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的选择性和客体的制约性——论实事求是中的主客体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客体论文,选择性论文,实事求是论文,主客论文,主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理论基础,是党的思想路线。坚持实事求是,这是关系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败问题,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问题。而要坚持实事求是,必须对实事求是的基本构成要素——主体、客体、中介和结果及其相互关系进行深入研究。本文仅就其中的主客体关系谈点看法,就教于同仁。
一、主体对“实事”的选择
对于实事求是中的“实事”,毛泽东说“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①。在他看来,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都是实事求是的对象,都是客体。对此,有必要做具体分析。
第一,从整个人类的历史发展来说,由于认识和实践的无限性以及事物的可知性,客观存在着一切事物,都可能成人类总主体进行实事求是活动的对象。世界上只有未被认识和改造的事物,没有不可认识改造的事物。已经进入主体实事求是范围的事物,当然是实事求是的对象,是客体;尚未纳入人类实事求是范围的事物,随着人类认识和实践领域的不断扩大和深化,随着人类需要和本质力量的不断提高和增强,随着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思维及物质技术手段的完善,将越来越多地成为人们实事求是的对象。所以“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都可以进入人类主体的认识和实践范围,成为实事求是的对象。
第二,从一定时代的主体来说,由于主体的认识和实践受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的限制,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改造,其广度和深度总是有局限性的。人们既不能把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作为认识和改造的对象,也不能把事物的一切属性、规定和关系都纳入实事求是的范围,人们只能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可能,根据主体对事物有用性的认识程度和改造事物的物质技术手段的掌握程度,有选择地认识和改造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的一部分及事物多种属性、规定和关系的一部分,作为实事求是的客体。人类对客观事物认识的历史表明,一定时代主体只能在该时代所提供的条件(物质条件、精神条件和社会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认识和改造事物,不可能把“客观存在着一切事物”都纳入实事求是的范围。
第三,从具体个体主体来说,由于个体生命受自然规律支配的短暂性和认识能力受社会条件制约的有限性,根本不可能把“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都作为认识和改造的对象,作为实事求是的客体。尽管个体主体随着自身内在素质的提高,随着现代思维和物质技术手段的掌握,其实事求是的对象会不断扩大,程度会不断深化,但任何个体现实的实事求是活动,只能根据自身的需要、目的和任务,根据自身的认识和实践能力,选择一定的事物作为实事求是的对象。就是这一定的事物,也不是以其一切属性、规定和关系作为对象,而只选择与主体的需要、目的、任务有关的那一点作为对象。对个体主体来说,任何时间、地点和条件下,都不可能把“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都作为实事求是的对象。
可见,作为实事求是对象的客体与作为“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的实事,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它们的联系是:客体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不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只能是“无”,不能设想人们能把“无”作为实事求是的客体。历史上唯心主义,否认客体的客观存在性,把客体说成是主体活动的结果,是主体本身生成的。马克思主义的客体观是以承认客体的客观存在性为根本前提的,认为主体全部物质的和精神的活动,全部实践的和思维的活动,都绝对依赖于物质世界。客体和实事都是一种客观存在,在这一点上两者是相同的、一致的。
但是,在实事求是活动中,同主体相对应的客体,并不等同于实事、物质世界、客观存在等范畴。因为实事、物质世界、客观存在等等,是不以任何主体的思维、意志和活动为转移而独立存在的东西,而客体则恰恰是同主体的思维、意志和活动相联系的东西。客观存在的事物之所以成为客体,不仅仅由于它是客观存在,不仅仅由它单方面来规定,同时还要由主体的需要、目的和本质力量来决定,由主观同客观存在的具体关系来决定。主体的需要、目的、本质力量和能动活动达到什么范围和程度,客观存在的事物就相应成为主体实事求是活动的对象。
在人类的实事求是活动中,由于客体是一个无限多样而又相互联系、相互透渗、相互转化的系统,主体也是一个具有不同需要、目的和本质力量的系统,因而在具体的实事求是活动中,同一客体对不同主体具有不同的意义,产生不同的结果。对于同一客体,不仅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和社会环境下,主体有着不同的认识结果;就是在同一时代和社会环境下,由于主体的需要、目的和本质力量不同,也会求得不同的结果。因此,作为实事求是对象的客体,是一点也不能离开主体的需要、目的和本质力量。这就是说,客观事物能否成为客体,是由主体的需要、目的和本质力量决定的,是主体选择的结果。
在实事求是活动中,主体对客体的选择有着不同的情况:
1.对“实事”的选择。一般来说,主体既不可能也没必要抽象地把整个世界的一切事物作为认识或实践的对象,而只能从无数客观事物中选择自己需要而又力所能识的事物作为对象。这种选择是否恰当,对实事求是影响很大。如果主体选择的认识对象超越了自身认识能力,就会一事无成。
2.对客体属性的选择。任何客体都有许多属性、规定和关系。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不可能在一次实事求是活动中认识其所有的属性、规定和关系,而只能在反复认识甚至几代人的认识中,才能逐步认识其不同的属性、规定和关系。因此,主体每次具体的实事求是活动都有对客体属性、规定和关系的选择问题,即先认识什么,后认识什么,而不能什么都认识。
3.对客体属性层次性的选择。任何客体不仅有多种属性、规定和关系,而且其属性、规定和关系是多层次的。如事物属性有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而本质属性又有初级本质、二级本质以及更深层次的本质。主体进行的实事求是活动,不仅要从事物多种属性进行选择,还要对属性的层次性进行选择。这种选择应循序渐进,不能跳跃。
主体要选择好实事求是的对象,必须遵循三条原则:
一是客观性原则。即主体选择的事物及属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客观不存在的事物及属性,不能作为主体实事求是的对象。对事物及其属性的认识可以而且应该有先后,但绝不能无中生有,把客观上根本不存在的事物及其属性,作为实事求是的对象。
二是目的性原则。主体进行的具体的实事求是活动,都是为了满足某种需要,达到某种目的。客观存在的无数事物和事物的多种属性,究竟哪种事物和哪种属性能成为主体所选择的对象,取决于主体的需要和目的。只有那些能满足主体某种需要、达到某种目的的事物及其属性,才能成为主体优先选择的对象。而主体的需要和目的是发展变化的,当某种需要得到满足、目的得以实现后,又会提出新的需要和目的,又按新的需要和目的,去选择新的客体及属性进行认识。主体的目的性制约主体对客体及属性的选择。
三是可能性原则。主体对客体的选择,既要考虑客观条件的可能性,又要考虑主观条件的可能性。客观条件包括客观环境、中介手段等等。没有一定的客观条件,是不能选择和认识客体的。主观条件包括主体的内在素质和主观能动性。有些主体对客体的选择眼高手低,志大才疏,把需要提得很高,目标订得很大,但其内在素质很差,根本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有的主体虽然内在素质不错,但主观能动性很差,是思想懒汉,行动矮子,也不可能达到预期目的。
二、客体对主体的制约
在弄清客体和实事的关系之后,现在要谈客体对实事求是的制约了。这种制约,是通过影响主体表现出来的。这可以从下面几方面看:
1.客体的客观性,要求主体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能从主观出发。
客体既然是客观存在的,因而主体在进行认识和实践活动时,就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先弄清事实,然后才能根据实际决定行动。用邓小平同志的话说,就是“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这是一切共产党员所必须牢牢记住的最基本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②。或者如陈云同志说的:“讲实事求是,先要把‘实事’搞清楚。这个问题不搞清楚,什么事情也搞不好。”③
坚持从实际出发,就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到思想”的唯物主义思想路线。列宁曾指出:“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正在于:它的出发点是科学的客观性,是承认科学所反映的客观实在。”④客观性是一切实事求是活动的立足点和基石。无论干什么事,首先要承认事实,了解事实,认识事实,这是发议论、作指示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从书本出发,从经验出发,从想象出发,那就根本谈不上实事求是。
但是,从实际出发,并不是从纯客观的实际出发,不是主体直接依据客观实际本身提出什么理论,制定什么方案,而是从主体感觉到认识到了的实际出发,从主体对客观实际的认识和理解出发。客观实际只有先反映到大脑,转化为观念实际,然后才能把观念实际转化为理论或方案。主体的大脑没有反映的客观实际,即使它客观存在着,也不能对主体的行动产生影响。这就是说,要从实际出发,主体先要解决客观实际“是什么”的问题,然后才能“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规划“做什么”的问题。所以,严格说来,所谓从实际出发,实际上是从“主体化”的实际出发。现实的具体的“从实际出发”,总表现为从“主体化”了的实际出发。由于主体反映客观实际总存在某些差距,因而从客观实际出发与从“主体化”实际出发之间经常出现矛盾。这是主体在实事求是过程中难免犯错误的根源之一。加强主体的自身建设,提高主体素质,是缓和这一矛盾的主要途径。
2.客体的多样性,要求主体从“事实总和”即全面性出发,不能从个别“实例”即片面性出发。
客体具有无限多样的形式,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有形客体和无形客体,可见客体和不可见客体,具体客体和抽象客体,个别客体、特殊客体和一般客体,历史客体、现实客体和未来客体,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相似客体和相异客体,等等。不同形式的客体,又各有其特殊矛盾,各有其多种存在形态。客体的这种多样性,既为各种实事求是活动提供了对象,又成为导致主体陷入片面性的原因。
列宁在谈到如何把握事实、认识客体时,曾经指出:“在社会现象方面,没有比胡乱抽象出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方法了。罗列一般例子是毫不费劲的,但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或者完全起相反的作用,因为在具体的历史情况下,一切事情都有它个别的情况。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上去掌握事实,那末,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挑出来的,那末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⑤这就告诉我们,事实乃是指能够从本质上、从整体上、从辩证关系上反映现实的东西,而实例则是指在具体历史条件下的个别情况,是全部总和中的一个局部;而按主体的主观需要胡乱挑选实例,那只是玩弄实例,其价值“甚至连儿戏也不如”。因此,我们讲实事求是,必须从整体上联系上去把握事实的总和,而不是玩弄个别实例甚至按主观需要挑选实例。否则,就必然“失实”:或者失之于片面,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出现以偏概全的偏颇;或者失之于表面,以现象代替本质;或者失之于错觉,犯以假乱真的错误。
3.客体的复杂性,要求主体进行系统思考,不能简单从事。
作为实事求是对象的客体,不仅是多样的,而且是复杂的,其复杂性表现在:①矛盾错综复杂。客体内部及客体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各种矛盾构成“错综复杂的网络结构,它们相互交叉、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不同矛盾有其特殊的存在和运动方式,有其特殊的解决途径和方法。但是,这些错综复杂的矛盾交织在一起,人们不易区分不同形式的矛盾,不易解决矛盾的交叉点,因而在解决矛盾时陷入困惑和错误。②联系纵横交错。客体之间的联系不是单一的,而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有直接和间接、主要和非主要、本质和非本质、因果性和非因果性、内部和外部、必然和偶然、隐性和显性、宏观和微观,等等。这些不同的联系交错在一起,构成一幅非常复杂的网络体。这就可能使主体因未能准确地辨认这个网络体而陷入迷罔和困境。③界限模糊不清。客体之间的界限,有些是清楚的,有些则是模糊的。这在自然、社会和思维领域都存在。如生物界,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的界限是有无脊椎。但文昌鱼却是无脊椎有脊索,这就使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的界限模糊了。在社会历史领域中,各种社会形态的过渡以及同一社会形态中不同政权的过渡,也没有明确的界限,往往是某一社会形态或某一政权中,存在着几个社会形态或几个政权的痕迹。在思维领域,思维方法中想象、类比、联想等都具有模糊性。除了这种模糊外,在社会生活中还有一种次模糊现象。所谓次模糊,是指客观事物本来应界限清楚,而实际上被人为地弄模糊了的那种现象。如敌我界限、是非界限、善恶界限、公私界限等,本来是界限分明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被弄得模糊不清。这些模糊和次模糊现象,往往使主体在实事求是中难以对客体作出准确的判断,求得正确的结果。
客体的这些复杂性,要求主体在实事求是过程中,对所了解的实事要作全面的系统的分析,要反对比较,反复研究,切不可简单草率从事。
4.客体的相似性,要求主体善于抓住事物的本质特征,不能张冠李戴。
客体的属性,有些是截然不同,一目了然;有些则是彼此相似,难以区分。客体的相似性,有许多情况,如宏观相似和微观相似,整体相似和部分相似,现象相似和本质相似,静态相似和动态相似,结构相似和功能相似,等等。客体的相似性,是一些学科如仿生学、智能学等研究的重要对象,也是模型法、比较研究等方法提出的重要依据。因此,正确认识和研究客体的相似性,是坚持实事求是的一个重要方面。
客体的相似性,往往是事物表面的、次要的、非根本属性的相似,而不是全部的、主要的、根本属性的相似。因而要真正认识客体,必须在全面把握其属性的基础上,着重抓住客体的根本属性和本质特征,因为这是客体相互区分的根本标志。例如,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否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邓小平同志正是从根本属性和特征上来解决姓“社”姓“资”的问题的。如果看不到、抓不住客体之间相互区别的根本属性和特征,纠缠于客体之间的相似性,就会张冠李戴,混淆事物。
5.客体的运动性,要求我们从发展上把握事物,不能静止僵化。
要正确认识客体,除了从横向方面反映其多样性、相似性外,还要从纵向注意其历史性、变动性。任何客体都是作为一个过程而展开的,无一不处于运动、变化、发展过程之中。在这一过程中,表面上强大但实际上处于衰亡中的东西,同表面上弱小但处于成长中的东西,同时存在着。如果以静止的、僵化的观点看事物,只看到表面强大但处于衰亡中的东西,看不到虽然弱小却是新生的东西,甚至把新生的东西视为异已的力量而加以否定,那就根本谈不上实事求是。
要从事物的发展上把握事物,至少要注意三点:
一要把握事物发展的条件性。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一定的条件,当条件不具备时,事物的发展只是一种可能。只有当条件具备后,事物发展才由可能变为现实。邓小平同志在谈到我国现代化时提出:“我们现在要实现四个现代化有好多条件,毛泽东同志在世的时候没有,现在有了。中央如果不根据现在的条件思考问题、下决心,很多问题就提不出来、解决不了。”⑥可见,没有条件,事物不可能发展;有了条件,如果不充分利用有用条件,就会僵化,也不可能发展。
二是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定性。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但又有相对的稳定性,事物的稳定性是由事物质的规定性决定的,超越或落后于事物发展质的规定性,就会犯“左”的或右的错误。邓小平同志很注意把握事物发展质的规定性,掌握事物发展的“度”,避免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他在谈到解放思想时指出:“解决思想,也是既要反‘左’又要反右。三中全会提出解放思想,是针对‘两个凡是’的,重点是纠正‘左’的错误。后来又出现右的倾向,那当然也要纠正。”⑦
三要把握事物发展的必然性。事物的发展都有其规律性,而规律性是一种必然性的东西,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必然性就起作用。邓小平同志对事物的认识,总是从必然性上加以把握的。例如,他对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论断,就是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上加以把握的。尽管目前社会主义的中国在经济、技术、文化等方面不如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尽管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出现过严重曲折,但是,邓小平同志仍然认为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这是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⑧只有从事物发展的必然性上来认识事物,才能做到实事求是。
6.客体的层次性,要求主体循序渐进,不能浅尝辄止。
客体的本质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主体对其认识的结果,既可能把现象当本质,也可能把初级本质当最终本质。毛泽东曾指出:“我们看事情必须要看它的实质,而把它的现象只看做入门的向导,一进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这才是可靠的科学的分析方法。”⑨实事求是的任务,就是透过现象,揭示本质,指导实践活动。
主体对事物本质层次性的认识是一个过程。一定时期内主体对事物本质的认识究竟达到何种深度,取决于该时期实践的广度和深度,取决于主体内在素质的高低。在某一阶段被人们认为是本质的东西,往往是现象,被认为是最终本质的,不过是初级本质。要解决现象与本质、初级本质与二级本质、二级本质与更深层次本质之间的矛盾,唯有不断地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循回往复,以至无穷。只有不断实践、认识,才能使“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的初级本质到二级的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至无穷。”⑩
客体本质的层次性,既为人们的实事求是开辟了无限广阔的天地和前景,规定了认识的逻辑顺序和进程,使主体的实事求是不会陷入无效的重复,不出现进程的颠倒,也为任何主体的实事求是活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那就是不断开拓,不断进取,永不满足,永不停滞。实事求是应该在前人认识的基础上,探求事物新的更深层次的本质,为新的实践提供新的理论指导和政策措施。
客体所具有的客观性、多样性、复杂性、相似性、运动性和层次性,对主体的影响以及通过主体对实事求是的影响是客观的,多方面的,其影响的大小不仅在于客体本身,还取决于主体的状况。同一客体,不同的主体可以求得不同的“是”。这说明,主体对客体的影响不是被动地消极地接受的,不是无能为力的,而是有所作为的。因此,受正确认识客体对实事求是的影响,必须从主客两个方面去考虑。
注释:
①《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01页。
②⑥⑦《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14页,第127页,第379页。
③《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74页。
④《列宁选集》第2卷,第301页。
⑤《列宁全集》第23卷,第279页。
⑧《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2-383页。
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99页。
⑩《列宁全集》第38卷,第2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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