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有关无产阶级发展的论述及对中国当代劳资关系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恩格斯论文,马克思论文,无产阶级论文,劳资论文,论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4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636(2013)01-0029-07
在西方社会中,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制度是无产阶级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也就是说,无产阶级享有集体劳动权利(即结社、集体谈判、罢工等权利)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的发展成熟。所以,无产阶级享有集体劳动权利并不具有无产阶级革命性、政治性。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无产阶级享有集体劳动权利的时期只是无产阶级进行经济斗争的阶段,而无产阶级革命则是进行政治斗争、“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的阶段。
中国则不同,中国无产阶级成长发展伴随着争取集体劳动权利,也就是说,在中国,集体劳动权利需要无产阶级去争取。所以,中国无产阶级争取集体劳动权利的斗争,往往被视作危险的无产阶级政治革命运动。在今天,这一情景以另一种形式得以再现:我国产业工人特别是新型产业工人(通常称为农民工)中,出现不少自己组织起来的维权性组织和自我组织的罢工(上街等)及罢工后成功的工资集体协商等劳工群体性事件,在实质上,这些组织和事件就是产业工人在追求劳动者的集体劳权。中国现行调整劳动关系、调处劳动关系矛盾的体制是,一方面强化、完善党政对个别劳动关系的调整,对单个劳动者权利的保护,同时另一方面强化、完善党政对劳动者集体劳动权利的限制、控制和约束。所以,当出现工人追求集体劳动权利的现象时,它们也往往被视作危害政治社会稳定、危害共产党领导执政的带有政治性质的群体事件。但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分析和无产阶级发展的史实都证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论述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的成长经历了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产生阶段,“工人们还是分散在全国各处、因为相互竞争而联合不起来的人群”;第二阶段,形成阶级阶段,“无产阶级结合成更大的集体”,“形成阶级”;第三阶段,阶级、政治斗争、无产阶级革命阶段,“成为阶级”、“从而组织成为政党”、“进行无产阶级革命”、“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
现结合《共产党宣言》和其他大量相关论述,具体再现一下马克思恩格斯对无产阶级的成长发展历程的描述、分析和预测。
(一)第一阶段为产生阶段。“工人们还是分散在全国各处、因为相互竞争而联合不起来的人群。”“最初是个别的工人,然后是某一工厂的工人,然后是某一地方某一劳动部门的工人,同那直接剥削他们的个别资产者作斗争。他们攻击的对象不仅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而且是生产工具本身;他们毁坏那些来竞争的外国商品,捣毁机器,放火烧毁工厂,他们力图用强力恢复已经失去的中世纪工人的地位。”“在这个阶段上,工人们还是分散在全国各处,因为相互竞争而联合不起来的人群。这时候,工人群众的团结,还不是由于他们自己的联合,而仅仅是资产阶级联合的结果,当时资产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曾经不得不发动、并且暂时还能够发动整个无产阶级投入运动。”
(二)第二阶段为形成阶级阶段。“工人的越来越大的团结”,“个别工人同个别资产者之间的冲突愈益成为两个阶级之间的冲突。工人们开始成立反对资产者的同盟,他们一致起来保卫他们的工资。他们甚至建立了经常性的团体”,“无产者这样组织成为阶级”。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这一阶段有以下两个促进因素。
其一,客观的物质条件,如大工业、城市、人口集中、工厂制度、交通发达等。“随着工业的发展,无产阶级不仅人数增加了,而且它结合成为广大的群众了。它的力量日益增加,它自己也日益感觉到自己的力量。机器使各种劳动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少,使工资几乎到处都降到同样低的水平,因而无产阶级的利益和生活条件也越来越趋于一致。资产者彼此间变本加厉的竞争以及由此引起的商业危机,使工人们的工资越加摇摆不定;由于机器日益迅速的发展和继续不断的改良,使得无产者的生活地位越来越没有保障;个别工人同个别资产者之间的冲突愈益成为两个阶级之间的冲突。工人们开始成立反对资产者的同盟,他们一致起来保卫他们的工资。他们甚至建立了经常性的团体,以便一旦发生冲突时使自己有所保障。有些地方,斗争转变成为起义。工人有时也得到胜利,但是这种胜利只是暂时的。他们斗争的真实成果并不是直接取得的成效,而是工人的越来越大的团结。促进这种团结的,是由大工业所造成的愈益发达的交通工具,因为这种交通工具使各地工人彼此有了联系。只要有了这种联系,就能把许多只在地方范围内发生而性质又都相同的斗争汇合成为一个全国性的阶级的斗争了。”
“人口的集中固然对有产阶级起了鼓舞的和促进发展的作用,但是它更促进了工人的发展。工人们开始感觉到自己是一个整体,是一个阶级;他们已经意识到,他们分散时虽然是软弱的,但联合在一起就是一种力量。这促进了他们和资产阶级的分离,促进了工人所特有的、也是在他们的生活条件下所应该有的那些见解和思想的形成,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受压迫的地位,他们开始在社会上和政治上发生影响和作用。大城市是工人运动的发源地:在这里,工人第一次开始考虑到自己的状况并为改变这种状况而斗争;在这里,第一次出现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利益的对立;在这里,产生了工会、宪章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机体的病患,在农村中是慢性的,而在大城市中就变成急性的了,从而使人们发现了这种病的真实本质和治疗方法。如果没有大城市,没有它们推动社会意识的发展,工人绝不会像现在进步得这样快。此外,大城市清除了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宗法关系的最后残迹,在这方面,大工业也助了一臂之力,因为它使依附于一个资产者的工人的数目大为增加了。资产阶级对此大为惋惜,而这是完全有理由的,因为在以前的那种情况下,资产阶级是几乎保险不会受到工人的反抗的。资产者随心所欲地剥削自己的工人,支配他们,而且,如果他在工资以外,还对他们表现不花一文钱的和蔼可亲的态度,或者给他们一些小恩小惠(这一切似乎纯粹是出于一种不平常的好意,虽然加起来还不到他所应当做的事情的十分之一),那么还可以获得这些傻子的服从、感激和爱戴。不错,作为被置于并非自己所创造的环境中的个别资产者,他或许已经尽了自己的一部分责任;但是作为统治阶级的一分子——这个阶级正由于它是统治者,就应当对整个国家的状况负责,应当关心公共的利益——他就一点也没有做他的地位要求他做的事,而且还为了自己的私利剥削着整个民族。在伪善地掩饰着工人的奴隶地位的宗法关系下,工人仍然是一个精神上已经死亡的、完全不了解自己的利益的十足的庸人。只有当他和自己的雇主疏远了的时候,当他明显地看出了雇主仅仅是由于私人利益、仅仅由于追求利润才和他发生联系的时候,当那种连最小的考验也经不起的虚伪的善意完全消失了的时候,也只是在这个时候,工人才开始认清自己的地位和利益,开始独立地发展起来,只是在这个时候,他才不再在思想上、感情上和要求上像奴隶一样地跟着资产阶级走。而在这方面起主要作用的就是大工业和大城市。”
“还必须指出一点。构成工人运动的核心的是工厂工人,其中主要是棉纺织工人。郎卡郡,特别是曼彻斯特,是最坚强的工会的所在地,是宪章运动的中心,是社会主义者最多的地方。工厂制度渗入某个劳动部门愈深,这个部门的工人卷到运动中去的也愈多;工人和资本家的对立愈尖锐,工人中的无产阶级意识也愈发展,愈明朗化……一般说来,所有的产业工人都被卷到反对资本和资产阶级的各种斗争中去了。他们都一致同意,他们是‘Workingmen’(‘工人’)——这是他们引以为自豪的并且是宪章主义者各种会议上的普遍的称呼——他们是有自己的利益和原则、有自己的世界观的独立的阶级,是和一切有产阶级相对立的阶级,同时也是国家力量所系并能推动国家向前发展的阶级。”
所以,恩格斯认为:“最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利益的是产业工人。”
其二,民主政治的制度性条件。“没有出版自由、结社权和集会权,就不可能有工人运动。”“使工人通过结社而达到的革命联合代替了他们由于竞争而造成的分散状态。”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工人之所以能结合为集体是争取了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制度,充分地利用和争取了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制度。“资产阶级自己就把自己的一部分知识授予了无产阶级,也就是把反对自身的武器授予了无产阶级。”
恩格斯认为:“出版、结社和集会自由、普选权、地方自治等,尽管这一切是资产阶级性质的,但是怯懦的资产阶级没有它们也能过得去,而工人没有它们却永远不能为自己争得解放。没有出版自由、结社权和集会权,就不可能有工人运动。如果不同时把武器交给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就不能争得自己的政治统治,不能使这种政治统治在宪法和法律中表现出来。针对着按出身区分的各种旧的等级,它应当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人权;针对着行会制度写上贸易和工业自由;针对着官僚制度的监督写上自由和自治。如果坚决彻底,资产阶级就应当要求直接的普选权、出版、结社和集会自由,废除反对居民中各个阶级的一切特别法令。然而这也就是无产阶级应当向资产阶级要求的一切。它不能要求资产阶级不再成为资产阶级,但是它毫无疑问能够要求资产阶级彻底实行自己的原则。与此同时,无产阶级也就得到为取得彻底胜利所必需的武器。它借助出版自由、集会和结社权可以为自己争得普选权,而借助直接的普选权并与上面所说的鼓动手段相结合,就可以争得其余的一切。”“推动资产阶级违反它的意愿前进,尽可能地迫使它扩大选举权,保障出版、结社和集会自由,从而为无产阶级创造取得运动自由和组织自由的条件。1832年议会改革以来的英国工人、1830年七月革命以来的法国工人都是这样做的,他们正是通过并且借助这一运动——它的最近目的是纯资产阶级性质的——比通过其他途径更多地促进了自己的发展和组织程度。”“即使在最严重的情况下,当资产阶级由于害怕工人而躲到反动派的背后,并且为了防御工人而求救于它的敌对分子的时候——即使在那样的情况下,工人政党也只有继续进行资产阶级背弃了的、违反资产阶级心愿的争取资产阶级自由、出版自由、集会和结社权的鼓动。没有这些自由,工人政党自己就不能获得运动的自由;争取这些自由,同时也就是争取自己本身存在的条件,争取自己呼吸所需的空气。”
就此,我们可以作如下分述。
结社自由对于形成无产阶级的重要性。马克思认为:“社团以及由社团成长起来的工会,不仅作为工人阶级对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手段,是极其重要的……而且在普鲁士和整个德国,联合权除此而外还是警察统治和官僚制度的一个缺口,它可以摧毁奴仆规约和贵族对农村的控制,总之,这是使‘臣民’变成享有充分权利的公民的一种手段。”
马克思还在《资本论》中叙述了无产阶级争取结社权的斗争过程。“从十四世纪起到1825年废除禁止结社法止,工人结社一直被认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残酷的禁止结社法于1825年在无产阶级的威胁性行动面前取消了。虽然如此,但取消的只是其中一部分。旧法令某些美丽的残片直到1859年才消失。最后,1871年6月29日的议会法令,在法律上承认工联时就认为消除了这项阶级立法的最后痕迹。但是,同一天颁布的一项议会法令,即关于惩治暴行、胁迫和侵害行为的刑法修正法令,实际上是以新的形式恢复了旧的状态。这种议会把戏,使工人在罢工或同盟歇业(结成同盟的工厂主同时把工厂关闭)时可能利用的手段都不按普通法来处理,而按特别刑法来处理,而这个刑法的解释权又操在担任治安法官的工厂主本人手中。两年前,同一个下院和同一个格莱斯顿先生,以人所共知的正直态度提出了一项取消一切反对工人阶级的特别刑法的法案。但是这个法案只二读了事,这样,问题就被搁置下来,直到后来,‘伟大的自由党’同托利党结成联盟,竟然坚决反对扶它上台的无产阶级。‘伟大的自由党’并不以这种背叛为满足,它还让一贯奴颜婢膝地为统治阶级效劳的英国法官把已经失效的禁止‘秘密活动’法重新挖掘出来,用来对付工人的结社。法国资产阶级在革命风暴一开始,就胆敢再把工人刚刚争得的结社权剥夺掉。它在1791年6月14日颁布法令,宣布工人的一切结社都是‘对自由和人权宣言的侵犯’,要课以500利弗尔的罚金并剥夺公民权一年。这个法律用国家警察手段把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斗争限制在对资本有利的范围内,它经历了几次革命和几次改朝换代。甚至恐怖政府也没有触动它。直到最近它才被从刑法典中取消。采取这一资产阶级非常措施的借口是最典型不过的了。报告人列沙白里哀说:‘工资比现在提高一些,使领工资的人摆脱由于缺乏必要的生活资料而陷入的绝对的、几乎是奴隶般的依赖状态,这虽然是应当的。’但是工人不应当彼此商定自己的利益,不应当采取共同行动来缓和自己的‘绝对的、几乎是奴隶般的依赖状态’,因为他们这样做就会损害‘他们从前的老板现在的企业主的自由(使工人保持奴隶状态的自由!)’,因为进行结社来反对从前公会老板的专制,就是——猜猜看!——恢复法国宪法所取消的公会!”
恩格斯认为,英国工人之所以能成功地得到工厂法的保护,其原因是“由于出版自由,集会结社的权利”。“为规定工作日而进行的斗争,从自由工人在历史上最初出现的时候起,一直延续到现在。在各种不同的行业中,流行着各种不同的传统的工作日;可是实际上很少得到遵守。只有在那些由法律规定工作日,并且其遵守受到监督的地方,才能够说,在那儿,存在着正常的工作日。但是直到现在,几乎只有在英国的工厂区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为一切妇女和13岁至18岁的儿童规定了10小时工作日(每星期前五天每天做工10小时半,星期六做工7小时半)。同时,因为男工没有女工童工就不能劳动,所以,他们的工作时间每天也就变为10小时了。英国的工厂工人获得这一法律,是由于多年的坚持,是由于与工厂主做过最激烈最坚决的斗争,是由于出版自由、集会结社的权利,并且由于巧妙地利用统治阶级内部的分裂。”
恩格斯认为,工人得到了过去只是贵族和资产阶级才有的结社的权利后,才使得工会做出了从来没有过的显著的成绩。“这种反抗形式也是孤立的,它局限于个别地区,并且只是针对着现存制度的一个方面。而且只要工人一获得转瞬即逝的胜利,社会权力就以自己的全部压力来袭击这些再度变得手无寸铁的犯罪者,给他们各种各样的惩罚,而机器还是使用起来了。工人们必须找出一种新的反抗形式。这时,一个由旧的、改革前的、托利党人的寡头议会所颁布的法律帮了他们的忙,要是再晚一些,在改革法案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间的对立用法律固定下来并使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之后,这个法律就永远不会被下院通过了。这个法律是在1824年通过的,它废除了以前禁止工人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而联合起来的一切法令。工人得到了过去只是贵族和资产阶级才有的结社的权利。诚然,在工人中间过去一直就有秘密的工会存在,但是它们从来没有做出显著的成绩来。”
合法的集体谈判、罢工权对形成无产阶级的重要性。马克思批驳蒲鲁东关于工人罢工非法的说法,认为罢工合法是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必然的和普遍的结果。“蒲鲁东先生想把法国刑法典的条文说成是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必然的和普遍的结果。在英国,组织同盟是议会的法令所认可的,而且正是经济体系迫使议会以法律的形式做出了这种认可。1825年,在哈斯基森大臣任内,议会必须修改法律才能更加适应自由竞争所造成的环境,在这个时候,议会不得不废除一切禁止工人组织同盟的法律。现代工业和竞争愈发展,产生和促进同盟的因素也就愈多,而同盟一经成为经济事实并日益稳定,它们也必然很快地成为合法的事实。因此,刑法典的有关条文至多只能证明,在制宪议会和帝制时期,现代工业和竞争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
恩格斯非常强调合法罢工和集体谈判的意义,认为:“当1824年工人得到自由结社的权利时,这些工会就很快地布满了全英国并获得了巨大的意义。所有的劳动部门中都成立了这样的工会(trades-unions[工联]),它们公开宣称要竭力保护各个工人不受资产阶级的横行霸道和冷酷待遇之害。它们的目的是:规定工资,作为一个力量,集体地和雇主进行谈判,按雇主所获利润的多少来调整工资,在适当的时候提高工资,并使每一种职业的工资保持同一水平。因此,这些工会总是向资本家力争一个大家都得遵守的工资标准,谁拒绝接受这种工资标准,就向他宣布罢工……这些工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通常使用如下的手段:如果有一个或几个业主拒绝承认工会所规定的工资,那就派一个代表团去见他们,或者向他们送上一份请愿书(看吧,工人是能够承认专制的厂主在他那小王国里的权力的)。如果这样做仍没有结果,工会就下令停工,所有的工人都散伙回家。如果一个或几个厂主拒绝承认工会所规定的工资,这种罢工(turn-out或strike)就是局部性的;如果某一个劳动部门所有的厂主都拒绝承认,那么罢工就会成为总罢工。这就是工会的合法手段——所谓合法就是在宣布罢工前要预先提出警告,实际上却并不都是这样。”“但是这些工会及其所组织的罢工,其意义首先在于:它们是工人想消灭竞争的第一次尝试。它们存在的前提就是工人已经懂得,资产阶级的统治正是建筑在工人彼此间的竞争上,即建筑在无产阶级的不团结上,建筑在一些工人和另一些工人的对立上。而正因为工会努力反对竞争,反对现存社会制度的生命攸关的神经(虽然这种努力有很大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所以这个社会制度才把它看得这样的危险。”“罢工是工人的军事学校,他们就在这里受到训练,准备投入已经不可避免的伟大的斗争中去;罢工是工人阶级各个队伍宣告自己参加伟大的工人运动的宣言。”
对于集体谈判权,恩格斯还认为:“如果工人联合会能够代表所有的工人直接和企业主进行关于工资合同的谈判,这无疑是前进了一步。在英国这里,人们致力于此已近五十年了。”
言论出版自由权对于无产阶级发展的意义。恩格斯说:“这些时合时分的不同的工人派别——工会会员、宪章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自己出经费创办了许多学校和阅览室来提高工人的知识水平。这些设施在每个社会主义的组织里和几乎每个宪章主义的组织里都有,而且在许多单个的工会里也有。在这里,孩子们受到纯粹无产阶级的教育,摆脱了资产阶级的一切影响,阅览室里也只有或几乎只有无产阶级的书刊。资产阶级认为这种设施是很危险的……工人群众自然不愿意和这些学校打交道,他们都到无产阶级的阅览室里去阅读,并讨论和自己的切身利益有直接关系的问题……无产阶级在这个基础上创办了自己的书刊,这多半是一些期刊和小册子,就内容来说,远胜于资产阶级的一切书刊。”
(三)第三阶段为阶级、政治斗争、无产阶级革命阶段。马克思、恩格斯预言:“无产者组织成为阶级,从而组织成为政党。公开的革命,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过去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之后,总是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它们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无产者只有废除自己的现存的占有方式,从而废除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才能取得社会生产力。无产者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必须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下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总结道:“在叙述无产阶级发展的最一般的阶段的时候,我们循序探讨了现存社会内部或多或少隐蔽着的国内战争,直到这个战争爆发为公开的革命,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资产阶级生存和统治的根本条件,是财富在私人手里的积累,是资本的形成和增值;资本的条件是雇佣劳动。雇佣劳动完全是建立在工人的自相竞争之上的。资产阶级无意中造成而又无力抵抗的工业进步,使工人通过结社而达到的革命联合代替了他们由于竞争而造成的分散状态。于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赖以生产和占有产品的基础本身也就从它的脚下被挖掉了。它首先生产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
关于上述三大阶段的分析,还可以马克思对工会发展的分析、预言为一实例。马克思认为,最初工会是要求解决工资和劳动时间问题,后来工会成为工人组织中心,最后工会应当成为消灭雇佣劳动制度本身和消灭资本权力的一种有组织的力量。马克思说道:“工会的产生,最初是由于工人们自发地企图消除或至少削弱这种竞争,以便在协议中争取到哪怕是能使他们摆脱纯粹奴隶状态的一些条件。因此,工会的直接任务仅仅是适应日常的需要,力图阻止资本的不断进攻,一句话,仅仅是解决工资和劳动时间的问题。工会的这种活动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只要还存在现代生产方式,就不能没有这种活动。不仅如此,这种活动还应当通过各国工会的建立和联合而普遍地开展起来。另一方面,工会已经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工人阶级的组织中心,正如同中世纪的市政局和公社是资产阶级的组织中心一样。如果说工会对于进行劳资之间的游击式的斗争是必需的,那么它们作为消灭雇佣劳动制度本身和消灭资本权力的一种有组织的力量就更为重要了。”“不管工会的最初目的如何,现在它们必须学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组织中心而自觉地进行活动,把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作为自己的伟大任务。工会应当支持这方面的任何社会运动和政治运动。它们承认自己是并且以实际行动表现出自己是整个工人阶级的代表和为工人阶级利益而斗争的战士,因而有义务把没有组织起来的工人吸引到自己的队伍中来。它们应该特别关怀那些报酬最少的生产部门的工人的利益,例如农业工人,他们由于不利的条件而处于完全孤立无援的境地。工会应该向全世界证明,它们绝不是为了狭隘的利己主义的利益,而是为了千百万被压迫者的解放进行斗争。”
(四)无产阶级发展的现实是无产阶级并未走入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第三阶段,而是被纳入资本主义体制,无产阶级革命被消解。形成这一切变革的制度性原因,也是民主政治制度,也是结社自由、集体谈判、产业行动权利得到实现。对这一现实,恩格斯也有相当清晰的论述。恩格斯认为,在结社自由、集体谈判、产业行动等权利得到实现的过程中,“在资本主义基础上进行的生产的发展本身已经足以免除所有那些在这一发展的较早阶段使工人命运恶化的小的病痛”。“工业资本家在着手实现自己的这个伟大目的时,具有坚强的健全的理智,并且蔑视传统的原则……工厂主……了解到,并且越来越了解到:没有工人阶级的帮助,资产阶级永远不能取得对国家的完全的社会统治和政治统治。这样,两个阶级之间的相互关系就逐渐改变了。从前被所有工厂主视为可畏之物的工厂法,现在他们不但自愿地遵守,而且还容许把它推广到差不多所有部门中去。以前被看做恶魔现形的工联,现在被厂主们当做完全合法的机构,当做在工人中间传播健康的经济观点的有用工具而受到宠爱和保护。甚至直到1848年还被宣布不受法律保护的罢工,现在也逐渐被认为有时很有用处,特别是当工厂主老爷们在需要时主动挑起罢工的时候。在那些使工人地位低于雇主或不利于工人的法律中,至少已经废除了最令人反感的那一部分法律。而十分可怕的‘人民宪章’,实际上已经成了那些曾经誓死反对它的工厂主们自己的政治纲领。‘取消财产资格限制’和‘秘密投票’现在已经成为本国的法律。1867年和1884年的议会改革已经大大接近于‘普选权’。”“这本书里所描写的情况,就英国而言,现在在很多方面都已成过去……引起了英国大工业这样巨大的发展,以致1844年的工业状况同这种巨大的发展相比,都显得是原始的和微不足道的了。与这样的发展同时,大工业看起来也有了某些道德准则……实物工资制[truck-system]被取消了,通过了十小时工作日法案,并且实行了一大串比较次要的其他改良措施……此外,企业规模愈大,雇佣的工人愈多,工厂主每次同工人发生冲突时所遭受的损失和困难也就愈多。因此,工厂主们,尤其是大的工厂主们,就感染了一种新的精神。他们学会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默认工联的存在和力量,最后甚至把罢工——发生得适时的罢工——看做是实现他们自己的目的的有力手段。过去带头同工人阶级作斗争的最大的厂主们,现在却首先起来鼓吹和平和协调了……在资本主义基础上进行的生产的发展本身已经足以免除所有那些在这一发展的较早阶段使工人命运恶化的小的病痛。”恩格斯甚至也提出过:“无产阶级……它借助出版自由、集会和结社权可以为自己争得普选权,而借助直接的普选权并与上面所说的鼓动手段相结合,就可以争得其余的一切。”
显然,由于无产阶级拥有集体劳动权利,它们被纳入资本主义制度,在资本主义制度内争取自己的地位、权利、利益,因此无产阶级革命就被消解。
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相关论述的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上述关于无产阶级成长发展史的简述,有两点值得我们深思。
其一,马克思、恩格斯都认为无产阶级发展的第二阶段需要两个条件:大工业的物质条件和民主政治制度、集体劳动权利制度条件。
其二,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无产阶级发展的第三阶段(阶级、政治斗争、无产阶级革命阶段)没有形成,历史的现实是无产阶级被纳入资本主义体制、制度,被资本主义制度化了。形成这个历史现实的制度性原因,恰恰是无产阶级在第二阶段发展的必要条件:民主政治、集体劳动权利制度,即民主政治、集体劳动权利制度促进了无产阶级第二阶段的发展,但同时,无产阶级也被这民主政治、集体劳动权利制度所容纳、所改造。历史的现实是马克思所设想的无产阶级革命被民主政治、集体劳动权利制度所消解。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集体劳动权利制度,是无产阶级成长和无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被纳入资本主义制度、与资产阶级共存、共同发展资本市场经济、消解无产阶级革命的基础性制度。只有当无产阶级成为了一个阶级,才能与资产阶级共存,才能被纳入资本主义制度,也就是说,无产阶级成为阶级后,并非只有进行无产阶级革命这样一条唯一道路。但是,我们可以假设历史,如果无产阶级没有集体劳动权利,无产阶级可能真的要“被迫”进行无产阶级革命了。
这一理论和历史的总结,值得执政者深思:我们今天不就面临同样问题吗?不就应将中国当代产业工人(农民工)纳入体制内、维持制度稳定、消解他们的制度性不满吗?而这,就需要赋予他们集体劳动权利。
[收稿日期]20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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