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毕达哥拉斯学派至马克思:西方美是和谐说的历史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毕达哥拉斯论文,马克思论文,学派论文,和谐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 要] 用和谐来限定概括美的本质,把审美理想归于和谐,在东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在美学学科的故乡西方,从毕达哥拉斯学派至马克思,美是和谐说历经诸多理论环节的裂变与中介,走过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型辩证发展的理论圆圈,这是一个和谐内涵不断丰富、不断走向科学合理的演变历程。
[关键词] 美 和谐 毕达哥拉斯学派 马克思 内在和谐 外在和谐
用和谐来限定概括美的本质,把审美理想归于和谐,在东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当人类的文明之钟在黄河流域和地中海沿岸同时敲响的时候,所发出来的第一个声响便是和谐之音。”〔1〕
本文将对从毕达哥拉斯学派至马克思的西方美是和谐说之历史演变,作一逻辑的、纵向的考察,去聆听西人的和谐之音怎样由微弱到清晰,以至越来越强烈。
一
在美学学科的故乡西方,最早提出“美是和谐”的是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他们把数视为世界万物的本源,整个宇宙便是由数的和谐关系构成的,美就是在数之本体统摄下的一种数量关系的和谐形式,因而毕达哥拉斯学派提出“美是数之和谐与比例”。他们首先从声学和音乐音调的数量关系的具体研究中,总结出一个辩证的结论: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是杂多向统一,不协调向协调的生成转化的结果。在此基础上,毕达哥拉斯学派把音乐中的和谐原则推广到建筑、雕塑等其他艺术形式,探求什么样的数量比例关系才能产生美的效果,并得出了一些经验性的规范。这种源于古希腊对数的比例与和谐的追问探究传统,发展至19世纪,导致蔡沁(Zeising)于1854 年提出了著名的“黄金分割律”(The principle of golden section):即取一根线AB 分为长的部分AC和短的部分BC,将AB作黄金分割后,使BC与AC 的比约为1:1.618,大体相当于5:8。如果某物的长与宽是按照这个比例组成的, 那么它就比其它比例组成的长方形要美。西方实验美学对审美快感与数量比例的关系作过大量的调查测试,结果大都与黄金分割律相符合。美国当代美学家菲布尔曼(J.K.Feibleman )也认为美是对比例的适当和和谐的性质与状态的一种特殊的感觉能力。〔2〕
如果只是单纯从客体的数量比例与和谐关系的探寻测试来发挥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美是数之和谐与比例”,即使得出的数据比例再精确,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对毕达哥拉斯学派思想的一种片面化、精致化的误读。我们不否认毕达哥拉斯学派开创了西方美学重视美之形式研究的理论传统,但我们更应该看到,毕达哥拉斯学派还在审美对象数量关系的和谐形式之外发现了“人体的内在和谐”。他们把整个天体、外在的世界万物视为“大宇宙”。他们把整个天体、外在的世界万物视为“大宇宙”,人体则为“小宇宙”,二者都为数与和谐原则统摄着,“人体的内在和谐”要受“外在和谐”的影响。毕达哥拉斯学派已经意识到了美不是由单纯的外在事物构成的,而是人的“内在和谐”与物的“外在和谐”同声相应的契合,〔3 〕这实际上已触及审美是人与对象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的特点就在于人之“内在和谐”与对象之“外在和谐”的“欣然契合”。虽然毕达哥拉斯学派对人与对象这一特殊关系的体认还只是一种素朴的整体直观把握,且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但他们对此关系的捕捉意识直接启发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美学思考,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从不同方向对“美是和谐”的理解与阐释,使得“美是和谐”的思想影响日益深远,并渗入其后各派的美学观念之中,所以我们把毕达哥拉斯学派视为西方美学的第一个环节。虽然在漫长的美学历史中,许多更为耀眼的概念如“理论(式)”(柏拉图)、“神的光辉”(普罗丁)、“无目的性的合目的性”(康德)、“自由”(席勒)、“理念的感性显现”(黑格尔)、“生活”(车尔尼雪夫斯基)、“直觉”(克罗齐),“移情”(里普斯)等等,遮蔽了“和谐”的光辉,但透过历代美学家的具体论述,我们不难感受到和谐意识顽强而执著的生命力。
二
我们先来看毕达哥拉斯学派之后,从柏拉图的美是理念说,经中世纪神学美学的美是上帝说到理性派美是理性的完善说的美学嬗变历程——
柏拉图的美学思想以理念论为基础,他力图论证现世的和谐源于天国的和谐,和谐的范本是永恒的和谐理念,一切事物的美都是由于分享了永恒普遍、绝对不变的理念而美的,而具体事物的美是相对的,变化的、不完善的,绝对的美就是理念本身,就是最高的真,对绝对美的逐步领会与观照是人生最大的幸福。柏拉图实际上是把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之本体改变成了理念,这个理念是可以通过感性到理性、相对到绝对的不断上升的途径而予以把握的,这就使对美的规定从给和谐以数的解释进入到了朴素的相对与绝对的辩证理解。但柏拉图的理念,是不增不减、不生不灭、无始无终的,是没有感性形式的一种冥冥之中的存在,实际上是一种主观意识的客观化和绝对化,最后必然导向宗教神学,正如鲍桑葵指出的:“欧洲后世神学的终极根源,就在于《理想国》中那一伟大的比喻:把太阳和它的光比做绝对的善及其表现的产物和象征”。〔4〕
普罗丁是新柏图主义的开山祖,直接继承了柏拉图美是理念的思想,他也认为具体事物的美是由于分享了理念,是理念使事物成为全体的和谐统一的美。普罗丁不同于柏拉图之处在于他最后把理念归之于神,神是理念,也是美的原因,“物体美是由分享一种来自神明的理式而得到的。”〔5〕于是,普罗丁就成为中世纪神学美学思想的主要来源, 是从柏拉图过渡到中世纪的一个中介环节。
如果说柏拉图把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美是数之和谐与比例改变成美是理念,那么,中世纪神学美学则把柏拉图的美是理念改造为美是上帝。在中世纪,美学沦为神学的婢女,上帝是最高的、永恒绝对的美,世俗的一切只有照耀着上帝的光辉才美,这无疑是中世纪美学占领统治地位的思想意识。不过,透过宗教教堂的钟声和信徒们的祈祷忏悔,我们发现,以圣·奥古斯丁、圣·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中世纪美学家,仍然把和谐看作美的理念,认为美的三要素是“完整”(完美)、“和谐”和“鲜明”,其核心显然是和谐。虽然他们始终没有忘记:对象的和谐之所以美,是因为它在多样和谐中反映了上帝浑然统一的整一美,“神是一切事物的协调和鲜明的原因”〔6〕, 但对和谐与美的内在联系的体认却同样根深蒂固地占据着人们意识的深层位置,这好比宗教禁锢与祈祷并未能泯灭人们世俗的种种欲望与要求。因此,和谐(比例、对称、秩序)美的意识在中世纪的艺术形式,如教堂建筑(法国的巴黎圣母院,意大利的米兰教堂、德国的科隆教堂、英国的林肯教堂)、教堂音乐(圣歌、赞美歌)和诗歌形式(如但丁《神曲》的结构形式)之中都有非常明显的表现。所以,拂去神学的迷雾与上帝阴影的遮蔽,美是和谐的思想观念仍炽热地奔涌弥漫于中世纪的生活与艺术之中。
17—18世纪,从莱布尼兹的美是“预定的和谐”、沃尔夫的首倡美在完善,到“美学之父”鲍姆嘉通的美是感性认识的完善,大陆理性主义依旧承继延续着古代和谐美的理想。他们与柏拉图和神学美学的不同在于理性派美学为古代和谐的思想提供了理性基础,强调先验理性决定形式和谐。虽然在先验的意义上理性派美学与神学美学是一致的,但他们强调只有人才具备先天的理性,这实际上是对神学美学上帝为众美之根源的观念的一种悄然反动,美学由此逐渐挣脱上帝和神的束缚,重新回到人的现实活动之中。更值得注意的是,从鲍姆嘉通开始,轻视感性认识的理性派逐渐重视对感性认识的研究。这位“美学之父”正式提出“美学”这门学科以专门研究感性认识,鲍姆嘉通把莱布尼兹的“混乱的认识”和沃尔夫的“美在于完善”两个概念结合起来,认为美学研究的对象是人们“凭感官认识到的完善”,完善即为和谐。他对感性认识之注重,作为理性派的新动向与转折点,启示了康德后来的把感性和理性结合起来的理论努力。从这个意义上看,鲍姆嘉通是德国古典美学的先驱。
就这样,从柏拉图的美是理念,经中世纪神学美学的美是上帝,再到理性派的美是理性的完善,这一嬗变历程极大地张扬发展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美是数之和谐与比例这一观念中“数”的先验性、抽象性、绝对性和永恒性,或者说这一发展线索偏重于理性、精神与内容的内在和谐。
毕达哥拉斯学派之后,另一条重要的美学发展线索是从亚里士多德美在形式的和谐说,到经验派的美是快感说,再到狄德罗的美在关系论的这条美学发展轨迹。
亚里士多德把毕达哥拉斯学派以数为本体的和谐论改变为具体事物形式的和谐论,从对象的形式中总结各因素的有机整一性,即和谐的形式特征。在亚里士多德的美学思想中,和谐的概念是立足于有机整体的概念基础之上的,只有在各部分的安排体现出大小比例和秩序,组成一个融贯统一的整体,才能见出和谐。亚里士多德还指出和谐、整体、秩序是离不开内容的,形式和谐是精神平衡的产物,可见他并不是简单地强调形式。但亚里士多德对叙事诗悲剧形式有具体分析,对形式和谐美的关注与重视,开创了西方美学重视形式研究的理论先河,他的这种思想倾向到文艺复兴时期,则成为艺术家、理论家的重要思想来源。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家们对艺术形式的钻研探讨主要表现在比例方面、路加·巴契阿里、阿尔贝蒂、佛朗切斯卡、达、芬奇、米开朗基罗、杜勒等画家都有讨论比例的专著。他们苦心钻研,力图找出最美的线形和最美的比例,看看怎样的线条和比例尺寸才是最为和谐,最能产生美感和令人愉悦的,并且用数学公式表示出来。〔7〕总之, 从亚里士多德至文艺复兴,已经逐渐形成了一股强劲的研究形式美之比例与和谐的美学思潮。
英国经验派美学是西方美学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标志着美学向自然科学的靠拢。经验派美学否认先天的理性观念,强调感性经验是一切知识的来源,如洛克认为人心本来宛如一张白纸,一切知识都是感官印象的组合拼接,没有先天观念,也没有先天的道德感。以博克、休漠、霍布斯等为代表的经验派美学侧重从美的感性现象特征和主体的审美心理之间找出和谐的关系,正是和谐与对应才产生了爱的感情、感官的愉快。因此,和谐仍然是经验派美学的一个中心思想。
承经验派美学的理论线索向前发展的是法国启蒙运动的领袖人物狄德罗,他提出了“美在关系”的著名论点。狄德罗的美在关系说,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理论走向:一是从单纯的、感性的、自然的形式之比例与和谐向自然与人的关系、向美的社会性逐渐过渡,人的“内在和谐”与物的“外在和谐”开始了碰撞与接触,这表现在他对“实在的美”和“相对的美”的划分及其“情境”理论;二是狄德罗把经验派的生理快感说,提高到美是在悟性中的一种关系的概念,突出了美感的理性因素。
总之,从亚里士多德美在形式的和谐说,到经验派的美在快感说,再到狄德罗美在关系论的这一美学发展轨迹,偏重的是毕达哥拉斯学派美是数之和谐与比例这一观念中的“和谐与比例”的感性、具体的一面,更强调事物感性的现象特征,偏重于形式方面的外在和谐。
耐人寻味的是,在狄德罗重视审美中的理性因素的同时,理性派的鲍姆嘉通也开始注重感性,毕达哥拉斯学派之后裂变而成的两股美学思潮,开始呈现出感性与理性、人与自然、人体与社会结合统一的趋势。这种趋势的出现与进一步加强,便是德国古典美学的诞生,从这个意义上说,狄德罗和鲍姆嘉通是从启蒙学派到德国古典美学的中介。
三
德国古典美学的理论追求就是要把经验派强调的感性与理性派偏重的理性结合起来。“美是真与善的桥梁”、“美在自由”、“美是无目的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作为德国古典美学的三个基本命题,贯注其中的命脉就是有机统一与和谐自由,而三个基本命题各有偏重:前者在认识(真)与实践(善)之间发现确立了独特的情感领域,中者在理论上实现了感性与理性、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统一,后者则抓住了自觉性与非自觉性相结合的审美创造和欣赏的规律。整个德国古典美学从康德经席勒到黑格尔可以概括为一句话:美是自由,美感是自由感。
德国古典美学的“美在自由”说,使毕达哥拉斯学派所意识到的“内在和谐”与“外在和谐”第一次走到了一起,其基本含义是指:美是一种感性与理性、客体与主体之间不受任何障碍的直接统一,即感性与客体中到处渗透着理性与主体,而理性与主体也完全融贯于感性与客体之中。“美在自由”的理论发展经过了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康德。康德既反对经验派美学和理性派美学的有偏颇极端的思考探索方向,又吸取了它们的研究成果,并把经验派的美是一种感官快感和理性派的美是一种理性必然的思想结合起来,这种结合也就在“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这个桥梁就是美与审美。同时,康德还认为审美是对象和主体、想象力和理解力的自由结合与和谐统一,是无目的性的合目的性。审美本质是感性与理性自由地统一于主观。第二个环节是席勒,席勒是从康德过渡到黑格尔的一个中间环节。他认为“美是活的形象”。力图把先验的人的理性在客观感性存在实现出来,即美就是生命与形式、感性与理性、人的被动性与主动性的平衡统一,这个统一也就是自由。席勒对美与审美的把握已表现了由主观到客观的过渡。第三个环节是黑格尔,他使感性与理性自由地统一于客观。黑格尔的著名论断“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包含两层意思:首先,美的本质是理念;其次,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感性就是具体的、可感的,显现是指理念由概念而自身否定转化为形象,显出可感的,生动的外形。在二者的统一中,理念是主导的,是理念的自我显现,感性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理念是显现为感性的理念,这个统一的本质就是自由。黑格尔特别强调美与审美的无限和自由,认为美与审美既不受知性的局限,又不受欲念和目的的限制,这样就脱离了现实世界的一切关系而超然独立,“无论就美的客观存在,还是就主体欣赏来说,美的概念都带有这种自由和无限;正是由于这种自由和无限,美的领域才解脱了有限事物的相对性,上升到理念和真实的绝对境界。”〔8〕
于是,毕达哥拉斯学派所意识到的“内在和谐”与“外在和谐”的“欣然契合”,在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两位美学先祖为源头的美学思潮从对立的两个方向所作探索的基础上,经过德国古典美学理论大师的思考与整合,在对自由(尽管是抽象思辩的)向往与追求之中,第一次实现了统一与融合。
车尔尼雪夫斯基把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思想运用到美学思考中来,提出了著名的“美是生活”说。虽然他对生活的理解还基本停留在宽泛、自然、生理的层面上,但他对美的客观现实性和社会性的强调(他甚至看到了农家少女健壮结实的美与上流社会贵妇人慵倦病态的美的根本不同),意味着车尔尼雪夫斯基把德国古典美学对感性与理性、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自由与必然关系的抽象思辨的解决,提高到人类客观社会生活的基础上来予以解释,标志着美本质的追问探索终于从晦涩自律的思辩世界走入了纷繁复杂的现实世界,这是美学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不过,车尔尼雪夫斯基对生活的理解从总体上说仍是较为抽象的,克服其局限的任务也就历史的、逻辑必然的落在了马克思的身上。
马克思在劳动实践的基础上,合理解决了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必然与自由的矛盾。虽然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对象化”的一些论述尚带有黑格尔的色彩,但他是从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实践活动——劳动方面来探索美与审美的根源,从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发生学层面来求解决的本质,这是马克思美学思考最为深刻、最具启发性的地方。
美学就是人学,把握美的本质必须与人的本质联系起来,美之奥秘的真解只能存在于人自身,存在于人类的活动之中。在马克思之前,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已经试图解释人的本质。在黑格尔看来,人的本质实际上是绝对精神,人的本质、本质力量的种种表现,只不过是绝对精神异化出的不同现象而已,异化是绝对理念作为自我认识过程的一定发展阶段。因此,黑格尔把抽象的精神劳动即思维看成是人的唯一本质。费尔巴哈则抛弃了黑格尔的精神异化理论,他认为人的本质就是人的种属活动或种属能力。费尔巴哈的理论贡献在于赋予异化以感性的,自然的基础,但他又仅诉诸狭隘的直观,不理解人类生产活动的真正意义。因此,费尔巴哈的异化理论是从人种属、自然本质出发,到宗教的博爱而告终,人的解放最后归于宗教的解放。马克思是从劳动实践的发展变化,从劳动及其异化的关系中来全面、历史地把握人的本质。这是最深刻、最科学的概括。
马克思指出,人类的生产活动超越了动物片面的、本能的生产,人不仅按照客观规律和外在尺度来生产,而且按照人的发展、目的和需要,即“内在的尺度”来生产,这是一种自觉的、有意识的全面的生产。在此基础上。“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或者说,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自由的生活对他是对象。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9〕美的本质正是这种自觉、 自由活动在对象世界上的凝结,就是人类自由本质在对象世界中的肯定和确证,美的自由和谐的本质是被劳动生产实践的本质,人的本质来规定的。马克思理论视野中的劳动生产实践是一种二重化的活动:人类通过劳动实践一方面改造、创造着客观世界,人化着自然;另一方面创造着人类自身,创造着人类思维、意志、审美及人的各种感觉能力。一方面创造着美,一方面创造出审美的能力。一方面在创造着对象的美,一方面创造着能审美的主体。总之,人们在劳动实践中相互创造、相互补充、相互证实,从而不断生成实现着人的完整的本质和本质力量,以劳动实践为核心的人类活动,就是人的本质,本质力量在对象——产品、环境、生产关系以及由此制约的社会关系诸方面感性显现的过程。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也指出,正是在劳动的基础上,人的手“才能仿佛凭着魔力似地产生了拉斐尔的绘画,托尔瓦德森的雕刻以及帕格尼尼的音乐。”〔10〕
马克思还深刻地指出,私有制和异化劳动的产生,特别是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劳动产生了异化,劳动的异化带来了人和自然、对象和主体、必然和自由,客观规律和主观目的关系的被异化,带来了美和审美的被异化。尽管人类前进发展的步伐从来不会是顺利平坦的,但资本主义的扬弃、共产主义的诞生,使人和对象的关系扬弃异化,复归到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真正自觉、自由的高度,始终是近现代以来人们追逐奋斗的目标。共产主义社会,“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1〕在这里人们从必然的王国跃进到自由的王国,跃进到美的王国,人也真正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一句话,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在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了真正的和谐。
就这样,毕达哥拉斯学派天才地意识到的美是和谐的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劳动实践观的科学思想基础上,在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统一的人类劳动实践的现实基础上,真正实现了“外在和谐”与“内在和谐”的和谐统一。
我们再作以下图示,简略回顾一下西方美是和谐思想的发展演变轨迹——
在这一发展演变轨迹中,毕达哥拉斯学派作为第一个理论环节,提出了美是和谐的思想,并天才地洞察与意识到了“内在和谐”与“外在和谐”的两个层面及其“欣然契合”。之后,从柏拉图经中世纪神学美学到理性派美学,与从亚里士多德经经验派美学到狄德罗的美在关系说这两大美学思潮,分别从偏重于“内在和谐”之理性、精神与内容和偏重于“外在和谐”之感性、物质与形式的不同方向,裂变、发挥和张扬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美是和谐的思想。虽然发展演变的方向迥然有别,但总的来看,他们都把美归结为一种客观的属性,或者是物的自然属性(如亚里士多德和经验派美学),或者是先验的理念或理性的属性(如柏拉图和理性派美学),来加以认识、分析和把握。狄德罗和和鲍姆嘉通萌发了把感性与理性联系统一起来的美学发展新走向。德国古典美学则顺应美学发展的这一历史性转向,从康德经席勒至黑格尔,都在努力调合经验派美学和理性派美学的对立,试图把经验派的自然、感性、客体与理性派的人、理性、主体结合起来,并把这种结合的本质规定为和谐的自由,是人与对象的一种自由的关系。不过这种结合是在主观意识中(康德)或客观理念中(黑格尔)进行和完成的,是空想虚幻的,如海中月,水中花,缺少美与审美赖以由出的现实根基。车尔尼雪夫斯基批判了这种空想虚幻的自由观念,把美与人及人类社会现实生活结合起来,虽然他对生活的理解从总体上说过于宽泛,也较为抽象,但他使美学开始从体系周严却晦涩抽象的思辨世界走入了纷繁复杂却又生动异常的现象世界,美是和谐观念的历史发展逻辑必然地导向了实践的解决。马克思主义美学认为,美的和谐自由的本质,根源于人的和谐、完满、自由的本质,人的自由和谐的本质又根源于人类社会生产实践的普遍性、自由与自觉的本质,因而一切美的对象之所以成为人的审美对象,根源于自然的人化、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之中,根源于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合目的性与规律性的和谐统一,“内在和谐”与“外在和谐”在劳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真正的“欣然契合”。从毕达哥拉斯学派至马克思,美是和谐说历经诸多理论环节的裂变与中介,走过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型辩证发展的理论圆圈,这是一个和谐内涵不断丰富、不断走向科学合理的演变历程。
注释:
〔1〕周来祥、陈炎:《中西比较美学大纲》第121页,安徽文艺出版社1992版。
〔2〕参阅米狄:《当代西方美学》第179—184页,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3〕参阅朱朱潜:《西方美学史》(上卷)第34页,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4〕鲍桑葵:《美学史》第64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5〕〔7〕转引自《朱光潜全集》第六卷第410页。第186 页—187页,安徽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6〕《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第65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8〕转引自《朱光潜全集》第13卷第142页—143页。
〔9〕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53页,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下)第510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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