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论文_邹杰

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论文_邹杰

大庆石化公司纪委(监察处)

摘要:进一步强化国企中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震慑作用,是国企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措施。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强,国企发展至今已经到了一个分水岭,急迫的需要改制改型,以提高利润率,减少对国家投入的依赖。真抓实干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已刻不容缓,只有这样才能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使国企更具生存能力,本文就现阶段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针对性的提出了作者的建议。

关键词:形势;国有企业;纪检;建议

现阶段,国民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已经由最初的供给侧经济向供需侧经济转变,国企的运营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企正在面临体制改革与经营理念改革,使得国企的资本运营方式更加多样化、复杂化,国企领导人面临众多的诱惑与考验,腐败问题难免发生,严重时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使国家蒙受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急需一套行之有效的抑制腐败滋生、查处腐败问题的办法。国有企业的整体管理模式与行政机构非常类似,都有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来完成监督、监察、宣传、震慑腐败等职能,但国企主要以经营为主,纪检监察工作上难以像行政单位那样高度重视。因此,如何发挥纪检监察作用,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维护国企正常运营,保证党的路线和政策在国企内能够顺利的贯彻执行,都需要纪检监察工作的真正开展。

1纪检监察工作在国有企业中的重要性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是国有企业的党政组织履行监督职责的主要机构,其负担着国有企业内部大小干部的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负责监督干部们的党风廉政情况,对于党中央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等。对于企业的合法运营,企业干部的作风问题有着明显的警示作用,是国企发展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现今复杂的市场环境下,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更加凸显,甚至关乎国企的存亡。

在我国推行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阶段,纪检监察工作的工作重点就是监督企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用铁一样的党纪、国法对企业各项制度的建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以保证国企改制能够有序进行。

国企的发展必须遵循市场原则,一些违背市场原则的事情必将被淘汰,而贪污腐败必然导致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对企业的发展造成损害,轻则使企业造成损失,严重时会危及企业的生存,同时贪污腐败也将损害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感情,使企业失去生存所需的民众基础。因此必须惩处贪污腐败,拔除滋生贪污腐败的温床,这些都离不开纪检监察工作的大力开展,只有深入细致的将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落到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心里,才能从根本上为企业的发展和转型创造良好条件。

再者,国有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严肃的纪律氛围,企业的各项工作离不开适当的监督,两者平衡发展,齐头并进才能保证企业的发展稳步向前,但是由于体制问题,现行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并不是与企业管理机构并行的,而是包含在管理机构的内部,属于管理机构的一部分,有时甚至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部门,需要其他职能部门来兼任纪检监察工作。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并且国有企业在几十年的发展中,职工越来越多,家属更是众多,为了解决职工及其家属的生活问题,很多国企不得不开展医疗、教育、物业、卫生、治安管理等副业,使国企的成分愈加复杂,管理体系庞大臃肿,这样一来更加大了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难度,也从侧面反映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越是复杂的环境就越容易滋生腐败,就更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们始终要明确一点,纪检监察工作永远没有结束,永远都处在不停前进的状态,在现阶段的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中也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

2.1缺乏明确的与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依据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条文很多,比如说《公司法》《行政监察法》等,但在这些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纪检监察组织在企业内部的地位和工作方式,所以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难免有些无力,在没有明确的法律指导下,一些工作也难以有效的开展,其工作成效过分依赖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个人能力,无法形成行之有效的纪检监察体系。

2.2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导致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长期的企业管理工作致使一部分国企领导人过分强调企业经营的重要性,认为一切工作都应该围绕生产经营展开,而忽视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在企业领导的日常工作中主要议题也是生产经营当中出现的各类事情,为了将生产经营的各项指标搞上去绞尽脑汁,而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在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时候过分草率,人员配置简单,甚至在没有专人负责时,采取其他部门兼任的方式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使得纪检监察力度过轻,起不到监督、宣传、监察、警醒、震慑的作用,纪检监察开展日常工作时没有能力完成自身的职能,只能做些简单的宣传工作应付了事。

2.3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监督方式缺乏专业性、实效性

国有企业的管理架构是照搬行政部门而来的,党委书记作为企业的首要领导行驶管理企业的一切权力,下设党组成员负责决定企业运行中出现的大事小情,纪检监察工作由党委书记主要领导,下设纪委书记和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这样一来很容易产生下级监督上级的情况,此外在管理上,一把手把精力主要放在企业的经营生产上,也没有过多的精力去抓纪检监察工作,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混日子”现象,工作人员不愿干事,怕得罪人,纪检工作过于软弱。

2.4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我国的人才培养体系中没有专门的学科负责培养纪检监察人才,用人单位需要依靠自身条件培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尤其是很多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由一些其他部门来兼任,更使得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不强,缺乏专业素质,难以达到很强的工作力度,使得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不高,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结束语

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中不仅要重视人才的培养,更要注重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企业领导干部首先要从自身上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要将纪检监察工作放在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在企业内部要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将纪检监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使国企的干部能够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的神圣与威严,为企业发展创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利环境。

论文作者:邹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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