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为我”走向“为他”——幼儿行为动机发展(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我论文,为他论文,动机论文,幼儿论文,走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孩子到了3岁的时候(从自我意识产生起),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明确的意识。四五岁的孩子在许多场合之下能够说明,为什么在这种场合下采取这样的行动而不采取那样的行动,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
“知其所以然”是孩子的行为具有明确动机的体现。但由于年龄不同,其心理发展速度也不同,所以,不同年龄的幼儿对于同一行为,常常出自不同的动因。例如,3~4岁的幼儿“洗手帕”、“拖地板”、“擦桌子”的动机只是出于一种好奇心的满足,把洗手帕、拖地板、擦桌子看成一种有趣的游戏,而5~6岁的孩子则不同,他们大多数的行为动机是帮助妈妈做事情。
一般来说,幼儿的行为动机都是从“为我”向“为他”发展的。其主要原因在于这样两点:
一是幼儿与他人关系由分离逐渐走向联系。3岁左右的幼儿是自我意识产生的起始阶段,自我意识产生之后,孩子更多的是注意“我”的观察、“我”的能量、“我”的作用。这一时期,“自我中心”占了上风,所以,3~4岁的孩子都是从“自我”出发来进行行为选择和活动设计的,他们往往考虑不到也不去考虑他人。随着幼儿交往活动的增加和对“社会”的逐步认识,孩子逐渐有了“他人”意识,进而逐渐认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把“自我”与“他人”联系起来。如4~5岁的孩子不仅已经能够理解他们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而且进一步理解到他们的行为会给周围人带来什么好处。幼儿将自己与他人联系起来的现象还表现在集体活动中。3~4岁的幼儿在共同活动中往往只关心自己的成功,而5~6岁的孩子则往往为了共同的整体活动的成功而行动。
二是幼儿的行为由受情绪支配逐渐走向评价控制。3~4岁的幼儿行为很少受理智控制,主要受情景和自身情绪支配。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的社会性需要加强,逐渐注意到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形象”。一般孩子到了4~5岁都特别注意表现自己,注意用自身好的行为获得他人尤其是成人的赞赏。在生活实践中,5~6岁的孩子已经掌握了一些初步的是非标准,他们通过成人对自己行为的评价,已经知道如何行动才能获得赞赏。如问孩子:“妈妈喜欢什么样的孩子?”大多数孩子的回答都集中于两点——“听话”,“帮妈妈做事”。可见,幼儿行为动机由“为我”向“为他”转化,是受评价控制的,年龄越大,越重视“为他”行为。
当然,幼儿的行为实现“为我”向“为他”的转变只是大多数幼儿心理动机发展的基本趋势。事实上,由于幼儿教育因素的影响,不少幼儿到了4~5岁,其行为动机还停滞在3岁左右,有的甚至到了6~7岁还依然从“自我”角度来设计自己的活动,考虑不到别人的利益,更谈不上帮助别人。所以,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应从这样几个方面努力,以加速或促进幼儿动机的发展。
第一,父母要进行保护中心的转移。家长不要把孩子视为家庭生活的中心。独生子女固然会受到家长更多的关怀、爱护,但不能把孩子视为“中心”人物,一切围绕孩子转,这样只能强化孩子的“自我中心”意识,不利于孩子行为动机的健康发展。实践证明,我们注意孩子“独立”的人格,这才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有好处。要做到这一点,父母必须把孩子视为独立的一个人,视为家庭中与其他成员平等的一个人,这样,就会使孩子从父母的阴影中走出来,看见自己,也看见别人。
第二,引导孩子想到别人。3岁左右的孩子是“自我中心”者,4~5岁的孩子也未必能冲破“自我中心”的怪圈,这就要父母多做教育和引导工作。作为家长要通过故事、游戏和比喻等手段多引导孩子认识他人,理解他人,同情他人,让孩子正确认识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同时还要教育孩子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和一些基本的做人标准,促使孩子从“自我”走向“他人”,由自己想到别人。此外,父母还要多发挥榜样作用,如乐于助人,关心他人等,为孩子创造一个“为他”的心理氛围。
第三,要让孩子多参加一些集体活动。孩子在集体活动中会发现自己与别人有紧密联系,发现他人的价值,从而做到与他人合作,同情人、关心人、帮助人。
第四,严格要求。对幼儿的“自我”行为,父母不能迁就放任。应按照一些“为他”的标准要求和教育孩子。是对是错不能凭父母的感情用事,更不能因为孩子是独生子着或年龄小而迁就他们,这样会影响孩子良好行为动机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