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厚禄养廉思想的历史考察和经济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经济分析论文,思想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768(2001)04-0031-03
自战国末年中国官俸制度萌芽兴起到秦汉逐步确立,厚禄养廉思想就此起彼伏地贯穿着中 国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之中。可以说,贪官污吏自始至终是封建社会各个朝代难以治愈痼疾 。本文试就中国古代的这一思想进行探析,以古鉴今,期能古为今用。
一、历史考察
厚禄养廉思想最先提出是在西汉初年。汉惠帝诏曰:“吏所以治民也,能尽其冶而民赖之 ,故重其禄,所以为民也”(注:《汉书·惠帝纪》。)。重禄目的,在于吏治,在于益民。汉宣帝时,张敞、萧望之 言曰:“夫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今小吏俸率不足,常有忧父母妻子之心,虽 欲 洁身为廉,其实不能,请以会率增天下吏俸”(注:《通典》卷35《禄秩》。)。西汉的官俸支出占据国家财政总收入的50 %。后王莽不堪其重,借口“与百姓同忧喜”将俸禄规定直接与年成丰歉挂钩,开了俸禄不 稳无保之先河,导致贪污受贿之风盛行。东汉中期后,官员的俸禄不断走向菲薄,一个百石 官秩的官吏月俸仅较一个佣工工资多数百文,出现五原小吏冬月无衣,“衣草而出”的不堪 局面。针对于此,东汉崔寔指出,自秦以后,一般官吏“俸禄甚薄”,“仰不足以 养父母,俯不足以活妻子”,作为官吏,总是临财御众的;令俸禄薄的官吏去“临财御众” ,犹之乎“渴马守水,饿犬护肉,欲其不侵,亦不几矣”(注:崔寔:《政论》,《全后汉文》卷46。)。稍后的荀悦也对官俸太薄表示 反对,他说:“公禄贬则私利生,私利生则廉者匮而贪者丰也。夫丰贪生私,匮廉贬公,是 乱也”(注:荀悦:《申鉴·时事第二》。)因此,他强调官俸相称,呼吁封建统治者必须重视官禄问题,不可掉以轻心。政治 家仲长统也把“薄史禄”视为“危国乱家”的原因,曾大声疾呼:“禄不足以供养,安能不 少营私门乎?”(注:《后汉书·仲长统》。)。
唐朝也曾多次采取增借禄米料钱等措施。唐玄宗下诏说:“衣食既定,廉耻乃知”,故对 京师“文武九品以上正员品,今后每用给俸食、杂用、防阁、庶仆等,宜十分率加二分,其 同正员官加一分,仍为常式”(注:《全唐文》卷25。)。官俸增加必然加重财政负担,加之官员数量日益增多,致 使“府库仓储,竭于资俸,”“俸禄之费,岁巨亿万”。(注:《唐会要》卷67。)安史之乱后,国家财政出现拮据 ,加之“厚外官而薄京官”,京官竟“不能自给,常从外官乞贷”(注:《资治通鉴》卷225),以至于堂堂三品大员 刑部尚书颜鲁公“举家食粥”。针对唐前后期官俸相差之悬殊,冗官增加之多、俸禄支出之 巨等弊端,杜佑提出“极弊莫若省用,省用则省官”的建议,要求精简机构,减少浮费;晚 唐诗人白居易切中时弊提出“省官厚禄”,他认为“官省则事简,事简则人安;禄厚则吏清 ,吏清则俗阜”(注:《白香山集》卷47。)。为此要量赋制禄,提出了制定爵禄的标准,开始注意到俸禄开支要与国 家财政、人民负担保持适宜。
到了北宋前期,官僚贪污贿赂行为十分严重,特别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胥吏根本没有俸 禄,完全靠敲诈、贿赂和贪污过日子。为此,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了诸如“益俸”“厚禄养廉 ” 之策。范仲淹提出:“养廉之方,必先厚禄”。王安石认为要使职业不驰,治道而兴,就应 提高官吏的俸禄。他还把历史上专靠贿赂等非法收入为主的吏胥阶层,一律改为俸给生活者 ,暂时结束了千百年来的一种不合理制度。而后宋王朝多次增俸,经过多次调整,到南宋后 期,官员的俸禄已经“七八倍”于北宋前期了。由此宋代在历朝各代中以厚禄而著称。但尽 管如此,物价上涨,机构膨胀,冗官迭出,官员欲望增长,厚禄仍养不了廉!
明朝以薄俸养官。清人任源祥曾说:“有明官制,上仿成周,而俸给则大远于古,额数既 少,又折支焉,甚非养廉之道也”(注:任源祥:《制禄议》,《皇朝经世文编》卷24,《吏政》4。)。故一些官吏均靠俸禄以外的不正当收入维持家计。京 官靠吃属下的空名阙额和接受贿赂,索取馈赠以致富;地方官靠对广大百姓正税外的层层盘 剥以救贫。这就势必造成贪官日增、清官日少局面,贪污成了明中叶以后习以为常的政风。 张居正为明代第一名臣,死后抄家,诸子兄弟藏有黄金万两,白银十余万两,而这还不及严 嵩家产的二十分之一。张居正既如此,何况其他诸官诸吏?!
清朝雍正皇帝,为了改变官员俸禄过低状况,采纳山西巡抚诸岷建议,推行“耗羡归公” 和“养廉银”制度。他一方面把州、县官员向农民多征收的赋税(主要是耗羡)收归国有,不许 各级官员任意多征和挪作私用;另一方面,又把这笔多收入的钱给各级官员发放养廉银,补 贴其生活和办公费用的不足。至此,厚禄养廉终于以建立“养廉银”制度而加以解决。不过 从往昔征耗羡到明发养廉,就总额而论,不是增加了,而是降低了许多。雍乾之际历任部院 大臣及地方大吏的孙嘉淦说养廉尚不及火耗之“少半”;有人更尖锐指出:“养廉者,其名 ;而养不廉者,其实也。”养廉既不足办公、日用、应酬之需,官员们只好另谋生财之道, 贪污腐败仍不绝于耳。
厚禄养廉思想自西汉兴起到清代建立“养廉银”制度,贯穿于中国整个封建社会,成为历 朝各代上下之共识。如何厚禄养廉也是历朝封建统治者所必须解决、必须正视的难题。
二、特点剖析
从对历代厚禄养廉思想的历史考察中,我们可发现其有如下几个值得研究和关注的特点:
1、厚禄养廉提出的原因
历代经济思想家和封建统治者均认识到经济是人们赖以生活的基础,官俸的低薄致使官员 尤其下层官吏“仰不足以养父母,俯不足以活妻子”。上至三品大员刑部尚书颜鲁公“举家 食粥”,下到“五原小吏”“衣草而出”。战国管子就已提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 而知荣辱”,既然官吏“衣食不足”,那么廉耻又如何知晓?于是“上索下送,上下相蒙” ,官吏“俸禄微薄,无以赡家,必取诸于民”。他们从薄俸所带来的衣食不足,从而导致官 吏收贿行贿,甚而腐败成风这样一条逻辑线索分析,论述了厚禄养廉的必要性。当然他们所 提出的厚禄,只不过是维系官吏个人和家人必要的一种生活开支。而真正所谓的厚禄应是超 过正当俸禄之外的收入。但在中国封建社会官本位盛行的时期,这种做法更会加剧人们竞向 追求名利,并为此更加竞向贿赂、贪污。在传统的义利观下,封建思想家不可能也不会提出 厚禄的标准,这样就使得在实行的过程中没有一定的参照依据;同时也给封建统治者很大的 主观性和随意性,从而导致这一问题重要提出、重复解决而始终未能真正解决!
2、厚禄与吏治的关系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用经济手段来解决经济问题,是继政治伦理、法制手段之外的又 一重要方式。从历代有识之士不断提出的“厚禄养廉”思想来看,他们认识到厚禄确实有助 于养廉,它对促进吏治清明,提高官吏的办事效率,解决其后顾之忧,杜绝中饱私囊具有积 极意义。汉代“士大夫罕以俸薄为言”,唐之俸禄多于西汉,官员“无鲜薄之叹”。相反, 薄禄易促贪污。在中国历史上俸禄最为微薄之时,往往倒是官吏贪赃枉法格外猖獗,人民所 受盘剥特别沉重之日。两汉之间的新莽时期,“官不得禄”,官员“各因官职为奸,受取赇 赂,以取共给”(注:《汉书》卷69。)。吏治腐败到极点。五代时期的北汉王朝,官员只是“薄有资格而已”, 连宰相的月俸也仅有一百贯,结果,反倒是“国中少廉吏”。明代俸禄“视前代为轻”,“ 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注:《明史·食货志》。),恰恰是在明一代,出现了贪污之习“胶固于人心而不可去” (注:《日知录》卷12。)的局面。然而,并非厚禄而养廉。宋代是历史上厚禄的典型,官员不但有很高的“正禄” ,而且连茶、酒、油、盐、柴、米、马料、仆役费用都发给官员,禄可谓厚矣,理应官清正 廉洁,吏治清明。可正是这样的厚禄时期,像范仲淹那样“以天下为已任”,“清心做官, 莫营私利”的清官寥若星辰,更多的则是“身被命服,不顾廉耻”的贪财赎货之徒。这说明 ,贪污腐败的解决仅靠厚禄是不行的,其他方面如法律不加以配套治理和改进,再增俸也是 无济于事的。
3、厚禄养廉的解决方案
唐杜佑、白居易从解决国家财政困难角度提出了“省官省用论”和“省官厚禄养廉说”; 宋 范仲淹、王安石从解决冗官角度提出了“省官益俸”构想。无论何种方案,不外是“省冗官 ,增官俸”的主张。从理论上看,他们抓住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但在实践过程中却 大为走样。就拿北宋为例,省官益俸可谓全朝上下之共识。然而现实中宋代官员却“有增而 无损”,许多诏令很大程度上成为“空头支票”。连王安石就公开主张“增置官司”,他每 推行一项新法,大致都要增设一套机构。这样做的后果客观上无疑增加了不少官员,致使机 构重叠,闲官数量大增。结果变法阻力未减,反倒白养了大批官僚。故而北宋裁员不成功, 增俸养廉更是无从保障!
4、厚禄养廉要处理好与国家财政、物价波动和官员数量之间的关系
“赋税是官僚、军队、教士和宫廷的生活源泉,一句话,它是行政权力整个机构的生活源 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97页。)封建政府的财政税收与官员俸禄息息相关。西汉、唐中朝、北宋俸禄之厚无不与桑 弘羊、杨炎、刘晏财政改革有关,他们的财政改革不仅使国家财政有充足的税源,而且使官 俸支出有了强有力保障。无疑,税收决定俸给,俸给影响税收。财政税收是俸禄支出的前提 ,一个时代的税收机构及其数量,制约着当时俸禄支出的实物、货币成分及其数量,但俸禄 支出有时也会反过来影响税收结构的改进,增加新的税目。所以,增加官员俸禄,提高他们 的俸给,必须与一个国家的财政负担、税收情况挂钩,应“量赋制禄”(如白居易),而不应 任意增减(如王莽)。
而且厚禄受物价波动的制约。就以宋代为例,北宋初到南京,官俸增加七、八倍之多,与 此同时,其间的物价则上升了十有数倍之多!南宋人洪迈就指出:官员对于俸禄何以“常有 不足之叹”,“物价日以滋”是个重要原因。北宋的吕惠卿,更是把物价上涨诙谐地比喻为 “无罪而月常夺半俸”。清代尽管改定“养廉银”以补官俸之不足,但其实际收入较明代还 低,其中与清银价下跌,物价上涨不无关系。不仅中国人身在其中有感,就连乾隆五十八年 到中国访华的英国副使斯当东也说:“最近一个世纪以来,大量白银从欧洲流入中国,因此 中国物价显著提高。物价提高了,但官员们的薪金仍然是固定的,这就使他们的收入同应有 的开支比例失调”,“中国官员的薪金不高,使他们容易接受礼金的引诱”(注:郭成康、郑宝凤:《论清代“不加赋”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社会科学辑刊》,1 995年第2期。)。所以,禄厚 除要相对数额增加外,还要考虑当时物价的上涨幅度。
另外,厚禄与官员数量也是密切相关的。纵观中国各朝历史,凡是薄禄的出现必将伴随着 冗员的出现。尽管国家的税收在一朝前后会有所增益,但增幅绝对远远低于官员人数的激增 。这对国家来说,减发、降发、甚至停发官员的俸给是常有之事。王安石主张增俸不减员, 是由于改革阻力所致,而其最终解决“冗官”的方式也以失败而告终。冗官不减,势必加重 财政负担,而到南宋时官吏人数又有增不减,故而不得不发出薄俸之感叹!故厚禄必须与精 简机构相配套实行。
可以看出,历朝的封建统治者和思想家对厚禄养廉的原因、实行、作用、影响和解决方案 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和分析,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宝贵经验。但为什么厚禄养廉问题非 但没有解决,反而却愈向薄俸和腐败发展?下面就这一问题进行原因探讨。
三、原因探讨
从封建君主和官吏的关系来看,二者其实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现利用委托——代理 模型分析,假如官员的工资为W,离开政府部门扣的工资为WO,滥用职权带来的额外收入即 腐败收入为R(λ),滥用职权被发现的概率为P,被发现后的罚金为F,则政府官员不滥用职 权即清廉的约束条件为:W>=P(WO-F)+(1-P)(W+R(λ)),解得:W>=(WO-F)+(1-P)/P×R(λ )。从上式可看到,要想约束官员腐败使其清廉,一是提高W即工资(俸级);二是增加惩罚P ;三是加强监督提高P。从中国封建社会典籍中可看到,政府曾采取流放、处决、凌迟、族 诛之类的酷刑以遏制腐败的势头。但由于腐败有极大的隐蔽性、连带性和普遍性,致使发现 腐败的概率很低,故在封建社会遏制腐败增加惩罚是有限度的,严厉的刑法在大多数场合成 了一纸空文。而且又由于封建社会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官员只对皇上负责而不对人民负责, 人们很难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监督信息的不对称、不完全使得对官员的监督徒有 虚名。那么最为可行的就是提高W即增加官吏俸禄,从西汉——清的历史考察中,也印证这 个理论模型的正确性,及历代有识之士厚禄养廉思想的可取性、科学性。但有趣的是,我们 可看到:其一,厚禄养不了廉;其二,尽管历代人们都在指责官俸低薄,要求增俸养廉。但 历代官员却不但未见减少反而有递增趋向。原因何在?厚禄养廉是否可行,历代思想家发现 了问题,但未能从根本上,理论上论证这一问题的可行性。他们未能突破封建制度的局限, 从封建制度本身去找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
厚禄养廉不但是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更是一个制度问题。封建制度下 厚禄养廉未能真正落到实处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1、封建社会人们的“官本位”思想。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官职被看作是社会唯一的价值尺 度和衡量系数,成为人们首选的光宗耀祖显示身份和地位的唯一象征。自孟子提出“劳心者 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一传世名言后,又为官俸政治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隋唐开创的 科举制更加强了人们的官本位意识,尽管官俸低薄,但它带给人们无穷的荣耀和心理效 用使得许多人仍为之执着追求,中国上下几千年的封建史上传承着“读书——科举——做官 ——发财”的模式。封建统治者抓住了人们做官发财的心理,牢牢控制着、掌握着官员,使 官员的供给与需求保持平衡。一方面官员的供给是无限地增长着的,而历朝各代都对官员的 需求有一个定额,这必然造成供大于求的情况,从而官员俸禄的下降也是客观必然的。所以 ,要想真正解决厚禄养廉首先要弱化人们的官本位思想。
2、国家财政的不济。在中国传统义利观中,强调伦理对经济活动的制约性。“讳言财利”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甚至要求有的国君也不要重视国家经济的发展,这对中国经 济发展起了很大的阻碍作用。纵观各个朝代,官俸支出在国家财政支出中占据第二或第三的 位置,这也反映了它与国家财政的关系极为密切。历代君主也深知厚禄养廉之道,历朝也曾 多次增俸,但终因财力不济而不了了之。可见,国家财政是制约封建制度下厚禄养廉的又一 重要因素。要想真正解决厚禄养廉必须建立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
3、封建制度下君臣之间的收买关系。在封建社会下,俸禄制取代世禄制成为封建君主驾驭 和控制封建官吏的一种主要手段,从而在君臣之间形成了“主卖官爵,臣卖智力”的封建雇 佣和依附关系。在这种情势下,官僚或官吏就不是对人民负责,而只是对国王负责。国王的 语言,变为他们的法律,国王的好恶,决定了他们的命运。正由于官员的俸禄高低掌握在上 级、皇帝手中,故引发诸官不惜以各种手段讨好上司、皇帝的欢心,长期形成了唯上不唯下 的风气。尤其在俸禄不足以满足其日益增长的生活欲望需求,不足以应付官场的消费费用后 ,就往往借助于其他非正当收入、官商合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加征火耗等。所以,薄禄 是封建社会固有的现象,是“封建贪污现象长期流行的火车头”,要彻底解决官俸问题,做 到厚禄养廉,必须在消灭封建制度基础之上才能进行。
4、官僚机构自身的低效率。按照公共选择学派理论,官僚机构是一个垄断组织,本身存在 如下特点:一是它垄断了公共物品的供给,缺少竞争机制;二是政府机构及官员缺乏追求利 润的动机;三是公共物品的估价存在着困难,政府管理活动的输入、输出都是不可观察的; 四是由于监督信息的不对称、不完全使得官员的监督徒有虚名。基于这些特点,官僚机构总 是伴随着低效率,存在着机构扩张寻租的倾向。官僚机构的这些特点在中国封建制度下表现 更为突出。要想真正解决厚禄养廉问题,也必须进行官僚机构的自身改革。
通过以上对中国古代厚禄养廉问题的研究,可看出厚禄只是养廉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 条件。厚禄养廉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它的真正解决需要从政治、经济、文化、官僚机构 四个方面进行制度改革和创新。
[收稿日期]2001-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