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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问题是目前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热点问题之一。腐败不反,民心难安。腐败不除,作为一个国家,无以立国;作为一个政府,无以立本;作为一个政党,无以立信。所以,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大事,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保持政治稳定的必然要求。
一、反腐败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今世界政治发展表明,在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能否有效地遏制和清除腐败现象,对现代化的成败和社会的长治久安都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当前,在我国大踏步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时候,反腐败斗争同样关系到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前景,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败,关系到全体中国人民的利益。在这个重要问题上,邓小平同志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在指明了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道路和方向的同时,也形成了其丰富的反腐败思想,从而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
早在1956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八大上指出,“由于我们党现在已经是在全国执政的党,脱离群众的危险,比以前大大地增加了。”一些人骄傲自满,官僚主义,“特权”思想,以“老爷”自居,不愿受纪律约束。他说,“党决不能姑息这样的人,而脱离广大的群众。”他指出:“共产党的领导够不够格,决定于我们党的思想和作风”那时候是我们党风比较好的时期,腐败现象还很少,他主要提醒全党要防止和警惕党组织和党员脱离群众,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从而抵御腐败现象的侵蚀。
“文革”结束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的引入,腐败现象也开始滋生蔓延。也正是在这个时候,邓小平同志针对一些不正之风开始露头的问题,在1978年6月的一次会议上指出:“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同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作斗争”。1979年11月,他在中央党政军机关副部长以上干部会议上针对“有的人追求舒适生活,房子越住越宽敞,越漂亮,越高级”,提出反对“干部特殊化”。1980年,他发现腐败现象在社会上有所蔓延,提出“特殊化不只是部分高级干部,各级都有,各个部门都有。总之我们一些干部成了老爷就是了”。认为特权特殊化势必“导致腐化”,并称“反对特殊化”是一场严肃的斗争。同年,他又指出,“至今还有一些高级干部,所到之处,或则迎送吃喝,或则封锁交通,或则大肆宣扬,很不妥当。”有的干部“徇私行贿,贪赃枉法”,“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当时他主要是提反对特殊化,这是切合当时实际的一种反腐败提法。
1982年,改革开放只进行了几年,就已经有相当多的干部卷入了经济犯罪,情况十分严重。当年4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精辟地分析了当时面临的反腐败、打击经济犯罪的严峻形势,提醒全党高度重视注意,第一次明确提出“两手抓”,说“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是邓小平反腐败思想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在这以后的几年中,小平同志在多次讲话中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他的反腐败思想,1986年,他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讲话,分析了经济犯罪和不正之风产生的原因,认为客观条件是开放搞活必然带来的一些不好的东西,内因则主要是文化素质问题、法制问题和教育问题,并且指出,“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就得干多久”。1989年春夏之交,一些人在动乱中以反腐败的旗号混淆视听,中国社会政治发展出现了一些波折,小平同志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在实际工作中一手硬一手软,“一硬一软不相称,配合得不好”的经验教训,强调指出:“我们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这两件事结合起来,就可以使我们的政策更加鲜明,更加明朗,更能获得人心。”至此,小平同志明确将反腐败概括进我们整个的总政策之中,使反腐败成为改革开放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初,小平同志在南巡谈话中不仅强调抓住机遇、加快改革开放发展速度,而且多次提到要“反对腐败”,重申“两只手都要硬”,要求“党员干部将廉政建设作为大事来抓”。
从以上小平同志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小平同志的反腐败思想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逐步形成,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而发展完善起来的。其内容十分丰富,概括起来,我感到要着重理解以下几点精神实质:
第一,反腐败的着眼点要立足于巩固执政党的地位,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我们党是执政党。党要巩固执政地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最根本的问题是要把经济搞上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搞好。在新的历史时期党所处的环境和肩负的任务有了很大变化,但党的性质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本身就是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致力于经济建设,使人民生活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是有目共睹和公认的,但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工作中确实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一些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严重败坏了党的声誉和威望,影响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削弱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党风问题说到底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党风的好坏决定人心的向背。通过开展反腐败斗争,使我们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以律己,廉洁奉公,不能凭借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才能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第二,反腐败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来进行,从而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党的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当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时期。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努力。我国实行的改革,是先从经济方面入手。实践已经证明这样的改革是正确的,给人民带来了实惠,能够保持社会和政治稳定。但也存在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不同步,政策、法制方面滞后的情况。市场经济需要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机制和监督保障体系,而这方面也恰恰是改革中比较薄弱的环节。体制转换时期,传统的监控手段或者失效,或者乏力,新的监控手段又一时没有,或者还不够有效,这就使不规范、不规则的经济行为大量发生,许多腐败现象也就附着在这些经济行为之中。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在商品经济开始趋于活跃,而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企业行为尚未通过法制形式严密规范的时候,权力和金钱交易等腐败行为最容易滋长蔓延。”在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旧体制的弊端不可能一下消除,新体制不可能很快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形成,新旧体制并存产生矛盾和碰撞,出现的空档和漏洞,都会为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提供土壤和条件。例如,近年来我省经济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十分突出,大要案比例明显上升。在查处的各类案件中,1990年发生经济案占立案数35%;1991年占立案数37%;1992年占立案数38%;1993年占立案数40%;1994年占立案数42%。因此,只有开展反腐败斗争,才能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第三,反腐倡廉要持之以恒,始终如一地贯彻“两手抓”的方针。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面临着两个最严峻的考验,一个是经济能不能搞上去的考验,一个是党风会不会垮下来的考验。这两个考验都是关系到党的兴衰成败和生死存亡。经受住这两个考验,最根本的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和邓小平同志一贯主张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但是,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我们的一些同志对“两手抓”的方针缺乏全面理解,只埋头具体事务,对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如何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缺乏辩证的观点,往往注意了一个方面,又忽视了另一个方面。如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些同志只注意经济建设一面,对政治动态不关心,对思想工作不重视,对出现的腐败现象纠正措施不得力,致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抬头,腐败现象在滋长、蔓延。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是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改革开放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和解放生产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而惩治腐败的目的也是为了排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各种干扰,保证和促进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两者是完全一致的。现在有一种说法,叫做“发展经济必须容忍腐败,先抓发展经济后抓反腐败”。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其结果只能是经济上不去,党风也被败坏。在反腐败的过程中,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注意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是不对的;把反腐败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认为抓党风、反腐败会影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也是不对的。我们如果在腐败问题上翻了船,党的领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都将丧失。所以,越是发展经济、深化改革,我们越要重视同腐败现象作斗争,越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
二、当前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及产生根源
首先应当肯定,经过近几年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精神面貌发生了较为显著的变化,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党的主流是好的,大多数党员和干部是廉洁奉公的。”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党和政府机关中确实存在着某些消极腐败现象,其主要表现是:
(一)在经济方面,以权谋私。一些行业和部门利用工作之便,钻改革的空子,搞行业不正之风,利用他们掌握的权力为本单位和小团体谋取私利。有些经济部门的干部监守自盗,挪用挤占国家专项资金,把国家大批资金用于炒股票、炒房地产;有些人化公为私,用公款办私人公司、为自己做生意,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有的人靠人事调配,审批项目、调拨物资或供应紧俏商品等特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公事私办,私事公办,正事邪办,邪事正办;有的在物品采购中,收受回扣不交公;有的在流通领域,私分公款、公物。极少数领导干部公然纵容支持骗取国家大宗税款,收受股票、股金、礼金、礼券和信誉卡,甚至卷入上百亿美元的国际诈骗交易。有的人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害消费者,有的放任走私贩私,甚至武装护私,严重干扰国家经济秩序。1990年至1993年10月,全国银行系统发生贪污一百万元以上、挪用公款五百万元以上的大案37起,且发案数量逐年上升,犯罪总额达两亿多元。据有关部门统计分析,1992年全国党内发生经济案件居各类违纪案件之首。
(二)在思想方面,理想信念动摇。有的人怀疑甚至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对西方价值观念不辨优劣地加以颂扬,对本国的思想文化不加分析地一味贬斥;有的党员忘记了共产主义大目标,背弃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个人主义膨胀,拜金主义盛行,信奉“金钱万能”,贪图安逸。
(三)在生活方面,奢侈挥霍。有的单位巧立名目,用公款宴请越来越多,档次越来越高。用公款送礼,从送纪念品发展到送礼金和有价证券。有的单位和个人用公费旅游从国内发展到境外,耗费国家大量资财;有的部门和单位搞各种名目的庆典活动,讲排场比阔气;有的干部用公款高标准装修住房,巧立名目购买进口高级豪华轿车。极少数党员、干部腐化堕落、吸毒贩毒、赌博嫖娼。仅1992年全国党内发生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案件1.4万余件,占查处案件总数的9%,比1991年上升2个百分点。
(四)在组织、人事方面,任人唯亲。有些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凭个人好恶恩怨取人,或以对自己有无利为尺度用人;有的通过各种手段,为提拔、任用子女、亲友走后门;有的拿职位送人情,搞交易,拉关系,甚至出现变相的“买官”、“索官”现象。
(五)在作风上,弄虚作假。在一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有的为了达到个人谋私的目的,背弃了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择手段弄虚作假。例如,有的人为了达到评定职称的目的,伪造假文凭、假论文、假学历表等;有的人为了家里亲朋好友“农转非”,谎报情况,甚至改写档案,骗取有关部门的批准;有的人为了所谓“政绩”,随意加大成绩数码,好大喜功,骗取荣誉。
任何社会问题的产生、发展,都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政治、历史、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原因,腐败现象亦是如此。
产生腐败现象的根源之一,是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
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的漫长岁月,我们的社会主义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脱胎而来,某些封建主义的传统观念和思想意识并未因封建主义制度的结束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而消失,它或多或少地侵入到党的政治生活中来。这种封建主义残余思想对党员和干部的影响也是不可低估的,尽管我们党多次重申党的纪律,约束党员的行为规范,在消除党内封建残余思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封建社会积习的余毒并没彻底消除,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一些旧习、旧传统、旧思想会沉渣泛起,封建社会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裙带关系、人身依附等被以权谋私特殊化、官僚主义、家长制、任人唯亲、关系网、人情风所代替,成为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根源,且在短期内难以根除。
产生腐败现象的根源之二,是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糜烂生活方式的影响。由于我国对外实行开放的政策,在我们引进西方国家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同时,西方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也乘虚而入,加之前些年国内一些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大肆鼓吹和散布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念、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思想、享乐主义的人生观,对我们党内的意志薄弱者有很大的腐蚀和影响。一些人经不住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金钱和物质面前,见利忘义,贪图安逸,追求享乐,产生严重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产生腐败现象的根源之三,是制度和体制不完善,存在一定漏洞和空档。我国现在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经济建设上,目前处在从体制到制度建设还很不完善的时期,特别是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种体制并存和转换的过程中,既存在着旧体制的弊端,也存在着新体制的不完善和不成熟;既存在着两种体制之间的磨擦和冲撞,也存在着两种体制之间的空档和漏洞。这就不可避免地给一些投机者和腐败分子以中饱私囊的机会,从客观上来说,为腐败现象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例如,在市场经济初期阶段,生产资料与价格的“双轨制”,为某些权力行业与财富的交换提供了可能。有的人利用手中掌握的物资调配权,获得“权力利润”,大发横财,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产生腐败现象的根源之四,是放松思想政治工作,忽视精神文明建设。近些年来,我们党内一些同志认为,抓经济建设是“务实”,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务虚”,从而产生抓经济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与发展生产力无缘的错误看法,忽视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能动反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变成抓物质文明一手硬,抓精神文明一手软,没有始终贯彻小平同志提出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一个时期荒疏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削弱了对腐朽思想的抵抗力,一些错误的消极的思想观念畅行无阻,侵入党内政治生活,毒害腐蚀着我们的一些共产党员,使一些革命意志衰退者精神支柱倾斜,使一些理论根底肤浅、政治上不成熟的党员丧失了方向。一段时期,讲理想少了,讲实惠多了;讲奉献少了,讲索取多了;讲义务少了,讲权利多了;讲艰苦奋斗少了,讲安逸享受多了;讲党讲原则少了,讲个人感情多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必然造成党员思想混乱和是非不分,必然导致腐败现象。
三、深入开展反腐败的思路及措施
根据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第六次党代会的部署,1995年,我省反腐败斗争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三项任务的格局,坚持省委明确的反腐败领导责任制,全面落实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部署的反腐败工作任务,着重在深入上作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力争在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有新进展,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方面有新突破,在纠正不正之风方面取得新成绩。
按照这个指导思想,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地提出反腐败,加强了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是有力量有信心的表现。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江泽民同志再一次强调,要求各级党委把反腐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中央的指示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不可否认,我们有些党员甚至是领导干部对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意义认识不高,对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出现的腐败现象,缺乏信心不想抓,顾虑重重不敢抓,消极应付不认真抓,致使腐败现象有滋生和蔓延的势头。这些思想如不克服,势必影响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因此,我们一定要从提高对开展这场反腐败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入手,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下去。
第二,要继续解决好领导干部的认识问题。提高领导干部对反腐败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仍然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首要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县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学习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二次、三次、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卢荣景同志在省第六次党代会上的报告,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指示精神上来,要真正认识到,惩治腐败,确实是关系到国家兴衰、政局稳定,党的生死存亡。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是由我国政权性质决定的,是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的一项庄严任务。要克服厌战和畏难情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有新进展,查处大案要案有新突破,纠正不正之风有新成效。要坚持两个“全面负责”:既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也要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全面负责。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从今年开始,全省各级都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度,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
第三,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这是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这一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建设,是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措施。江泽民同志最近指出:“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洪流中,既造就了一大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人,也可能毁掉一些意志薄弱者。”改革开放以来,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经受住了考验,但也有一些人经不起执掌政权的考验,在金钱、物质和女色面前打了败仗。严峻的现实说明,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是一个十分重大而又严肃的政治课题。所以,我们一定要按照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和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加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的教育,在此基础上,还要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奋斗艰苦创业,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抵制铺张浪费、奢侈腐败的恶劣风气,防止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的侵蚀。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在廉政勤政方面带头作出表率。
第四,要严肃党纪政纪,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江泽民同志曾经说过:“对于那些无视党纪、政纪和法律胡作非为的人,绝对不能姑息,必须严惩不贷。”对于腐败分子,不论是什么人,都必须依照党纪国法,坚决予以惩处。要把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突破口来抓。当前,查办案件的重点是:党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要查处严重以权谋私的案件,如贪污贿赂、贪赃枉法,挪用公款炒股票、炒地、炒房,牟取暴利的案件;党政机关干部参与走私和支持、纵容、包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与贪污贿赂有牵连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的案件。既要抓那些涉及人员多,违法违纪金额大的案件,也要抓那些职位高、权力大、影响大的领导干部的要案。只有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真正取信于民。
第五,要强化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惩治腐败的根本着眼点要放在对干部的权力制约上,对领导者的权力进行限制,不给领导者以个人决定重大问题的权力,防止其独断专行。例如,相应地建立干部回避制度、任期制度、岗位轮换制度、权力分解制度等,使个人的权力受到一定制约。还要建立外部制约机制,实行对用权过程进行监督,制定明确的用权程序,增加用权过程的开放度、透明度和群众参与程度,特别是要实行办事制度、办事结果公开,让人民群众广泛参加监督,这样才能做到“清水观鱼、无私无弊”。除此以外,我们还要建立一套具有我国特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强有力的法律监督体系,司法制度以及有效的的反腐败措施,逐步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制度化的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