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修辞格研究述评_修辞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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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格一直是修辞学(包括古典修辞学—Rhitoric 和现代修辞学—stylistics)、诗学、文学理论研究和分析的对象。

最早的辞格论述,从今天所占有的历史文献看,当推古希腊伟大哲人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的〈修辞学〉(此书原名为Rhitoric,原义为“演讲术”,跟现代所说的“修辞学”(Stylistics),并不是一回事。)亚氏这部著作讲的是如何组织、进行讲演,发表演说,使之能够达到说服听众、影响听众的目的。该书的第三部分讲的是语言表达,论述了一些辞格,诸如隐喻、明喻、修饰语、拟人等的使用。亚里士多德的另一研究文学(诗歌、戏剧)创作的著作〈诗学〉也涉及到辞格。亚氏之后的古罗马大演说家西塞罗、昆特立安、郎吉弩斯等,在他们的著作中都对辞格有进一步的论述。

“辞格”从古希腊、罗马修辞学始(如西塞罗),传统上一直被说成是语言的“修饰”、“装饰”、“饰物”。但这种说法是不科学、不甚恰当的,从文艺复兴时代起就有人提出异议,本世纪更多的学者从不同的立场批评这种说法。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批评说,所谓“装饰”、“修饰(物)”意味着是一个多余的,可有可无的东西,一个“附加物”、“调味品”,而“适合于表现的东西不应被称为修饰和外来的,附加的东西。”〔1 〕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日尔蒙斯基说:“在研究者的意识中常出现习惯的、不尽科学的比喻:〈……〉形式即包裹躯体的衣裳,里面的躯体与其没有裹进衣裳之前的状态是一样的。这就导致把形式理解为一种可有可无的外表装饰。”实则,“任何形式上的变化都是新内容的发掘。”〔2〕

著名符号学家洛特曼(M.ЛотмаН)也说:“(语义)辞格并不是服务于表达领域的饰物,而是建立某种内容的机制。”如果我们忽视这一点,“我们就不能恰切地描述这类现象。”

美国文艺理论家艾布拉姆斯也说:“这类比喻语(fiqures )曾长期被说成是语言的‘装饰’,而实际上它们已经完全是形成语言功能的有机部分了,不仅对于诗歌,就是对于其他的表达方式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3〕

从认知理论来讲,语义辞格,各种比喻语,首先是认知方式和其表现(成果)。语言反映着人类的两种思维方式:形象(感性)思维和逻辑(理性)思维。辞格,特别是语义辞格,比喻语,一般说来,是形象思维的现象。形象思维是人类在“孩提”时期就有的(维柯、卡西尔等称为神话思维),那时人类的语言中就出现了——而且普遍地——现在我们称之为“辞格”的现象,特别是隐喻、拟人格等基本模式。意大利学者维柯表明:比喻语(tropes)不是“喜悦的任性”,而是人类头脑的必然。他说:“原始民族作为人类的儿童,还不会抽象思维,他们借以认识世界的只是感觉的想象或形象思维。”〔4〕“以己度人”, “把自己的特性转移到事物身上去”,“即把周围的事物想象为有生命的”〔5〕(人类初期又往往把它们想象为有神性的), “拟人格”就是这么来的。如说“月亮走”,“太阳下山”。人类认识事物是通过已知、熟悉的东西借助类比法来认识未知的、不熟悉的东西。类比——这是人类一种基本认识方式,在抽象思维高度发展的今天也是如此。英国学者奎恩写道:“对于思维和语言来说,没有什么比类比、相似感更基本的了。”隐喻、明喻,以及借喻、提喻就是这么产生出来。

对于诗人来说,他运用形象思维,“他是象谈自己内心感受那样来谈外界现象,他把自己的内心印象与外界印象混为一体。由此就产生了:抒情诗中常把自然界拟人化,赋予无生物以生命、情感和理智。”诗歌中的各种转喻,特别是拟人化、顿呼就是这么出现的。例如:“沉醉的流水,你为何嬉戏,为何欢畅?”(俄国诗人茹柯夫斯基诗句)

对于很多非语义辞格,诸如呼告(顿呼)、省默、设问等等,等等,也可以这么说。布勒尔说得好:一般地说,辞格是“想象力和感情提示出来的语言”。郎吉弩斯说过:“河流一样奔腾的感情会把众多必要的表达方式带出来。”〔6〕“怒吼啊,黄河!”,“祖国,我回来了 ! ”,“啊延安,你这庄严雄伟的古城……”不用呼告这种方式又该 如何表达呢?这里是没什么“装饰”,“修饰”可言的。母亲对孩子讲:“跟你说过一千遍啦!”她也并不是在“装饰”,“修饰”自己的言语,“夸张”是为了加强印象。

辞格的描绘-表现能力早就受到了古希腊罗马学者的重视。继亚里士多德、西赛罗、郎吉弩斯之后,二千多年来,许许多多的学者研究辞格。但是直到本世纪,传统的辞格研究理论上并无重大突破。学者们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是提出了许许多多新辞格,对辞格进行分类。法国新批评学派学者雅克·热内特回顾旧的辞格研究时,就指出了“热中于分类”这种“痼疾”,他说,像拉米、杜马赛、封丹尼这样的修辞学大家,大部分精力都花在对无数的辞格进行分类。旧的辞格分类,缺乏理论深度、缺乏系统性、逻辑性、分类标准杂乱,辞格分得很细、数量很多,失之繁琐。以比喻辞格(Tropes)为例,古罗马昆特里安分为14种,后来有人分为37种。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享利·皮谦在〈辩材之园〉(1659)中区分出184种辞格。更有甚者,据韦勒克和沃伦著〈文学 理论〉一书提供的资料,有人分出250余辞格。由于只是列举语言事实 , 不注意辞格的运用条件,旧的辞格研究很少实用价值。 因而以辞格为主要内容的旧的修辞学(Rhitoric)理所当然地遭到冷落,甚至嘲讽。例如,十七世纪英国诗人塞缪尔·巴特勒就曾嘲讽说:

“修辞学家的全部条规章程

不过是教人给手中的工具命名。”

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对传统辞格学说的否定态度溢于言表(见他的〈作为表现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一书)。

被称为现代修辞学(Stylictics)奠基人的巴利(Bally )认为辞格名目繁多,名称杂乱,而且大部分名实不符,缺乏足够的科学准确性。

当代以研究辞格著称的比利时列日大学修辞学小组学者说:“显而易见,既或这些无穷无尽的列举不是旧修辞学衰败的深刻原因,无论如何它们也是其没落的证明。”(《普通辞格学》导论)

到了本世纪中期,辞格研究得以复兴。人们认识到,对旧修辞学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是不对的。在西方,辞格研究的复兴首先是在法语语文界开始的。法国“新批评派”对辞格的新研究起了推动作用。兹维坦·托多罗夫说:“辞格理论是旧修辞学(Rhitoric)的基本内容之一。在当代语言科学的推动下人们不断努力为历史遗留给我们的这个丰富而又杂乱的目录建立一个更为协调一致的基础”。

什么是“辞格”?至今尚没有一个明确的为大家所一致接受的界定。

古罗马大修辞学家昆特里安曾把“辞格”界定为“偏离自然的和通行的表达方法的表达方式”(《演说术原理》,Ⅶ,第6章)。 这个定义一方面为后世广泛沿用,另一方面也引起异议。18世纪法国大修辞学家杜马赛批评说,“偏离自然的和通行的”说法不当:“节日里在中心广场集市上从做生意的女人口中会听到比几天科学院会议上多得多的辞格。”谁能说那里的语言不是“自然的”,“正常的”?

杜·马赛本人给辞格下的定义是:“通过一种特殊的变异而有别于其他讲法的讲话方式,通过这种特殊的变异,可以使每个修辞格自成一类,使它比没有受到特殊变异的、表达同一思想内容的另一讲法更生动,更崇高、更令人愉快。”〔7 〕杜·马赛的定义提到了二点:辞格是一种变异;辞格是使语言表达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和产生美感(所谓“令人愉快”),令人感到新鲜、卓奇、感到兴味盎然,引人思索,令人心动等等的手段。

但是“变异”是针对什么而言的呢?杜·马赛(以及类似)定义中没有说。本世纪60年代,西方学者使用起“语言零度”概念来——变异是对“零度语言”的变异(或偏离)。比利时列日大学修辞学小组学者们在其《普通辞格学》一书中也使用了这一概念。但是他们指出给“零度语言”下一个能为大家接受的定义很难,只可作为工作定义,说“零度语言”是“中性的”,没有任何“修辞”(辞格)、没有任何暗含意思、不带任何附加表情色彩的语言运用。例如“猫指的就是猫”(吉罗语),“猫是猫科动物的一种。”一般认为纯理性的科学语言应该是“零度语言”的理想体现。但“绝对的零度”语言又是很难作到的,所谓的“零度语言”是处于语言的常规用法之外的,因此这个概念不过是语言学家提出来的一个理想的“尺度”。

比利时列日大学修辞学小组学者,他们的“辞格”指的是对“零度语言”的一定的偏离,涉及语言的所有平面。他们分出三类属于语言系统的辞格:

1)形态变异格(或语音与字符变异格);

2)句法变异格;

3)语义变异格。

此外,还分出一类有悖于逻辑常理的辞格,指的不是词义转嫁,但表达有悖于常规逻辑的现象(如“乐观的悲剧”;“丑陋的俊男”、“漂亮的丑人”(雨果)。等等。)这类辞格、比利时学者们指出,“相当于古希腊、罗马学者们所谓的‘思想辞格’(fiqures de pensee), 它们改变句子的逻辑值,因而不受语言上的限制。”

比利时学者们的这部著作受到学术界很高的评价,认为是用现代语言学新理论和前后一贯的原则,以语言学方法建立起的辞格系统。

此外,比利时学者们从研究文学作品特点(即雅柯布逊所说的“文学性”)见地出发,还提出了普通辞格学要研究篇章的“格”( Fiqures)问题,如叙述格——可有时空变异、叙述主体变异、 作者参与、篇章结构变异,等等。M组〈普通辞格学〉一书写于60年代, 当时学术界还未从“语言学止于句子”这种观念中完全解脱出来,作者们严格说只是提出了想法,没有展开(这些问题罗兰·巴特在结构主义诗学中进行了研究)。抛开这些篇章组织技法不谈,随着话语/篇章语言学的兴起, 传统的辞格研究也应该纳入篇章这个广阔的平面上来观察了 。实际上有些辞格本来就是“句子”之外,属于“超句统一体”的现象。

目前流行的辞格分类还有功能上的分类,如前面提到的“形象—描绘格”和“表现格”。应该指出,修辞手段的这种区分是带约定性的,因此形象描绘格也有表情功能。形象描绘格主要是词汇手段,用来创造形象,而表现格则不创造形象,而是增强言语的表现力,主要是句法手段(如词序倒装、设问、排比、反复……)。

“明喻”可以说是形象描绘手段(辞格),但是却不能说是tropes(语义变异词格),因为如果说隐喻属于tropes——语义发生转变(如“人生是一场梦),而在明喻中(如“人生如梦”),词义则并不转变。明喻从结构上还要有比喻词(如,似,好象……),是词汇——句法辞格。

关于辞格的内部划分和种类至今仍是有待解决的问题。这方面仍存在着严重的混乱。迫切的任务是要给历史遗留下来的、又被现代人发掘、补充的“丰富而又杂乱的品录建立一个比较合理、协调一致的基础”(兹维坦·托多罗夫语)。

注释:

〔1〕克罗齐:《作为表现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

〔2 〕日尔蒙斯基:《诗学的任务》——收入中文本《俄国形式主义文论选》,三联书店,1992,第211—212页。

〔3〕艾布拉姆斯《欧美文学术语词典》(Figurative Language条)。

〔4〕〔5〕维柯:《新科学》,第二卷。

〔6〕郎吉弩斯:《论崇高》。

〔7〕《论隐喻或用语言的一个词表达不同的意义》,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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