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支柱论文,保障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多支柱是世界银行大力倡导的“养老保障改革最佳方案”, 已经逐渐得到各国政府的肯定,并在多国实践中显示出良好效果。其基本框架包含三个方面:第一支柱是强制性现收现付制社会基本保险,是国家为公众提供的最低程度养老保障;第二支柱是强制性基金积累制的养老保障,养老金给付与缴费水平挂钩;第三支柱是自愿性补充养老保障,为有需要的个人提供更好的退休生活保障。多支柱体系主要优点包括:一是有效分散风险,比如,第一支柱是现收现付,当年收支在全体参保人之间统筹,受人口比例变化影响较大,但对投资风险不是特别敏感。而第二支柱主要是个人账户、资产积累,受金融风险影响较大,但对人口比例变化不敏感。二是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承担养老责任,可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有利于扩大覆盖面。三是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有利于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我们看到,俄罗斯和波兰的养老保障体系改革都是从政府大包大揽向“三支柱”发展,既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还整体上改善了国民养老保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确立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目标,正逐步由单一依靠政府经办的社会保险向多支柱体系发展。因此,我们认为,不应简单地将养老保障体系分为 “社会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而应该从多支柱的角度研究问题。比照世界银行的定义,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部分相当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具有强制性、基金积累制的特点,相当于“第二支柱”,商业保险和企业年金都是自愿性养老保障,属于“第三支柱”。我们不一定照搬世界银行的标准,但是根据各个支柱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政策,促进多支柱协调发展,应是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
凭借精算、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风险控制、面向个体和团体的销售能力、客户服务等优势,保险业在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俄罗斯对企业和个人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给予税收优惠支持。波兰第二支柱市场上保险公司设立的养老金公司占据了大部分份额,第三支柱商业保险也得到税收优惠支持。
借鉴国际经验,我们认为,将保险业纳入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发挥保险业的重要作用。对基本保险统筹部分,保险业可以提供精算服务,确保筹资和给付方案的可持续能力,还可以提供具体经办服务;对基本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保险业可以为做实后的账户基金提供管理和经办服务。对企业年金,养老保险公司已经是市场领导者,可以在市场上发挥更大影响力。对商业养老保险,其本身就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灵活、有效、方便地满足不同人群的养老保障需求,应得到有力的税收优惠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