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教育:教育公正的内部基础——兼论教育公正的内部障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正论文,障碍论文,终身教育论文,基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794(2008)05-0010-02
人类教育的发展从无学校到有学校,从不系统的学校到系统的学校,进而发展到整齐划一的制度化教育,既显示了它的成熟,也暴露了它的弊端,甚至连学校自身存在的合理性都成了疑问。
1971年,美籍奥地利学者伊里奇发出了“废除学校”、走向“非学校化社会”的呼声。他认为,长期以来,人们希望通过学校教育缩小社会的不平等,学校应成为社会“伟大的均衡器”。然而,实际上这种努力却失败了。相反,制度化教育驱使所有儿童去爬没有尽头的教育阶梯,非但无助于增加平等,反而必然偏袒于那些家庭条件优越、启蒙早、有较好准备的人。知识被看做是一种商品成包批发出售,一旦购得,便被视为私有财产,并且总是那么稀缺。[1]西方一些学者对此也持同样的观点,认为“学校是赞成社会不平等的合法机构”、“学校成了以功绩换取地位的文化资本的积累”、“学校教育不能补偿社会不平等”。伊里奇激烈地主张废除学校,代以一种“教育网络”。
国际教育理论界虽然对伊里奇废除学校的说法不赞同,认为学习还是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学校教育的,[2]但是他改变了对教育体系和学校在该体系中地位的看法:
“当前的社会——更不必说未来的社会——的前景已不限于建立一些可以任意扩大和分隔这栋教育大厦,把各种各类的教育加在一起并组合起来的体系,我们必须超越纯体系的概念之外,来考虑对事物的另一种安排”。
“教育已不再是某些杰出人才的特权或某一特定年龄的规定活动;教育正在日益向着包括整个社会和个人终身发展的方向发展”。
“教育正在越出历史悠久的传统教育所规定的界限,它正逐渐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扩展到它的真正领域——整个人的各个方面。由于这些方面过于广泛而复杂,以致无法包括在任何‘体系’之内,如果体系是指一种静止的、无进展的话”。[3]
这就是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针对制度化教育带来的不平等,艾德加·富尔在《学会生存》中指出:“教育只有在它的行动实质和空间时间方面经历了急骤的变化,简言之,只有采纳了终身教育思想,才能变成有效的、公正的、人道的事业”。
教育不公正、不平等,固然有政治、经济等许多影响因素,如果就教育自身而言,制度化教育显然是教育不平等的内部根源。正像有学者指出的:制度化教育以部分人受教育的连续性取代了全体人受教育的连续性;制度化教育强调选拔和分流,违背了机会均等的原则;制度化教育最终扩大了人与人之间文明水准的差距。因此,可以说,制度化教育是教育不平等的制度根源。[4]由于终身教育的一个本质特征就在于打破传统制度化教育的封闭体系,使教育成为贯穿一个人生命终身、并扩展到社会各个方面的连续性教育,这是一个完全不同于制度化教育的新格局,它将为教育公正、教育平等的充分实现提供教育制度的基础。这是由终身教育的性质所决定的。
一、终身教育是贯穿人一生的事情,它可以弥补学校教育的缺失
制度化教育是一种学校教育体系,在制度化教育的视野内,受教育只意味着上学,限制在正规的学校教育之中,一个人在学龄期内接受一定的教育,以便以后在工作中使用。它把一个人的一生分为两个阶段:前面用于学习,后面用于工作,互不交叉。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更新,使这种一劳永逸地获取知识的状态不复存在。一个人必须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受教育,才能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否则会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甚至被社会所淘汰,教育因此就必须成为终生的事业。1965年法国成人教育家保罗·郎格朗在《终身教育导论》中指出:“教育并非终止于儿童期和青年期,它应伴随人的一生而持续进行。教育应当借助这种方式,满足个人和社会的永恒要求。”在终身教育的视野中,没有学龄期,教育是一生持续不断的事业,它不随学校教育的结束而结束。
一个人因为某种原因可能错过或在学校教育中失利,在制度化教育中,他可能已经离开了学校。但对于终身教育而言,他依然在教育中,可以重新获得教育机会。这就是作为终身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成人教育。今天的终身教育不再是为聪明失学的儿童专设的,它应该是永远的广大民众的需要,具有普遍性和终身性。“对于今天世界上许许多多的成人来说,成人教育是代替他们失去的基础教育。对于那些只受过很不完全的教育的人们来说,成人教育是补充初等教育或职业教育。对于那些需要应付环境的新的要求的人们来说,成人教育是延长他现有的教育。对于那些已经受过高级训练的人们来说,成人教育就给他们提供进一步的教育。成人教育也是发展每一个人的个性的手段”。[5]融入终身教育的视野下理解成人教育,成人教育是使每个社会成员获得适应社会变化的成员资格的条件,也是向失去学校教育的弱势群体提供的补偿。由于制度化教育的选拔功能存在,有限的学校教育资源只能向能力强者、早者开放,使能力发展弱者、晚者失去了机会。成人教育为在学校教育中的失利者提供补偿性的机会,尽力缩小他们之间的差距,使学校教育的最不利者在成人教育中获得最大的利益。
二、终身教育是个开放的系统,为每个有学习需要的人提供可选择的资源
终身性只是终身教育的一个时间维度,终身教育还有范围的维度。终身教育“正在日益向着包括整个社会和个人终身的方向发展”,“它正逐渐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扩展到它的真正领域——整个人的各个方面”。[6]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把“与生命有共同外延并已扩展到社会各个方面的这种连续性教育”称之为“终身教育”[7]。这充分说明了,终身教育在空间突破了学校教育的范围,而把非正规教育、社会教育纳入其中。在这里,终身教育即是学习型社会,或者说,终身教育是学习型社会的基石。
在制度化教育中,教育等同于学校,受教育只能是少数人的“特权”,它客观上阻止更多人受教育的需要。在终身教育中,要满足所有人的需要,我们必须超越学校的范围,把教育的功能扩展到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此时,虽然学校依然发挥作用,但它越来越不是教育的一个特权部门,而且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学校和其他通讯手段、信息资源相比,“它所具有的重要性不是正在增加,而是正在减少”。[8]“所有的集体、协会、工联、地方团体和中间组织都必须共同承担教育责任”。[9]终身教育将社会的一切部门从结构上统一起来,这就是学习型社会。
制度化教育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封闭的体系倾向于具有选择性和竞争性,它主要依靠体系内部规定的标准,决定谁受教育,在什么阶段受什么样的教育。即便是在体系内部增加受教育的数量,但杰出人才论的思想,改变不了制度化教育的排他性。终身教育满足所有人的学习需要,不要选择性和竞争性,它主要根据参加者自己的旨趣选择学什么、学到什么程度。
终身教育的开放性,结束了教育权利的历史,开辟了教育需要的新篇章。人们不再去争取受教育的权利,而是满足自己的学习需要。终身教育的开放性和终身性,使其利用一切资源,为社会的所有成员提供连续不断的教育服务。
三、终身教育提供适合每个人的个性化教育,实现真正的教育内部公正
划一性是制度化教育的显著特性。划一性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活动、教育过程都形成一定的标准,按照标准规范操作、规范管理,使教育活动有序开展,但这同时也抹杀了教育活动的差异性。制度化以同一个抽象的人为标准,而失去了鲜活的个体生命的差异。它使同一年龄阶段的儿童不管个性的差异,统一接受同样内容的教育、同样时间的教育、同样方法的教育、同样标准的考试,而不充分考虑个人的多样性,使不适合者早早退出这种教育体系。
终身教育舍弃了传统教育的单一模式,把教育与人的整个生活紧密结合起来,使每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自由采用适合于本人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手段,进而使每个人把教育从一种义务转变为责任,使终身教育也转变为终身学习。
从终身教育到终身学习,虽然依然强调发展的终身性,但强调的着眼点发生了变化。学习应当是一种自觉意识,是求学者为了自我完善的一种主动行为;而教育则显现出接受者的被动性,是将自己置身于一种有待改造的被动地位。从终身教育到终身学习,显示了个体发展过程中主体性的高扬。“在这一领域内,教学活动便让位于学习活动。虽然一个人正在不断地受教育,但他越来越不成为对象,而越来越成为主体了”[10]。制度化教育以教育者为中心,服从统一的管理;终身教育以自我的学习需要为核心,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它根据自己的需要“量体裁衣”,灵活安排自己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进度,使教育真正地适合自己。这种教育是个性化的教育,也是最公正的教育。
四、学习型社会:满足所有人的终身学习需要,实现教育的实质公正
要使教育伴随人的终身,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进行终身学习。终身学习是终身教育在学习型社会的改进,它立足于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强调教育的过程是一个自主学习的过程,这种学习必须以学习型社会为前提,社会能够处处为学习者提供充足的资源。正如日本有关终身学习的改革报告所指出的,“建立具有尊重个性而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的终身学习型社会,最重要的是在人生的各个需要学习的阶段,给人们提供多种多样的良好的学习机会;确保每个人走向社会后,能够根据自己的能力、性格和愿望选择各种学习途径。[11]终身学习使学习发展到学校、家庭、社区、工作场所以及社会公共机构,甚至发展到工作、生活中个人得以发展和成熟的一切场所。
终身学习使受教育权转变为学习权益,这不仅意味着教育资源的充足化,不像制度化教育那样,需要通过层层筛选争取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最后只为部分人所有,而且意味着每个人都将实际拥有真正平等的受教育权,终身学习就是要保证每个人的学习权益,满足他们的学习需要,使学习成为个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其整个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