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公平的角度看某些教师“不作为”
王 瑜
(南昌大学,江西 南昌 330031)
摘 要 :某些教师的“不作为”是指法定的具有履行教育教学义务的教师,未能实施积极的教育教学行为,从而对学生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某些教师的这一行为包括故意的教育不作为和过失的教育不作为,以及对学生品德发展的不作为、体质发展的不作为及能力发展的不作为,严重损害了学生之间平等的受教育权,违背的是学生的基本利益和平等人权,与教育公平背道而驰。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来看某些教师教育不作为,可以从微观上折射出我们当前的教育实践中所存在的一些影响教育公平的隐患,也可以给许多老师以启示,将教育公平纳为心中的一杆秤,作为对待工作的一条准绳,帮助某些教师避免不作为,产生积极有效的教育行为。
关键词: 某些教师不作为;教育公平;公平感
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重要方面,新一轮的课程改革以来,某些教师由于对课程的理念认识不到位,出现了不作为的问题。其实,某些教师的不作为并不是课程改革后才有的,在课程改革之前就已经存在,只不过通常是一些容易被人们忽视的小问题,如有些教师放弃后进生。为了检验课程改革的效果,人们对教育领域的关注逐渐增加,一些教师又暴露出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引起了人们对某些教师不作为的广泛讨论,这不仅不利于学生的个体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教师的形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探明导致某些教师不作为的深层原因,从不同的角度深入剖析某些教师不作为的内在因素,对症下药。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市建成区的规模也在持续扩张.对城市建成区进行有目的的历史重建和现状分析,可以在时间和空间上用一种科学、连续的方法反映出城市扩展演进的过程,为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数据基础,进而更加合理地规划城市扩展方向.由于遥感手段具有快速、宏观、综合获取城市用地状况及其变化数据的优势[1],同时GIS具有强大的空间分析与数据处理能力,将二者相结合,能极大地提高管理土地资源的能力.
不作为是法律术语,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应当履行的某种特定义务的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要求做而不去做”。闫江涛将某些教师的教育不作为定义为:“法定的具有履行教育教学义务的教师,未能实施积极的教育教学行为,从而对学生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1]他还认为某些教师的教育不作为实际上是一种侵权行为,它所侵害的是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种隐性侵权行为。按闫江涛的说法,某些教师不作为的严重程度已经上升到侵权,那么解决这一问题则刻不容缓。
一、某些教师不作为的原因分析
许多学者对某些教师不作为进行了原因分析,主要从客观方面和教师主观两方面入手。客观原因包括学校的评价考核机制和社会家庭环境因素,学校的评价考核机制让某些教师过分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而社会家庭环境因素则表现为家长和社会媒体的惯性思维,认为学生是弱者、受教育者,不管事实如何,教师都是不对的,让部分教师害怕作为。这种想当然的评价主观性很强,对教师来说是不公平的。教师主观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某些教师的专业素质缺乏。如对教育理念的认识不到位,刘全昌在《“自主学习”不应助长教师不作为》中认为某些教师不作为的原因在于教师对自主学习认识的误区;[2]夏丽萍在《对幼儿教师“不作为”的观察分析》中认为某些教师不作为的原因在于教师对《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一些理念认识模糊。[3](2)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有待提高。如教师的职业信心不足、职业倦怠等。对于教师自身来说,对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两方面的考查比较抽象,难以准确把握。有些师的不作为并不是有意而为之,一些教师往往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知错才能改之,教师需要一条衡量其行为合适与否的准绳,将教育公平引入对某些教师不作为的分析之中,可以引起教师对自身的反思,提高教师的认识水平,意识到自身行为可能带来的危害,无疑可以解决一些问题。
教育公平虽属于教育哲学的范畴,却能很好地解决现实生活的问题,促进教师更好地自我反思,只要遵循一定的衡量准则,没有人能比教师自身能更好地发现自身出现的问题,并解决问题。在哲学上,公平分为公平观和公平感。公平是适用于合作体系的价值概念,且只有在分东西时才适用。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平这一概念,在这里有必要区分一下公平与平等、公正的差别。平等表示无差别;而公正表示在裁决时不偏不倚。总结来说,公平就是合作体系中分配关系的衡量。在教育中,教育公平的主要内涵,在法律上,是人人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在教育政策领域,是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在教育活动中,是人人受到平等的教育对待,人人具有同等的取得学业成就和就业前景的机会。[4]因而,教师要树立正确的公平观,让学生感到公平,这就涉及公平感的问题。虽然没有绝对的公平,因为教师很难保证每个学生都感受到公平,但教师也要尽力做到分配程序的清晰以及学生对分配结果感到满意。这种分配过程就是对教育资源的分配,体现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则为课堂上教师对教育资源的分配。这时,教育资源就包括教师的知识储备、教师的奖励和惩罚、教师的关注和关心等一切教师能够给予学生的东西。为了更直观地解释这一点,本文将以教育公平为准则,以分析某些教师不作为的种种表现,帮助某些教师避免不作为,产生积极有效的教育行为。
二、某些教师不作为的表现分析
某些教师不作为的表现可谓是千姿百态,许多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将某些教师的不作为行为进行了列举。夏丽萍从一堂课的角度将教师的不作为分为教学前的不作为(备课不预设,不生成),教学中的不作为(教学不示范,不讲解)以及教学后的不作为(不反思)。[3]沈芳等人将教师的不作为按教师主观分为不想为、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以及假作为几类,教师出于自身的主观意愿或自身能力等原因不作为。[5]闫江涛则将几种全都纳入考虑,根据不作为的主观形态,将教师不作为分为故意的教育不作为和过失的教育不作为;根据不作为的内容,分为对学生品德发展的不作为、体质发展的不作为及能力发展的不作为。[1]本文即以闫江涛的分类为例从教育公平的角度对教师的不作为行为进行分析。对学生来说,某些教师的不作为行为首先会让学生感受到不公平,在心理上不认同、不接受,久而久之,学生的一些行为和思想逐渐偏离正确的轨道,严重的可能会形成心理疾病。教师要消除学生的不公平感,首先要有正确的公平观,能够对自身的行为进行质疑,反思其是否公平。杜绝学生由于感到不公平而渐渐产生的自我放弃、心理扭曲,甚至出现一些极端行为。学生没有心理压力,才能在一个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快乐地学习和成长。
造成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热情减退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学校和家庭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不重视。许多高校没有自己固定的社会实践基地。部分高校对社会实践的认识并不清晰,误认为社会实践只是参观和劳动,没有从真正的意义上认识到社会实践的内涵。而活动组织者也未能从社会的实际需要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策划的活动方案往往目标不明确,没有深远的意义。此外,许多家庭也对孩子的社会实践活动缺少关心和关注。他们普遍认为孩子只要认真学习就好,有的家长甚至觉得社会实践会占用孩子的学习时间,分散孩子的注意力。
根据不作为的内容,某些教师不作为分为对品德发展的不作为、体质发展的不作为及能力发展的不作为。作为承担教书育人任务的教师应该在德育、智育、体育三方面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使学生在三方面最大限度地获得发展。但是在教育实践中,在这三反面,某些教师却不能做到公平分配时间和精力。总是对学习成绩、考试成绩等智育方面积极作为,而对德育和体育等相对不作为,甚至挤占体育课、美术课、音乐课等,把原本属于德育、体育、美育等的时间和精力强行挪给智力教育。对德育不作为造成学生分数至上,个人主义、理想信念缺乏,个人品德修养低下,性格扭曲,分不清是非曲直、心理问题增多等。对体育的不作为使体育课名存实亡,使学生体能过早透支,造成学生心理素质愈来愈差,近视率、佝偻、龋齿等呈上升趋势。即使是积极作为的智育,实际上也存在明显的不作为。智育的任务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在教育过程中培养学生积极的态度、科学的探究精神、人文素质,发展学生的智能。有些教育者对这些给予忽视,导致学生成为学习、分数的奴隶,因学习而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愈来愈多。其实,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法以及教师法中明确规定了教育内容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以及劳动技术教育。而在教育实践中,教师以自身的主观认识对这“五育”的教学时间及精力进行自由分配,难免会不公平。在教学过程中,只注重知识的传授而造成的对学习态度能力等的忽视,也是一种资源的分配不公。
某些教师故意的教育不作为包括放弃后进生,在许多中小学的教室后两排一般都坐着一些所谓的“差生”,他们被冠以“差生”的名号,但其实他们只是学习成绩不好,自制力较弱。他们是被边缘化的学生,教师对他们采取的是放弃的态度,对这些学生的作业不批改,也不对他们进行课堂提问。他们有不学习的“特权”,只要他们不打扰其他同学学习,可以随心所欲。其实这些“差生”也同样拥有学习的权利,其中包括作为平等的一员参与课堂教学并受到同等对待;在任何情况下,基本学习权利不被剥夺,等等。但这些被老师放弃的后进生,由于老师的不在意、不关心,同样产生了自暴自弃的想法,有些甚至出现了自卑、性格扭曲等心理问题。这些学生非常明显地感觉到老师不公平的对待,他们最后的一点想要学习的心和想要改正错误的心也会泯灭。其实,某些教师也能意识到自身不作为的结果,却没能意识到结果的严重程度。教师可以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提高对自身不作为的认识。相反,教师应该更加照顾这些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善于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或者是体育锻炼,或者是劳动方面,不能因其成绩不好而全盘否定。因为在学习能力方面,这些学生相对于其他学生来说是弱者,而作为教育资源分配者的教师应该照顾这些不利群体,如果不如此,他们很可能脱离群体,导致合作体系的崩溃。在教学中,一个班级甚至是一个小小的合作互助小组,都是一个合作体系,且只有在合作体系中才有公平可言,因而公平是有条件的。
某些教师过失的教育不作为包括忽视优等生的人格缺陷,较少关注中等学生。在许多中小学,一些成绩好的学生被老师委以重任,成为班干部或老师得力的小助手,一些学生的心理素质不太好,自信心膨胀,行事霸道、以自我为中心,更有甚者甚至欺负同学。一些老师明明注意到了这些学生的人格缺陷,却视而不见,因害怕影响其学习成绩,对优等生的教育情感和教育行为出现分离,这其实就是对学生品德发展的不作为。有些知识水平高的高学历人才却道德品质低下,可能与他们在幼小时期接受的教育有关。教师在忽视学习成绩好的学生的不良行为时,是否应该考虑其他学生的想法?是否做到了一视同仁?是否会让班级内的其他学生感觉到不公平?教师在处理自己的教育情感上要注重公平,不能偏爱一些学生,特别是一些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这样不仅会让成绩好的学生产生只要学习成绩好,我干什么都可以的错误观念,也会让其他学生感觉成绩不好,做什么都错,也就自暴自弃了。而那些成绩中等的学生呢?是生活在班级合作体系中最没有存在感的学生,他们不能像成绩好和不好的学生一样受到教师平等的关注,在学习和品德等方面并无起色,有些甚至故意不好好学习或者捣蛋来吸引老师的关注。其实,教师同等的关注对他们来说就是学习的最大动力。同时,教师的教育行为也要注重公平,奖惩也要做到公平分配。例如,两个学生发生了口角或争执,不能只责怪其中一方,而包容另一方。学生犯了错误,在不上升至体罚的前提下,不管其学习成绩的优劣,必要的惩罚措施还是要有的,至少也应该指出学生的错误。
三、某些教师不作为的危害和启示
综上所述,某些教师不作为损害的是学生之间平等的受教育权,违背的是学生的基本利益和平等人权。从学生群体的角度来说,某些教师不作为将学生群体变相地分为优等生、中等生和“差生”,本来就是对教育公平的违背,单纯以成绩好坏将学生分为三六九等,并加以区别对待。在实际教育活动中,成绩不好的学生作为班级中的“弱势群体”,教育资源配置应该向他们倾斜,教师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而某些教师对他们予以放弃是一种对“不平等”的维护,是对教育公平的违背。在现实层面上,我们应该反对和遏制旨在破坏教育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的教育特权,而某些教师对成绩好的学生的喜爱甚至是纵容,实则是给予他们教育特权,这也与教育公平的本意背道而驰。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来看某些教师教育不作为,可以从微观上折射出我们当前的教育实践中所存在的一些影响教育公平的隐患。教育公平如果在微观上都实现不了,更无法谈及其他。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某些教师的教育不作为,让学生基本的受教育权都无法保证,更不要谈平等的人权了。
拓展围术期疼痛管理的时间,不仅要管理患者术后48h~72h的疼痛,而且要关注整个围术期患者的疼痛管理,包括指导患者出院后的疼痛管理,指导患者科学系统用药,以降低慢性术后疼痛发生率,改善患者远期预后。
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来看待某些教师的不作为,可以给许多老师以启示。教师可以将教育公平纳为心中的一杆秤,作为对待工作的一条准绳,在工作中,能够从教育公平的角度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是否妥善,是否有失偏颇。也可以警醒那些对教师的不作为认识不够深刻的教师,他们觉得自己的不作为行为是很正常的,几乎每一个老师都有。殊不知,某些教师的教育不作为已经上升到教育公平的角度,教师应该及早提高自身的认识能力,不能被自身的认识水平所局限,而忽视这些他们所认为的“小问题”。虽然我们做不到绝对的公平,但至少应该树立正确的公平观,在课堂这个小范围内尽力做到对教育资源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保证每个学生最基本的受教育权,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以期对社会、国家做出贡献。同时,教师将教育公平作为自己内心的一把尺子,做到三思而后行,努力改正自身的不作为行为,产生更多积极有效的教育行为。从小范围的教育公平,从小的合作体系中的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到更大范围的教育公平,到更大的合作体系如国家和全球的教育公平,能够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及人类的长足进步。
参考文献:
[1]闫江涛.教师的教育不作为[N].平顶山学院学报,2007,(6):107,108.
[2]刘全昌.“自主学习”不应助长教师不作为[N].中国教育报,2016-11-23(009).
[3]夏丽萍.对幼儿教师“不作为”的观察分析[J].江苏教育研究,2006,(04):53-55.
[4]石中英.教育公平的主要内涵与社会意义[J].中国教育学刊,2008,(03):01.
[5]沈芳,王娟.新课程改革中教师不作为探析——基于教师主观分析[J].基础教育研究,2013,(01):25-26.
On Teacher's"Inact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ducational Equity
WANG Yu
(Nanchang University,Nanchang,Jiangxi 330031,China)
Abstract: Teachers "omission" refers to the legal teachers who have fulfilled the obligation of education and teaching,who fail to carry out the active education and teaching behavior,thus have a negative imp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students.This behavior of teachers includes deliberate omission in education and negligence in education,as well as omission in the development of students' moral character,inaction in physical development and inaction in the development of ability,which seriously impairs the equal right to education among students.It is against the basic interests and equal human rights of the students,and runs counter to the fairness of educat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ducational equity,teachers'inaction in education can reflect our current educational practice from a micro point of view.Some hidden dangers that affect educational equity can also enlighten many teachers,take educational equity as a scale in their hearts,as a criterion to treat work,help teachers avoid inaction and produce positive and effective educational behavior.
Key words: teachers'inaction;educational equity;sense of equity
中图分类号: G45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19)49-0230-03
收稿日期: 2019-03-06
作者简介: 王瑜(1994-),女(汉族),江西奉新人,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