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进步与人民退却与国家和人民退却后人民进步的比较与选择_市场经济论文

国家进步与人民退却与国家和人民退却后人民进步的比较与选择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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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发展公有制经济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一经济政策导向,使近年来的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之争剪不断理还乱。根据墨菲定理,经济学界观点相近的理论往往对经济政策影响最小,对经济政策影响最大的理论则要长期经受争议。面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深水区,经济学界又该如何解读、预判并积极影响新时期的经济政策导向?

一、国进民退的理论导向

支持国进民退的学者认为,国企民营化是自判“另类的死刑”。在资本主义全球化体系日益保守的前景下,中国仅靠私企搞不起要害工业。新中国在私营不力之后才搞了国营,而且国企并非只是靠私企国有化。国企靠国家利益凝聚员工,私企则只能靠老板的个人魅力、小恩小惠、权术手腕与任人唯亲,对小企业、低技术的简单再生产尚可,应付大规模、高科技、复杂繁冗、必须密切配合的集约型行业则远远不够。私企在丛林法则下强敌环伺,任何决策失误都有可能致命,很少有弥补机会,而国企绝无此类后顾之忧。如果确保中国持有要害工业是政策底线,那么国企与私企该如何取舍?国退民进一刀切只能导致中国的要害工业易手,坐视外企鲸吞民族经济。消灭敌军可先使之离心离德而各个击破,市场如战场,蚕食中国的工业基础亦可先使其民族企业各自为战。外企不能直接消灭国企,就会先误导其私有化为民企,然后通过“市场经济”对其“合法消灭”。

也有学者认为,国进民退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足以对改革失误纠偏,对经济发展有稳定与持续的双重功能。除了煤炭行业出于安全之虞而并购之外,其他行业的并购案例皆可优化相关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国企并购民企绝非走回头路。国企与浪费资源、破坏生态、草菅人命的低效率民企竞争,在丛林法则下非优胜必进劣汰必退而何?国进民退的要害是利益重组,是闯过经济体制改革深水区的一种尝试。叶利钦时代的俄罗斯大搞休克疗法瓜分国企,国民人人有份的国退民进,导致民族经济瞬间坍塌;撒切尔夫人时代的英国强制经济私有化,结果是半途而废。国企的扩张能力高于民企,非均衡发展可为国进民退提供内在的竞争力支持。企业竞争是强者整合弱者,强势国企整合弱势民企乃顺其自然。

也有学者从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角度赞赏国进民退,断言搞社会主义经济就是要壮大公有制经济。从产业发展及其预防金融危机的角度支持国进民退,也要在全球经济低迷的背景下搞国进民退,对有效应对全球化的负面影响是必要的,金融危机后多数发达国家其实也在搞国进民退。国进民退的正向社会伦理效应很多,如增强中国模式的伦理优势、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巩固社会主义道德的经济基础。国进民退投射的伦理效应导致自我价值冲突,引致善恶迥异的社会伦理效应而很难笼统地达成肯定或否定的道德共识。经济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而国进民退只是实现这一目的的一种尝试,十八大之后经济改革更关注公平正义等道德诉求。

也有学者从反面论证了国进民退的必要性,呼吁私企靠自己苦练内功以弥补其先天不足。多数私企规模小,市场压力大,抗风险能力差;不愿引进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制残留着管理家族化行规;有不规范经营恶习,尤其是劳动力非法雇佣推高人力资源机会成本;管理者的炫富消费降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能力,技术升级投入乏力而创新收益有限,很难适应经济结构性调整之需;不善长期战略规划,偏好短期资本经营,高度投机性操作潜伏过多的经营风险。加之外来的西方垄断资本、国内官僚资本与国有资产的竞争,私企难逃内忧外患之夹击。国退民进一刀切将危及国家主权,掏空社会主义制度。若国内官僚资本与西方垄断资本借机坐大,不仅国企难逃洗劫,国内私有资本亦将再次陷入二者的夹缝而困兽犹斗。鼓吹国退民进者往往是在为资产阶级卖命,企图通过舆论压力迫使管理部门做出不利于国企的决策。这种人绝不会捍卫社会主义或代言工人农民,只会误导国企私有化。对此类歪理邪说,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有起码的警惕。

二、国退民进的理论导向

支持国退民进的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迂回转型的,不能笼统地说国企私有化就是倒退,决策要以时间、地点与条件为转移,这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当然,在改革开放初期增加私企的比重是必要的,在国企比重下降危及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新形势下则要见好就收。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奋斗目标是共产主义,但消灭私有制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只能随着条件的完善而循序渐进。国进民退乃历史发展之必然趋势,但只是长远目标,其进程必然是漫长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要保留私企,而且要鼓励、支持与引导。此类“阶段论”思辨,意在调和“民”与私、“国”与公的姓资姓社之争。

也有学者从根本上否定国进民退,认为这是改革开放事业的倒退。西方国家搞“国进”只是权宜之计,经济危机过后仍要退出;中国搞“国进”则是有进无退,是无限期的“进驻”。国进民退往往是以低效率的企业替代高效率的企业,大量原本属于国家的财富在国企集团内部分配,是最不公平的经济政策。国进民退要靠政府的强制手段,破坏产权制度与市场秩序而失信于民,市场无法发挥作用导致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国退民进的逆向淘汰反历史潮流而动,扩大内需既要防止国企投资效率低下,更要防止其借扩大投资之机进一步加固传统体制。

也有学者认为,改革开放也是一个市场化的进程,而国进民退背离了这一目标。现在的国进民退不是个别事件,国企在地方扩大垄断,终将蚕食市场经济的基础及其成果。政府经营国企影响效率而毫无前途可言,今后要改革政府包办的计划经济,拓展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提高民企份额。国进民退的负面社会伦理效应很多,如挑战改革道德底线、不公平竞争、私企业主幸福感下降。

也有学者认为,国进民退很难克服“所有者缺位”的悖论。劳动者只是名义上的国有资产所有者,实际上却很难分享其增值收益,倒是越来越多的既得利益者在蚕食其控制权。要落实劳动者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还要靠民主机制革除国有资产垄断。国家是所有者主体意志的集合,但其本身并非所有权主体。马克思早就强调工人夺取政权后要健全民主机制,防止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异化为社会主人。只有靠民主机制将劳动者的意志体现于国家,国有资产才会属于人民。民主机制在由国家机构集权的背景下缺席,则领导者既有代表劳动者利益且会让企业坐大的好人加能人,又有不具备领导能力而不能让企业坐大的庸人,还有不代表劳动者利益、甚至以权谋私的坏人。只有由作为所有者的劳动者靠民主机制强化控制,才能确保第一种人控制国企,预防、阻止或惩处后三种人,确保劳动者对国有资产排他性的处分权能与收益权能。只有让国有经济按照劳动者的意志分配,通过优胜劣汰打破国企岗位垄断,国进民退才能赢得民意支持。

三、相关概念的争议误区

国内学术界围绕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的争议至少暴露了5大理论误区:

一是主权、治权与产权的混同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主权、治权与产权分别属于3个层次,即国家、地方与私人。类似于最近僵持不下的钓鱼岛之争,张宏良号召“宁可肚子吃不饱,也要收复钓鱼岛”,茅于轼则认为这个荒岛毫无经济价值,更不值得花大钱打造海军火中取栗。他们都搞乱了上述3个概念:同一主权之下允许治权分割,更允许产权馈赠,而将三者混同则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没有主权则难保治权,没有治权则难保产权。所以,日本借“转让”产权混淆钓鱼岛主权争议的双边共识,其实质是政治而非经济的价值导向问题。国企与民企都是民族企业,产权可交易,治权可共享,但主权不容架空。

二是“国”与“民”的概念教条化。新中国曾在前苏联的影响下形成极左路线的所有制理论,认为公有制有着无比的优越性,而私有制则是万恶之源。改革开放后,官方利益攸关者的公私转换之争虽然有所缓和,但仍顾虑重重进退两难。官方受制于传统的“社会主义一大二公”,认为私企国有化就等于社会主义。一味将国企神圣化,认为非国有的就是资本主义的,这其实是一种偏好所有制结构单一化的公有制教条。近年来,只要中央颁布发展非公经济的类似政策,很多官僚就会认为是国退民进,是自我“和平演变”。官方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而孤立绝对的公有制偏好,其实是在抱残守缺于僵化意识形态的形而上学。

三是国企—民企的片面对立化。极左派强调国企与私企的斗争你死我活,片面地将二者对立起来其实是违背了对立统一的辩证法。比如,认为国企与私企的所有制基础、生产目的、与劳动者的关系都根本不同,在发展进程中必然激化各种矛盾、摩擦甚至冲突,后来的事实却证明形势并非如此简单。近年来,由于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在发展,资本家经济实力在增强,这种斗争越来越公开化、白热化。中美建交后尼克松的《透视新世界》一书认为:“中国朝自由市场制度前进的过程已经走了一半”,如今“它的两种经济,一种私有,一种公有,正在进行殊死的竞争”,因此“战斗还远远没有结束”。极左派据此推断,美国只要“继续介入中国的经济,就能在暗助私营经济逐步消蚀国营经济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此类“阴谋论”,在哲学上都夸大了外因对内生变量的反作用。

四是国企功能边界论或国企反市场论。极右派认为全民所有制其实是“虚”的,因此对国企全盘否定。其要害是预判国企产权缺失,不能真正发展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国企利润惊人,并不是因为其自身的生产技术与管理水平很高,而是依仗垄断地位与政府政策的优惠所致。尤其是大型国企,依仗政府垄断经营特权,不承担风险责任而异化为特殊利益集团。极右派对国企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持悲观态度,认为国有化只能在市场经济很难发育完善的关键行业或非竞争性行业发挥功能。2010年,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接受凤凰卫视独家专访时公开扬言,要理清国企主业,则国企必须退出市场完备的领域。这其实是想预设国企功能边界,排斥国企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

五是国企强势论—民企弱势论。民间学者一般认为,民企很难与国企竞争,总是遭到各方面(如政策、资金与环境)的资源与体制的限制,由此推断并抱怨国企必然强势、私企必然弱势。某些经济领域即便对外资开放也将民企拒之门外,导致民营经济很难摆脱弱势地位。国企尽享政府控制的各种资源,依仗政府强势的经营特权长期垄断社会优势资源,而且被政府注入大量投资与低息贷款,有股票上市融资的优先权。民企无缘如此厚爱姑且不论,就连信贷也备遭冷遇。2005年中央颁布“非公经济36条”,允许民营资本参与竞争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对于扭转私营经济的命运或许堪称一份划时代的文件。然而,“非公经济36条”基本上被操作者束之高阁,居强势地位的国有垄断企业顽固地把持着既得利益,甚至更进一步加固垄断,以至于民企很难分到一杯羹。

让劳动者平等占有生产资料才能为实现社会公平与提高经济效益奠定基础: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确立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的主人翁地位,共同参与经济决策,分享改革开放成果;市场经济的特色要求适度划分政府与市场的活动边界,政府要专注于预防与弥补市场失灵的部分,维持市场经济的秩序与活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部分生产资料与财产属于私人,占有关系直接,财产关切度大的民营经济的经营体制足以有效保障所有者权益的最大化。因此,只有让国企与民企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才能永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活力。

四、国企与民企的统一性

国企与民企平衡发展催生了中国奇迹,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法宝。国企与民企可相互取长补短:私企能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灵活适应市场变化,国企见长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规模效益与社会效益突出的重要行业或关键领域。二者恶性竞争往往是因为监管不到位,政府如何适当发挥监管职能是关键。民企扩张提供了多数国内就业岗位,国企则在不同领域有进有退,经济结构调整要视行业特性、企业职能而定,要有进有退、进而有为、退而有序。市场经济不等于民营经济,西方国家均未取缔国企,尤其重视发挥其在关键领域与非常时期的特殊功能。中国经济能在历次国际金融危机中较快地复苏,国企在其中厥功甚伟。尤其是战略竞争型产业,虽然不如民生消费型产业投资少见效快,但由于关乎民族复兴千秋基业,即便暂时显著亏损,政府仍要伸出“看得见的手”强力扶持。

国企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民企则是国民经济的必要补充,二者本可同舟共济。国企一统天下适应不了市场经济的全球化,传统的国进民退只是权宜之计,国退民进一刀切则是因噎废食。只搞国退民进或国进民退都会刻舟求剑,都是片面思维作祟。国企在其优势行业并购民企足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二者也能在重组中共生。并购主体的准入要对国企与民企一视同仁,强进弱退、优进劣退是操作原则,提高生产力水平是检验标准。涉及国民经济体制的战略方向,以及民族资本何时进退、怎样进退等更深层次的改革难题,评估国企与民企的效用标准主要是“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强国、富民与社会和谐的就是好企业。

国内经济学界曾归纳了三种国民进退模式:国进民也进、国引民进与国民有进有退。作为一种策略,有时要以退为进,退不只是退出,而是为了更好地进。无论国进还是民进都要有政策弹性,统筹整盘棋,有的地方退有的地方进,时退时进。国进并不同时意味着民退,该进的进、该退的退、进退有度更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鼓励国有资本、民营资本与海外资本相互参股,发展股份制混合经济组织。这种经济组织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模式,在市场经济平台上唱主角。战后德国的社会市场混合经济模式,巴山轮会议热捧的科尔奈主义,皆与此异曲同工。要致力于此类探索,不必过多争论国企私企姓资姓社的问题。

国民共进纵深发展,是当前国内经济学界的一个共识。具言之,要继续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兼收并蓄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任何一方都不能畸重畸轻;国企与民企要融合发展,优势互补共同进步;要扫除体制性障碍,通过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凝聚力量,携手复兴民族经济。

要辩证看待国民进退问题,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科学发展观,解构自由主义的“小政府、大社会”与道家的“无为而治”的片面性。靠国进民退应对金融危机而强化行政力量只是暂时可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要长期倚重市场力量。要引导小型民间金融机构发展,国企利润则要上缴财政部而非国资委,投入国企的公共资金要向社会公开,按照物权法建立公众监督、公众管理体系。国进民退问题的实质是央企及其带动的省属、市属企业的扩张问题,在其本该归属的领域内扩张无须担心,扩张到自然垄断行业之外染指竞争性行业则要脱钩收缩。

国民共进的程度取决于政府、国企与民企能否加快转型步伐:政府要根据十八大报告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双管齐下,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接受法律保护;妥善处理“一对关系”,切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积极兑现“三个保证”,率先推动国民共进。国企要增强活力、控制力与影响力,探索国有经济新的实现途径,将资本投向关乎国家安全与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或关键领域。民企要紧盯“三个保证”,拓展更好的发展环境;抓好自主创新,抢占科技研发制高点;精心取舍行业或领域,自觉与国企合作。国企与民企亦“敌”亦“友”,以竞争求团结才能永葆发展活力,一刀切的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都只能熬成一潭死水。

宏观层次上的国企与民企统一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中,改革开放后国企与民企的工业产值逐年递增,共进且统一于总产值的高速增长中,尤其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在逐年递增;中观层次的国企与民企以竞争为主,此消彼长交替进行,统一于整个行业的发展进程中,这种竞争稳定了经济,推动了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微观层次上的企业内部的股权转让,有利于推动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良性竞争,这种竞争直接统一于企业的利润最大化,而企业是独立核算的硬预算约束的基本单位,股权结构的变动要以成本收益为依据。

综上所述,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其实都是伪命题,在概念上过于模糊,在个案上无可争议。对近年来的国企扩张现象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而不能搞一刀切。评估国企进退的是非利弊,关键要看向哪里进、哪里退,何以进、何以退,以及怎样进、怎样退。“国进”并不意味着“民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企与民企以此消彼长的替代关系为辅,以和谐共生协调发展的关系为主。要立足于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以“三个有利于”标准评估国企绩效,继续推动国企治理机制的完善、创新与管理效率的提高。

截至目前,国进民退现象尚属局部性、行业性、暂时性与阶段性现象。国企主要分布在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行业与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行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与支柱型产业。国进民退现象不宜被放大与误解,国企并购民企并非中央本意,更不是改革开放的主流。国进民退的争议其实是围绕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展开的,历史经验与国际实践反复证明,只有巧妙结合政府的“看得见的手”与市场的“看不见的手”,才能维持经济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这一结合的本质或关键是政府与市场的功能互补,这也是经济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基础。

经济学界关于国进民也进、国引民进与国民有进有退的新思路,都是在用系统与矛盾的观点看待国民进退现象,旨在探索与时俱进的所有制模式。民族经济这个大系统充斥着错综复杂的矛盾与关联,国企与民企都是其组成部分,构成其主要矛盾。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决定了二者不必非此即彼,国企的功能、效率及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与民企的关系等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要允许百家争鸣。不过,适用于西方国家的理论未必能照搬于中国,用西方国家的经济模式衡量中国经济模式有悖于实事求是。国企对国家的贡献有目共睹,民族经济的复兴离不开国企做大做强。国企在发展中暴露的个别问题,要害不在于企业如何定性,而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型与市场经济的完善。民企从“允许存在”到“允许适当发展”,从“重要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认识上的递进过程伴随着理论上的争议。争议国进民退有助于国企改革与民企发展,让各级政府的行政改革更放心更大胆。国民进退之争逼经济学界把问题讲清楚,寻求底线共识统一舆论导向。

评估国进民退的关键是要看其市场主导与政府主导的程度,看其能否确保公平竞争。国进民退本身并无善恶之分:如果是市场导向与公平竞争,国企民企都能优胜劣汰;如果是制度歧视、资源错配,则不仅经济不可持续,而且有可能损及国民福利,甚至导致市场化进程半途而废。无论国退民进还是国进民退,要害都不在于进或退。任何企业都要有进有退、有生有死,由市场经济规律决定。市场经济中的进与退、兴与替都是正常现象,关键要看有没有垄断与歧视。

十八大之后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水区,由社会主义的性质与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必要的。无论国企还是民企都是民族经济的组成部分,都是民族经济崛起的依托。国企与民企的确存在竞争关系,但二者在现阶段的共同利益毕竟是主要方面。要抛弃成见,警惕各种挑拨二者关系而导致民族经济内耗的思想或言论,打破左右分派的藩篱,在持续推进制度创新的进程中携手复兴民族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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