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中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新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是一个引导者、组织者,对学生的学习应该是一个辅助性的作用。但是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有的教师怕学生不会学习,总是牵着学生的鼻子走,一切按照自己的备课来。哪怕学生有一点点偏差、有一点点问题,为了不影响自己的教学设计,他们对学生这种表现置之不理。殊不知,这样的做法不仅不会提高我们的教学效率,相反还会降低学生的学习效率以及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久而久之,学生就会由厌烦一个教师到厌烦一个学科,我们的数学教学就会彻底失败。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呢?笔者认为,我们的教学一定要尊重学生,不能仅仅从自己的教学设计出发,教师作为教学的组织者、引导者,应该是起到一个辅助的作用,当学生有不同想法时,应该立刻改变教学方式,从学生的角度出发重新设定教学方案。这不仅仅是尊重学生的个性,更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体现。同时,我们不仅要注重学生的不同意见,还要主动引导学生突出自己的不同意见、不同看法。爱因斯坦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学生逐渐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他们在学习的过程中才会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学生能够对教学有不同的看法正是学生创新意识的体现,我们教师要多给学生“创造”质疑的机会,让学生逐渐适应在学习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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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
小学教学中,教师除了讲解知识外,与学生的沟通交流也是必不可少的。良好的沟通可以拉近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心理距离,使学生能够逐渐“亲其师而信其道”,能够逐渐认同教师的教育。教师与学生的沟通还能够更全面地掌握学生的不足,这样在教学设计时就能够有针对性地设计,从而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因此,教师与学生的沟通交流也是提高学生创新意识的重要手段。
三、让学生体验到自己思考后的成就感
儿童发展心理原理告诉我们:儿童在心理发展过程中需要体验成功,获得心理满足感。学生一旦尝到了学习成功的喜悦,就会增强自信心,产生更多成功的欲望,诱发他们更主动地参与、更为积极地思维,从而使主动参与学习变为一种持久强烈的意识,最终形成自我学习的内在机制。因此,教师应尽力让每一个学生都有创造成功的机会。教学中,教师可采取小组讨论、互说互动等合作学习的方式,使更多的学生在讨论中表现自我、展示思维、迸发智慧。同时,学生的学习水平有层次差异,获得成功的能力也有层次差异,教师应关注这种差异,在教学中做到因材施教。如学有余力的学生富于挑战性,对于他们来说,攻克了思维难度大的问题才算成功,因此,具有挑战性问题的练习应多让这类学生去解答;而对于中下水平的学生来说,较好地掌握基础知识就算成功,因此,这类学生应加强基础性知识的积累。总而言之,教师在设计问题、练习、作业时都应注重个体差异,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有体验成功的感受,从而达到创新意识的培养。
四、采用积极的评价方式,保护学生的创新意识
积极的评价不仅能够使学生感受到学习的成就感,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与热情,还能够使学生更积极地参与学习。因此,我们教师应多用积极性、鼓励性的评价,不应总是打击、责骂学生。我们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哪怕是学生在学习中一点点小的进步。在创新意识的培养过程中,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创新意识,并加以鼓励和表扬,激励学生继续运用自己的智慧在学习过程中勇于创新。积极的评价方式不仅是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保证,还可以提高学生对数学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对教师的认同感。总之,新课程标准下的小学数学教学已经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学生能力的培养。因此,我们每一名小学数学教师都要在自己的教学过程中努力研究提高学生创新意识的方式、方法,努力把学生培养成具有较高创新意识的好学生。
论文作者:赵法永
论文发表刊物:《中小学教育》2017年1月第26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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