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私营企业家族化原因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私营企业论文,家族论文,原因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30(2004)04-0059-05
有学者认为家族企业是一种落后的企业组织形式,家族化管理是一种落后的管理方式,私营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必须突破家族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开放20多年来,农村私营企业在新旧体制夹缝和政策歧视中顽强地生长,不断壮大,已成为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一支生力军,在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有关“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新规定,无疑将极大地促进包括农村私营企业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引人注目的是目前我国农村绝大多数私营企业采取的是家族企业的组织和管理形式(全国70%以上的私营企业是家族企业),特别是原有的乡镇企业通过改制,大多数家族化,甚至于一些集体企业或集体控股的企业也存在被主要管理者及其家族控制的现象,家族企业已经成为农村地区最具普遍性意义的企业类型。如果说分田到户,农户家庭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是农民的伟大创造和国家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那么,农村私营企业家族化(或家庭化)的原因何在?弄清楚这个问题,对于正确认识农村家族企业,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推动农村私营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家族企业并非我国农村所独有,而是世界范围内较为普遍的企业组织形态之一,也是当代企业群体中数量最为庞大、内部结构与关系最为复杂、规模差异最大的一种企业形态。对家族企业的产生,国内外学者主要是从文化和经济两个角度寻找原因,而我国农村私营企业的家族化,除了文化和经济两方面的原因外,还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有重要的关系。
一、文化方面的原因
特定的组织结构有其特定的文化背景。家族企业是企业和家族(或家庭)的统一体,是一种混合组织形式,既是一个经济组织,又是一个文化伦理组织,既有经济组织的特征,又具备非经济组织的特征。我国农村私营企业的家族化,其深层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传统文化的影响。历史形成并世代相传的价值规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因素是以潜移默化的形式存在着的,当这些因素与正式制度的突变性作用相结合时,家族企业作为一种企业制度在我国农村就成为了现实。从文化方面分析农村家族企业盛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传统的家族观念。在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下,人们高度重视家庭关系和私人信任,具有浓厚的家族观念传统。中国文化,全部都从家族观念上筑起,家庭伦理和作用不仅是一个现实的存在,而且是个决定性的要素。中国企业制度包括管理制度就不可避免地打上家族制的烙印。历史上,家族和村社共同构成了乡村自治社会,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二者是合一的,因而家族力量对农村社区的主宰,是几千年来长期存在于中国农村的特殊社会政治现象。新中国成立之后,农村建立了以阶级划分为基础的乡村政权,并相继实行了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化和“文化大革命”等运动。这些运动从组织结构上取代了宗族组织的社会调控、管理职能,在经济上削弱了家庭、宗族的生产经营职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改革和现代化的发展,作为传统社会重要因子的家族势力重新复活起来。刘小京、王思斌、陈俊杰等人的研究发现家族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们在中国农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表现出一种很强的适应性。它没有像早期的现代化理论所预料的那样,作为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社会现代化之后会被消解,或者出现一个预示其未来的逐渐弱化的趋势;家族作为农村社会关系网络的基本组成部分,仍然在农民办企业、争取工业生产所必需的资源和企业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郭于华的研究认为“从当代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传统的亲缘关系与现代社会、经济关系的交织、融混更是一种现实的存在”,“乡镇企业所引动的乡村工业化过程……的结果就是传统的先赋关系非但没有疏离、弱化,反而与获致性的业缘关系和正式组织关系掺混交织在一起。……”可以说中国的乡村工业化带有先天的血缘或亲缘特性”。
2.“差序格局”的信任层次。我国文化传统注重关系网络,传统中国的人际关系是以血缘为序列,以父子为经,以兄弟为纬的立体关系网,几乎所有组织的人都可以纳入这架网中,但不同人之间的关系却是不同的。这架立体网上不同的网结间有着远近亲疏的差别,“上阵还靠父子兵,打虎不离亲兄弟”的古训正是中国人的此种心理的写照。对此费孝通提出“差序格局”理论,认为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构成的,这个网络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以己为中心,和别人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种“差序格局”反映在人们更容易相信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相信“家族”圈子内的人。杨善华、刘小京研究发现农民从自家的生存和发展出发,一直在日常生活中用“人情”和交往精心编织一张有事时能用得上的关系网,家族中的其他成员无疑是这张关系网的优先入选者。在创办企业、经营企业时他们也就自觉不自觉地与家族内部的人共同进行,而不愿意从家族外聘请所谓的职业经理人,这也是为什么家族企业这种组织形式在农村私营中盛行的原因之一。可以说,家族在农村工业化中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利用家族关系网络获取各种资源,从而使乡村企业家族化。其表现形式之一是指原集体企业由于家族成员凭藉各种关系长期承包逐渐丧失其集体企业的特点,淡化与集体的责、权、利关系,并伴随出现集体资产流向家族成员个人或家族的现象;其表现形式之二是指家族成员利用家族关系调动家族资源建立起新型的个体企业和联办企业。这种企业实际上就是家族成员个人或家族的企业,其管理方式也是家族式的,所以,这些企业从建立伊始就表现出鲜明的家族特点。
二、经济学意义上的解释
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在组织成本、管理能力和经营绩效等方面存在差异。家族企业盛行的原因还在于家族关系或泛家族关系在企业管理中的诸多优越性。
1.企业的凝聚力强。劳动力、资本和经营者是任何企业存在和发展的三个元要素。在农村的家族企业中,这三个元要素以家庭为界限,高度凝聚于家庭或家族内部。因为家族企业的血缘关系造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奋斗精神,与其他企业相比,家族企业更具凝聚力。特别是在创业时期,凭借家族成员之间特有的血缘关系、亲缘关系和相关的社会网络资源,以较低的成本迅速集聚人才,全情投入,团结奋斗,甚至可以不计报酬,能够在很短的一个时期内获得竞争优势,较快地完成原始资本的积累。引人注目的“温州模式”,其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农民自己投资、自己创业,组建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庭工业的方式发展非农产业,以家庭工业的形式配置资源。
2.决策迅速,执行有力。对于合伙制企业,许多地方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第一年合伙,第二年红火,第三年散伙。”为什么?因为对于企业发展中的许多问题合伙人的看法不同,意见统一不起来,企业难以维持下去。而家族企业都有一位称之为“家长”的权威,这个权威由其辈分及德才决定,他同时也是企业的领导核心。这样,家族企业领导层次较少,具有扁平化特征而且富有弹性,从管理的角度来说,缩短了上下级之间的距离,减少了中间环节,信息传递加快,便于上传下达,既节约了管理成本,又使决策高度集中,因而,家族制管理对市场的反应异常敏捷,决策果断,行动迅速。同时,家族企业有着做出最优决策的产权制度。在家族企业里,企业的资本所有者就是决策者,这迫使他谨慎决策,不存在偷懒、作弊的行为,因为如果决策失误,他和他家族其他成员所拥有的资本就将付之东流,这种有着切肤关系的产权制度是减少企业决策失误的重要保证。
3.减少代理成本、节约交易费用。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企业制度里,管理者只享有部分或很少的剩余索取权,由于契约不完备和信息不对称,当股东退出决策层、企业经营决策权由经理们掌握时,管理者就有相应的动机和能力采取有利于自己效用增加而不利于企业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就产生了代理成本。从产权制度来说,家族企业有利于降低代理成本。当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都集中于创业者一人时,不存在代理成本的问题,当家族企业成员拥有更多股份而把经营管理的一般职能交给非所有者或者非家族成员时,代理成本也是很低的。
此外,家族关系中的信任与忠诚,可以大大减少市场交易成本。在企业内部或外部,凡利用价格机制的交易行为中,都会发生大量的交易成本,如契约签订的谈判成本,契约不完全导致的成本等等,而这些成本都会由于家族关系的参与而大大减少。因为经营者即是所有者,为企业所节约的每一个铜板他都有份,这样,尽可能地降低成本就成了主要经营者的主动行为,交易成本由此大大降低。当法律、道德、规范缺乏对经营者的有效约束的时候,任用家族成员是最为可靠和保险的,可以节省管理成本。用制度经济学的语言来描述就是:在特定条件下,家族成员及其之间的忠诚关系作为一种节约交易成本的资源进入企业,家族伦理约束简化了企业的监督和激励机制,这时家族企业就能成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著名经济学家加里·S·贝克尔认为,市场交易中的自私自利假设曾经非常有利,但用它来理解家庭公司则不然,事实上,家庭住户区别于厂商和其他组织的主要特征是,家庭内部的配置大部分是通过利他主义和有关的义务确定的。贝克尔所描述的家庭成员间的利他主义是节约交易成本的根源。
三、外部环境的原因
1.信用环境的缺乏。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期,企业的外部环境不稳定,社会信用极度稀缺,加上法制不健全,政府效率低下等因素,家族企业不敢贸然接受外部资源(包括资金、管理人员等)的进入,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治理机制安排。在农村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常常遇到资金、劳动力、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困难,但由于改革措施的不配套,社会还没有建立起满足农村家庭求助需要的生产经营支持机构,农民只能通过自己的关系网络寻求帮助,而在社会信用缺失的情况下,常常只能求助于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或泛家族成员。从外部环境来说,中国民营企业摆脱家族制非常困难。正如一些家族企业经营者所指出的,中国不缺少企业家,不缺少想当老板的人,而是缺少愿意为老板诚心诚意服务的、有道德的职业经理人。这实际上是指出了现有的外部环境在迫使企业家只能从家族中找可靠的代理人的现实问题。
2.企业外部治理机制不健全。健全的企业外部治理机制是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企业治理效率的保障。西方企业制度变迁史上之所以大范围地发生了钱德勒称之为“经理革命”的企业控制权转移运动,主要并不是因为职业经理人在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方面的优势地位,而是因为他们存在一个经过100多年历史逐步完善起来的复杂要素市场产权交易体系,这一体系的基本构件包括:(1)一个开放的、多层次的、充分竞争的“经理劳务市场”和“财务资本市场”;(2)一个将这些要素交易市场联成一体的,相对规范的信息中介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3)公司治理结构中相对完备且仍然在不断完善的双边约束机制;(4)当一方交易主体的合约权益受到另一方机会主义行为侵害时的第三方(非人格化)法律援助机制等等。而我国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和控制权市场的发育程度还很低,市场不可能对经营者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因此由非家族成员担任企业的经理,其代理成本可能是高昂的,除非与这些非家族成员有着长期的交往,对其品质与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否则家族企业是不会轻易放弃控制权而把经营权交给非家族成员的。就是说,在市场发育程度较低的背景下,家族制虽然可能不是现阶段许多农村私营企业“最优”的企业制度安排,但可能是他们在现有市场环境下可选择的最“不坏”的企业制度安排。
3.政策和体制因素。中共“十五大”之前,私营经济一直被当作异己,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乃至压制,最好的时期,也仅被当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定位于“体制外”的最低层次。农村私营企业正是在体制夹缝和政策歧视中兴起和发展起来的。温州早期的家庭工业,如苍南县的标牌业、瑞安杨桥镇的羊毛衫工业、乐清柳市镇的低压电器业等,最初大多孵化于家庭,但都是借助“挂户经营”的形式才得以发展。为了赢得市场竞争优势,私营企业不得不经常突破已有的政策限制、或者采取各种花样的变通做法。这种政策博弈现象的普遍存在,使得企业家必须严格控制内部高级管理人员对于企业的忠诚度,防止出现内部人告状、从而引致政府管制等情况的发生,这样的体制环境决定了以家族忠诚为纽带的企业家族化经营是一种相对安全的选择。在中国大陆,计划经济规则渐渐失效,健全的市场经济规则还在逐步的建立之中,家族与家族规则自然就成为在夹缝中发展起来的私营企业创建和发展的支撑构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用家庭经营这样一种存在了数千年的制度,取代人民公社集体经营这一制度形式,确认家庭经营的合法性,也给予家庭经营以制度上的保证,这一点为家族企业的产生提供了组织基础。
以上分析表明,农村私营企业的家族化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经济、政策、体制和社会背景,家族制是多数农村中小私营企业的现实选择,不能简单地说家族企业就是落后的,不应轻言家族制必须向现代公司制度转变。当然,当企业发展到较大规模和特定阶段,如果家族制使其面临诸如决策问题、融资问题、职业管理人员引入问题、家族成员管理问题、内部产权问题和接班人问题的困扰时,就应考虑是否走出家族制。也就是说,农村家族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随着企业规模、产业特点、产业性质和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变化也将发生分化,诚如哈耶克所言:“具有竞争力的经济制度,是人们行为的结果,而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对此,政府一方面应认识到家族企业在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大扶持力度;同时应不断完善市场环境和相关政策法规,为家族企业的制度创新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空间。
收稿日期:200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