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_电子商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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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072(2000)04-116-04

1999年是世界“电子商务年”,据进行电子商务市场调查的美国Activ Media Reserach,LLC报道,1999年网上零售市场销售额达到了660亿美元,其中,个人消费品的销售额为38亿美元。而波士顿咨询集团(BCG)宣布:由于“圣诞节”的到来,1999年11月至12月的在线销售额达到100亿至105亿美元。[1]其另一项研究表明:仅美国B to B电子商务在2003年之前,就将以每年33%的速度一路飙升,其价值可达28万亿美元。[2]1999年12月初,在西雅图举行的世贸组织多边会议达成了一项决议:在短期内仍将维持Internet上交易免税现状。[3]

1997年初IBM提出“电子商务”的新概念,我国经过1998年的电子商务概念推广和可行性探讨阶段后,1999年电子商务终于进入到实质性的发展阶段,首都电子商务工程全面启动;上海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中心开始提供电子商务认证业务;各种网上商店迅速出现,联邦的"8848"网站首次实现网上销售的规模性运作;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纷纷开通网上银行服务业务,这些标志着我国已真正进入了崭新的电子商务时代。

1999年中国电子商务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制约我国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并在新的条件下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归纳起来大体如下:

一、商业信用机制不健全

要想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就必须有完善的商业信用机制,否则,电子商务活动只能停留在口头上,商业信用机制对商业活动,尤其是电子商务活动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欧美发达国家买卖交易完全围绕着“第三方”商业银行这个中心而运作。买方和卖方签定贸易合同之后,买方委托商业银行付货款给卖方,商业银行根据买方在该行开户的信用等级必须无条件立即支付这一笔款项给卖方,其形式有COD(CASH ON DELIVERY,货到付款),L/C(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等几种方式。

在我国,买卖的过程基本上是“买”和“卖”双方之间的事情,最简单的交易过程是:买方和卖方直接见面,通过现金、现货的方式完成交易。虽然我国要求企业之间交易一定要通过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进行,但是这种做法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现金交易的偷税漏税和不规范的商业行为,加强国家对工商业的监督作用。商业银行对于双方的交易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风险。对于卖方是否能收到买方提供的相应汇票的金额,或者买方是否按时按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商业银行不做任何的信用担保或监督。所以商业银行对于我国的商品交易,除了征税以外,对于双方的利益并没有任何形式的保护。这种交易即使有商业银行参与,其行为本身和现金交易没有本质的区别,实质上只是保持着“买”和“卖”两个要素。商业银行这个“第三方”对买卖双方并没有太大的作用。所以,在交易中先付款,还是先交货是交易者之间经常争论的问题。

商业银行应成为商品交易过程的核心,它应对整个社会的商品交易起到平衡监督和规范作用,令企业摆脱先付款还是先交货的纠缠。更重要的是,由此形成的商业信用制度建立了一种三角形的稳定关系,以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形式,把社会商品和金融交易建立在以信用、担保为基础的平台之上。在此方面,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机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有着巨大的差距。商业信用机制和商业银行制度的不完善,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

二、信用卡业务发展速度较慢

在美国,由于商业信用机制基础牢固,所以美国的信用卡制度和中国有本质的不同,信用卡的使用非常方便。持卡人通过信用卡公司(银行)消费,几乎没有风险而且快捷。因此用信用卡在网上支付变成了最方便和可靠的办法。但在中国,信用卡基本上等同于“储值或借记卡”。在商店消费时,读卡机终端检测到卡内有钱才能够消费,如果卡内现金不够,一般不能信用透支。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网络上使用信用卡购物,其难度就可想而知。目前虽然对信用卡规定了一个透支数量,额度也非常小。更重要的是这个额度与持卡人的信用度和实际支付能力没有联系,仅仅是一个普遍的标准。

再有我国信用卡发展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信用卡作为电子货币,是建立在现代化通信和计算机装备基础上的产物,国外已达到了国际行间联网共享的发展阶段。在中国,除部分城市推行金卡工程设备资源共享外,绝大部分地区均没有一个明确的机构来协调银行间的信用卡电子设备共享问题。各发卡银行为了追求发展,巩固竞争地位,每年都在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信用卡业务,建设自己的信用卡电子网络体系,出现重复建设、无序竞争的现象。

三、网络安全问题日渐突出

电子商务网站越来越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eUniverse公司最近承认,该公司的CD Universe网上商店已成为网络黑客的攻击目标,一些在该站点购物的网上消费者的信用卡号码已经被盗。《纽约时报》的一则报道称,黑客声称已获得了30万张信用卡的号码,并将部分号码在网上公开。

许多网站服务器都是使用软件来保存那些验证用户访问权限的关键数据,诸如信用卡号等。然而,专家认为要确保数据的安全,还需应用一些硬件技术。NCIPHER公司副总裁Alex说:“过去30年的经验表明,使用专门的硬件对于保证关键数据的确是行之有效的,然而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今天,许多电子商务系统的运营商却并未对此法给予足够重视”。

对于我国刚刚起步的电子商务而言,存在安全隐患最大的是那些中、小型的电子商务网站,他们大都没有自己的独立服务器,一般是与别人共享互联网服务器,由此就需要别人为其提供硬件存储的支持。[4]

电子商务对技术的依赖性强,我们应对“黑客”攻击,以及国外利用技术手段(CPU的序列号、Windows的“暗门”等问题)侵入保持一定的警惕。

四、物流配送体系较为落后

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是电子商务的四个基本“流”,其中物流是将商品最终递送到订货方从而完成整个交易的重要环节。美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并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原有的发达的社会物流配送体系。

传统的物流配送企业需要置备大面积的仓库,而在电子商务系统中,网络化的虚拟企业将散置在各地,分属不同企业的仓库通过网络系统连接,使之成为“虚拟仓库”,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服务半径和货物集散空间都增大了。物流配送的持续时间在网络环境下将大大缩短。网络系统的介入简化了物流配送过程。这样企业在组织资源的速度、规模、效率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上都是传统物流配送所不可比拟的。

我国的传统物流配送体系较为薄弱,新型的现代化物流配送系统还未建立。为适应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必须迅速建立物流体系配送的新观念和新体系。这对主要由于技术推动而形成的中国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显得尤其重要。在过去的一年中整个社会的物流现代化水平并没有很大的提高,依然滞后于并影响着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

五、B to B(企业间)电子商务发展缓慢

B to B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主流,至少应占电子商务总量的90%以上,但目前我国最活跃的商业网站主要以B to C(企业对消费者)的方式进行交易,此外还有C to B、C to C和nC to B的交易方式,我国B to B(企业间)电子商务一直没有取得大的进展,这与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及企业领导者对网络经济的认识有关。

网络的普及将使用B to B电子商务成为评估未来企业竞争力及生产力的依据。没有良好的B to B电子商务体系,B to C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会受到制约,从而影响我国电子商务整体应用与发展。

六、CA(权威认证中心)无序发展

权威认证中心是电子商务体系中的核心环节,是电子交易中信赖的基础。它通过自身的注册审核体系,检查核实进行证书申请的用户身份和各项相关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内容列入发放证书的域内,使用户属性的客观真实性与证书的真实性一致。认证中心以其公正、权威、可信赖的地位,获得证书使用者对它的信赖,实现对交易中持有证书的各方的信赖。安全可信性,是认证中心在电子商务体系中存在的基础。

作为电子商务的中枢神经,CA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也许是看中了CA的权威性和由此带来的管理权力,CA建设已在我国展开了。各部门、各地区、各商业银行等纷纷建立自己的CA,力争管理权和权威性,1999年我国CA的发展完全处于无序状态,面对众多的CA,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与商家无所适从,无法判别哪个CA最可信。

面对CA发展的无序状态,199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联合12家商业银行共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CFCA将于2000年3月底前投入使用。CFCA投入使用后,有望结束CA的混乱无序状态。

七、技术与商务模式缺乏创新

我国电子商务目前还停留在对国外先进的电子商务经营模式的模仿和移植的水平上。例如"8848"网站经营模式基本上是模仿Amazon、eBay等国外著名电子商务网站。在传统商业中,模仿和跟随是后来者经常采用的策略,模仿者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少走弯路,但必须考虑我国的具体情况。

目前我国的各电子商务网站缺少创新,尤其缺少与我国国情结合的创新。怎样将Internet和我国国情相结合,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优越性,实现电子商务技术和模式的创新,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

八、相关法律未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电子商务与法律环境的关系是一对矛盾。一方面,电子商务交易过程涉及多方面的利益,需要法律环境的保证,否则将阻碍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而另一方面,法律不可能超前于电子商务的发展。于是,出现目前的不协调现象;为解决电子商务所涉及到的全新问题而套用传统的法律条文。甚至对电子商务中已出现的问题,现有法律条文中找不到相关的解决办法。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的问题不少,也蕴含了巨大的商机。随着各种环境的改善和互联网企业的努力,我国的电子商务一定会朝着安全、快捷、有效的方向发展。

[收稿日期]200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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