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学科分布及其象征意义分析_一级学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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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根据同行评议、择优扶持的原则,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学科”。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87年8月12日发布了《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工作,重点学科建设从此正式成为政府的重要政策。与此同时,省、部级单位和大学也开始建设重点学科,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比较完整的重点学科建设体系。国家重点学科布局也覆盖到我国绝大部分的省市区域,体现了政府对学科建设的高度关注和支持。笔者收集整理了教育部在1988年、2002年、2007年所公布的国家重点学科数据(不包含军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数据),在分析国家重点学科区域分布、校际分布、学科分布的基础上,研究国家重点学科分布的政治、经济、教育、政策等方面的象征意义,以此来确立国家重点学科正态分布的依据。

一、国家重点学科分布

(一)国家重点学科的区域分布

1988年,教育部审批了414个国家重点学科(军事院校所拥有的2个国家重点学科除外)。其中,北京(151)、上海(52)、江苏(42)、湖北(27)、天津(18)、四川(17)、陕西(17)、黑龙江(14)、广东(15)、吉林(13)、浙江(13)、辽宁(9)等9省、市集中了388个国家重点学科,占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93.7%(括号内数据表示国家重点学科数量,以下皆同)。仅北京、上海、江苏三省、市就占了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59.2%。河北、山西、江西、河南、广西、海南、云南、新疆、贵州、西藏、青海、宁夏没有布设国家重点学科。

2002年,教育部在非军事院校中审批了906个国家重点学科。北京(282)、上海(94)、江苏(85)、湖北(53)、陕西(49)、广东(40)、四川(38)、天津(38)、黑龙江(35)、辽宁(28)、浙江(25)、湖南(24)、吉林(22)、安徽(22)等14省、市集中了835个国家重点学科,占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92.2%。北京、上海、江苏分别占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31.2%、10.4%、9.3%,总计占50.9%。与1988年相比,政府在河北、山西、江西、河南、广西、海南、云南、新疆布设了21个国家重点学科,但贵州、西藏、青海、宁夏仍然没有布设国家重点学科。

2007年国家重点学科分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在非军事院校审批了276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63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北京(87)、上海(28)、江苏(28)、湖北(17)、陕西(15)、黑龙江(14)、浙江(14)、四川(12)拥有21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占总数的77.9%。山西、内蒙古、江西、广西、海南、云南、甘肃、新疆、贵州、西藏、青海、宁夏没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北京(116)、上海(62)、江苏(57)、湖北(48)、广东(43)、四川(35)、陕西(34)、辽宁(29)、天津(27)、浙江(23)、山东(22)、黑龙江(18)12个省、市集中了51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占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80.6%。政府在贵州开始布设国家重点学科。西藏、青海、宁夏仍然没有布设国家重点学科。

图1 1988年、2002年、2007年国家重点学科分布图

数据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从三年公布的国家重点学科数据中,我们发现,国家重点学科分布存在一定的区域差异,呈现六个波峰区域。东部和东北部分布密集,西部的分布存在断层现象(见图1)。第一个波峰区域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和内蒙古之间,波峰区域近似垂直状的瀑布地带,最高峰波分布在北京,显示出北京的学科强势;第二个波峰区域分布在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和江西之间,上海形成国家重点学科布局的又一波峰;第三个波峰区域分布在中部地区的河南、湖北、湖南,湖北形成国家重点学科布局的又一波峰。这三个波峰区域是国家重点学科分布的主波峰区域。另外,东南沿海的海南、广东、广西是第四波峰区域,波峰分布在广东;四川、云南、重庆形成第五波峰区域,波峰分布在四川;陕西、甘肃、新疆、贵州、西藏、青海、宁夏形成第六波峰区域,波峰分布在陕西。这三个波峰区域是国家重点学科分布的次波峰区域。值得注意的是,在1988年的国家重点学科分布中,广西、海南、云南、新疆、贵州、西藏、青海、宁夏的国家重点学科布局是一条绵延的无生息地带,呈现出西部学科发展的苍凉之态。虽然2002年和2007年的分布图反映出政府开始在这些地区布设国家重点学科,但国家重点学科分布的区域差异仍然十分明显,西部地区在国家重点学科布局中仍处于边缘地带。从国家重点学科分布的整体图势来看,北京是国家重点学科分布的森林地带,拥有学科的“喜马拉雅山”高度。西藏、青海、宁夏是国家重点学科分布的沙漠地带,拥有学科的绝对低度。

(二)国家重点学科的校际分布

“211工程”大学基本上代表了我国大学发展的最高水平,在分析国家重点学科分布中,我们主要将“211工程”大学作为比较的参照系来分析国家重点学科的校际分布。2002年已经由国家计委批复立项的“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共99所,后调整合并8所,实为91所。在这些高等学校中,非军事院校88所,军事院校3所。截至2002年9月1日,全国有1348所普通高校。在2002年教育部公布的国家重点学科分布名单中,有158所非军事大学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即11.7%的普通高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在158所大学中,“211工程”大学88所,占2002年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大学总数(906)的55.7%,其余44.3%的国家重点学科分布在非“211工程”大学;北京大学(81)、清华大学(49)、复旦大学(40)、南京大学(28)、中国人民大学(25)、浙江大学(24)、武汉大学(20)、中山大学(20)、西安交通大学(20)、中国农业大学(19)、中国科学技术大学(19)、南开大学(18)、哈尔滨工业大学(18)、中南大学(17)、北京师范大学(16)、吉林大学(16)、上海交通大学(16)、中国协和医科大学(15)、四川大学(15)集中了全国476个国家重点学科,占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52.5%。这19所大学仅占当年全国高校总数的1.4%,占158所大学的12%。即:国家重点学科密集分布在我国1.4%的高校中,尤其密集分布在158所大学的12%的重点大学中。

2007年,“211工程”高校107所,包括非军事院校104所,军事院校3所。截至2007年5月18日,全国有1909所普通高校。在2007年公布的国家重点学科分布名单中,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有276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有638个(不包括军事院校)。有79所大学和166所大学分别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即4.1%的普通高校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7%的普通高校拥有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5所“211工程”大学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占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82.3%;97所“211工程”大学拥有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占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58.4%。在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79所大学中,12.7%的大学拥有着11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这些大学是清华大学(22)、北京大学(18)、浙江大学(14)、复旦大学(11)、上海交通大学(9)、哈尔滨工业大学(9)、中国人民大学(8)、南京大学(8)、中国科技大学(8)、西安交通大学(8);在拥有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166所大学中,10所“211工程”大学拥有着185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占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29%。这些大学是北京大学(25)、四川大学(24)、中山大学(22)、浙江大学(21)、复旦大学(19)、武汉大学(17)、清华大学(15)、吉林大学(15)、山东大学(14)、南京大学(13)。

以上数据表明,国家重点学科的大学分布具有明显的层级性:它是一个上部宽、下部相当狭窄的梯形结构。最上层是“211工程”大学,这些大学拥有我国绝大部分的国家重点学科,显示出强大的学科优势。中部层次是地方的重点大学,这些大学拥有地方区域性的学科优势,在某几个学科领域居于区域的领先地位。下层是地方的次重点大学,这类大学在某一个学科或两个学科领域具有发展优势,具备某一个或两个学科领域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国家重点学科主要集中分布于教育部和其他中央部属、省(市)属的重点大学,也体现了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示范效应和塔尖效应。

(三)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科门类分布

从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科门类分布表(表1)中,我们发现:1988年,教育部审批了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中的57个二级学科设有国家重点学科。其中,自然科学类学科有45个二级学科设有国家重点学科,占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78.9%。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有12个二级学科设有国家重点学科,占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21.1%。2002年,教育部审批了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中的317个二级学科设有国家重点学科,其中,自然科学类学科有225个二级学科设有国家重点学科,占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71%;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有92个二级学科设有国家重点学科,占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29%。2007年,教育部审批了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中的69个一级学科和259个二级学科设有国家重点学科(军事学学科除外),一级学科中,自然科学类学科有53个一级学科设有国家重点学科,占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76.8%,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有16个一级学科设有国家重点学科,占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23.2%;在二级学科中,自然科学类学科有168个二级学科设有国家重点学科,占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64.9%,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有91个二级学科设有国家重点学科,占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35.1%。以上数据表明:自然科学学科门类所拥有的国家重点学科比例均在70%左右,高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所拥有的国家重点学科比例。

根据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除军事学学科门类外,其余11个学科门类中设置82个一级学科,其中自然科学学科有60个一级学科,占82个一级学科的73.1%;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有22个一级学科,占82个一级学科的26.9%。11个学科门类中设置371个二级学科,其中自然科学学科有244个二级学科,占371个二级学科的65.8%;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有127个二级学科,占371个二级学科的34.2%。

依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2年的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科门类分布存在一定的差异。自然科学学科门类在国家重点学科分布中的比例高于其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二级学科所设置的比例5.2%,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门类在国家重点学科分布中的比例低于其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二级学科所设置的比例5.2%;在2007年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科门类分布中,自然科学学科门类在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分布中的比例高于其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一级学科所设置的比例3.7%,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门类在国家重点学科分布中的比例低于其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一级学科所设置的比例3.7%。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按自然科学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设置的比例基本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自然科学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所占学科数的比例相一致。另外,对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在2002年的国家重点学科设置中,还有54个二级学科没有设置国家重点学科,其中自然科学学科为19个,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为35个。2007年的国家重点学科设置中,还有13个一级学科没有设置国家重点学科,其中自然科学学科为7个,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为6个;112个二级学科没有设置国家重点学科,其中自然科学学科为76个,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为36个。这表明国家重点学科设置并没有覆盖到所有学科门类。

在已有的国家重点学科内部,学科门类分布也不均衡。在自然科学学科内部,工学学科和理学学科共占50%左右的国家重点学科,农学学科所占的国家重点学科比例比较低。在1988年、2002年、2007年所公布的国家重点学科数据中,工学学科和理学学科共占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比例分别是57.9%、49.5%、50.7%(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9.7%(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农学学科所占的国家重点学科比例分别是10.5%、7.6%、15.9%(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5%(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在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内部,法学学科占有国家重点学科的比例最高,1988年、2002年、2007年分别占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8.8%、6%、5.8%(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1%(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历史学学科占有国家重点学科的比例比较低,1988年、2002年、2007年分别占国家重点学科总数的1.75%、1.9%、1.4%(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1%(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受《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限制,有些学科门类所拥有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数量本身就处于学科设置的低比例地位,因此,学科门类分布的不均衡并不代表学科发展水平的差异。

二、国家重点学科分布的象征意义

(一)政治、经济、学术的结构同构性

为了分析国家重点学科分布与我国政治经济的关系度,我们绘制了省、市经济发展与国家重点学科分布关系比较图(图2)。我们发现,国家重点学科分布与省、市经济发展分布具有比较一致的特征。国家重点学科集中分布在我国的经济中心圈:北部地区的天津、长江三角洲的上海、江苏、浙江;中部比较发达的湖北和湖南;东南沿海的广东;西部比较发达的重庆、成都和陕西;北京是全国的政治中心,1988年和2002年北京分别集中了151个和282个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集中了87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16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北京是国家重点学科分布最密集的地方。

以上分析说明:大学的国家重点学科的分布与距离国家和区域政治经济中心的远近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大学距离国家和区域政治经济中心越近,越密集分布着国家重点学科。近政治中心、近经济中心分布着绝大多数的国家重点学科。近政治中心和近经济中心吸引着中国大学高水平的学科和学者在此汇聚。这表明政治和经济对大学的发展具有同向作用。如果将大学看成是我国学术生产的主要基地和中心,那么,我们可以推论:政治中心、经济中心和学术中心具有同圈性,象征着社会结构的同构性:分层与等级的差序结构。如果政治中心集中着我国的政治权力,经济中心集中着我国的经济资本,那么,国家重点学科分布就具有了一种象征意义:它象征着国家政治权力和经济资本的分布现实。依据资本与权力转换的社会学理论,国家重点学科分布隐藏着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中的一种政治权力、经济资本与学术资本转换的潜在可能性,一种中心统治秩序建立的可能性。

图2 2002年与2007年国家重点学科分布和省(市)经济分布比较图

注:各省(市)经济发展总量根据我国2001-2006年《经济统计年鉴》数据整理。

(二)中国大学的二元分割性

从国家重点学科分布的校际差异中,我们已发现,国家重点学科主要分布在“211工程”大学和地方其他重点大学。这些大学是我国的优势大学,是我国高等教育的精英性大学。这些大学代表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水平,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中心。这样,国家重点学科分布象征着我国大学的分层和等级。具有国家重点学科的大学位于大学层级结构的最高层,没有国家重点学科的大学位于大学层级结构的最低层。由于大学所享受的资源分配、事业吸引力、国际交往等方面的机会存在巨大差异性,大学层级结构的最高层与最低层之间呈现出二元的分割性。如果这种不平衡性得不到控制,我国的高等教育有可能面临断裂的危险。因此,国家重点学科分布不仅仅象征着大学的分层,它还象征着我国高等教育潜在的风险性。

从国家重点学科门类分布的学科差异中,我们发现,自然科学学科集中了绝大多数的国家重点学科,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充当着点缀的角色。大学学科存在着分层。这种分层普遍存在于自然科学学科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之间,普遍存在于自然科学学科内部,普遍存在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内部。这样,国家重点学科分布不仅仅象征着学科分层,而且象征着在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中,大学对学科发展的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不同价值追逐与努力。

(三)政策制度的生产性

国家重点学科分布深受国家政策制度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讲,国家重点学科的分布是政策制度预先设计的结果,是一种政策制度制定者的“自我编程”。国家重点学科的分布状况随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变化。如,国家优先发展东南沿海的经济政策就推动了该区域的大学学科发展。为了服务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国家在西部高校开始布设少量的国家重点学科,广大西部地区的一些大学在2002年和2007年也拥有了国家重点学科。为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国家启动了“211工程”和“985工程”。从1988年到2002年,一些大学在经过合并、调整后积聚了我国的一些优势学科,实现了国家重点学科量的增加。政府的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对大学和学者的上升流动起到了帮助作用。学者们在大学之间的流动比较频繁,许多学者上升流动到重点大学。许多大学也成为了“211工程”大学。这样,国家重点学科分布具有了政策制度的象征意义。它象征着政府的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制度的机制作用的发挥。

首先,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各种特殊利益,使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发挥着激励机制的作用。国家重点学科的评选制度、审核考评制度、资源分配制度、管理制度都激励着大学将学科建设作为关键工作来抓,激励着大学的上升流动。

其次,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发挥着过滤与筛选机制作用。它的进退场制度保证了优势学科的地位垄断性,阻隔了弱势学科的进入。它就像一个用来选拔精英性大学的、巨大的筛子,只有符合标准的大学才有可能不被淘汰和被过滤。如,1987年8月12日发布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奠定了重点学科从“符合条件的博士点中选定”的基调,这使得国家重点学科与招收和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保持了一致性,一直沿用至今。符合这样标准的大学一般是重点大学。只有重点大学才有机会成为我国的精英性大学。我国的绝大多数大学都会被筛选出局。这就是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的精致性。它是为精英性大学而专设的,并不惠及所有大学。

再次,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制度发挥着生产机制作用。一方面,能否被评选为国家重点学科,学科自身的水平起着主要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学科从设置到成熟需要大学长时间的积累,一个学科一般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国家重点学科的标准。因此,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预先就设置了重点大学的学科被评选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可能性。可以说,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就是对重点大学的优势学科的“量体裁衣”。国家重点学科分布也是政府政策制度安排的结果。这样,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就具有了生产性。它首先生产出一定数量的“国家重点学科”“座位”,将资源、资本、权力和权利、地位内嵌在“座位”中。谁拥有了“座位”,谁就拥有了内嵌在“座位”中的资源、资本、权力和权利、地位。分配“座位”的原则是“同行评议、择优扶持”、“总量控制、动态发展”。由于“座位”给大学能带来利益、资源和地位,一些重点大学通过“申报”的形式获得了“座位”。条件欠缺的重点大学也按照“座位”的要求来建设自己的学科、训练自己的学者。这样,“座位”的标准就充当着规训大学和学者的工具。拥有“座位”的大学以及学科成为了大学层级结构和学科层级结构中的最上层。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科门类分布差异表明,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不但没有缩小自然科学学科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差异,而且还扩大了二者的差异。在高等教育发展资源和机会一定的情况下,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在生产和维护优势大学集团的同时,也批量生产着我国的弱势院校集团。由于占有大学层级结构的塔尖的机会的稀缺性,弱势院校几乎很少有能力攀上大学结构的塔尖,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扩大了我国大学的差距与不平等,减少了弱势院校克服先赋差异所带来的不足的机会。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巩固了大学的位序结构。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制度生产着大学的地位差异与学科分层,生产着我国的高等教育中心。

国家重点学科的大学分布差异也是政府政策的分布差异的象征,它象征着政府对大学的非对称性安排和对重点大学的优惠安排。由于重点大学可以利用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所产生的“马太效应”来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学者和学生、成功申报重大科研课题项目、比较顺畅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对于学者来说,在这样的重点大学工作和从事科学研究,可以在同样程度努力下更容易地拥有比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学术声誉的机会,可以更满意地实现各种资本的转换。这就是为什么比较优秀的学者都云集于重点大学的缘故。这样,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成为了分流学者的装置,它表象于国家重点学科的分布。因此,国家重点学科分布也象征着学者获得地位机会的分布,象征着在学科这个“车间”生产的学者如何在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作用下的社会流动。

总之,国家重点学科的布局基本呈现出了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的演变轨迹。政策的安排与供给规定了国家重点学科的布局与发展结构。政策的倾向性和偏好也导致了大学追求的变化和学者的流动。表面上看,如今国家重点学科的布局与走向是由大学决定的,实际上,这种布局与走向是政策作为机制发生作用的结果。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政策生产着大学学科的分布差异和大学分层。这种生产性可能引发高等教育的分割与断裂,这是我们应该注意的方面。

三、关于国家重点学科正态分布的思考

国家重点学科分布差异图表明国家重点学科分布是偏态分布。象征意义的分析揭示出了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隐性影响。这样分析的目的是为国家重点学科的正态分布寻找依据。国家重点学科的正态分布是一种学科生态良好、大学等级模糊、学者平等参与、社会协力共建的“去中心化”的学科布局。

(一)怎样判断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

根据2006年教育部颁布的《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重点学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1)学科方向对推动学科发展、科技进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国防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在本学科学术造诣高、有一定国际影响或国内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梯队;(3)培养博士生的数量和质量位于国内同类博士点前列;(4)已形成有较大影响的学术特色,取得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目前承担着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研究项目;(5)教学、科研条件居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与相关学科相互支撑的能力和获取国内外信息资料的先进手段;(6)学术气氛浓厚,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从2006年教育部发布的最新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来看,重点学科评选的内容主要从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以及学术声誉四个方面设置二到三级指标来评估学科发展水平。其中学术队伍方面的指标包括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比例,院士数,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数,新世纪人才数,专职教师与研究人员总数;科学研究方面设有科研基金、获奖情况、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科研经费情况四个二级指标,分别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数,国家级奖数,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篇数、人均发表论文篇数、SSCI及SCI收录论文篇数、近三年国家级科研项目经费、近三年人均科研经费,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授予博士学位数、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等。

从以上标准可以判断:国家重点学科的评选尺度是针对大学学科的现有水平和能力来制定的。具备这样水平的学科一般是比较成熟的学科。这里就有一个困惑存在:比较成熟的学科在自我获取资源及开拓发展机会方面都具有了一定的能力,它们对政府的依赖程度比较低。这样的学科就像一个已拥有劳动能力和技术并能独立生活的成年人一样。政府给予“成年型”学科的资助虽然可以使这些学科为国家发展提供帮助,但从最需要资助的角度分析,最需要政府帮助的学科是那些处于婴幼儿期的学科,因为这类学科对政府还存在着高度依赖,还没有多少能力来获取发展所需的资源和机会。因此,“国家重点学科”中的“重点”应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已拥有能力能实现国家重大目标的学科;另一方面是指具有发展前景、能实现国家未来目标、但目前水平还比较低或目前大学没有能力设置、极需要政府支持的学科。如果政府只是单方面重点建设“成年型”学科,而漠视“幼年型”学科的建设,有可能出现“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不和谐的学科建设生态。

(二)怎样布设国家重点学科

现有的国家重点学科分布几乎与“211工程”大学分布以及地方重点大学分布一致,是按学科的“能力点”来布设。而一些重点大学本身就是在“先天富营养”环境下发展起来的,它们在发展起点、发展过程上就优越于在“先天负营养”环境下缓慢发展的其他地方院校。按学科“能力点”来布设国家重点学科,实际上是一种政府不平等政策供给的连续与维持。根据前面的分析,国家重点学科的布设一方面要考虑到大学学科的“能力点”,另一方面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考虑到大学学科的“能力生长点”,既着重于学科的“现在”,又着眼于学科的“未来”。

要正态性地布设国家重点学科,首先要建立国家重点学科进退场机制,打破国家重点学科“终身制”,建立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周期制”。政府不仅仅要对那些考评不合格的国家重点学科进行退场处理,而且要对那些已发展成熟、能自主生存与发展的国家重点学科进行退场处理,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最需要政府支持的学科建设中去。对于退场的成熟学科可以授予名誉称号和给予其他精神补偿,但不给予国家重点学科待遇享受。要吸引并支持一些能够实现国家和地区长远目标但目前发展较弱的学科进入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圈。

其次,要打破学科垄断,培育学科竞争力量,建立国家重点学科竞争格局。学科的活力在于竞争。从国家重点学科建设至今,某些学科已形成了一定的垄断权力,在该学科所属的学术王国里面享有着至高无上的学术权威,形成了一定的学术壁垒和“学科帝国”。这样的学科掌握着学科评审权、学位点评审权、科研课题项目的评审权、著名专家和院士评审权等诸多权力。政府一方面要约束和控制这样学科的垄断性,防止“学科殖民”现象产生,监督和考评其开放的程度。另一方面,政府要培育竞争性学科,引进国际学术力量。政府可以打破国家重点学科评选时的“大学所有制”,采用“社会所有制”。即:打破学科的地域限制,鼓励多个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联合申报国家重点学科,共同完成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使命与任务,真正体现“国家重点学科”的“国家性”与“社会性”。这样就可以激励弱势大学形成“强强联合”,也可以实现学者的最广泛的高效合作生产。为打破学科垄断,政府要鼓励和督促现有的国家重点学科“反哺”弱势大学的弱势学科,提高学科的整体水平。

再次,采取对西部地区高校学科建设的积极补偿政策,大力扶持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发展。政府可以根据国家战略要求,结合西部地区的大学学科发展水平,开辟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特区”,在政策、人力和物质资源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和补偿,培育西部地区大学建设高水平学科的土壤和造血功能。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关系到主流社会价值与信念的确立,关系到民族文化和心理认同与传承。《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颁布实施,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在借鉴西方学科理论体系、方法基础上,我们基本上建立了具有我国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尽管如此,我们还未建立起成熟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还需要政府采取特殊政策来支持。在确定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方面,政府应在评选份额、评选标准、布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与行动支持,力争实现自然科学学科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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