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价值论初探_新经济论文

“新经济”价值论初探_新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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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从“价值”这个经济学的最基本单元来剖析新经济,揭示新经济的本质,解释新经济的种种现象,寻找新经济的客观发展规律。由于是“初探”,本文观点肯定有许多不成熟和粗浅疏漏之处,希望抛砖引玉,就教于各位学者同仁。

一、从基本理论入手讨论新经济的几种观点

据我所看到的各种文献,目前真正从基本经济理论角度来对新经济进行分析研究的文章并不多见。在有限的资料中,这方面的主要观点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其一为多生产力要素说。我国学者乌家培(2000)认为,新经济或知识经济的出现,是由于知识、信息、技术、教育等已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素,并作用于原有的生产力三要素上,使之能力不断扩大和效益不断提高:首先使劳动力对其信息能力的依赖空前增强;其次使劳动工具网络化、智能化以及隐含在其内的信息与知识的份量急剧增大;再次使劳动对象能得到更好的利用并扩大了其涵盖的范围。此外,还使科学技术、教育和管理对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作用更加强化,从而使作为生产力特殊软要素的信息与知识,通过对生产力其他要素所起的重大影响,发挥出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两个过程相互结合的特殊作用。

其二为知识作为新生产要素独立创造价值说。德国学者乌尔里希·克洛茨(1999)认为,在信息经济中,价值增加更多地是通过知识而不是工作来实现。这种价值创造过程不是通过总额的增长而是通过知识的运用实现增值。世界范围的电脑联网使数字化符号与其物质载体的分离成为可能,从而可以在越来越多的领域以数据流通取代产品流通。在这种“由原子到比特”的转换过程中,迄今为止的生产将演变成服务,工业劳动将演变成信息劳动。非物质的成分和价值(信息、服务、关系和情感)在价值创造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我国学者谢平(2000)也著文指出,美国经济学家罗默创立的新经济增长理论认为,特殊的知识和专业化的人力资本是决定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因素。知识应该作为一个独立的内生变量列入增长模式,知识积累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动力。

其三为知识资本说。我国学者汪丁丁(2000)认为,通常所谓的“知识经济”,就是指经济的主要产品的主要成本含量从古典的资本与劳动投入转换为“知识性”的投入。当培养劳动力所需要的教育投入的价值增加到超过该劳动力简单再生产所需要的日常消费投入的价值时,该“劳动”就从古典的“劳动”要素演变为“后工业社会”的知识资本。一旦以劳动者为载体的知识成为牟利的资本,劳动就开始转化为“人力资本”。也就是说,投资人以劳动者的知识积累过程(例如正规学校教育、在职培训、自修)为投资目标,期待着将来从这一知识存量中获得大于投资额的回报。

其四为软劳动创造价值说。我国学者晏良剑(1999)从劳动价值论角度提出了知识可以创造价值的观点,认为一切劳动不管形式和内容如何,都是意识支配下的物质运动,是人的脑力(软要素)和体力(硬要素)的使用、发挥或耗费。人脑所特有的意识活动,具有自身独特的与物质运动不同的行进方式和运动规律,人脑的特殊功能以软要素形态转换方式通过支配劳动者的器官和劳动工具,在劳动过程中再生产价值和再创造使用价值。人类创造价值的劳动始终是软劳动和硬劳动的相互交织,只不过在不同历史时期,劳动的软率不同而已。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出现软劳动和硬劳动在时间和空间上产生分离,从而使软劳动被相对“独立”出来,直至与硬劳动相对立。

二、对上述几种观点的简要评析

上述几种观点虽然角度不同,但它们都具有共同的积极的理论意义,那就是都试图从经济活动的本质内涵来观察和解释新经济,然而它们又都有各自的理论局限性和片面性。

乌家培的“多生产力要素说”虽然已意识到现在的社会经济运行中,已形成了不同以往的新特点,即对劳动生产率起根本作用的不再仅仅是原有的生产力三要素,提出知识、信息、技术、管理、教育等都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新要素,因而形成所谓“多要素”说。但它的理论局限性在于,尽管它也列举了这些新要素在社会经济活动和社会物质生产过程中所起到的重大推动和变革作用,然而它没有能够透过这些现象来分析其本质内涵。也就是说它没有从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本身是价值创造的过程这个根本出发点来分析和看待问题,因而无法真正理解这些“新要素”是如何实现“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两个过程相互结合的特殊作用”的。“多生产力要素说”还有一个理论缺陷,那就是它在所谓众多的要素中没有区分主要的要素,没有看到只有知识才是创造价值的新的主要源泉,而是把知识的积累(教育)、知识在生产过程中的外在形式(信息)及其知识作用于生产过程的手段(技术、管理),统统与知识本身混为一谈,因而导致了实际上的理论混淆。

“知识作为新的生产要素独立创造价值说”显然比“多生产力要素说”前进了一步,它最重要的特点是开始意识到应该从经济活动的本质即价值创造过程来分析和研究新经济的内涵,而且它已看到新经济的本质就是价值增加更多地是通过知识而不是工作来实现。这种价值创造过程不是通过总额的增长而是通过知识的运用实现增值。尽管如此,但它也还有着很大的理论局限性,从根本来说就是它无法明确知识是如何作为一个独立要素加入到价值创造过程中去的,不能对知识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独立创造价值的过程和内涵做出科学系统的解释,故而只能采取把知识作为一个独立的内生变量列入增长模式这样一种笼统的方式,甚至推演出“生产将演变成服务,工业劳动将演变成信息劳动”和“非物质成分如信息、服务、关系和情感在价值创造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这样似是而非的结论。

汪丁丁的“知识资本说”比起前两种理论又前进了一步,开始把知识作为创造价值的一种资本要素来考虑,并关注和试图解释知识是如何创造价值的过程及内涵。然而这种观点同样值得商榷。首先,“古典的资本与劳动投入”本身也包含着大量的“知识性投入”,那么现在把“知识经济”定义为“经济的主要产品的主要成本含量从古典的资本与劳动投入转换为‘知识性’的投入”时,就需要进一步科学地界定这两种投入有什么根本的不同,它们又是如何“转换”的。其次,如果说作者所谓这种转换即是“培养劳动力所需要的教育投入的价值增加到超过该劳动力简单再生产所需要的日常消费投人的价值”或“以劳动者为载体的知识成为谋利的资本”,那么同样没有走出困境,因为我们知道在劳动价值论的概念里,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消费投入本身就包括对劳动者进行教育的支出,而且把“以劳动者为载体的知识”作为谋利的资本及其后面所说“人力资本”都仍未能对新经济或知识经济的形态及其实质做出令人信服的说明。

晏良剑的“软劳动创造价值说”朝着以价值创造和价值运动的视角来分析新经济本质的重要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应该说作者的立论基础是相当不错的,然而可惜的是作者未能把这些原则贯彻到底,当作者把自己的论点放到“劳动过程表现为人与自然或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递过程”和“为意识活动赖以进行所花费掉的生活资料在劳动过程开始之前就的的确确被消耗掉了,它不是将原有价值或脑力的有用性保存和转移到劳动成果中去,而是人脑的特殊功能以软要素形态转换方式通过支配劳动者的器官和劳动工具,在劳动过程中再生产价值和再创造使用价值”之上时,我们实际上已看不到作者的观点有什么新意了,他不过是用另外一种语言把原有的价值创造过程重新描述一遍罢了。尽管作者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煞费苦心地把人类劳动区分“软劳动”和“硬劳动”,又规定了劳动的“软度”、“硬度”、“软率”、“硬率”等新的定义,但这些努力都于事无补,徒使我们随着作者兜了无效的一大圈而已。

三、新经济理论的根本出发点是什么

我认为,从根本上来说,人类的任何经济活动都是创造物质财富的活动,都是物质资料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活动。新经济也不例外,无论它在现实的社会发展条件下有怎样的外在表现形式,但从本质内涵来说,只要它是经济活动,它就是人类进行物质资料的创造活动和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在这一点上它与传统经济没有任何不同。换言之,新经济既不是一些人们鼓吹的具有无限想象空间的“纯意识”的财富创造活动,也不是经济全球化、经济周期变化、劳动生产率变化等这些新经济时代出现的各种外在表象形式,更不是具有无限变化魔力甚至能够点石成金的“虚拟经济”。从新经济的本质上来说,它仍然是人类创造物质财富的一种经济活动,它仍然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全部的生产过程,只不过它是代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具有根本变化特征的新的物质生产过程,它是原有物质生产过程从量变到质变的一次新飞跃。

新经济既然依然是人类创造物质财富的经济活动,那么经济学家们对它本质内涵的进一步考察,就一定要从现代经济活动的本源即价值创造和价值生产的过程来进行分析和考察。而对新经济价值创造和价值生产的考察应当从人类的劳动创造这个最基本点出发。换言之,新经济既然也是人类创造物质财富的经济活动,那么毫无疑问它的一切产品也都是人类劳动的结晶,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它所创造的一切价值也毫无疑问是人类劳动创造的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价值论仍然是对新经济做出科学本质解释的基本出发点。尽管时下马克思主义学说在经济主流学派里似乎不那么吃香了,但科学就是科学,我们要理直气壮地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依然是分析和研究一切经济活动本质的正确的和具有说服力的理论。

另一方面,我们知道任何经济学的探讨,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从产品开始,在商品交换条件下就是从商品开始,从商品的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价格、价值开始。要想对新经济这样一种经济活动的本质进行探讨,首先就必须回答一个最根本的问题,那就是新经济是否如同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一样具有自己独特的产品。众所周知,我们在判断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之区别时,所有分析的出发点都是从这两大类经济活动本身的产品性质及其生产方式和生产过程有何巨大差别开始的。我想对新经济也是如此。我们要想判断现在是否在工业文明之后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文明,是否真正产生了所谓新经济或知识经济,同样也必须做出这样的判断,那就是所谓的新经济是否生产出了非传统经济特征的产品,这类产品是否具有自己独特的性质、独特的生产方式和独特的生产过程。这就是我们对新经济进行所有观察和分析的根本出发点。

那么,什么是新经济或知识经济的独特产品呢?我认为就是软件,更明确地说就是包括电脑软件在内的各种用于满足市场需要的专业化的知识性产品。我为什么会得出这一结论呢?如果我们仔细地冷静地思考一下就不难发现,在传统经济中,任何一种产业的产品都只是单独满足市场某种特定的社会需要,而今天发展到所谓知识经济或新经济阶段,有一种产品具备了不同于以往任何传统产品的特性,那就是软件。它可以通过电脑和网络与所有传统的经济活动方式及经济活动手段相结合,生产几乎一切物质产品;它可以在从种植养殖、采掘冶炼到加工制造、物流运输的所有生产和流通领域里发挥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创新拓展空间的巨大作用,而这种作用是过去任何一种传统产品和传统手段都不可比拟、不可企及甚至是不可想像的。不仅如此,软件的作用现已从物质生产领域延伸到人类所有的社会活动领域,它通过与电脑和网络相结合,同样为人类生产出可以满足从物质到精神几乎所有需求而且是过去无法想象的精品。

当我说新经济的产品是包括计算机软件在内的所有专业化的知识性产品时,实际上也是要纠正长期以来在不少人头脑中的一个误区,即把电脑本身看作是新经济的主要产品,这是不对的。因为计算机本身还只是人们用传统生产手段和传统生产方式以及传统物质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某种专业特殊功能的机器。关键在于它所具有的特殊功能是能够生产人类知识的物化产品,即能够把人类的知识以物质的形式、产品的形式规范化地制造出来,批量地生产出来。换言之,只有软件,只有人类通过计算机这种特殊手段生产出来的凝结着人类智慧结晶的软件,以及其他各种专业化知识软件,才是知识经济或新经济的代表性产品。因此我们对于软件可以概括如下:第一,它不再是人类直接和间接(即机械)的体力劳动的物化,而是人类脑力劳动的物化;第二,是它作为最终产品不仅可以像传统产品一样满足人类某种特殊的生产需要和消费需要,而且还可以与传统生产手段和传统生产方式相结合,影响和改造人类所有传统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方式;第三,它的生产工具已有别于传统经济,不再是任何具有体力劳动延伸性质的传统机械,而是脑力劳动的专门工具-电脑;第四,它的生产手段也具有了十分独特的性质,尤其是以电脑软件来生产其他软件,以自己本身的产品形式作为再生产其他自身产品的手段;第五,它的运输工具也不再是传统的运输机械,而是专门的信息传输网络,而且这种特殊运输工具的产生和运作,同样要通过产品本身即电脑软件的编程和操作来实现。综上所述,我们看到,正是由于产生和运用了软件这样一种人类智慧和知识物化而成的产品,人类对传统生产方式和生产过程才有了进行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影响和改造的可能;正是有了软件,人们才能创造出这种知识产品本身的独特的生产方式和运输方式;正是有了软件,人类的知识和智慧才能以完全不同于以往任何方式和速度在全世界传播。

由于篇幅的限制,我们无法进一步展开论述,我们希望今后能够陆续证明,正是有了软件,才能实现现在所谓的新经济或知识经济(信息经济、网络经济)的一切特征,并以此对目前伴随着高科技产业迅猛发展而出现的各种经济新现象,如劳动生产率的异常提高、经济周期的异常变化、经济的全球化、网络化、信息化以及资本流动、资本聚集和资本“虚拟化”等现象,做出更为合理和科学的解释。

四、新经济价值论初探

如前所述,新经济的产品——软件仍然是人类劳动的产品,只不过它是人类脑力劳动的产品,同时它仍然是人类劳动的物化,只不过是人类脑力劳动的物化。因此新经济产品——软件与其他所有投入市场的产品一样具有价值,而且从价值的本质来说,同样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具有使用价值,是为了满足人类的使用而生产出来;另一方面具有交换价值,即它的生产不是为了满足生产者自身的需要和使用,而是要用于满足其他人对它的需求,换言之是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由于它具有独立的商品性,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因而它的价值也就具有了独立的外在表现形式——价格。

事实上,承认脑力劳动同样也在创造价值并不是一个新的发现。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就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恰恰在于它把各种不同的劳动,因而也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或者说,把以脑力劳动为主或者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各种劳动分离开来,分配给不同的人。但是,这一点并不妨碍物质产品是所有这些人的共同劳动的产品,或者说,并不妨碍他们的共同劳动的产品体现在物质财富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6卷Ⅰ,第444页)然而遗憾的是, 尽管马克思已经明确地意识到这一点,却没有明确地承认这一点,我认为主要是因为这对于他的主要理论目标——创立揭示资本剥削实质的剩余价值理论来说,这是一个很难说清而且只能把问题更加复杂化的矛盾(因为承认脑力劳动创造价值,就等于承认不仅仅是雇佣劳动而且作为管理者的资本家同样也在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再加上当时无论是作为管理者还是技术人员,其脑力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在价值总额中所占比例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尽管马克思在当时刻意回避了这样一个现在看来是非常重要的理论命题,但却并没有妨碍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现在我们就又要回答另外一个随之而来的重要问题了。既然脑力劳动一直在创造价值,为什么在过去的所有的价值理论(包括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它都没有任何地位呢?为什么过去没有产生出什么新经济或知识经济呢?原因就在于过去脑力劳动创造的价值从来没有独立的表现形式,即使它创造了价值也只能附着在以体力劳动为主要形式生产出来的产品上,只能成为价值形成中一个比例很小的部分。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过去的脑力劳动主要是体现在对工艺和流程的设计、管理、组织等方面,最终都是要体现在改进体力劳动的方式、效率、质量等方面。因而它自己没有最终的独立的可以用工业化手段进行大批量生产的规范化和系列化的产品,没有作为商品的最终独立表现结果。因而它也没有独立的市场需求,没有独立进行专业化和大规模流水生产的专门生产工具。这个情况从20世纪中期乃至后半期开始发生了改变,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出现和不断发展,随着人们对计算机越来越广泛地应用,随着不断发展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分工进程,脑力劳动作为一种专门的劳动开始逐步独立出来,这种劳动的产品计算机软件也随之逐步地独立成为既具有使用价值又具有交换价值的商品。这些商品首先表现为独立的为各生产领域服务的设计、咨询产品,以后逐步发展为独立的为各个不同生产领域进行专业化服务的管理产品,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则进一步发展为独立于各个不同生产领域进行专业化服务的信息产品和软件产品,同时随着个人电脑时代的到来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出现,脑力劳动产品——各种软件开始进入了大规模生产、大规模运输(传播)和对人类所有物质生产活动都产生重大影响重大改变的阶段,这时人类就开始从以体力劳动为代表的传统经济历史发展阶段,进入了以脑力劳动为代表的知识经济或新经济历史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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