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肥料管理保护农民利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部论文,肥料论文,利益论文,农民论文,通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一段时间,一些不法厂商打着高科技产品招牌,利用新闻媒体大肆宣传未经登记的非法产品,扰乱了肥料市场。为此,农业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有关农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管理,整顿市场秩序,保护合法厂商和农民利益。
农业部在向各省、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及农垦主管部门、新疆建设兵团发出的通知中指出,要严格肥料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统一试验标准,做好肥料田间试验工作;开展科普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市场管理,不得推广未登记产品。
通知强调,除复混肥、配方肥和水稻育秧苗床土调酸剂类产品由农业部授权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外,其他肥料包括微生物肥料产品均由农业部办理登记。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办理肥料登记。农业部要求各地对当地肥料登记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凡属越权办理登记的要立即纠正;对已发登记证的,报送农业部重新审定发证,原登记证作废;对正在申报登记的,停止办理。今年10月30日前,有关清理的情况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针对目前肥料田间试验中存在的试验设计不合理、试验方法不科学等问题,农业部要求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肥料田间试验的技术规程,统一试验标准和方法,加强对肥料田间试验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为科学、客观评价肥料应用和肥料审批提供有力、可靠的依据。
为加强对肥料市场的管理,农业部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对生产经营未经登记等假冒伪劣肥料产品的,对夸大其辞、肆意宣传误导、扰乱市场秩序的,对相互勾结、以次充好欺骗农民的,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