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石调邮”序言中的“王书铭,宜都”考释与“悠兰”谱的照搬时代_宜都论文

《碣石调幽兰》序之“宜都王叔明”考——兼及《幽兰》谱的抄写年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幽兰论文,宜都论文,碣石论文,年代论文,王叔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碣石调幽兰》概况

《碣石调幽兰》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琴谱,也是唯一一首用文字谱的方式保存下来的琴曲。该谱抄卷原珍藏于日本京都市西贺茂神光院,现归属东京国立博物馆收藏,为纸本墨书一卷,卷高27.4公分,全卷卷长423.1公分。①此谱在我国长期湮没无闻,直至清末杨守敬(1839—1915)在日本访书时方得见之。光绪十年(1884),我驻日公使黎庶昌(1837—1896)将之编入《古逸丛书》,得以刊载行世。该谱抄本后还记录了59个曲调名,当是琴曲,如《楚调》、《千金调》、《白雪》、《石上流泉》、《广陵止息》、《楚妃叹》、《乌夜啼》等等。查阜西先生曾在《幽兰指法集解·前言》中对其价值做了掷地有声的评价:“自《古逸丛书》于光绪十年(一八八四)影印行世以来,我国琴家、史家、考古家对于此谱之为唐AI写作本,均无异词,《幽兰》古琴谱遂为现存我国最古之乐谱矣。”②

自《古逸丛书》收录《碣石调幽兰》琴谱之后,琴家杨宗稷(1864—1931)③于1911—1914年间对此谱进行了开拓性地研究与打谱,成为近代第一位研究《幽兰》谱的学者。查阜西先生言其“卒自倔强为之,其法先释谱,释定之后译成今谱,译今谱后方始弹之”④。杨宗稷对此谱的研究及打谱成果载于《琴学丛刊》之《琴谱三卷》中,刊行于1914年8月,包括《幽兰古指法解》、《幽兰减字谱》、《幽兰双行谱》、《幽兰五行谱》,从而使得曾在东瀛“二三百年间浮沉如飘萍之《幽兰谱》”,“有杨宗稷竞以本谱谱成减字谱而至演奏”。⑤

至20世纪50年代,前辈琴家管平湖、查阜西、姚丙炎、徐立孙、吴景略、吴振平等对《碣石调幽兰》也进行了打谱和研究。70年代以后,又有吴文光、龚一等琴家相继加入此行列。迄今为止,海内外的众多学者、琴家就此谱的抄写时代、版本、定弦、调性、音阶、律制、指法、乐曲内容等,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讨论,并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由此可见,《碣石调幽兰》在琴学研究、谱式学研究、琴律研究、音乐考古以及我国中古时期音乐发展等诸多方面都有着弥足珍贵的研究价值。

二、问题的提出

此谱前记有“碣石调幽兰序一名倚兰”(笔者按:“一名倚兰”当是注文)题名,序文内容如下:

丘公字明,会稽人也。梁末隐于九疑山,妙绝楚调,于《幽兰》一曲,尤特精绝。以其声微而志远,而不堪授人。以陈桢明三年,授宜都王叔明。隋开皇十年,于丹阳县卒,年九十七。无子传之,其声遂简耳。⑥

从这段序文,可以读出以下几层信息:一是琴家丘明的基本情况,其生卒年为494—590(取虚岁97),他于555年左右(因梁朝为502-557,故梁末即在557年之前)在湖南宁远九疑山隐居;二是琴曲《碣石调幽兰》又名《倚兰》(笔者按,亦即《猗兰》),该曲的基本特色为“声微而志远”;三是《幽兰》一曲的传承,即丘明在去世的前一年,95岁时将之传给了“宜都王叔明”,之后无人传之。

目前,在《幽兰》谱的众多研究成果中,人们对于序文所载“宜都王叔明”的理解,尚较模糊。即丘明所授之人是为宜都人、名“王叔明”者?抑或为陈朝“宜都王”,名“叔明”者?学界尚无定论。笔者撰写此文,正是就此问题进行考索。

三、有关“宜都王叔明”的史料分析

在已有研究成果中,大部分论著认为“宜都”为地名,“王叔明”即是琴家丘明的传人。今略举几例:王德埙《碣石调·幽兰卷子谱点注》,注中云“宜都”为“唐朝县名,在今湖北宜都县西北”,“王叔明”为“琴人丘明传人”,且“诸典失载”。⑦吴文光《碣石调·幽兰研究之管窥》,认为《幽兰序》中“王叔明”与明代蒋克谦《琴书大全》所载“陈宜都”为同一人,并云:“陈为国姓,宜都为地名,这种称谓方式在古代甚为常见”。⑧袁中平《幽兰微见》中云:“据前序及第四拍中有‘丘公云……’等字。知原本系后人抄自王叔明之本。”⑨章华英《古琴音乐打谱之理论与实证研究》云:“从谱前小序可知,现存《碣石调·幽兰》是经南朝梁会稽人丘明(493—590年)临终前传给王叔明,当是六朝旧曲”。⑩

笔者按,以上理解均有失误,丘明授《幽兰》之人实为南朝陈高宗陈项(528—582)的第六子,被封为宜都郡王的“陈叔明”。(11)《陈书》卷28《宜都王叔明传》云:

宜都王叔明字子昭,高宗第六子也。仪容美丽,举止和弱,状似妇人。太建五年,立为宜都王,寻授宣惠将军,置佐史。七年,授东中郎将、东扬州刺史,寻为轻车将军、卫尉卿。十三年,出为使持节、云麾将军、南徐州刺史。又为侍中、翊右将军。至德四年,进号安右将军。祯明三年入关,隋大业中为鸿胪少卿。(12)

今按“宜都郡”,初名“临江郡”,是曹操于建安十三年(208)所置,郡治在今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联村的“临江坪”。三国时,刘备将之改置为宜都郡。隋开皇七年(587)废之。(13)

又据郭玉堂先生《洛阳出土石刻时地记》,可知关于陈叔明尚有更详细的史料,即大业十一年(615)的《隋故礼部侍郎通议大夫陈府君之墓志铭》(14)。该墓志于1936年阴历7月29日在洛阳城北杨凹村北地出土,“志石书法秀润静雅。盖题阳文篆书‘陈君墓铭’”(15),其墓石今存于陕西省碑林博物馆。(16)

今据《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将此墓志铭全文录之,笔者现需要加注释[ ]如后(17):

隋故礼部侍郎通议大夫陈府君之墓志铭

君讳叔明,字慈尚[注1],吴兴长城人也[注2]。出自帝舜之后,胡公满食菜于陈,因而赐姓。源与颍川同祖,汉太邱长实之支子钓徙家长城。

注1:《陈书·宜都王叔明传》作“字子昭”,当因人隋后避炀帝子元德太子讳改。(18)笔者按,元德太子名昭。

注2:今浙江湖州。

若夫三君比驾,远映德星。二子连环,高谈旦月。汝颍人物,许洛名流,世蕴奇伟,时摽秀杰。金山鹅响,岳峻不褰。铜柱鱼游,渊澄无底。应东南之王气,拯淮海之横流。三后在天,四帝丕绪。

君前陈武皇帝之孙,孝宣皇帝之第六子[注3]。太建七年,策封宜都郡王,时年十二[注4]。润渐天潢,表河房之宿;华分日斡,拂扶阳之景。君共第四兄长沙王叔贤同产[注5]。宣皇命贵妃袁氏养之。礼贯群蕃,恩深诸子。八年授宣惠将军。九年授卫尉卿,其年改授智武将军。十年出授东扬州刺史,将军如故。十二年进授散骑常侍,南徐州刺史。十三年授使持节都督、吴兴太守。十四年加诚武将军。[注6]至德元年征授侍内秘书监。二年改授侍内左卫将军。三年授内书令。[注7]真明元年[注8],册拜司空。公上爵曲阜,地拟应韩。近卫钩陈,寄深王傅,畿辅北门之要,枌榆东户之重。丰珥左右,徽章内外,陟六符而耸辔,历三阶而振策。真明三年,百六运拒,庚子数终,与青盖而同入,渡沧江而不反[注9]。东陵废侯,空想种瓜之地;南冠絷者,徒操怀土之音。曹志亡国之余,特降以揉,张锡归朝已后,方蒙召见。大业二年,散官未废,诏授正五品朝散大夫[注10]。四年兼鸿胪少卿。六年守礼部侍郎。七年东巡,检校右御卫虎贲郎将。八年,授朝议大夫。其年以临辽勋,例授通议大夫,寻摄判吏部侍郎事。九年,检校左屯卫鹰扬郎将。卿寺增辉,郎曹切务。越辽浦而陛侍,奉旌门而毂立。

注3:陈武皇帝即开国皇帝陈霸先,557—559年在位。孝宣皇帝即陈宣帝陈顼,569—582年在位,在位14年,年号太建。

注4:《陈书·宜都王叔明传》称“太建五年(573)立为宜都王”。按此墓志铭称叔明卒于“大业十年”(笔者按,原误为“大业七年”),即614年,年“五十三”,则知其生年为562年。至太建五年,叔明年正十二。则叔明封宜都郡王的时间当以史书为确,墓志误。

注5:《陈书·高宗二十九王传》载:“何叔仪生长沙王叔坚、宜都王叔明。”《长沙王叔坚传》称:“(祯明)三年入关,迁于瓜州,更名叔贤。”是避隋文帝杨坚讳而改。同产:同母所生。(19)

注6:对宜都王叔明自太建八年至十四年(576—582)的任官及迁转,《陈书·宜都王叔明传》只言“七年授东中郎将、东扬州刺史,寻为轻车将军、卫尉卿”。墓志所载更为翔实,可补史志之阙。

注7:至德元年即583年。“侍内”即侍中,“内书令”即中书令,因避隋文帝父杨忠讳而改。(20)

注8:真明即祯明,为陈后主年号,因隋高祖之祖名祯,故改为“真”。(21)祯明元年即587年。

注9:真明三年,即隋开皇九年(589)。《陈书·鄱阳王伯山传》载隋军攻占金陵,诸王子“相率出降,因从后主入关”。作为亡国君臣王裔,是隋阶下之囚。到长安后,隋文帝将之“并配于陇右及河西诸州,各给田业以处之”,如此长达十七年之久,至大业二年(606)才发生变化。

注10:《陈书·鄱阳王伯山传》载:“大业二年,隋炀帝以后主第六女婤为贵人,绝爱幸,因召陈氏子弟尽还京师,随才叙用,由是并为守宰,遍于天下”。《南史·鄱阳王伯山传》同之。叔明墓志及其他相关墓志均证实隋炀帝确有此举。

大业七年[注11],凯旋西旆,礼毕东辕。其年十二月廿七日还届洛川,奄然暴殒,终于河南县思顺里之宅,春秋五十三。荏苒波澜,倏忽泉夜,未辍鳟酒,便嗟古今。君幼禀纯孝,早尚风格,容止可观,折旋有度,新知久要,不绝宾筵。秋夕春朝,无弃光景。达生达命,善始善终。以十一年正月廿八日辛酉,卜兆于洛阳县安山里凤台原。永恨他乡,徒感苏韶之梦,长悲异县,岂恤孙嘉之言。敬勒玄阴,式传不朽。

注11:笔者按,前文已叙及叔明于大业八年授朝议大夫,九年检校左屯卫鹰扬郎将诸事。由西凯旋,当在大业十年。故此处“大业七年”当为“大业十年”,即614年,亦是叔明的卒年。赵万里先生在《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中未能辨之。

高卞鹅岭,清霅龙渊,郁盘镇地,映徹浮天,神区灵府,感圣登贤,命世五百,膺期一千。帝屏爱子,皇华宠季,魏植名隆,汉苍亲懿,坛宇继别,麾幢出莅,戎卫禁闱,迩言近侍。时谢运往,迁播飘沦,淮海墟厉,关河若辛,东箭去越,南冠入秦,楚出晋用,剋国取人。既收其实,靡弃其珍,绂冕右寺,簮缨仙阁,廷棘连丛,阶兰并握,貔貅戎旆,鹰隼军幕。三渡碣门,再陪沙朔,长策始振,奔曦遽落,晷景未移,音容如昨,望乡望国,悲故悲新。朱扬咽吹,紊柳徐轮,交蛇竁壤,结蚁埋尘,鱼脂岂曙,马鬣徒春,幽扃有勒,盛德无泯。

陈太建十年,娶仁成将军黄门郎驸马都尉到郁第三女为妃[注12],去大业元年先卒,今便同圹。

注12:太建十年,即578年。叔明年十七。到郁为到仲举之子,《陈书·到仲举传》载“子郁尚文帝妹信义长公主”,后仲举父子以罪赐死,郁诸男女“以帝甥获免”,不言到郁曾官仁威将军黄门郎,亦不及郁女嫔于宣帝子。案郁之死在光大元年(567),距太建十年已逾十年,则传云“帝甥获免”,不仅免于死,且重与帝室为婚矣。(22)此亦可补史志之阙。

四、“宜都王叔明”的生平大事年表

今笔者以墓志铭为主要依据,参考《陈书·宜都王叔明传》及《碣石调幽兰》序,将陈叔明的生平大事年表大致列诸如下(附丘明年表)(23):

陈宜都王陈叔明生平大事年表

(丘明年表附)

齐废帝郁林王肖昭业隆昌元年 海陵王肖昭文延兴元年高宗明皇帝肖鸾建武元年甲戌494年

琴家丘明生于此年。会稽(今浙江绍兴)人。

梁世祖元皇帝肖绎承圣四年 乙亥 555年

丘明约于此年至湖南宁远九疑山隐居。年六十二岁。公妙绝楚调,于《幽兰》一曲尤特精绝。

陈世祖文皇帝陈蒨天嘉三年 壬午 562年陈叔明生于此年,字子昭。系陈宣帝陈顼第六子。

三月,陈安成王陈项自周还建康(今江苏南京),陈文帝命其为中书监、中卫将军。

陈高宗宣皇帝陈项太建五年 癸巳 573年

十二岁。立为宜都王。

陈太建八年 丙申 576年

十五岁。授宣惠将军。

陈太建九年 丁酉 577年

十六岁。授卫尉卿,其年改授智武将军。

陈太建十年 戊戌 578年

十七岁。娶仁威将军黄门郎驸马都尉到郁第三女为妃。

出授东扬州(治所在山阴县,今浙江绍兴)刺史,将军如故。

陈太建十二年 庚子 580年

十九岁。进授散骑常侍,南徐州(治所在京口,今江苏镇江)刺史。

陈太建十三年 隋高祖文皇帝杨坚开皇元年辛丑581年

二十岁。授使持节都督、吴兴(今浙江湖州)太守。

陈太建十四年 隋开皇二年 壬寅 582年

二十一岁。加诚武将军。

是年正月,陈宣帝死。皇太子陈叔宝即皇帝位,史称“陈后主”。

陈后主叔宝至德元年 隋开皇三年 癸卯583年

二十二岁。征授侍内秘书监。

陈至德二年 隋开皇四年 甲辰 584年

二十三岁。改授侍内左卫将军。

陈起临春、结绮、望仙三阁(均在今南京),后主置宠妃于其间。君臣在此酣歌,《玉树后庭花》等曲自夕达旦不绝。后主宠信江总等人,不理政务。

陈至德三年 隋开皇五年 乙巳 585年

二十四岁。授内书令。

陈至德四年 隋开皇六年 丙午 586年

二十五岁,进号安右将军。(笔者按,此条据《陈书》叔明本传补。)

陈祯明元年 隋开皇七年 丁未 587年

二十六岁。册拜司空。

十一月,隋文帝问取陈之策。并于祯明二年三月诏暴后主二十恶。十月,发兵八路攻陈。

陈祯明三年 隋开皇九年 己酉 589年

二十八岁。出降入关为隋阶下囚。

正月,隋军攻占建康,陈亡。

四月,晋王杨广俘后主等至京师长安,献俘于太庙。后主陈叔宝与诸王子相率出降入关,成为隋阶下之囚。

到长安后,隋文帝将后主及诸王子并配于陇右及河西诸州,各给田业以处之,长达十七年之久。

琴家丘明于是年将《碣石调幽兰》曲传授给叔明,翌年卒于丹阳县,享年九十七岁。

隋炀帝杨广大业二年 丙寅 606年

隋炀帝以后主第六女陈婤为贵人,绝爱幸,因召陈氏子弟尽还京师,随才叙用。

四十五岁。诏授正五品朝散大夫。

隋大业四年 戊辰 608年

四十七岁。兼鸿胪少卿。

隋大业六年 庚午 610年

四十九岁。守礼部侍郎。

隋大业七年 辛未 611年

五十岁。东巡,检校右御卫虎贲郎将。

隋大业八年 壬申 612年

五十一岁。授朝议大夫。以临辽勋,例授通议大夫,寻摄判吏部侍郎事。

隋大业九年 癸酉 613年

五十二岁。检校左屯卫鹰扬郎将。

隋大业十年 甲戌 614年

五十三岁。由西凯旋,十二月二十七日,还洛川,奄然暴殒,终于河南县(治所在今河南洛阳市西郊涧水东岸)思顺里之宅。

隋大业十一年 乙亥 615年

正月二十八日辛酉,卜兆于洛阳县(治所在今河南洛阳市东北)安山里凤台原,与妻合葬。

五、《碣石调幽兰》的抄写时间之推测

袁中平先生在《幽兰微见》中提出《幽兰》之“叔明本”的问题,笔者觉得是有道理的。其依据是《幽兰》序文定是叔明之后的人所写,另外,在《幽兰》第四拍的“齐撮宫文又撮商武又撮宫文”句下有小字注:“丘公云自齐撮以下有若仙声”。袁先生判断说:“称丘公者必是叔明,不会是后人。也就是说王叔明学是曲于丘明后,自己所记载下来的。”他又进一步推断“幽兰文字谱除序外,系直接抄自叔明本。包括小字‘丘公云……’等。叔明本虽不得见于今,却根据以上所论,叔明本应成于祯明三年(589AD)之后。”

笔者认为,叔明在丘公处学了此曲后,将其用当时的记谱方式,即用文字记录左右手的演奏指法、音位的方式抄下全曲是完全有可能的,甚至包括乐曲的乐句、乐段、演奏速度、乐曲表情等关键之处,这些在谱中都可见到相关的印记。如琴曲每一乐句之后都用小字注明“一句”,有时还注明“一句大息”或“一句小息”;在一段之后则注明“拍之大息”或“拍之”;又如在“蠲”这一指法时有小注“凡五度蠲之,初缓后急”,全曲中三次出现;又如在全曲最末小注云:“此弄宜缓,消息弹之。”这些小注及相关说明,很可能都是丘公在授曲时所讲,至于小字注“丘公云自齐撮以下有若仙声”则更是言之甚明。当然,此谱也许早已存在,丘明在授曲之时将之传给叔明亦是可能,但今存《幽兰》谱中必定掺入了叔明的笔记,也就是说,今存《幽兰》谱的母本必定是经由叔明之手抄写而成的。因此,可以认为叔明本《幽兰》谱当写成于陈祯明三年(589)至隋大业十年(614)之间(即叔明学《幽兰》至其去世之间的时段),而写于589—606年间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十七年叔明均处于隐居状态,其心志情怀均与《幽兰》之意境相合。

至于《碣石调幽兰》序文的撰写者,定是在叔明之后,不会是陈、隋时人,应已入唐,不然不会在序中言“陈祯明三年”与“隋开皇十年”。按目前学界大多数学者认为“神光院”本《幽兰》为初唐时期所抄,其主要理由除了书法字体风格(24)以外,尚有日本学者角井提出序文第三行中“年”字写成武则天时代独创的“”(25),这也是判断《幽兰》为初唐抄本的主要依据。但序文第3行第15字“开皇十年”的“年”字,却仍写成“年”,这或是抄写者的书写惯性所为,其原因待考。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幽兰》序文的撰写时代做出判断,也就是说,序文的撰写者与抄写者是可以不同时的,序文之撰写应在抄写之前。故我们可以推断此序文当撰写于初唐618—705年之间,其起点是唐代建国之始,终点是武则天退位之后。

接下来,笔者试图通过考察丘明去世的地点—丹阳县,来找到更近距离的参照,并得出更具体的推论。序文云丘明“隋开皇十年,于丹阳县卒”,则此“丹阳县”在何处?是否即今江苏丹阳市呢?这是首先可以排除的。唐李吉甫在《元和郡县图志》卷25载:“丹阳县,本旧云阳县地,秦时望气者云有王气,故凿之以败其势,截其直道,使之阿曲,故曰曲阿。武德五年(622),曾于县置简州,八年废。天宝元年,改为丹阳县。”(26)《旧唐书》卷40《地理志》同之,云:“丹阳,汉曲阿县,属会稽郡……武德五年,于县置简州,八年,州废,县属润州。天宝元年,改为丹阳县,取汉郡名。”(27)故可知今江苏丹阳所在地并非汉丹阳旧地,其名始于唐天宝元年(742),其亦非丘明去世之地。

按“丹阳”又作“丹杨”,春秋时期属吴,越灭吴后属越;到战国时期,越为楚灭(前306年楚灭越)属楚。秦、汉初,为彰郡。(28)《汉书》卷28上《地理志》载“丹杨郡”,(29)下注云:“故鄣郡,属江都。武帝元封二年更名丹杨,属扬州。……有铜官。”按,《汉书》言“元封二年”,有误,应是汉武帝元狩元年(前122)、二年(前121)间。其具体措施是:废除江都、淮南、衡山三郡国,对郡县辖区及归属进行调整,鄣郡新增从庐江郡东部划出的春谷、宣城、泾县、陵阳四县,并更名丹扬。(30)这是本区更名丹阳郡之始。据考证,鄣郡时治鄣县(今浙江安吉西北),汉因之。汉武帝时徙治丹阳县(今安徽当涂东),后又徙治宛陵(今安徽宣城)。(31)领县十七,即宛陵、于朁、江乘、春穀、秣陵、故鄣、句容、泾、丹阳、石城、胡孰、陵阳、芜湖、黝、溧阳、歙、宣城。其区域包括今安徽池州青阳以东,江苏句容以西,北至长江南岸,南抵今安徽歙县、宣城和浙江安吉、临安一线的广大地域。以今天的行政辖区范围而言,包括今安徽南部池州、铜陵、黄山、芜湖、宣城的局部,江苏南京市江南部分、句容县大部以及浙江西北部湖州、杭州临安县一带。(32)丹阳郡是“丹阳铜”的产地。西汉时,全国仅设铜官于此地,可见其重要性。丹阳郡所领“丹阳县”治今安徽当涂丹阳镇、江苏南京江宁区丹阳镇一带(33),俗称“小丹阳”。境内有黄梅山(大金山)铜、铁矿,金、铜并生。《元和郡县志》卷28云:“赤金山东当涂县北十里,出好铜与金类。《淮南子》、《食货志》所谓丹阳铜也。”(34)

至于汉以来“丹阳县”的历史沿革,可据梁华东《丹阳郡、县沿革小考》(35)得知:西晋太康二年(281)后,丹阳县辖境开始缩小。东晋南朝因之,只是改丹阳内史为尹。隋平陈,废郡,丹阳郡改置蒋州,丹阳县亦废入溧水。大业三年(607),又改蒋州为丹阳郡,领江宁、当涂、溧水三县,辖境进一步缩小。唐武德三年(620),丹阳郡又易名润州,而复置丹阳县。至贞观元年(627),又将之入当涂。至此,汉丹阳郡境地旧置的丹阳郡、县消失。

综上,可以试对《碣石调幽兰》序文的撰写时代做进一步推断,因“丹阳县”之称在贞观元年被废,故其撰写时代不会晚于此,即公元627年。亦不会早于唐建国之时。即《碣石调幽兰》序文当撰写于公元618—627年之间,撰者应是知琴人,对陈叔明之经历当较为熟悉,故于序文最后对于《幽兰》一曲的流传,发出“无子传之,其声遂简耳”之感慨。至于《碣石调幽兰》全谱(即序文与琴谱合抄)的抄写亦当在此序撰写后不久,至少在武则天当权之时(684—705)应当被传抄过。

余论

(一)《琴书大全》中的“陈宜都”

在前文叙述中,已对《碣石调幽兰》序中的“宜都王叔明”有了迄今为止最全面的了解。(36)但在其史书本传及墓志铭中,均未言及叔明善琴。明代蒋克谦《琴书大全》在《琴事·琴曲传授》部分引《琴论》(笔者按,此《琴论》盖即北宋成玉磵《琴论》)曰:

善琴者遵道而择人授之。……刘琨《胡笳》等五弄传甥陈通,通传柳进思,思传司马均,加五乐声传工(37)普明,普明传封袭,袭传陈宜都,宜都亡,遂绝。(38)

吴文光先生认为此处所说的“陈宜都”,“即《幽兰序》的王叔明。陈为国姓,宜都为地名,这种称谓方式在中国古代甚为常见”,并云:“以此为前提,再进一步推论的话,陈宜都之师祖普明,完全有可能就是丘明。这样,丘明作为琴家是有文献可据的,他是出于晋代刘琨一脉,为第四代传人。除了特擅《幽兰》外,于《胡笳》等五弄应该也是很精通的。这样看来,《幽兰》之手抄卷子绝非后人所能伪托,非但如此,此曲在丘明之前一定有更早的魏晋渊源。”(39)笔者认为“陈宜都”确实很可能是宜都王陈叔明,至于其他推论,只能存疑待考。

需要指出来的是:“加五乐声传工普明”之“工”字,吴先生认为是“于”字,笔者认为是“于”字的可能性很小,原因之一是通观《琴书大全》卷十的“于”字只有两种写法,多用“扵”,其次是“於”,未见有用“于”之例,除非以“于”为姓,即于普明,才有可能是因缺下半部分使得它看上去像“工”字;原因之二是观全篇引《琴论》述琴曲传授的句式皆为“某传某”,未见有“某传于某”之例。因此,“加五乐声传工普明”有两种可能的解释:(1)传给乐工普明;(2)传给工普明(或于普明)。另外,将琴曲传给普明的人依文意当是“柳进思”,而非“司马均”。

(二)丘明授曲的时间及地点

据《碣石调幽兰》序文,此曲当在丘明隐居湖南九疑山时(约555年)已经流传。序中言丘明在祯明三年(589)将此曲授予叔明,则授曲地点应当在“陇右及河西诸州”,即叔明入关后方可行之,不可能在建康。因祯明三年正月,叔明已成为隋阶下囚,不可能有机会与丘明交往。唯有在得到隋文帝的安置后,开始过农耕隐居生活时,叔明才有机会见到丘明,并得到他的传授。序文言丘明于“声微志远”的《幽兰》从不轻易授人,由此则可反观叔明琴艺之高妙与心志之高洁,故丘明选择他做此曲之传人。至于丘明,应是高人隐士,其于96岁高龄传授叔明《幽兰》,之后于第二年97岁时卒于丹阳县(今安徽当涂),可旁证之。

(三)其他

有意思的是,前些日读《条畅小集》,其中有一篇文章《关于“高唐王忠菴”》与本文可谓异曲同工。作者云“高唐王忠菴”不应被理解为“高唐”其地的“王忠菴”其人,并考证了“高唐王”为明代郡王封号,实为朱厚焕,“忠菴”为其别号。(40)

喻意志附言:写至最后,我想再回溯一下本文的写作缘起。2007年,我参与上海音乐学院洛秦先生的“中国历代乐论汇释”课题组,负责魏晋南北朝乐论部分,便将《碣石调幽兰》序收入。此序文的汇释初稿安排给我指导的2007级硕士研究生王蓉完成。我最初亦以为“宜都王叔明”姓王名叔明,但随后王蓉交来的注释稿却给我一个极大的否定:我的认识是错误的,应是宜都王陈叔明,《陈书》有传。此事给我很大的震撼,深感为学功力太浅,所知太少,便想与王蓉合作将之写成一篇小文。但世事无常,竟拖至五年后方勉强写完,写作过程亦是困难重重,不由慨叹为学之不易也。文中定有不少错谬,恳请各位方家指正为盼。

原刊编者后记:于此刊发的由喻意志教授担纲的合著论文收稿于20]2年9月份。编辑部在审阅后认可了此稿件的写作并安排了刊期,不想此时传来她不幸病逝的消息。作为我刊的一位年轻而又“资深”的作者,多年来意志教授勤于耕耘,成果卓然,学品亦颇令同仁叹服,然天不假年,致学界痛失英才。我刊如期编发意志教授的遗作,以飨学人,以慰逝者。

注释:

①杨元铮《〈碣石调幽兰〉与〈琴用指法〉合卷说辨正》,载刘楚华编《琴学论集——古琴传承与人文生态》,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2010年版,第17页。

②载查阜西编《幽兰研究实录》第1辑,中央音乐学院民族音乐研究所,1957年4月油印本,第3页。

③杨宗稷的生卒年依吴叶《杨宗稷及其〈琴学丛书〉研究》,中央音乐学院201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4页。

④《〈幽兰〉古调之初探》,载《查阜西琴学文萃》,第57页。

⑤《林谦三论幽兰原本》,载《幽兰研究实录》第2辑,第41—43页。

⑥日本东京博物馆藏《碣石调幽兰》序,详见《琴曲集成》(影印本)第1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

⑦载《中国音乐学》1995年第1期,第55页。

⑧载《中国音乐》2000年第2期,第25页。

⑨笔者于网上得来此文,http://bbs.thmz.com/thread-1218091-1-1.html,尚未找到发表的原文。

⑩中国艺术研究院2006届博士学位论文,第五章第三节,第223页。其专著《古琴》中亦持此说,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3页。

(11)魏嵩山主编《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广东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720页。

(12)《陈书》,中华书局1972年点校本,第368页。

(13)参见刘开美《宜昌始设郡治考》,《三峡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第7页。

(14)详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十册,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16页。

(15)郭玉堂著,郭培育、郭培智主编《洛阳出土石刻时地记》,大象出版社2005年版,第62页。陈叔明墓志盖,详见赵万里编《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609,第374页。

(16)洛阳市文物管理局、洛阳市文物工作队编《洛阳出土墓志目录》,朝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59页。

(17)亦参考《刺史行事录》(洛阳市文物事业管理局、洛阳市文物工作队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版,第5页),以及《义门陈文史续考》(陈月海、陈刚主编,江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35—241页)。特别感谢国家图书馆古籍馆金石组冀亚平研究员及善本部刘明老师,他们提供的《陈叔明墓志释文》让笔者更正了不少错误,在此谨致谢意。

(18)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石刻史料新编》第3辑,(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7年版,第269—270页。

(19)同注(18),第270页。

(20)同注(18)。

(21)同注(18)。

(22)同注(18)。

(23)又参考张习礼、田珏主编《中国历史大事编年》(北京出版社1987年版)(第2卷)做了适当补充。

(24)19世纪中期,日本学者评价该谱“书法遒劲,字字飞动,行间细楷亦妙绝,审是李唐人真迹”。参见涩江全善、森立之撰《经籍访古志》卷二,载贾贵荣辑《日本藏汉籍善本书志书目集成》第1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版,第127—128页。

(25)笔者按,序文第四行第一字(或是第二字)“年九十七”之“年”字虽有缺损,但从残存笔势可知其与武后时的“年”字同。

(26)《元和郡县图志》(点校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91—592页。

(27)《旧唐书》(点校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584页。

(28)张振才《吴王刘濞丹阳郡“即山铸钱”初探》,《钱币文论特辑(第二辑)》1993年,第130页。

(29)《汉书》(点校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592页。

(30)周振鹤《汉书地理志汇释》,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70页;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6—38页。

(31)严耕望《汉书地志县名首书者即郡国治所辨》,《严耕望史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593页。

(32)陈刚《西汉至六朝时期丹阳郡政区变迁与区域发展》,《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8年第2期,第92页。

(33)同注(32),表1“西汉丹阳郡辖县及今地名对照简表(公元2年)”,第93页。

(34)同注(26),第683页。

(35)梁华东《丹阳郡、县沿革小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8年第4期。魏嵩山主编《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广东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80页)所述大致同之。

(36)听友人言香港学者杨元铮先生曾谈到在论文中讨论过宜都王叔明的问题,但笔者尚未得见,遗漏此重要研究成果,甚是不安。

(37)“工”,关于此字尚有争议,详见后文。

(38)《琴书大全》卷10,续修四库全书本,第68页。

(39)吴文光《碣石调·幽兰研究之管窥》,《中国音乐》2000年第2期,第25页。

(40)严小星《条畅小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年版,第42—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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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石调邮”序言中的“王书铭,宜都”考释与“悠兰”谱的照搬时代_宜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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