阜,“创必庆堂于城南,延师以教宗族之子弟”(注:楼钥:《攻媿集》卷一○七《通判姚君墓志铭》,《丛书集成初编》本。),也是这种事例的典型。不过,既然要教育全宗族的子弟,族塾义学的规模就不能太小。这就要求宗族具有较强的经济势力,或族中富人“轻财好施”,能够建立起较大规模的族塾义学,方可办到。
对于那些无力建造较大规模族塾义学或仅仅是急于功名的宗族来说,它们并不主动去承担全宗族子弟的启蒙教育,而是重点教育部分宗族子弟。或者“择子侄之秀者,起学堂,延名儒以诲之”(注:《宋朝事实类苑》卷五五《忠孝节义·于令仪》,上海古籍出版社点校本。);或者只教育族中富人的子弟;或者以教育捐资创办者的直系子孙为主,而间或吸收个别宗族子弟。
与族大业大的宗族相比较,贫弱小族创办和经营族塾义学则要困难得多。由于没有足够的财力和物力,也就不可能具有像样的族塾义学。即使是“心向往之”,也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但这并不妨碍它们因陋就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使宗族子弟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著名诗人陆游在《剑南诗稿》卷二五《秋日郊居》一诗中所描绘的“冬学”,很可能就是贫弱小族进行宗族教育的一种方式。
如果某个宗族的族塾义学具有相当的规模,其经营者又具有开阔的胸怀,它的教育对象就可能不仅仅局限于本族子弟,而对于“乡人之愿学者”,也会“亦许造焉”(注: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八○《玉山刘氏义学记》,《四部丛刊》本。)的。如贵溪县的高氏桐源书院,“特以教其家与一乡子弟,有古人闾塾之遗意”(注:汪应辰:《文定集》卷九《桐源书院记》,《丛书集成初编》本。)。甚至还有的族塾义学,为了扩大办学影响,并不局限于本族本乡,而是广泛接纳各地的好学之生。
族塾义学的教师,其来源一是从族内选出,二是从族外聘请;其教学水平和生活待遇,一般说来还是较高的,但也不尽相同。范氏《义庄规矩》中专门有一项有关义学教师状况的规定:“诸位子弟内选曾得解或预贡有士行者二人充诸位教授,月给糙米五石。虽不曾得解预贡而文行为众所知者,亦听选。仍诸位共议。若生徒不及六人,止给三石,及八人给四石,及十人全给。”(注:范仲淹:《范文正公集·义庄规矩》。)可以看出,范氏宗族采取的是从本族成员中选拔义学教师的做法。对教师的水平有着明确的规定。教师待遇则根据教授生徒数量的多少来确定。
从本族成员中选拔教师,其前提条件就是本族成员中具有堪当此任的人选。如果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或者为了得到更高水平的教师,就不得不采取从族外聘请的做法。从史料所反映的情况看,这种情况在宋代的族塾义学中更为普遍。如“敦睦宗党,力行善事”的陈祖,创立桂山西塾后,便“聘致鸿硕,聚生徒学业其中”(注:《万历新昌县志》卷一一《乡贤志·义行》,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本。);金华王氏,“辟家塾,延名士以训子孙”(注:楼钥:《攻媿集》卷八七《少师观文殿大学士鲁国公致仕赠太师王公行状》。);衡阳胡氏,“大开馆舍,延礼四方贤士以迪诸子”(注:《嘉靖衡州府志》卷六《人物》,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本。);金坛张氏,“建家塾,延名士以训族之子弟”(注:《至顺镇江志》卷一九《人材·孝友》。)。等等等等,事例甚多。
因为族塾义学中的教师许多都是“名士”、“硕儒”,自身素质较高,其教学质量自然也就较高。族塾义学中培养出来的学生,不乏科场取胜、金榜高中者。如“尽买国子监书”的潞州张氏,后来就有“从孙仲容、仲宾同登科,仲安次榜登甲科”的情况(注: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一六,中华书局点校本。)。又如,新昌县人石待用,“有东南筑室,聚书延师以训子弟,二十年间登第者几二百人”(注:《万历新昌县志》卷一一《乡贤志·义行》,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本。)。
被聘作族塾义学教师的人,其生活待遇一般说来还是可以的。收入虽然比不上各级官僚,但作为出卖知识的人,大概要比一般的手工业者稍好一些。当然,具体到某个族塾义学的教师,其待遇情况则要因族而异。那些大官僚地主宗族的塾师,待遇相对就要好一些。前引桂山西塾,“凡饔膳薪水,僮仆给使,咸具焉。岁费钱盖万缗计”。其创办者陈祖,对此是“弗少吝”的。对于普通宗族尤其是贫弱小族来说,如果财力有限,拿不出更多的钱来,塾师也会自甘清苦生活的。
四、族塾义学的教学内容
族塾义学的教学内容,既有和其他私学相同的地方,也有其作为宗族组织办学的独特方面。又因其规模、档次并不相同,自然各个族塾义学的教学内容也会不尽相同。
对于大部分的族塾义学来说,由于其规模较小,主要承担启蒙教育。教学内容也就以识字为主。在宋代流传下来的大量启蒙读物中,就有许多有关以识字为主的读物。可以想见,普通宗族所创立的小规模族塾义学,必定首先采用这些读物来作为学生的教材。在识字的同时,族塾义学的学生也获得了一些基础知识、伦理知识的教育。因为他们所学教材往往就是兼具两方面作用的。南宋时项安世在其《项氏家说》中曾说:“古人教童子多用韵语,如今《蒙求》、《千字文》、《太公家教》、《三字训》之类。”项氏所举的这几种书,基本上都是兼有以上两种作用的。除此类教材之外,学生还要学习介绍专门知识的教材和专讲封建伦理知识的教材。前者如黄继善所编的《史学提要》、方逢辰所编的《名物蒙求》等,后者如朱熹的《小学》、吕祖谦的《少仪外传》以及吕本中的《童蒙训》等。这基本上就是他们的小学阶段教育。在接受完小学阶段教育之后,那些本族的族塾义学不再承担更高一阶段教育的学生,如果想得到进一步的深造,就需到外面的学校就读。浦阳郑氏宗族在家法中就明确规定:“子孙自八岁入小学,十二岁出就外傅。”(注:《郑氏规范》,《丛书集成初编》本。)
在大官僚、大地主宗族所创立的族塾义学中,规模大、师生众、教育层次高者也不乏其例。对这样的族塾义学来说,其教学内容当然不会局限于识字和基础知识的教育。而往往是从初级到高级分授不同内容的。新昌县的石氏宗族,由石待旦“首创义塾三区,以上中下为别”,不但本族子弟入塾受业,而且“四方来学者甚众,类皆当世名士”,以致从这个族塾义学所毕业的学生,“二十年间登第者几二百人”(注:《万历新昌县志》卷一一《乡贤志·义行》,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本。)。可见,像这类族塾义学的教学内容,必定是从启蒙阶段的基础知识到词章、义理之学无所不包的。
在教学内容上,族塾义学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封建伦理道德、宗法观念成为教学内容中的核心部分。因为宗族组织创办族塾义学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把族众教育成为封建国家和宗族社会的忠顺臣民。由唐入宋的陈氏东佳书堂,其建立情况就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
(陈)衮以为族既庶矣,居既睦矣,当以礼乐以固之,诗书以文之,遂于居之左二十里曰“东佳”,因胜据奇,是卜是筑,为书楼,堂庑数十间,聚书数千卷,田二十顷,以为游学之资。(注:徐锴:《陈氏书堂记》,见《同治德安县志》卷三《古迹》。)
所谓的“居既睦矣”,不过是冠冕堂皇的诩词而已,通过礼乐诗书来达到“族睦”的目的,才是其真正的用意。而所谓的“礼乐”,其主要内容就是封建伦理道德和宗法观念。贵溪高氏宗族建立的桐源书院,也是希望“高氏子孙读书于书院,当以古圣贤心学自勉,毋以词章之学自足”(注:汪应辰:《文定集》卷九《桐源书院记》,《丛书集成初编》本。)。“孝”是宗法观念和封建伦理道德中最为核心的部分,所以在许多宗族的家法族规中,都强调族塾义学的教学内容要围绕“孝”来展开。南宋名臣赵鼎在其所著的《家训笔录》中,第一项便是:“闺门之内以孝友为先,吾平日教子孙读书为学,正为此事。”(注:赵鼎:《忠正德文集》卷一○,《四库全书》本。)维持几百年“义门”令名的郑氏宗族,对其族塾的教学内容,也作了如此规定:“训饬必以孝弟忠信为主,期底于道”;“子孙为学,须以孝义切切为务。”(注:《郑氏规范》,《丛书集成初编》本。)陆九韶在《居家正本》上篇中则说得更加具体:
愚谓人之爱子,但当教之以孝悌忠信。所读须先六经语孟,通晓大义,明父子君臣夫妇昆弟朋友之节,知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以事父母,以和兄弟,以睦族党,以交朋友,以接邻里,使不得罪于尊卑上下之际。次读史以知历代之兴衰,究观皇帝王霸与秦汉以来为国者规模措置之方。
五、族塾义学兴盛的原因
宋代族塾义学得到了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发展,不仅仅是社会进步、教育普及过程中的一个具体体现,而且也是与宋代特殊的历史条件分不开的。它能够在宋代形成兴盛局面,是有多种因素促成的。
首先,宋代新型宗族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是族塾义学兴盛的主要原因。由于唐宋之际社会关系的变化,封建宗族制度也发生了转型(注:参见拙作《唐宋之际宗族制度变革概论》,载《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敬宗收族”宗族制度得以确立和发展。其实质就是,以官僚士大夫为核心的地主阶级,为了利用宗族组织来稳定其统治地位,而采取各种手段加强对族众的控制。其中首要的手段就是对族众的“教”和“养”,而“教”和“养”的方式就是建立族塾义学和宗族公产。对于宋代的绝大多数宗族而言,建立族塾义学以“教”族众,与创建宗族公产以“养”族众相比,更为重要也更有意义。诚如南宋乐清县令袁采所说:
置义庄以济贫族,族久必众,不惟所得渐微,不肖子弟得之,不以济饥寒,或为一醉之适,或为一掷之娱,致有以其合得券历,预质于人,而所得不其半者。此为何益?若其所得之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扰暴乡曲、紊烦官司而已。不若以其田置义学,……能为儒者择师训之,既为之食,且有以周其乏。(注:《袁氏世范》卷上《置义庄不若置义学》,天津古籍出版社点校本。)
因此,族塾义学随着“敬宗收族”宗族制度的发展而出现兴盛局面,就是必然的了。
其次,宋代统治者对学校教育的倡导是重要原因之一。宋王朝是在天下纷乱、文化不昌的五代废墟上建立起来的。为了不再重蹈五代短命王朝的复辙,宋朝统治者煞费苦心,一改五代各王朝的做法,确立了许多旨在保证长治久安的新国策,以文治武、注重文化建设就是其中之一。而注重文化建设,就必定倡导包括学校教育在内的各类教育活动。诚如陆游所说:“自周季以来,世衰道微,……学校弗治。自周衰至五代,几二千岁,而后我宋诞,受天命,崇经立学,以为治本。”(注:陆游:《渭南文集》卷一九《绍兴府修学记》,《四部丛刊》本。)北宋时期官府曾有三次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的兴学活动。除了兴办官学,官府对私学更是加以表励、扶植。宋太祖、太宗曾赐给宋初著名的族塾义学华林书院、东佳学堂等大量御书,并加以表彰。各级地方官员也为某些族塾义学题词作记,宣传鼓动。如南城吴氏“以钱百万创为大楼,储书数千卷,会友朋,教子弟”,陆游为之作记,朱熹为其大笔题写“书楼”二字。“楼之下曰读书堂,堂之前又为小阁,阁之下曰和丰堂,旁复有二小阁。左则象山陆公子静书,其颜曰南窗;右则艮斋谢公昌国书,其颜曰北窗;堂之后荣木轩,则又朱公实书之。”(注:陆游:《渭南文集》卷二一《吴氏书楼记》。)一个族塾义学,汇集了如此之多的名儒题词,可以想见它的影响必然较大。宋代统治者从上到下以各种不同方式对学校教育的倡导、扶植,对族塾义学的兴盛和普及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再次,宋代科举选官制度的实施是刺激包括族塾义学教育在内的各类教育发展的直接动力。中国历史上的科举制度,作为选拔官吏的手段,隋唐时期尚不广泛,明清又由于走入八股泥坑,不能以才取人。唯有宋代,才是科举取士的黄金时代。以至于在宋代的启蒙教材《神童诗》中,开首便是:“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注:汪洙:《神童诗》。)而且,宋代科举取士的范围空前扩大,几乎是面对了社会各个阶层。这正如宋人所说:“今天子三年一选士,虽山野贫贱之家,子弟苟有文学,必赐科名。”(注:《嘉定赤城志》卷三七《仙居令陈密学襄劝学文》,宋元地方志丛书本。)这样的社会条件,有利地刺激了各宗族创办族塾义学的积极性,也有利地刺激了人们读书求学的热情。因为读书求学、登科入仕已经成了改变个人命运、提高宗族地位的最主要的手段。
最后,宋代全社会的教育观念也是促使族塾义学兴盛的一个重要原因。宋代官府和知识分子在倡导和宣传教育时,通过把教育的意义和人生的价值、宗族的利益以及社会的昌盛紧紧地联系起来,从而将重视教育的思想深深地影响到了社会各阶层的观念之中。使人们普遍认识到教育乃人生之要事。如陆游所说:“人莫不爱其子孙,爱而不知教之,犹弗爱也。”(注:陆游:《渭南文集》卷二八《跋范巨山家训》。)戴表示也说,饶州望族余氏建立银锋义塾的目的有二:“其一曰尊祖以知本;其二曰广教以美俗”(注:戴表元:《剡源集》卷一《银锋义塾记》,《丛书集成初编》本。)。筑书楼“用为子孙讲习之地”的南城吴氏则说:“人不可知,吝则啬出,贪则渔利,怠荒则废事,……惟学则免是三者之患。”(注:陆游:《渭南文集》卷三○《跋南城吴氏社仓书楼诗文后》。)在地方官员的劝学文中,更是说得详细:
咨汝邑父老,夫人之为善,莫善于读书为学。学然后知礼义孝弟之教。故一子为学则父母有养,一弟为学则兄姊有爱,一家为学则宗族和睦,一乡为学则闾里康宁,一邑为学则风俗美厚。(注:《嘉定赤城志》卷三七《仙居令陈密学襄劝学文》,宋元地方志丛书本。)
正是在这些认识的引导下,才出现了“家乐教子”、“为父兄者以其子与弟不文为咎,为母妻者以其子与夫不学为辱”的社会现象。可见,全社会普遍对教育的重视,有利地促进了宋代族塾义学兴盛局面的形成。
六、族塾义学的社会作用
宋代族塾义学的兴盛,对宋代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是中国教育史上民间办学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所起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彻底打破了长期以来士族地主控制教育的局面,有利于教育向社会下层的发展。宋代以前,学校教育基本上只是士族地主的事情,庶族地主接受教育的机会都很有限。而对于农民阶级来说,读书受教育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宋代族塾义学的发展不但为地主阶级各阶层接受学校教育提供了充足的条件,而且也使农民阶级读书受教育成为可能。对于学校教育向社会下层的普及起了重要作用。因而,宋代也就成为中国古代学校教育向社会下层普及的一个重要阶段。
第二,有利于民族素质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随着宋代族塾义学的发展。它便越来越多地承担了社会上的基础教育。由于它的办学目标明确,经费有固定来源,对宗族子弟基本上是进行义务教育,所以它就使更多的人接受教育成为可能。宋代各宗族所建的族塾义学及其所教育的生徒,虽然难以作精确的统计,但从史料所反映的情况看,肯定要超过其他各类私办小学及官办小学的。因而,它在普及文化知识、提高民族素质方面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正因为如此,它对宋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又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宋代科技的发展和推广过程中,许多起重要作用的人物都出身于劳动者阶层,这不能说与宋代族塾义学的作用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它还起了加强人们宗法观念和封建伦理思想的作用。通过接受族塾义学的教育,使人们原本具有的宗法观念和封建伦理思想更加强烈。这是因为族塾义学的教育目的就是为宗族组织和封建统治服务的。它的教育内容也就将宗法封建人伦教育列于知识教育之上。宋代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宗法观念和封建伦理思想复苏、强化的时代,新型宗族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注重伦理统治的理学之取得封建正统思想的地位,与族塾义学教育的兴盛又是相辅相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