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不足分析与完善探究论文_龙纯忠

《婚姻法》的不足分析与完善探究论文_龙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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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婚姻法是可以体现我国时代特色和社会主义特色的一项法律,这项法律实现了男女平等,让婚姻变得更加的自由,也改变了传统男主女仆的婚姻现象。婚姻法从新的视角出发,它倡导了一夫一妻的制度,将社会主义精神凸显出来。它在一定程度上调整和规范了婚姻和家庭,婚姻法也在的努力的为中国创造和谐而有爱的婚姻家庭,但婚姻法还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本文就婚姻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关的法律建议。

关键词:婚姻法;婚姻法的不足;法律完善;相关建议

前言

婚姻法,是根据无数次传统婚姻的失败基础上改革而成的,婚姻法在不断的适应当下的时代,根据时代不同的社会现状,来对原有的法律进行一定的革新,努力的改变现阶段我国的婚姻和家庭制度,为祖国构建和谐的社会努力着。当下婚姻法律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健全的法律可以让中国社会更加和谐,人们的生活更加的健康和幸福。

1、婚姻法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

1.1缺乏对配偶权利的相关规定

配偶权是指夫妻双方因为具有配偶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和必须承担的义务,其中包括享有婚姻生活,圆满,幸福和安宁的权利,和一些必须身为配偶身份所要履行的义务。像是夫妻共同的居住权,生育权利。但是婚姻法现阶段并没有把配偶的权利都规定进去,法律上缺乏对配偶权利的相关规定,导致了司法在实践中遇到了相应的阻碍。婚姻法中禁止双重婚姻的出现,中国规定夫妻之间必须是一夫一妻制,这些法律都是以享有权利为前提的,如果这个权利不用配偶权来进行定义的话,那婚姻法中这些所谓的法律义务便没有了可以相对应的权利,也就没有了法律上的依据。

1.2夫妻财产归属和个人权利的行使权内容不明确

婚姻法中规定了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婚前财产也就是个人财产,而这些法律规定过于概括,而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就导致了财产分割问题的模糊,在面对离婚等相关问题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很容易就这项不完善的法律产生财产纠纷,也有很多不法人士钻这类法律漏洞,导致社会风气被败坏。在很多实践中都无法彻底分清夫妻的财产分割情况,这就是婚姻法不完善的地方之一,并且夫妻双方之中,对于人权的规定也相对模糊,比如女子的生育权就没有被明确的规定,生育权利其实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权利,因为是否生育取决于夫妻两个人,如果夫妻之中有一方放弃了自己的生育权,并在放弃的过程中,对另一方造成了损害,而另一方理应享有相应的财产弥补措施,也就是经济上的补偿。

1.3配偶之间的侵权问题责任归属不够明确

现阶段,我国的婚姻法在责任问题落实的并不清楚和明确,很多法律的条例相对模糊,话语也模棱两可,并不能起到真正的法律效用,婚姻法里有许多的条例,都无法进行彻底的落实,一些法律条例内容相对模糊,这就造成了很多纠纷出现,纠纷一旦形成,也会给相关工作人员带来不必要的工作压力,而关于夫妻之间的责任问题落实,因为法律条例的不明确,仅仅让离婚中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真当到实践的过程中,很多人在持续的婚姻中,便受到了相应的伤害,像是精神伤害或者肉体伤害,如果不离婚的话,或者离婚失败,这些受害方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在婚姻法中让正义和公平缺席,人们对于中国的法律便失去了信心。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这并不符合侵权责任的具体原则,婚姻法无法真正的保护到受害的一方,更无法让真正过错的一方受到应有的惩罚,那么婚姻法的本质就偏离了方向,也无法达到设立婚姻法的根本目的。

2、如何完善婚姻法的不足之处

2.1创新婚姻法的立法模式

如果要改善婚姻法的不足之处,就要对婚姻法的立法模式进一步的完善,婚姻法的解释现在已经开始由亲属身份转变为关注财产,以私有合法财产为主,让这种立法模式具有进步性,而婚姻法中应该承认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存在着变动和归属。在夫妻之间的所有配偶都不应该因为家庭生活的等相关元素对私有合法的财产进行占有,在婚姻法中要约定财产的制度,在规定中要说明财产的重要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明确指出要保护婚前夫妻各方的私有财产,要实现法律的公平化,在婚姻法中要实现对双方婚前财产的保护,并且婚姻法中的法条要清晰明了,以便于司法对其中的裁定。要大力的强调男女之间的平等,要保护夫妻双方个人的独立和权利意识。在中国传统的婚姻当中,一般都规定男性购买房子,也就是说男方在婚前购买房子拥有房子的所有权,一旦发生离婚纠纷,房子属于男方的私有财产,女方无权分割该房子。在婚姻中,女方通过自身的工作,努力赚钱来购买的房产,该房子也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与男方无任何关系。在婚姻法中要大力的支持男女平等,呼吁男女平等,避免结婚欺诈案的出现。

2.2明确落实婚姻法的内容,提高婚姻法的立法技术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将很多原本抽象化的法律相关规定变得更加具体,这会让法律更加公平,婚姻家庭关系本身就是社会关系当中最基本最常见的关系,夫妻之间本没有太多的禁忌,所以,要将婚姻法的内容更加的明确,语言表达要更加的通俗易懂,条例规范要更加的明确,避免很多夫妻读不懂婚姻法,法律是人们生活的保障,是设计给人民的,也是保障人们生活财产安全的基本措施,如果将法律内容写的模棱两可,无法让中国的公民读懂婚姻法,那婚姻法的出台将会没有意义。所以要在婚姻法中完善法律的立法技术,要充分做到以人为本。真正好的法律,既温柔又有力度,它可以让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当前婚姻法的内容还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在生育上就欠缺一定的法律条例,像是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法,该法律就没有将其计划在生育政策之中,这就为司法实践造成了相应的阻碍,当今中国社会的科技不断的发展,基因技术也在不断的上升,随着试管婴儿的出现和人工授精的技术出台,而这很容易造成夫妻双方之间的财产纠纷,因为试管婴儿可以不用女子来进行生育,而一旦出现离婚状况,对受害者一方的经济救济没有办法具体落实,这就需要明确婚姻法的内容,提高了婚姻法的立法技术。现在有很多的家庭都是军婚家庭,法律上对军婚是有一种特殊保护的,而关于军婚的法律保护和离婚自由相互冲突。从而造成了一些军人结婚比较困难的现象。婚姻法应就这些问题进行改善,而不是仅仅只用限制离婚来进行规定,要从本质上改善和提升对军婚的保护程度,

2.3结合关于女性的保障权益来重新定义并完善婚姻法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让很多女性开始励志做女强人,也让很多女性对婚姻望而却步,在婚姻法解释三中,法律更偏向于注重有财产的一方,按照中国传统婚姻的观念,一般都是由男方出钱买房子,但如果发生离婚状况,女方就被面临被“抛弃”的危险,而女方在男方家的所作所为所有的付出和努力,都变得一文不值。因此,婚姻法要真正的做到婚姻平等,就应该加强对女性的保护,从各方各面考虑,并完善婚姻法。

3、结论

真正完善健全的法律,才能真正的保护中国的公民,无论男女。婚姻法是保障社会和谐的一项基本法律,所以在制定婚姻法时,一定要不断完善立法的技术和立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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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龙纯忠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8年2月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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