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韩国出版业考察报告(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出版业论文,韩国论文,日本论文,考察报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五、日本讲谈社的状况
此次出访韩国、日本,我们仅对日本的一家大型出版集团——讲谈社(Kodansha Ltd.)进行了考察。讲谈社是目前日本最大的出版集团,也是世界上排名居前的大型出版集团,以年销售额排,讲谈社位列世界第八位(含跨国出版集团)。
讲谈社于1909年由野间先生创建,目前仍为家族企业。现任社长为野间佐和子女士。其注册资金为3亿日元,从业人员1087名(截至2003年3月)。2002年讲谈社的销售总额为1712亿日元(约合131.7亿元人民币)。以创造出版销售额计算,讲谈社员工平均每人创造销售价值达1210万元人民币,这是一个相当惊人的数字,其员工的高工作效率值得国内的多数出版企业借鉴参考。
讲谈社还同时经营杂志,目前其经营的60余种杂志的销售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64%,而图书销售额仅占总销售额的30%多一点。讲谈社是一个综合性出版集团,所出版的图书涵盖儿童、美术、文学艺术、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生活实用、工具书等几十个大类。除经营杂志和图书外,讲谈社还经营玩具、电影制作等产业,采取了多元化的企业发展策略。据讲谈社的次长介绍,目前,讲谈社所创作的一些电影动画形象,如小樱等已经成为风靡全球的卡通形象。
讲谈社虽为家族企业,但在其近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有效的管理和运作系统。在经营上讲谈社采用了事业部制,其管理运作系统如上图所示。
讲谈社机构设置图
讲谈社在董事局下设立若干分权职能部门,并把自身的庞大业务划分为两大部分,然后再进一步按照产品受众群体、市场容纳特性等因素,将下面的经营部门细分为较小的业务个体。这一管理系统充分地体现了事业部制的非集中性管理和快速的市场反应与市场扩展的特色。
讲谈社的事业部制是在内部对具有独立产品市场或地区市场,并拥有独立利益和责任的部门实行分权化管理的一种组织结构形式,其具体做法是,在总社下按产品、地区、销售渠道或顾客分设成两个事业部和若干个分公司,使它们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利润中心,总社只保留方针政策制定、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其他权力尤其是选题策划、媒体项目开发等方面的权力尽量下放。这样,总社就成为了事实上的投资决策中心,而其下属的两大事业部则是利润中心,再下属的各局、生产单位则是成本中心,并通过实行“集中政策下的分散经营”,将政策控制集中化和业务运作分散化的思想有机地统一起来,使企业最高决策机构——讲谈社总社能集中力量制定公司总目标、总方针、总计划及各项政策。
六、日、韩文化产业管理方面的几点做法
(一)对出版物内容采取分级管理
日本和韩国的宪法并不限制暴力和色情出版物的出版,但对有损于国家形象和国家安全的出版物是明令禁止的,这与中国的国情有所不同。鉴于上述情况,无论是日本还是韩国,政府主管部门并没有成立专门的出版物市场监管机构,对出版物的管理完全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著作权法》来管理,当确实有违法律时,可以向行业协会举报,由各地方政府、警署临时来充当监管和处罚的角色。虽然日本和韩国的法律并不禁止出版暴力和色情出版物,但出于保护青少年的目的,政府对出版物的内容都采取了分级管理的办法,凡涉及到性内容的出版物、电视剧都要求在显著位置以统一的标识来标明允许阅读和收看的年龄。日本的刊物以18岁为界线,韩国则以19岁为界线,而电视节目则划分为12岁、15岁和19岁几个不同的档次。还有不同就是,日本涉及性内容的刊物并没有装套,可以翻阅,而韩国则一律以塑料袋封口,这些刊物在两国的24小时便利店均可随意购买。但是日、韩目前这样的管理方式也有它的漏洞和缺点。虽然对暴力和色情出版物限制了阅读的年龄,但在实际销售中,则又很难正确判定购买者的年龄,因此从小对孩子的正确教育和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发挥协会的作用,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日本和韩国出版行业的民间协会种类众多,各协会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对整个出版行业的管理、维护行业的经营秩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日、韩文化管理部门相对比较超脱,没有繁重的监管职责,而是把大量管理的职能交给了协会或其他民间组织。如对出版物内容的审查与评定、对著作权的登记与管理、组织出版物的评奖、推荐优秀书目等许多职能都交给协会来完成。在韩国由复制传送权中心集中管理出版物的著作权,由刊行物伦理委员会负责对出版物内容进行审查。如果刊行物伦理委员会发现有害出版物后,可对出版机构提出警告(目前韩国正在通过立法使该委员会拥有罚款的权限)。协会始终代表着整个出版行业的共同利益,成为向上与政府、向下与出版者沟通互动的桥梁。协会还经常就出版业近期发生的焦点问题,如对图书定价等有争议的问题展开讨论、总结,通过与上下游环节的沟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协会的功能越强大,政府一般事务就会越少。我们可借鉴其做法,强化对新闻出版的行业管理,需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大力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各类出版中介组织。中介组织与行业协会职能要真正从政府管理部门分离出来,并依法确立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形成政府监督指导、行业协会监管、中介组织自律的监管机制。通过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的自律机制,在制订行业标准、专业资质认证、组织行业交流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过去许多由出版行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性、行业性和服务性的工作可交由这些机构承担,逐步淡化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分解市场监管工作对政府的压力。由此政府才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整个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中来。
(三)日、韩根除盗版和非法出版物的若干做法
此次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日本和韩国几乎没有非法出版物,这要得益于几个方面:
一是日、韩两国政府下大力气宣传和普及著作权知识,使著作权知识深入人心。许多出版公司为配合政府的工作,也出版了适合各种读者群的、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普及著作权知识的图书。本次考察的Laterra-network公司是日本一家以出版旅游图书为主的出版公司。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该公司不仅出版旅游图书,还专门出版了许多著作权保护知识的图书,和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图片和漫画为主要形式的宣传著作权知识的小册子,此外还有录音、录像制品等。正像该公司的经营目标之一——“要对社会有所贡献”一样,作为一家私人出版公司,其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不忘自己的社会责任的意识,值得肯定。
二是出版物的定价在人民的消费水平中所占比例结构合理。日本普通图书的定价大致在每本50元人民币,但普通百姓的月收入水平一般在15000元人民币左右,韩国也大体如此。出版物基本属于低消费商品,出版物的花销在人民消费结构中所占份额较低,这使得低收入阶层的普通百姓也能够买得起书。因此在客观上限制了非法出版物的滋生,使盗版失去了利润空间。
三是拥有强有力的法律体系、行业自律制度和社会责任意识。无论日本还是韩国拥有相对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有着严厉的惩罚措施,同时又有来自行业的自律和规范,再加上社会普遍的责任意识,由此构筑了一道无形的屏障,使得非法出版物没有滋生的环境和土壤。如在韩国,凡是未登记的出版社出版违章图书必须全部收缴,作废弃处理;已登记的出版社出版违章图书,若是对青少年有害的图书,必须在显著位置登载特殊标识,若是对成年人有害的图书,则必须全部收缴,作废弃处理;对违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有关部门要根据出版社违章情节的程度,进行相应的罚款、提醒注意、警告,甚至给予其撤消的处罚,违章出版社的信誉度也会在行业内大打折扣,因此经营者不愿冒风险去做违章、违法的出版活动。
(四)较为完善的出版法制建设,有法可执、有法可依
监管的目的是为了发展,要发展就必须制定一整套比较完善的新闻出版法律规则。新闻出版法律总是跟随着经济状况和政治制度而演变的。一般资本主义民主形式比较完备的国家,大都经历过新闻出版专制、新闻出版法制与自由、道德自律三个阶段。日本和韩国自然也不例外。
日本与韩国目前的新闻出版状况可以说正处于由新闻出版法制与自由向道德自律过渡时期。通过对日、韩的实地考察,我们发现,日本和韩国的法律非常完备,如目前日本涉及到出版的基本法律就达到了16部,涉及了出版业的团体组织、税收、图书审定、法人活动等出版业的各个方面,甚至图书装订格式也被严格地写入了出版法律。同时,随着互联网出版技术的实现,过去的旧法都及时地获得了修改。从主要的16部核心法律的修订时间情况看,日本几乎所有的最新出版法律法规都体现并适应了新世纪的出版特征。
韩国协会在进行市场监管、收缴非法出版物,甚至收缴方式方面,都有法律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每一个微小的细节都可以做到有法可依。这些都是值得称道的。
日本和韩国的出版业宏观体系之所以成熟,主要是因为其国家机器的强大支撑和长期的市场经济运作形成的行业规范。随着近几年国际出版业与传媒的整合以及国际出版集团的跨国发展,国际出版物市场已成为一个跨国出版集团的竞技场,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在为市场带来活力的同时,也对市场成熟和市场规则提出了更强劲的挑战。这就更加需要建立起完备的出版法律体系。
出版法律体系是否完善,是体现一个国家是否重视依靠法律管理出版行业、治理出版行业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志。完善、先进的法律体系能够为政府或者协会提供可靠、科学、有效的主体法律依据,使出版业管理形成以法律为核心、以各方面管理力量为主体的管理系统。
(五)出版物面向全国统一配送
在日本不存在一级分销商、二级分销商这样的级别,所有的分销商都是平等的。分销也没有区域的限制,都是统一面向全国市场配送。分销商从成立之日起就是面向全国,在不断地发展中逐步完善。这是一种完全靠市场形成的竞争,靠市场形成的实力,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垄断。
(六)日、韩的“走出去”战略
中文出版物在日、韩销售的种类并不多。日本每年从中国引进的图书品种极少,韩国最大的书店教保书店约有1200多种中文书,还有一家CHINA BOOK出版社专门出版中文图书。日、韩销量最大的中文图书就是汉语考试用书,其他种类以文学类、医药类、武术类、生活类等为多,但整体规模都不大。
韩国在制定《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之后,开始大力开拓国际市场。首先瞄准国际大市场,把中国、日本作为其走出国门的起点,通过多种手段,针对不同地区,开发不同产品,先以影视、音乐为主,打入国际市场,近年来又开始不断推出新的游戏、动画作品。同时集中力量开发名牌产品,推出了系列热门影星、歌星、“流氓兔”等名牌产品,为提升国家的形象和传播韩国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文化要走向世界,我们需要学习和借鉴的东西还有很多。中日韩三国文化交流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同属一个文化圈,中国的文化产品也很容易走进韩国、日本,更容易被年轻人所接受。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一体化,文化更容易被交流,被沟通。2008年奥运会是我们迎来的又一次机遇,中国文化博大精深,除了汉学之外,还有许多需要向世界传播,被世界所认知。因此,中国文化走向世界需要有一个更长远的打算,要有一个全盘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